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内部员工鉴订的生产承包合同公司单方委托的鉴定解除合同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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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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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2013企业内部承包合同
- 承包合同 】
  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欢迎关注更多相关信息。&(本文为你提供两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条款,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项目管理责任,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开竣工日期以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二、承包方式
  1、甲方针对本项目成立,乙方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部工作人员由乙方,乙方以包工包料自行组阁承包、自负盈亏。甲方向乙方收取 的管理费。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及甲方的相关财务依法纳税:其营业税、城建税、费附加、其他矿产资源税和建安合同印花税由工程所在地征收,企业按赣地发[2009]27号文所得税附征率、防洪和价调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缴纳,所得税、防洪和价调由乙方按开出的每笔外经证中所应上交的税款预交给甲方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如国家税法调整,本协议应按调整税法为准执行。乙方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帐建制,以备查。因乙方所欠税、费造成的一切经济等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外地工程在当地交纳税金的项目部必须提供税金发票给公司财务科,否则甲方仍按规定收取税金。
  2、甲方派出进行监督,管理人员工资 由乙方按月支付。
  3、工程其它一切收、支概由乙方自理,但首先必须根据工程进度购买材料、机械,发放人工工资及其它有关工程所需费用,确保该工程按甲方与建设单
  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条款及有关协议等相关内容完成。专款专用,乙方经营结果甲方不干涉。
  三、甲方责任
  1、负责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
  2、办理工程各类有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3、在经甲方代表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签字同意后,方可由财务支付。
  4、施工管理人员(质检、安检等职能部门)有权对于乙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现象批评指正,对于不符合质检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安检要求的项目乙方应及时返工,按安检标准整改,并承担其费用和损失。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造成严重后果安检不合格危害甲方声誉时,甲方可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5、检查、督促乙方收集整理各项交工验收资料。
  6、工程材料试验南昌地区在省建筑科研所完成,外地由当地建管部门指定试验室完成。
  7、有权禁止乙方在承包中对甲方所造成的不良行为和追究乙方已对甲方及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造成严重后果及违法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根据每笔工程款、进度款按比例逐笔收取管理费和税金。
  四、乙方责任
  1、负责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的一切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条款,自觉接受甲政领导和业务管理。
  2、协助甲方办理施工前按规定所需办理的有关证照,并承担其全部所需费用,如未办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直至完成。
  3、按规范搞好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凡由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失误、纠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必须遵守地方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
  的一切规费及质检、安检费用和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5、在施工全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和管理。施工中的一切大小事故(包括施工人员、过路行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合同。
  6、本工程应确保合同期内竣工,未能按时完工乙方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7、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程序进行施工,对隐蔽工程有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合格后,甲方及建设单位验收。
  8、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造具花名册并填写身份证编号后交甲方及建设单位,当地派出所各一份,并加强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凡违法违纪人员乙方应加强教育,直至清退。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农民工必须实行工资月结清制度,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造册签名并发到各人手中(并留领取农民工工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手印),严格执行,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现农民工向甲方索要工资款项,乙方必须及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专用帐户中直接划拨支付;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到政府部门上访或新闻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由甲方处予乙方壹万元的经济罚款;有集体上访事件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甲方处予乙方贰拾万元的经济罚款。如果属于甲方或甲方其他项目经营赊欠问题导致部门冻结乙方账户或划拨账款,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9、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内所要求的等级,如未达到(按有关证书确认)的按要求必须达到。否则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向乙方追加工程决算总造价1%的管理费。
  10、根据《建筑法》规定,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11、未经建设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擅自进行工程转包、分包和停工,否则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和责任。
  12、未经甲方同意盖章不得与其它方私自签订有损和危害公司利益的任何形式的文字书函。
  13、乙方必须提供工程实际所需的材料发票,金额不少于总造价的75%以上,砂石发票按规定提供,否则甲方有权按税务和砂管部门规定代扣工程总造价2%的所得税。
