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施工企业资质消防资质办理提交什么资料

办理施工企业消防资质办理提交什么资料?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那个浙江台州安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可以有“消防资质章”的呀~~地址:台州太平街道三星大道振兴二楼那~~浙江安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法规,于2...
人流大的任何行业和危险品行业都 要的额
《消防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
属于哪个部门
··不算民办的。消防队是警察,属于公安武警部队。
#城市便捷酒店(南宁东葛青秀大厦店)#身份证丢了 护照可以办理入住么
答: 社保金的封存是只因为离职或学习等原因,暂时停缴费用,暂时中止保障,但关系和帐户依旧存在,将来可以启封续保。
答: 社会保险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从参保人员和其所在单位定期收缴相关费用,当参保人员遇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问题时,就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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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消防设施工程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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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0:27:15
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资质需要什么材料
中国著名品牌办理、申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工程施工资质办理、绿色环保产品证书办理,企业信用评价AAA级证书办理、办理企业荣誉资质证书、办理中国著名品牌证书、中国名优产品证书办理、代办企业工程资质认证、
我司专业代办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专业承包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资质升级、增项, 资质年检、建造师注册等业务。公司是经广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是一家专业代办建筑资质(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三升二、二升一)代理公司,公司不仅拥有多名资深专业人士,而且注重企业人才的培养与发掘,并具备了高标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我们拥有了处理代办建筑资质方面的足够经验,为企业提供最合理最全面的专业服务。
1.政府-行政机关项目系列:
①商行政认定司法仲裁认定
②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认定
③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
④各省高新产品认定
⑤采用国际标准产品
⑥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⑦国家重点火炬高新企业
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⑨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
⑩院士专家工作站
⑾广东省自主品牌发展专项资金
⑿省、市民营企业认定
⒀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
发明专利包杠授权 不成功不收费
双软企业认定
国家科技部-优秀科技部:国家科技奖(终身有效)
国家工信商务部:企业信用AAA级评定证书(投标加分)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良好行业企业AAAA级-国家有奖
励4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2:ISO9001质量认证、14001环境认证、18001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认证。
3: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
4:CCTV央视展播品牌
5:明星代言
6:企业各项荣誉资质认证
7: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8:建筑劳务施工资质
建筑资质办理咨询热线:【黄生-】广州鸿亿企业--专业办理广东建筑资质、安防资质、城市园林资质、工程行业设计资质、劳务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与总承包资质 QQ-
(一)河源 钢结构工程资质哪里可以办理三级资质对评级企业为广大建筑公司代办建筑资质,价钱优惠,服务从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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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办理的费用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人员证书费用、人员社保费用、材料费用、资质代理费用;在施工企业资质申请的最新资质标准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有49种资质,每一项资质标准不同,要求也不一样,所以申请资质所需要的费用就不一样;
??以建筑总承包资质为例: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
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36个类别,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三十六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办理联系QQ-电话;河源 钢结构工程资质哪里可以办理三级资质国家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发放统一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编号和牌证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2.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3.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4.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5.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6.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7.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8.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9.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0.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1.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2.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3.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4.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5.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6.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7.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8.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9.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0.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1.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2.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3.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4.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5.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6.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十二个总承包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5.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般企业很少会只办理一个资质,如果同时办理几个资质,就需要考虑人员的专业及人员搭配,可以利用人员重复这个特点尽量减少成本。如果资质办理方案复杂,可以联系我,我可以免费给出指导价格方案。在办理资质过程中,要多注意细节,稍有不注意一次不能通过资质申报,就会要多少缴纳所有人的社保费用。〔我公司可以帮各大公司办理以上的资质证书〕价钱也比较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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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小姐 女士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中科商务网上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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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对此不承担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指南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指南目&录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三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附件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正式资质申请表附件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材料附件三:从业人员名单(样张)附件四: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样张)附件五:主要仪器、设备、设施附件六:告知书附件七:承诺书附件八: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张)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正式一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一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在日前已经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十项单体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三)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四)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五)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二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八人;说明: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5.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有相应从业经历。(六)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说明: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4.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说明: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安全咨询评估项目目录(附件四)及相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书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完成日期、单体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须另由被评估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第(七)款技术服务项目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四、审批期限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二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正式二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二)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八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四人;说明: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四)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说明: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4.从业人员名录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说明: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四、审批时间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一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在日前已经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活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活动;(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三)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四)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相关要求,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五)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六人;说明: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六)1人以上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且操作人员不能同时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操作人员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七)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与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关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提交声明材料,说明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取得原行业管理资质的检测机构和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交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鉴定合格成绩单(鉴定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说明: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4.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说明: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项目目录(附件四)及相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书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或合同履行完成日期、单体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须另由被检测、维护保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第(七)款技术服务项目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四、审批时间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二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二)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相关要求,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三人;说明: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四)1人以上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且操作人员不能同时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操作人员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与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关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提交声明材料,说明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取得原行业管理资质的检测机构和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交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注: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鉴定合格成绩单(鉴定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说明: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4.