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报销理由:没有什么理由能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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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成立吗? 这样的理由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吗
我拒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成立吗?
物业也没有在物业管理中心备案,且没有业主委员会。十年了小区物业从来没有过任何服务(保洁 保安 维修等),垃圾转运费48元每年由市政收。也就是和小区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一二层 。营业房无后门和小区连接水电独立只有排污是和小区公用(每年清掏都是我们营业房出钱)我在宁夏银川有一处面街的营业房该楼一共6层 。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今年突然要求我们缴纳物业费 ,我们有权拒绝缴纳吗?相关说明:
请专业人士赐教!说是物业其实就是雇了一对70岁的老头老太太打扫打扫卫生,但从来也没有给我们打扫过 。请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物业费你照教 并做出反映!如果物业还是如此 你可直接借助法律的力量解决首先要明确一点: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错的应该是楼主..也可通过法院来调节!从法律角度:物业不承担主要责任!但是还是在管理上应该要付一定的相应责任!(最好的办法!不管物业再怎么样 你的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象你说的物业服务不好 你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处理
物业管理是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合同契约关系,如你所述、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一,你的房屋和住宅是否属一个建筑区域,物业要收取费用。这是一个制约条件。综上所述按照你所陈述的情况,拒缴有一些可成立的理由。《物业管理条例》,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请其出示充分的依据: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第二,是否有过去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如双方无任何合同约定,其收取管理费没有了前提条件。2、另有一些情况需要关注,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1,如有,则看是否备案
你可以拒绝缴纳
因为他本身就不是合法的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物业管理收费项目的构成  1、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费用;  2、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费用;  3、物业范围内的市政设施道路、维护维修费用;  4、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在使用物业过程中,为维护公共环境的安全、清洁、秩序、优美,而要求物业经营人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费用;  5、物业所有人、使用人要求物业经营人提供的特殊和专业的服务项目而付出的费用。
三个字:给个屁。不用依据法律。因为对方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提醒:和你那边街铺联合起来不付。就这么简单。
1.只要在同一红线范围内就属同一物业小区,根据同一小区,同一物业统一管理,同一收费标准的原则,你应该交物业服务费。  2.物业服务是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业服务和管理及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收集。根据房屋的原始设计要求,你的房屋不可能脱离这些而单独成立。所以你必须与全小区业主一样交纳物业服务费。  3.物业服务合同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公司不需要与每一服务业主个人签订服务合同。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才有同等约束力。  4.物业公司对你所属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的服务不到位的,你可通过业委会行使抗辩权。
首先要明确一点: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错的应该是楼主!不管物业再怎么样 你的物业费是一定要交的!象你说的物业服务不好 你可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处理..也可通过法院来调节!现在你不教物业费 物业有借口可以说你是不教物业费 而停止售水的!从法律角度:物业不承担主要责任!但是还是在管理上应该要付一定的相应责任!(最好的办法:物业费你照教 并做出反映!如果物业还是如此 你可直接借助法律的力量解决.!)
我欠物业公司物业费 他们没有理由起诉我 他们就在我家敲门骚扰我 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合理收费需要缴纳。 如果骚扰你可以报警物业什么都不管,我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交物业费是不可以的,如果物业服务确实不到位的话可以联合其他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投票如果超过60%...能以物业服务差为理由,不交物业费吗?——
不能。 一,入住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业主签过字,有明确交纳物业费的义务,不交物业费...怎样的理由不用交物业费?非小区住户,属小区店面。——
物业费是要交的、没有理由、虽然想为你出气、没办法、是规定、商铺店面的... 我不...物业公司没有资格证业主有理由拒绝交物业费吗?——
物业没有资质证书,违反的是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就物业违规经营,向有关部门(房管、工商)举报。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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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物业管理费: 没有什么理由能成立
&&来源:&&作者:佚名&&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梅生
  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统计,最近几年,全市各基层法院受理的,因业主拒交物业费用引出的诉讼呈持续上升的趋势,各案件矛盾双方的焦点都惊人一致:业主往往以物业管理存在缺陷、自己没有入住等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用,他们认为这样的维权行为理所当然,但法院的判决却与他们的想法相反。显然,在关于物业费用的缴纳上,有着太多的认识误区。
  没有入住,也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
  [案例]
  两年多前,胡小姐在江东购买了住房,但一直没有装修,更没有入住。2015年3月,胡小姐收到法院的传票,原来是小区物业公司以其长期未交物业费,提起诉讼追讨。对此,胡小姐并不在意,她认为,自己并没有搬入居住,也没有享受任何服务,为何要缴费用?岂料,自认为胜券在握的胡小姐却被法院判处必须支付物业费用。
  [说法]
  物业管理费又名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公共部分卫生清洁、场地绿化、公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公共秩序维护、安全保卫等具有共同性质的服务,所应该收取的费用。因它具有综合性,无法逐项分割计算,决定了它并不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入住而减少,即使个别业主的房屋空置,但物业公司对公共部分的工作量没有减少,如保安照常站岗、巡逻,绿化、保洁人员依旧浇花、除草、清扫、清运等。所以,无论业主基于什么原因没有入住,都仍应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服务欠缺,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案例]
