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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牛气冲天,沪指闯关4000点。新股民冲刺进场,两天开户百万。股市人气爆棚,挤爆中登公司系统。  3月份,《账户管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对业务资质、业务规范、内控与自律管理等详加说明。本月“一人一户”限制全面放开,上限为20户。  放眼海外,美国在管理上,自律为主,柔性监管;日本则重拳出击,严打黑社会“总会屋”开户购股,敲诈的怪象。借鉴境外发达市场经验,此其时矣!  美国严控交易  美国3亿人口,股市开户人数多达8000多万,占总人口27%,半数以上家庭涉足股市,股票价值占美国家庭财产三分之一以上。  美国证券交易历史不下两百余年。早年上市公司管理混乱,大户操纵造市。少数人垄断市场,拉抬股价,内线交易,获取暴利。一位股市大鳄自传中回忆,曾伪造身份开户,赚得人生第一桶金。  经历1929年惊心动魄的大萧条后,1933年美国颁布《证券法》;次年成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防止市场垄断,打击不当投机。直到上世纪70年代,美国证券市场中投资多于投机,少有投机客一夜暴富的故事。  华尔街市场的监管,多由证券交易所在自律基础上自己执行,包括照章审批公司上市和退市,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毕竟,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直接破坏交易所的信誉和利益。因此,交易所认真及时查处的积极性,较之于高高在上的SEC,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美国公民投资股市,交易账户可分现金账户和保证金账户。前者支付100%现金,结算时必须付清现金。如果本金有限,美国法律允许证券交易业者(简称券商或经纪商)提供保证金账户透支投资服务。  保证金账户交易,换言之,就是用别人的钱来做自己的生意,由杠杆原理为投资人扩大赚钱机会。作为硬币的另一面,操作不慎势必损失惨重。参与者必须充分了解风险,知晓利害,懂得进退之道。  1929年华尔街股市崩盘前夕,抵押贷款投资证券占大市9%以上,过度的非理性借贷炒股,成为引发股市大萧条的原因之一,必须严加防范。为此美国国会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授权联邦储备局制定“保证金账户”法规。  联邦储备局规定,美国公民如果开设保证金账户透支投资,个人提供的资金应达到一定的最低比例要求。这一要求系依当时货币信用的松紧、通货膨胀以及股票成交量的多寡而定。自1937年以来,经历多次调整变动。1974年后,对一般证券而言,一直规定为投资总额(按当时市场价值)的50%。  举例来说,用保证金账户购买2万美元股票,至少需存入1万美元到保证金账户。在美国,开立一个保证金账户首次存款最少需要2000美元;第一次交易所需50%联邦保证金金额超过2000美元,差额部分必须补齐。共同基金、与30天内新上市股票(IPO),不能透支购买。  为了防止抵押功能失控,放款无法收回,纽约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都规定:买进股票“维持保证金账户最低要求”为股票市值的25%;卖空股票“维持保证金账户最低要求”为股票市值的30%。一旦保证金账户内资产净值低于最低要求,券商有权要求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追加保证金,否则将出售账户中的证券。实际上券商为安全起见,自定标准更为严格,买进和卖空标准为30%和40%。  上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向好,保证金账户大行其道,好比摇钱树;2000年股市大泄,突如其来的“追加保证金通知”和清算抛售,令纸面富贵化为乌有,当事人追悔莫及。保证金账户交易,想说爱你不容易,关键在于投资人运用是否得当。  深一层看,美国股市保证金账户透支投资之所以未造成股市动荡时,追加保证金通知引发巨大卖压,进一步打击市场,关键在于占全美股市投资总额80%的共同基金,基本不允许使用保证金账户透支投资。  与中国截然不同的是,美国人多委托投资理财,而非自己动手。“在美国,大部分家庭都有股票,但他们并不炒股。” 40岁的美国人斯蒂芬告诉中国记者,“很多人家里都藏有上一代人留下的股票。”  庞大的美国证券市场历劫而不殆,气势若虹,其独特的自律式柔性监管,与相信专业投资机构的民众意识,可圈可点。  继深交所之后,2014年底上交所也打开信用证券账户新闸门。当前大陆市场小股民数量众多,炒风盛行,风险防范能力弱,在国际惯例接轨过程中,宜立法限制大户使用保证金账户,规定较高的“首次保证金要求”门槛,避免东施效颦。  日本股市大扫黑  2010年5月,日本证券业协会建立交易“黑名单”,把黑社会组织和涉黑企业驱逐出证券交易客户群。《产经新闻》报道,日本证券业协会此前制定新规,要求旗下300多家会员企业不得与黑社会进行交易,已有交易关系应予解除。这一规定于同年7月正式实施。  为有效实现证券业“扫黑”,日本证券业协会根据警方掌握的涉黑信息建立交易“黑名单”。一旦有新的客户,只要输入客户姓名和出生日期,就能在数据库中发现客户是否与黑社会有牵连。黑社会成员想开户购买公司股票,门也没有。日本警察厅宣布,应证券业协会要求,提供警方掌握的日本全部3.86万名黑社会成员信息。这一“黑名单”根据警方最新数据定期更新。  缘何日本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严打黑社会成员开立股市账户?这还要从日本特有的黑手党“暴力团”讲起,暴力团最重要的财源是敲诈勒索。