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说明: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四、审批时间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三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三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三)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相关要求,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四)符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说明:1.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2.专业技术人员指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3.技术负责人应是通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六)取得灭火器生产厂家维修授权;(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内容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复印件;说明:1.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4.申请机构应提交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开展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及实施能力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并由申请单位盖章。5.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技能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说明: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类专业维修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为确保维修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七)灭火器生产厂家维修授权证明,其中应包括:被授权维修机构名称,授权维修灭火器名称、规格型号、授权期限、授权要求、授权企业名称、并盖有授权企业的公章;(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上述申请材料内容中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四、审批时间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附件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申请单位(印章):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  址场&&& 所建筑面积注册资本(万元)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4.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5.有关质量管理文件;□6.申请临时一级资质的,应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技术服务报告或合同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8.《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指南》中要求的材料。说&&&& 明1.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表申请单位(印章):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  址场&&& 所建筑面积注册资本(万元)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4.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5.有关质量管理文件;□6.申请一级资质的,还应提交二级资质证书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7.申请临时一级资质的,还应提交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三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说&&&&明1.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场所权属证明”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附件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材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样张)&&&&&&&&&&&&&&&&&&&&&&&&&&&&&&&&&&&&&&&&&&&&&&&&&&&&&&&&&&&&&序号:____01_____姓名张三性别男年龄37免冠2寸照片身份证号310*************联系电话130*********最高学历大学本科所学专业信息工程毕业时间1999.7是否属相关专业是工作年限15从事消防技术工作年限15在本单位从事消防技术工作年限15专业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取得时间2013.12是否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否申请单位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否为单位技术负责人否单位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号*楼*室单位申请资质类别、级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个人专业工作经历1999-至今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申请认定级别□一级&&&&&&&&&&&&&&&&&&&&&&&& □二级承诺书单位意见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认定申请条件,如有不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承诺人签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该同志为本单位在职在岗员工,工作期间无违反执业道德行为。经审查,上述信息属实,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说&& 明1.该申请表仅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中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使用。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无需填报。2.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标准按照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主要从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审查。消防技术机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有相应从业经历。3.申请条件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同时核对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4.确认盖章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及民事承担能力机构的印章,机构内部部门印章不予认可。5.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工作过、从事过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并且在现工作单位未满相应年限要求的,应由不同单位各自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累计工作年限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分别达到相应要求,且与本表中个人专业工作经历一致。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说明:“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是指比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同等条件再增加1年。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专业划分专业名称(98版)旧专业名称(98年前)工学类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管理学类相关专业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工作经历证明(样张)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码于年月至年月(共年)在我单位工作。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三:从业人员名单(样张)申请单位名称(印章):&&&&&&&&&&&&&&&&&&&&&&&&&&&&&&&&&&&&&&&&&&&&&&&&&&&&&&&&&&&&&&&&&&&&&&&&&填写日期: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类别劳动合同期限人员资格备注1张三50************************专业技术人员日起(无固定期限)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法定代表人2李四40************************专业技术人员日至日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技术负责人3王五30************************操作人员日至日已取得特有工种职业资格4赵六24************************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日至日已经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5注:从业人员类别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等。附件四: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样张)申请单位名称(印章):&&&&&&&&&&&&&&&&&&&&&&&&&&&&&&&&&&&&&&&&&&&&&&&&&&&&&&&&&&&&&&&&&&&&&&&&填写日期: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或合同履行完成日期单体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被评估、维保或检测单位名称及证明人1浦东新区*****改建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日50000㎡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证明人:王五& 职务:总经理联系方式:*******2****集团***大厦消防技术咨询报告消防安全咨询评估日35000㎡李四*****集团有限公司证明人:赵六& 职务:副总经理联系方式:*******3附件五: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申请单位名称(印章):&&&&&&&&&&&&&&&&&&&&&&&&&&&&&&&&&&&&&&&&&&&&&&&&&&&&&&&&&&&&&&&&&&&&&&&填写日期:序号设备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如量程、精度等)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12345注:请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内相应顺序列表。附件六: 告知书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以下简称《规定》)的顺利实施,加强过渡期内本市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规定》及公安部消防局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告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执业活动及执业机构人员管理(一)自日起,本市将全面开展正式资质和过渡期临时资质管理,不得使用其他失效的资质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二)过渡管理期间,市消防局将通过上海市消防信息网,及时公告取得资质的机构。公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业务范围、与技术服务机构有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名称、技术负责人、执业活动记录、违法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三)依法取得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取得临时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在未取得正式资质前,应妥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避免产生过渡期结束后无证执业的行为。(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咨询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灭火器维修等技术服务项目资料等向该服务项目管辖的消防部门提交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技术服务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报告、合同书等。具体备案方法另行通知。(五)过渡期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通过条件审查人员,临时一级、临时二级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日内向上海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备案。(六)过渡期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表更的,应当在10日内向上海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向上海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补发。(七)灭火器维修机构所维修的灭火器产品应取得原生产企业的维修授权证明,并应对维修后的产品质量负责。根据《灭火器维修》(送审稿),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的机构,在维修首批产品前,应由国家、地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或原灭火器生产企业进行维修确认检验,以确保维修后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的再充装应取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二、过渡期内相关法律责任(一)临时资质与相应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要求和法律责任等同,并按《规定》相应条款施行。本市各级消防部门将按照《规定》要求,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的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二)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不再符合相应临时资质条件的临时资质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三)对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执业行为的,将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资质、取消临时资质。(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及其他的执业行为可通过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消防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五)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将追究相应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指南》及本告知书中的“日”均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上海市消防局日被告知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告知日期:_____________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附件七:承诺书我单位已阅知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实施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过渡期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收到并已理解掌握了《告知书》中相关内容,特此承诺:(一)所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仅在我单位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执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附件八: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样张)委托单位名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于××& 职务:总经理受委托人姓名:程××性别:男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及职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委托 程×× 作为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我单位向上海市消防局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事宜。&委托时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定之日起至办理完毕止。委托单位盖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印)法定代表人签章:于××(签章)二〇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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