  2015年7月,北仑某小区业主肖女士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肖女士称,小区管理混乱、卫生状况很差、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业主们对此都深感不满。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肖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照片等证据。尽管如此,法院仍然判令她补交所有物业管理费和相应的滞纳金。
  [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必须明白,这里所说的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是指业主必须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来获得应有的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不是一种合法的手段。也就是说,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与拒交物业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物业经营牟利与物业管理费无关
  [案例]
  鄞州一小区的物业公司,为增加收入,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将两间面向街道的小区活动室改建为店铺出租。小区业主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无权处分活动用房,其所得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物业公司对杨先生的意见不予理会,杨先生一怒之下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相对抗。此事后来闹上法院,杨先生被判败诉。
  [说法]
  《物业收费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公司私自将小区活动用房改成店铺出租牟利,企图占用租金的行为,的确必须纠正。但杨先生只能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处理此事。如果对处理不服,则可以以受害业主的身份提起诉讼,而不能以拒不缴费的方式来对抗。
  个人未签合同,也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
  [案例]
  向女士从开发商处购得住房时,小区的房屋已被售出90%,成立不久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了收费标准。向女士认为物业收费偏高,而自己并不同意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今年6月,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向女士缴纳物业费,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不管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都应依据合同规定的服务价格交纳相应费用。一位律师对此解释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它完全有权代表全体业主履行相关事务,即使个别业主不同意,也不能改变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不交物业费,这些理由成立吗?
在物业纠纷案件中,一些业主因不满小区物业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费。那么,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是否都能成立呢?针对该类纠纷,笔者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进行梳理,就其中较为典型的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予以分析。
找不到停车位
王先生于2004年购买了A小区的住宅。2011年,他买了辆车开回家,小区物业的保安却不允许车辆进入小区。他找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告诉他,小区分为地下停车和地面停车,地下停车位需要购买,王先生没买停车位,不能将车停入地下。而地面停车,因小区规划的地面停车位数量有限,已被业主占用。王先生表示,地面停车位确实已被一些业主占用,但有的业主一家就占用2个甚至3个停车位,这不合理;小区还有部分绿地,物业公司可将绿地开发用于停车,王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出面协调,但停车问题始终没解决。王先生从2013年起拒绝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缴纳物业费。
法官说法:本案中,王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合理规划、安排停车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到位,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法院认为,停车管理属于物业管理范围,但王先生主张的没有停车位问题,不属于小区物业管理不当,也不是不缴纳物业费的合法理由。王先生没买地下停车位,自然不能将车停入地下。小区地面停车位系被其他业主占用,物业公司并没有私自占用。小区已规划为停车位的部分属公共区域,权利归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将其他占有多个车位业主所使用的停车位分配给王先生;对于未规划为停车位的部分,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划立车位。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支付物业费。
私搭乱建未解决
赵女士于2007年购买了B小区一栋别墅。入住后,赵女士发现相邻业主在楼顶加盖了一层,她认为侵害了自己的权利,找物业反映要求拆除。物业公司表示,会找相邻业主协调处理。半年过去了,相邻业主并没有拆除加盖的房屋,还在旁边继续加建。赵女士再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表示,已告知相邻业主不允许加建,且报告了城管部门,但物业公司无权拆除违规加盖的房屋,并建议她起诉相邻业主。赵女士却认为,对小区进行管理是物业公司的职责,她没有找相邻业主协商,也没有对其提起诉讼。2009年开始,赵女士拒绝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赵女士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本案中,赵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对违规私搭乱建的现象进行制止,服务不当,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私搭乱建的行为有义务管理和制止。物业公司在接到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后,即与相应业主联系,发送了书面通知,且及时向城管部门报告,已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虽然违建的问题未能解决,但物业公司已作出处理,赵女士仅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缺乏合法依据。
楼上漏水造成损失
2014年2月,林先生家的卫生间出现漏水,给其生活带来不便,还花费不少维修费用。在发生漏水后,林先生找物业公司报修,维修人员经检查后发现,因楼上业主家的管道破裂漏水导致林先生家发生漏水。但楼上业主当时家中无人,无法及时维修。次日,楼上业主返回家中,维修人员才紧急进行维修。林先生要求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赔偿损失,却遭到拒绝。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林先生从2014年6月起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林先生亦起诉楼上业主及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庭审中,林先生要求先对漏水进行处理,否则不同意缴纳物业费。
法官说法:物业公司要求林先生给付物业费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而林先生因家中漏水主张损害赔偿则系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分别审理。林先生抗辩先解决漏水问题,否则不同意缴纳物业费,该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林先生家中发生漏水后所造成的损失,其已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对于物业费,物业公司已提供了物业服务,履行了服务、管理的职责,因此林先生理应缴纳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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