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了该怎么办

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图解年限划分+如何算产权-闽南网
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图解年限划分+如何算产权
来源:未来网
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图解年限划分+如何算产权
  【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据温州网报道,温州最近出现一部分市民,他们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其中,不少市民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国内也属于先例。
  举个例子:
  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
  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
  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
  如果你要续期
  那就得交60万&&
  全国网友都炸开了锅!
  这篇新闻具有一定风向标意义。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
  100万买个房,住没多久,就要交几十万续费&&
  花了几辈子的积蓄,贷款刚还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
  房屋产权事关每一位业主,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那么,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来了:
  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不续期还能住吗?
  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对此进行了解答:
  ①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
  很多人可能有点纳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七十年吗?怎么变成了二十年?的确,我国民用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期限通常是七十年,在1990年代初通过立法全国推行,温州的二十年产权房是地方政府灵活施行政策的产物。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在接受《温州日报》采访时表示,日,国务院颁布了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始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出让制度。
  当时,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
  ②出让年限到期后,应当如何续期?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写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非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无偿续期)。
  从这个角度讲,法律上存在模糊空间,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但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交纳标准是多少都没有明确。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关于出让土地续期的实施细则,更没有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出让金收取标准作出规定。
  张少清表示,在国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情况下,目前基层国土部门只能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根据单位地价或折算出楼面地价,算出总的土地出让金,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其实,这个&产权&并不是从你买房之日计算,而是土地被拍卖后开始计算。
  ③100万买的房土地证要续期,为什么土地出让金要30万左右?
  张少清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我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也不是我们做的,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举个简单例子:
  有个王阿姨就是买了这类房中一二手房,面临同样续费而不解,国土局的领导耐心细致地对她做工作说:买剩两三年使用权的房子,好比开了10多年的二手车。所以,您当初买房的时候,就好比用高价买了辆快报废的二手车&&
  以普遍70年产权为准,到时继承你这笔遗产的人将是你的子女或孙子孙女,他(她)为继承这堆已经70年的水泥砖瓦,将按那时房价的三分之一续费&&当他(她)的子女或孙子孙女又继承时,再续费&&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大家在住房的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现在让受让人承担,确实有点不公平。我们也在研究这个问题。一是积极向上面反映,这个制度需要顶层设计,我们突破不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很明确的答复;二是我们也在研究作为温州地方的普惠性政策及解决方案,目前已着手起草政策建议初稿,近期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后提交给上级,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张少清说。
  ④不续费的话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从温州现在的问题来看,受影响的市民一般是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发现产权到期需要续费才知道相关情况。那么如果不买卖,到期后还能继续居住吗?对此,专家表示,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政府不能无偿、强制收回这块土地。如果居民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房产所有人相当于是在无偿使用这块土地。比较类似的就是在无偿划拨的土地上盖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公房,公房可以居住,但转让时却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专家认为这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会限制房产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抵押等方面的权利,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才可重新拥有这些权利。
  所以,理论上讲,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但若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或者在转让不动产时补交土地出让金。
  ⑤有网友问:几年前说好的70年到期免费续期哪去了?
  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
  《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结语写到这里,您大概也明白了我们大概能做的就是在相关政策明确前买房时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问题不要让自己买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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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榜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怎么办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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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推荐回答: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指示,可有三种途径供业主们选择房随地走,国家给予一定补偿尽管目前没有政策出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局部矛盾的显露,这一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知识暂不排除短期内引发争议和投诉的可能。由于土地是国家的,业主知识拥有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有权利收回,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产权人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国家将收回土地,产权人则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等待出台适宜政策依据目前的拆迁政策来看,由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明显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涉及到未来 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涉及到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但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且距离商品房土地使用70年限期还很远,一旦业主对补偿低价的具体细则接受不了,有可能引发一定层面的社会问题。但会在适当的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购房者无需对70年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方面有太多忧虑。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推荐回答: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推荐回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产权70年年限到期以后自动续期。此次,说到时候无条件自动续期。
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推荐回答:现在国家规定了。房屋到期后,可以按一定比例的税费,继续延长使用但现在的房子建设的时候。都是按30年标准建设的。也就是说。过了30年后。你的房子就已经老态龙钟的了。你自己就会想换。。不会留到70年的
释疑70年产权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推荐回答: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答疑: 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 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 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 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 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Tips: 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70年产权的房子,要到期的话,我要怎么办?才能继续住
推荐回答: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
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
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
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
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可续期 我国房屋产权年限是多久
推荐回答:房屋产权无使用年限而是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有使用年
买房子70年产权期限过了怎么办
推荐回答: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中国房屋产权70年到期该怎么办
推荐回答:我朋友是菁英地产的经理听他说过,产权70年到了,如果房子还可以居住,国家又不征收的情况下,缴纳一定的继续使用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
北京60年代的房子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
推荐回答: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可以续期的吗?
推荐回答:
商品房产权年限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说到这里,很多人有这样一个疑问:那房屋产权年限到期了之后怎么办?这就涉及到一个商品房产权年限续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推荐回答: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请问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推荐回答: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的。”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推荐回答:1.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2.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
3.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4.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希望能帮到你。
知道的说说70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推荐回答:您好,根据国家现在的规定,房子70年到期后自动续约。
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
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
房屋的所有权永久属于购房者,这个你不用担心,如果是需要拆迁,会依照当时的市值评估价格来做赔偿的,这个放心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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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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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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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40年产权的房子时间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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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当需要改造城市时,可以资金补偿方式终止使用权,或者提供置换物业给原使用者。
你好,一般可以继续使用土地使用权或者国家收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当需要改造城市时,可以资金补偿方式终止使用权,或者提供置换物业给原使用者。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当需要改造城市时,可以资金补偿方式终止使用权,或者提供置换物业给原使用者。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 当需要改造城市时,可以资金补偿方式终止使用权,或者提供置换物业给原使用者。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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