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公司可以向股东借款吗公司借钱吗

股东向公司借钱怎么做账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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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从公司借100万出去,会计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样的原始凭证?股东还钱的时候,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样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要税务局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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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往来,借款单和收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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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
看了楼主的帖子,不由得精神为之一振,自觉七经八脉为之一畅,七窍倒也开了六巧半。小生对楼主之仰慕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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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的钱挂的时间应该也不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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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长了税务局查出来肯定有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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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从公司借100万出去,会计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样的原始凭证?股东还钱的时候,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样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要税务局认可的 ”1、若李四借钱,让其打借据条 借:其他应收款-李四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00万元2、若李四还钱,公司写收到条(加盖财务专用章)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0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李四100万元3、借款时间不要太长,一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二会给税局造成收入不入账偷逃税款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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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5楼heyurong65的帖子股东可以用自己买来的设备抵消借款吗?&&&&&&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
贷:其他应收款——XX股东&&可以这样做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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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从公司借100万出去,会计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样的原始凭证?股东还钱的时候,应该怎么做账,需要什么样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要税务局认可的 ”1、若李四借钱,让其打借据条 借:其他应收款-李四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100万元2、若李四还钱,公司写收到条(加盖财务专用章)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0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李四100万元3、借款时间不要太长,一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二会给税局造成收入不入账偷逃税款之嫌疑。......heyurong65发表于 15:11:04&&&&&&&&
那如果借款股东自己买来设备可以抵销借款吗?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 贷:其他应收款——XX股东
&&&&&&&&&&&&&&&&&&&&&&&&&&&&&&&&&&&&&&&& 这样做账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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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动态股东可以借钱给公司吗?
股东当然可以借钱给公司了。
但是有些股东借钱给公司可是打了特别的主意的,故意设立一个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但是公司做生意需要比注册资本多很多钱怎么办,股东就借钱给公司,和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旦公司生意做亏了,股东就要求公司还钱,这么做的话,股东原本都要赔完的钱,就可能保存了一部分。但这么做是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但中国法律目前是管不了这种做法的。以前有规定股东设立公司实缴资本达不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法院会认为公司不成立,公司的债由股东还。但这个做法现在没有了。我国公司法也没有类似美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权落后于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的规定。所以,在中国,股东借钱给公司,公司债权人要小心了。
但是有时候公司股东也不小心,本来要成立一个注册资本小的公司,几个股东还借钱给公司,但却没有与公司形成借款合同,借给公司的钱又进了公司资本公积账户。结果公司还不出钱的先后一段时间内,公司把公司的一部分房产抵了之前说的公司欠大股东的借款。公司债权人不干了,要求大股东把房产还给公司,为此官司从中级法院打到了最高法院,大股东最终是输了官司。这是真实的案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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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借贷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借贷,一种是民间借贷。银行借贷是指个人或非金融企业向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合法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是相对于上述银行借贷而言,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根据上述定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其所在公司借贷的行为,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关于公司股东向其所在公司借贷行为的效力,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行为无效,理由是公司以其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公司一旦设立,公司及公司的股东即应遵守公司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原则,非因法定的理由和程序,不得减少公司资本。如果承认公司向股东提供贷款的行为合法有效,可能导致股东变相抽逃出资,造成公司资本减少,降低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另一种观点认为股东向公司借款虽然直接导致企业资产的“减少”,但并不改变企业对该借款享有的债权,不会根本上使企业资产减少,该行为合法有效。&&&&笔者认为,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根据股东的不同类型,分为两种情况:&&&&一、公司的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其向公司借贷的行为无效。&&&&因为在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情形,其向公司借贷即是企业之间的借贷。虽然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可以将企业的闲置资金有效地利用起来,但是金融是国家的经济命脉,其稳定关系到一国经济的长期稳定,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国家不易监管,不利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顺利运行。同时,在企业之间借贷的实践中,往往存在企业将其资金借贷给他人以牟取高额利息的情形,也会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以及《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双方借款合同的处理的原则是借款方应当归还贷款方本金,但对贷款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借款方则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二、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向公司借贷的行为应为有效。理由是:&&&&(一)因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法才对公司的资本增减、对外投资等作了若干限制。但从民法原理来看,公司法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私法主张意思自治,除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不允许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贷以外,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出借给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二)与企业之间借贷不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持肯定态度的,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同时,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法无明文禁止的行为不违法,自然人股东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的行为并未为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三)我国现行法律对确保借款合同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设计了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制度,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要求自然人股东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等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另外,我国目前并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理论上自然人股东对其向公司的借款是可以做到完全、彻底清偿的。因此,允许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并不必然导致公司资产减少而降低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四)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允许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贷,可以将公司的闲置资金最大限度的利用起来,为公司股东融资增加一条渠道,让公司资金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自然人股东身份的特殊性,其向公司借款的行为成立且合法有效,还必须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规定。如果该股东在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还应遵守《公司法》中关于其应履行义务之规定。同时,公司作出向股东借款的决定,还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表决程序。另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就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有规定的,还应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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