  14、乙方必须及时结清相关之间的债权、债务,如乙方的赊欠问题导致司法部门冻结甲方账户或划拨账款,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在三天内解冻及归还划拨的账款,逾期乙方除归还划拨的账款及利息外,还应按冻结或划拨账款数的5%/月向甲方支付罚款。
  五、其它
  1、本合同甲、乙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另立补充协议。
  2、本工获得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上一等级的,甲方按收取工程管理费的一定比例(5%以内)奖励给乙方的项目经理。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项目负责人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等文件及本《项目管理责任承包合同》的具体执行人,并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及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管理责任承包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失效,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仍为有效。
  甲 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法人代表: 乙方身份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 签订时间: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加强公司对所承接工程的日常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意识,保证承建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推行&项目承包制施工&,采取&统一领导、项目承包、定额上交、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办法。甲方将 年 月 日所承接的建筑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四、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合同价款: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载明的所有。
  第三条 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就本工程负责与建设单位洽谈,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协助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2、 协助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并审核、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竣工验收。
  3、 协助乙方办理预、结算,参加工程结算审定,公司财务科协助项目部收回工程款,追收工程欠款。
  4、 协助乙方解决工程中发生的技术疑难问题。
  5、 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所属的各项目经理部承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进度、机具设备、材料质量、工程软件资料等进行综合检查、监督和指导。
  6、 严格执行&国家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范&及相关的。对违反上述规定,资金使用管理混乱、人为拖延工期、各项管理不健全、岗位责任不明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等现象,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停工整顿,通报批评,直至撤换该工程项目经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7、 工程结算经甲方、乙方、建设单位及有核机关认可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带齐有关资料到公司进行本工程的会算结账,逾期不到公司办理会算的,甲方有权根据掌握的资料单方进行会算结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承包后,对所承包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款、施工管理等全面负责;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所载明的全部内容。
  2、 乙方要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向业主单位收取工程款,所有工程款必须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有权自行组织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安排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质安负责人等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进行全面施工管理,但项目管理机构的各类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且乙方必须与上述人员按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并按时付清工资及法定保险费用。不得私自、非法用工,《劳动用工合同》必须报公司备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劳动部门处罚,甲方有权依据处罚的数额向乙方要求赔偿,并主张被罚款数额 叁 倍的补偿。乙方有权自行采购工程中所用的建筑材料,组织有关的机具进行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4、 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价款,甲方扣除应交税金、管理费后给乙方按规章制度使用资金,且必须全部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生产,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及余款到位后扣除应上交的税金、管理费,结余款拨给乙方自行安排(该项目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清偿),但必须及时付清各种债务,支付民工工资,全部债务未履行完毕,工程款不得挪用。如因未支付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围堵公司、上访等以及因欠款引起的诉讼,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对甲方商业信誉的影响,乙方应按工程总价款的
  5、 上交的税费乙方必须用现金支付,不得用材料、机具设备等实物冲抵,对工程结余的料具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转嫁给甲方。
  6、 乙方必须按甲方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和运行。
  7、 任何乙方的印章只能作项目资料往来使用,不得签订任何经济合同,不行使任何经济权利。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拨款方式
  1. 本工程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工程造价(扣除上交提留的费用外)拨付给乙方包干使用、自负盈亏、亏损甲方不补,盈余由乙方自行处理。
  2. 乙方必须对本工程签订了公司的内部承包合同后,甲方才拨给乙方工程款。
  3. 到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办理收款手续,由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会同项目经理一起到建设单位转款,工程款必须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 本工程甲方拨付工程款到位后,甲方暂按 提留管理费和税金,剩余 工程款拨付给项目部(含甲方提供的材料)自行安排,但必须全部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 上缴税金和管理费
  1、 税金:根据总合同和工程决算总造价,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确定的税率计收。(注:不由公司代交部分税金的施工工程,在外交的部分税金,在下次开票前必须将上次开票金额的税金的税票交回公司,且不能跨年,否则公司视作未交税金,不得抵冲。)
