基金所持股票的光大红利基金金持有人有份吗?

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中证红利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分别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具有可操作性和投资性。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是60%-95%,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范围是0%-40%,分别参考上述投资比例范围的中值,确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中证红利指数占80%,中证全债指数占20%,并且比较基准每日按照80%和20%对中证红利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进行再平衡。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日-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日生效。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日至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号)于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止日,本公司管理6只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21个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使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股市延续一季度趋势快速上涨,截止6月中旬,上证、中小板、创业板指数最高涨幅分别达到35%、65%、75%。本基金延续一季度策略,坚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的选股逻辑,精选细分行业空间大且趋势向上,拥有热点主题,在产业转型进程中走在前列的潜力新龙头,充分利用本产品规模小操作灵活的特点,在平衡配置的基础上偏重于进攻性,获得了比较理想的收益。6月中旬开始,由清查场外配资引发杠杆产品相继爆仓形成强平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股市大幅调整,短短12个交易日,上证、中小板和创业板指数跌幅分别达到15%、23%、24%,市场调整在预期之中,但调整幅度及速度远超预期,未及减仓调仓,组合净值回撤较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865元。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8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8.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三季度,经济处于筑底阶段,继6月底临时降息降准之后,预期三季度货币政策整体仍趋向宽松,但逐渐放缓。尽管短期看,截止目前,股市大幅调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仍在继续,市场已出现恐慌性踩踏,相关监管部门的救市政策正蓄势待发。但我们仍然坚信本轮牛市的逻辑国有资产证券化、经济转型、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与全球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大的投资方向上,我们仍然坚信"战略新兴产业"和"国企改革"两条主线,坚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以及"管理团队进取心强,执行力强"的选股标准。预期市场稳定之后,杠杆资金比例大幅下降,真正的慢牛行情将正式启动,市场将变得比上半年更为理性,资金的风险偏好有所降低。个股间结构性分化会进一步加剧,优质公司股价将触底回升并创出新高,而纯概念性无兑现的公司将一蹶不振。我们将对组合进行调整,平衡进攻与防御,在个股选择中,增加优质白马行业龙头,增加业绩支撑因素的权重,增加对转型故事兑现的重视。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及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数量研究员、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日,基金份额净值1.865元,基金份额总额11,253,431.5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1236号《关于核准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30,887,866.1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44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0,955,832.5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7,966.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基准收益率=8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方正富邦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除下列事项外,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8.1.4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5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 /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认购新发/增发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日发布公告由邹牧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日发布公告解聘张金良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日发布公告解聘徐进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注:1.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  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  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所属市场 数量  1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1 个  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1 个  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1 个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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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炳坤先生、杨柯先生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通过投资股票市场中注重分红的上市公司股票,获得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并通过投资于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工具进行套利或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为基金持有人增加风险调整后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开放期间,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
本基金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个股精选策略,通过红利股筛选、竞争优势评价和盈利预测的选股流程,精选出兼具稳定的高分红能力、较强竞争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以增强本基金的股息收益和资本增值能力。本基金投资于红利型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的80%。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中的红利主题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中高风险。
红利分配政策
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一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宋炳珅先生
11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总监。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日至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工银战略转型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7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监。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红利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注:一年指365天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
传& 真:010-
联系人:王秋雅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95595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4)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1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96523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98111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2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户服务电话:9-888-999
(2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维琳、钱达琛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2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张同亮
客户服务电话: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3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室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 8(无锡)
(3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13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3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
(3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3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袁月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021-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
传真:0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3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汪汇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8588
(4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 600 8008
(4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4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4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4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4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
(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8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4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4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4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
(5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5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罗春蓉& 武明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7)1)61196
(5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5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
电话:023-
传真:023-
客户服务电话:
(5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客户服务电话:
(5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90618
(56)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丁宁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
(57)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人:汪尚斌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5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
联系传真:010-
客服电话:010-
公司网址:
(5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9
(60)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服电话:
联系人:高国泽
(6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25&
传真:025-
客户服务电话: 025-95597
(6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3-9666
(6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6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安徽省内热线96888
(6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010-
(6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话:400-698-9898
(6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
传真:028-
客服电话:
(6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客户服务电话:
(6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0
客户服务电话:
(7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
(7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9
客服电话:400-
传真:021-
(7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021-
客服电话:
(7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
(7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
(7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
(76)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7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
(7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010-
传真:010-&
(79)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
传真:010-
(8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8&
客服电话:
(8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联系电话:02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
(8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
客服电话:
传真:010-
(8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联系电话:010-
客服电话:400-609-9500
(8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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