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上有房屋,我常年不在家,村委有权把我的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规划给别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需要使用土地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和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 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 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注销其土地登記 土地由集体收回。因此 村委会无权直接更改已审批的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使用权人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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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爷跟我爷属于同一个爷他無子女,有同母异父的兄妹两人我爸有继承他遗产权利没有?还有我二爷属于五保户散养那种村委没有管过,看病烧的柴,用的电铨是我家的人去世后,安葬村委让我家出钱安葬的让我家吧五保户费用退回村委,我们也退了

村委让我继承房屋使用权,还有他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的使用权

现在村里有人强行在他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上建房,说五保户不该有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我们家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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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人来说不仅耕地十分嘚重要,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的话,就不能盖房子不能盖房子也就没有地方居住了,而农村昰很多农民的根试想一下,根都没有了在农村生活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不过近些年在农村种地的农民越来越少,很大一部分人都選择了外出打工并且直接在城里买了房子,在城里定居了以后农村老家基本上就不回来了。有些老房子因为长时间没有人住而且也沒有人打理,很快就变成了危房甚至是坍塌。对于这些坍塌的房屋很可能要面临被收回,农民朋友必须要注意

大家对于土地确权的政策应该是了解的,到现在为止该项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最为突出的一个就是农村的闲置房屋和闲置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太多,很多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上的房子长久没有人年久失修已经倒塌了,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也嚴重的影响到了农村的规划和建设。

所以国家现在也有了相关的政策对于这种已经坍塌的房屋,如果说在两年之后还是没有人回来处理那么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这处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的所有权,这个时候村集体是有权利收回去的其实现在国家是鼓励农民朋友主动退出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的,只要主动退出了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那么是可以领取到一定的补偿的,补偿的金额也不少一亩地至少也要几萬元。

所以说已经进城购房的农民朋友,如果说你已经不打算再回到农村了那么建议早点把村委收回宅基地程序退出,这样可以早点拿到补偿要是不管不顾,等到房子坍塌了的话那么很可能会被收回去,到时候可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得不偿失,到底要怎么做相信大家自己心里也是有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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