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 要更换物管最怕业主什么需要什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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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户大社区业主欲自治经营 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9月26日,柏林爱乐社区。这里的部分业主欲寻求自管物业。本报记者 杨杰 摄  拥有7000户业主的柏林爱乐小区,入住7年来,业主大会一直难以启动。这在京城很多小区中存在。但罕见的是,业主们推选的业委会筹备组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尝试业主自管。这个想法在业主中赢得支持。  但因为没有开发商的支持,业委会的成立始终举步维艰。然而,10月1日起,北京市新的《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多项举措将破解业主大会的成立难题。这对于柏林爱乐小区的业主来说,将是一次新的契机。  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柏林爱乐小区位于朝阳区常营,从2003年入住,业主约7000户,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由开发商指派的前期物业北京正中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  多位业主称,小区一直存在管理不严的情况。“贴小广告的、收废品的、擦油烟机的,小商小贩和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业主被盗现象时有发生。”  近日,记者曾多次进入该小区,门口保安均未加阻拦,小区内可见到多名房屋中介工作人员。  此外,多位业主对物业收费也存疑,“物业费之外,物业还收取分别为144.9元、35元的两笔费用。”一业主称,物业解释35元的为公共照明费,另一项则未给出解释,“我们认为这些费用应包含在物业费里。”  业主们曾要求物业公司公开公共部位的收入情况,但遭到拒绝。小区物业客服人员王先生给出解释:对小区公共部位收益,物业都有账目,在业委会成立后,可向业主公布。  去年7月,该小区四期14号楼业主曾以一场“亮灯行动”,用京骂针对“WY(物业)”,以表示对物业公司的不满。  “被逼”筹备成立业委会  早在入住之初,业主田振茂等人就筹划成立业委会,后因种种原因停滞。  2007年,唐宪涛等业主再次发起成立业委会。  38岁的唐宪涛现在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经理,此前,曾在日企任职,目前是小区筹建业委会志愿者的负责人。  唐宪涛说,作为企业管理者,他看不惯小区管理乱、收费乱的现状。“以前单位特别注重制度规则。”在日企的工作经历,又让他没有去骂,去发泄,而是理性地走法制途径,寻找一个和物业沟通的平台,即成立业委会。  目前,小区业主已推选出一个4人组成的业委会筹备组候选人团队。唐宪涛是其中之一。  和他一起进入名单的还有66岁的绳得利,他退休前担任过大队党支部书记,乡政府财税科科长。他说,作为一个40年党龄的老党员,他觉得小区目前存在不公正的现象,损害了群众利益。因此,他积极推动成立业委会。现在,他主要负责联络小区的老年业主,“老伙计们都比较信任我。”  “被逼”,唐宪涛、绳得利两人都提到了这个词。“我们去找过物业,特别是去要求看公共部位收益账目时,物业称个人无权查看。那就只有成立业委会。”  自管设想赢广泛支持  目前,业主们已拿到了常营地区办事处关于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批复,业主们正在争取召开业主大会,组建筹备组。  据唐宪涛介绍,在推进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他和其他业主生出新的担忧:业委会成立后,即使更换物业,如何保证新选聘的物业,就一定能提供让业主满意的服务?  为此,唐宪涛等人想到了脱离常规物业公司,改由全体业主组建公司对小区实施自管。“这样做有两点好处,一是实现利益人的唯一性,即全体业主。二是隶属关系的单一性,属全体业主管理。可以消除业主、物业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的条件。”  早在2008年,唐宪涛等人在筹备业委会过程中就提出了这一想法,并得到业主代表的支持。  据唐宪涛介绍,业主们在论坛、QQ群中,以及四五十名业主代表参加的三次会议中,均进行过讨论,代表们都予以认同。绳得利说,开会时业主都挺支持自治想法。李贵生、储长友等业主代表也表示,支持今后自管小区的想法。  下月有望启动业主大会  “成立不了业委会,任何设想都无法实现。”柏林爱乐小区业主介绍,成立业委会成为困扰业主实现自管想法的一个瓶颈。  2008年底,小区2000余名业主,自发签名向常营地区办事处申请成立业委会。2009年11月,常营地区办事处下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批复。但至今仍无任何进展。业主怀疑,是他们在讨论自治想法时,被相关利益方得知导致遇阻。  9月初,小区业主代表以告示形式,向全体业主介绍业委会筹备的工作情况。但在告示贴出后被物业保安撕毁,业主质疑物业意在阻碍成立业委会。  对此,物业公司前台工作人员王先生否认了这一说法,称物业公司同意并支持成立业委会。  业主们称,还遇到了来自开发商的阻力,常营地区社区办主任曹先生证实,小区久未召开业主大会,开发商不配合是原因之一。目前,开发商还未提供业主名册等资料。26日,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愿向政府部门提供相关材料。据了解,按照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开发商也有责任启动成立业主大会。  常营房管科工作人员称,十一之后将实施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建议小区业主等十一后,再寻求召开业主大会。  本报记者 张宁 马力  说法  北京市住建委:业主可以自行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说,按照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因此,业主自行管理是物业管理法定方式的一种,业主是可以自行管理的。  他表示,是否自行管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因为物业管理涉及一些专业技能和能力。