  2、 管理费:如该工程国家及地方征收税率实行调增,由乙方负责补足除公司管理费 以外的差额部分。(注:税收追溯期以税务稽查为准。)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1、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备案制达到合格或优良。
  2、 该工程必须保证不发生各种质量责任事故,乙方是质量第一责任人。
  3、 该工程承包后,乙方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基础、主体、屋面、装饰等各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全面自检、收集整理齐工程项目中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检验等技术资料,公司安全科、工程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的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实测和抽查(基础和主体的工程检查验收必须经公司安全科、工程部到场检查认可)。未经公司安全科、工程部和分管经理初验认可的工程项目,不得提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部门验收。
  4、 经公司有关科室人员和分管经理初验合格后,方能提请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安全要求
  1、 乙方对承建的本工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并将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机构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2、 安全生产: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分标准要求;达到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正确配备和使用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防护要求,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 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工程项目的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督促项目专职安全员结合工程的实际,按时做齐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并要求项目工长、安全员经常性地对项目工程查隐患、查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4、 经甲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安全设施不齐全的,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公司有权延期整改和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整顿。
  5、 如本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其处理事故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责任和承担,如因此甲方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一切后果由乙方责任和承担,甲方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及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善后事宜。如发生死亡壹人及以上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上述所有损失、赔偿费用及罚款外,甲方向乙方另行追加工程总造价1-2%的管理费。
  第八条 奖惩办法
  本工程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如工程发生伤亡事故,按公司制定的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给予安全罚款。
  本工程如初检不合格,甲方将按工程造价的0.5%予以处罚,若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按工程造价的1%给予处罚,不合格工程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一概由承包方承担。并根据乙方的情节轻重,项目经理资质不予或吊销其资质,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计划生育
  乙方必须负责工程所有用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得计划外怀孕和超生,否则按国家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重处,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本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确保所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内容条款全面完成,若单方违约承担五万元至十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损失。
  2、 无甲方批准而拖延工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独自转款按其所转金额的20%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4、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挪用工程款按挪用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不按期与公司财务科办理结算,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未付清全部债务而将工程款挪作他用的,视为挪用和侵占公司资金,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协商解决,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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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首页头条推荐南京劳动律师胥家山:个人借用公司名义与另一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派出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2015年5月,王某借用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由A公司承揽电力钢杆产品中的附件加工、钢杆组装焊接等;A公司派遣工人至B公司完成工作;派出的工作人员须遵守B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B公司给予的福利待遇以考勤作为依据。随后王某带领一批工人包括赵某进驻B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从事生产工作,B公司向工人提供工作服、员工卡,规定考勤,安排人员监督生产作业,并与B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与之前的基本无差异,另约定有效期限自日起至日止。日,赵某受伤,停止工作。
赵某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其与B公司于日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抗辩:以《协议书》进行抗辩,根据《协议书》的内容,指向的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查明:B公司与A公司订立的工程承包协议中,对承包方派出人员作了详细要求,例如:第一次到B公司工作的试用期,派出员工必须准备相关资料,报送B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B公司给予的福利待遇,以打卡人数及时间为依据。如承包方需调整派出人员,需到甲方行政人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设备维修金额在结算工资中扣除等涉及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内容。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双方属于劳动关系,赵某在尚未完成工作任务以前发生受伤,应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限,赵某主张与B公司于日即赵某受伤之日存在劳动关系诉求应予以支持。