普通头上榨不出多少油水,“肥羊”非上市公司莫属。  迫使大企业就范的特殊股东,就叫“总会屋”。“总会”指上市公司每年必须召开的“股东大会”,“屋”指从事特种职业的人。暴力团成员开立账户,购入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量公司股票,股东大会上百般捣乱,提出种种古怪问题和要求,股东大会陷入混乱,公司年度决算报告通过无望。  普通日本人第一次知道总会屋,还是城山三郎《总会屋锦城》一书在1959年获得文学界直木奖以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总会屋人数不下5000余人。  日本企业最怕股东提问,让公司高管丢面子。面子高于一切,一年一次的股东大会必须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胜利的大会”,为此就只能花钱买平安。不惜高价订阅总会屋发行的没有任何价值的“经营情报杂志”,或者是向暴力团关系企业订购物品,转包业务,甚至直接送上巨额现金。“总会屋”这一毒瘤,持续困扰日本社会。  每年6月27日,全日本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包括、工商业和证券、建筑公司2000余家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听取高管报告经营状况、人事安排等重要事项,经营者宣读资料和简单说明,听不到任何异议和争论,一片“赞成,没意见”声中,1小时不到把会开完。各大企业争相在同一天开股东大会,就是想避免“总会屋”捣乱。  当然,这一点也难不了总会屋,他们会提前“光临”,事前“来访”,拿出大银行总裁同少女的性爱照片,威胁不付钱,就在股东大会上散发,结果可想而知。拿到钱后,总会屋又摇身一变,为企业高管充当马前卒,靠他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遇上其他股东质问,他们上前警告:“坐好,开会安静点!”抡起折叠椅虎视眈眈,吓得无人再敢出头反对。  1982年日本修改《商法》,禁止企业向总会屋提供资金。新规实施后,总会屋有所收敛,但并未销声匿迹。1997年,“味之素”公司、“高岛屋”百货公司贿赂总会屋丑闻爆发,加上媒体爆料野村证券和第一劝业银行,向总会屋提供2.5亿美元巨额资金,引发日本民意汹汹。东京地检特搜部逮捕野村证券社长,第一劝业银行会长自杀,33名高管与总会屋第一人小池隆一锒铛入狱。日本国会火速修改《暴力团排除法》,严打总会屋乱象。  2011年,《暴力团排除条例》正式实施,核心精神是“不得与暴力团交往”,全面禁止暴力团经济活动。其中一条规定,在经济或商业活动中,如果得知交易方有黑社会背景,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后果。日本扫黑掀开崭新一页,总会屋再难如往日一般兴风作浪,呼风唤雨。  与中国股市常见的“恶庄”相比,日本的“总会屋”算得上是“恶东”。不管是“恶庄”,还是“恶东”,共同点都是严重侵犯普通股民权益。日本打蛇打七寸,从开户环节入手,禁止黑社会染指股市,经验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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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天天基金借鉴美日经验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新闻天地(论文版)》2008年05期
借鉴美日经验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摘要】:随着关于在我国建立创业板块的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适应多种多样的投融资需求,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的理念开始为专家学者甚至公众所接受。本文介绍了资本市场的具体概念并简述了美国和日本两个较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从而希望从中总结出可以为我国借鉴的经验。另外,针对目前我国重证券交易市场,轻债券市场的情况,也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F832.51【正文快照】:
2000年5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的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当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板。此后的几年间,因为监管部门着重在整顿我国的主板市场,创业板的推出一直悬而未决。直到2007年8月,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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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版:财经/证券
标 题 导 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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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1 : 财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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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5 : 文化时评