案件分析:当事人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的资格,赵某与王某等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力,共同完成B公司交派的工作,接受B公司的管理,工作过程受到B公司的监督,当事人双方的目的是提供劳务一方完成用工一方交派的工作任务换取报酬,存续时间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期限。上述特征符合劳动关系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这一类型。B公司以《协议书》进行抗辩,根据《协议书》的内容,指向的是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但是在案事实明显表明王某个人只是借用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形式上签订《协议书》,B公司对该事实显然是明知的。故《协议书》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是B公司规避用工风险的手段,用意是摆脱用工责任。虽然本案当事人之间缺乏劳动关系的直接合意,但若因此而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形中鼓励用工单位以不合法的形式规避用工责任。
B公司与A公司订立的工程承包协议中,对承包方派出人员作了详细要求,例如:第一次到B公司工作的试用期,派出员工必须准备相关资料,报送B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B公司给予的福利待遇,以打卡人数及时间为依据。如承包方需调整派出人员,需到甲方行政人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设备维修金额在结算工资中扣除等涉及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内容。
B公司与赵某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赵某也非其公司劳动用工部门出面招录的员工。赵某被王某招录至B公司工作之前,王某已负责赵某所在车间的生产管理和人员招录管理,实行与公司其他部门类似的管理模式,表现出其作为B公司车间负责人可代表公司招录员工的表见行为。当王某招录赵某到车间工作后,赵某在B公司车间内从事该公司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工作,劳动过程受公司的生产劳动制度管理,劳动成果归属公司,并作为劳动者着公司工作服、领员工卡、接受公司考勤,按工作表现享受公司给予的福利待遇等,赵某根据上述情况判断自己是与B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该推断是善意且有理由的。而且,从B公司主张的其与A公司的承包合同内容来看,B公司不仅对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要进行验收、而且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态度、劳动过程和劳动报酬也要进行管理,劳动者在不知有该合同的前提下无法判断出自己是与B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B公司应对王某代表B公司与赵某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表见代理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胥家山律师法律风险提示: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特征包括:1、主体具有特定性;2、劳动者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进行分配安排;3、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4、人身依附性,劳动者服从雇主,遵守雇主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当事人双方符合劳动关系主体的资格,符合上述特征的主体一般已建立劳动关系,企业用工时应注意上述风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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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与工程公司订立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来自: 《中华建设》2014年第十期
摘要:   日,被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康复中心签定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某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将该工程交由下属某分公司负责具体施工。日,被告某分公司与原告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 ...
  日,被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康复中心签定了一份《建设施工合同》。被告某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将该工程交由下属某分公司负责具体施工。日,被告某分公司与原告签订《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书》一份,约定被告某分公司将承接施工的某康复中心工程指定原告负责完成,工程结算按被告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总价下浮率和总包合同规定套用的定额基础上计取。工程结算后,某公司按规定收取工程管理费为工程总造价的2%,所有税、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为确保税费按时上缴,某公司在建设单位每次工程款拨入时预留8.6%,工程竣工时多退少补等。  日,工程开工。日,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某建设设计研究院、某公司、某康复中心联合对涉案工程组织验收,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表明工程建设中存在六个问题,但竣工验收的结论为合格。日,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某康复中心认可某公司在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得到妥善解决。日,上述单位再次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涉案工程质量进行了备案。  日,被告某公司将原告负责制作的工程决算总造价为元的工程结算书提交给被告某康复中心,被告某康复中心对此造价不予认可,并在随后委托某工程监理部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审核。日,某工程监理部预算审核后,确定涉案工程总造价为元,对此,被告某公司认为某中咨工程监理部没有按照某公司、某康复中心约定的三类取费标准进行审核,不予认可。  日至2007年11月期间,原告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向被告某康复中心借款7024130元。日,原告同意以房抵工程款2524280元。  日,被告某公司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康复中心支付工程款元及利息等。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某康复中心支付被告某公司工程款元及利息。被告某公司不服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某公司提供的工程决算书、《会谈纪要》和某康复中心提供的预算审核均不能作为工程造价的结算依据,涉案工程造价只能通过司法鉴定途径进行确定,故判决驳回被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因原告与被告某公司对催讨工程款意见不一,原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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