第C06 : 人物周刊
第C07 : 人物周刊
第C08 : 亲子
股票账户 近六成空仓
徐岳 邓中豪
【据新华社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一年时间内,共有5092.05万个A股账户参与了股票二级市场交易,这一数字仅占六月末A股有效账户的37.52%。数据还显示,今年六月末,持仓A股账户数为5662.74万户,环比减少17.78万户,占全部A股有效账户的比重为41.72%,这一比例已经连续六个月出现下降。这意味着,大约有六成的账户处于空仓状态。 今年上半年,A股市场包括散户在内的新销账户数为22.74万,新开账户数为331.65万。这组数字在2011年分别为29.82万和631.93万,在2007年为12.38万和1880.38万。由此推算,当前股票市场的吸引力约为去年的一半、5年前的六分之一。(徐岳 邓中豪)操盘手代客炒股一年亏损20% 称经验还不如客户
代客炒股 亏了吵架
上午法院审理一案 投资公司违规代炒 被判协议无效赔偿本金
每逢牛市,总有不少人以代客炒股牟利,而一些投资客因炒股技术差,也乐于让人代其炒股。但是,股市有风险,有赚就有赔。此类代客炒股行为在出现亏损时,往往引发官司。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就审理了一起代客炒股案件,操盘手为了回避承担连带责任,居然声称自己的炒股经验还不如客户多。
代客炒股一年 亏损20%
“要是没接到这个推销电话就好了,没想到在牛市里,也能赔这么多钱。”原告于某介绍说,在2013年时,他接到中金中投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电话,向其推销代客炒股业务。日,他和中金中投公司签订了《VIP项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于某把其股票账户仅委托中金中投公司进行投资管理,由中金中投公司进行投资买卖的具体操作。双方约定,中金中投公司收取管理费15%,利润则分三成。
合同签订后,于某将其50万元的股票账户交给中金中投公司进行操作。因操作过程中出现严重亏损,双方于日签署了《附加协议》,约定中金中投公司在日前将股票账户市值操作至不低于55万元,低于55万元由中金中投公司以现金方式补齐。日,双方再次签订《附加协议》,约定中金中投公司在合同到期前将于某的股票账户盈利至12%,如低于12%,由操盘手李某以现金方式补齐,而李某也在协议上签了字。
但是,截至日,于某的股票账户反而亏损10万余元。因此,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中金中投公司和李某赔偿损失10万余元,并支付收益6万元。
“操盘手”喊冤 称是客服
除了中金中投公司之外,该公司员工李某也被起诉到了法院。根据原告于某的说法,李某就是操盘手。
于某的账户是如何操作的?李某介绍说,于某在把股票账户交给公司后,公司即把账户密码更改,于某不能再控制账户,而公司则每周把账户情况截屏给于某看。对于于某的起诉,李某声称,他只是公司的员工,职务是客服管理,职责是处理客户与公司之间的疑问及部分争议。
而对于自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则予以否认。他甚至声称自己从未开过股票账户,炒股经验和对股市风险的认识还比不上原告于某。李某表示,自己在附加协议上签字,也是被于某强迫的,作为客服管理人员,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金中投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如果于某的账户损失确实由该公司造成,同意赔偿,但是不同意支付约定的收益。
但是,于某则表示,操盘手李某在补充协议上的签字,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李某出于对其炒股技术的自信,自以为能扭亏为盈,所以签订了补充协议。
代客炒股违法 合同无效
今天上午,市三中院经审理,终审判决双方的代客炒股合同无效,中金中投公司赔偿于某的损失10万余元,李某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未经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期货买卖,不得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期货投资收益,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投资损失。因中金中投公司和于某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按照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于某有权要求中金中投公司赔偿损失,至于利息,因于某在签订合同时也未对中金中投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也存在过错,因此不支持其索赔利息的请求。
判决之后,原告于某感叹说,账户被人操作了1年多,损失这么大,还要打这么久的官司才能得到补偿,以后再也不找什么代客炒股了。
本报记者 杨昌平 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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