所以如果希望自行管理,应先制定一个很完善的自行管理的方案,把自行管理的优点和潜在的风险都和业主说清楚。最后由业主按照业主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来决定。”  经验  北京两小型社区实现自管  据北京首个实现自管的品阁小区物业负责人邵里庭介绍,目前北京就品阁和原宣武区的馨莲茗园两个小区在实行自管,但有意向的约有100多家。他称,小区自管面临诸多问题,实施起来很困难,让这些小区仍停留在“想法”阶段。  据了解,品阁和馨莲茗园都是小型社区,品阁有约150户业主,馨莲茗园有约400余户。  自管之后,两个小区在惠及业主方面效果明显。邵里庭称,目前,小区物业费从最初2.7元/平米降到了1.6元/平米;业主满意率、物业费缴费率均从四成上升到九成;小区绿化从只有4棵松树发展到93个品种,四季有花;小区三年未出治安事故;小区大修基金一分未动,且业主家里维修不用花一分钱。  馨莲茗园小区物业费从最初的1.9元/平米降至1.6元/平米。不过邵里庭说,馨莲茗园在遇到问题时,业主意见比较难统一。  对于在大型社区的自管,邵里庭认为同样可行。他举例说,无锡春江花园共48万平方米,3000多户,自管已实施两年半,目前物业费为5毛钱,且自有资金400多万,小区还获得了国家级绿色社区、联合国2009全球人居环境奖等奖项。  声音  老的《物业管理条例》并不禁止小区实施自管,新办法则明确强调了可以自管。肯定会有更多的小区进行相关尝试。  小区业主自管,有一个优点是降低物业管理的成本,但小区的管理不能以此为目的。自管不是今后的发展方向,根本是要改变目前的物业管理体制。  如果小区实行自管,物业管理一定要专业化,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此外,业委会要保持监督者的身份,对管理者进行监督。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炎  业主自管步骤  1、成立业委会:按照唐宪涛等业主的设想,全体业主先依法成立业委会。  2、过渡期:其后一年之内,并不解聘物业。在此期间,业委会将带领业主熟悉物业各部门的运转,了解水电暖等设备。  3、业主参股物业公司:最后依据《公司法》,成立隶属于全体业主的股份制物业公司,业委会聘用全体业主参股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4、自管实行“自治+经营”模式:自治方面,物业公司由全体业主投资组建,所涉及住所、资金、股权等问题,均以法律途径解决。公司的组成人员可在社会上公开招聘,并优先在小区内选聘。“安保制度都想好了,专群结合,聘请专业保安,再发动小区的老年志愿者。”  经营方面,“物业公司可下设家政分公司,提供家政服务、还能利用职工食堂,开展外卖餐饮业务。”唐宪涛介绍,据业主们估算,物业费、取暖费、电梯广告费等费用相加,自治物业公司经营的好,可实现盈利,“实现零物业费,向业主返利是最终目标。”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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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遵守《互联网资讯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广告性质的评论会被删除,相关违规ID会被永久封杀。   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拒交物业费都败诉
车门被撬 房屋漏雨 丢电动车
本报讯(记者孙莹)房屋漏雨得不到修缮,车辆停在小区里被撬物品丢失,电动车被偷监控却形同虚设……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不尽职,不交物业费,却都输了官司。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发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白皮书,由于举证能力不足,对服务标准认知有偏差,业主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结果往往不如人意。
白皮书上显示,去年,西城法院新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71件,是五年前的十倍。在近五年总计6527件纠纷中,98.6%都是物业公司因业主拒交物业费而起诉的。业主们不给钱的原因无一例外都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达标。
法官介绍说,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标准的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细致的合同条款来评价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和物业公司对服务标准认知的偏差是发生纠纷的根源。业主如果主张物业公司承担超过合同之外的义务,就难以得到支持。
业主在签订物业服务格式合同时常处于被动地位,难有发言权、修改权,一旦发生纠纷,维权手段很单一,大多都是靠拒交物业费来对抗,却很少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集体决策解聘物业等的方式来制衡物业公司。
虽然业主们的法律意识都提升不少,但举证能力还显不足,举证不力是败诉的主因。
法官表示,很多业主提交证据就是几张照片,一段视频,或是邻居的证人证言,但物业服务属于全天候服务,几张照片、一段视频只能反映一个时间点的情况,邻居的证言有可能涉及利害关系,采信力度较弱。如果能有持续拍摄取证,财产失窃时的报案记录,以及和物业人员沟通的录音、录像、回函等,证明力度将会更大。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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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区一高档住宅小区部分居民致电本报,对近期物业公司上调物业管理费表示不满,认为涨幅偏大,并质疑涨价程序的透明性和公平性。19日上午,该小区就物业费上调进行了唱票表决会,有居民表示他们对此并不知情,也没接到物业方面的会议邀请函。    居民:没召开业主大会上调物业费合理吗?    “我家现在每月每平米物业费为1.6元,若涨价就要2.1元了。”家住该小区18号楼的沈女士说,物业打算将每月每平米物业费上调0.5元,由于小区至今未成立业委会,物业事先进行了调查问卷,让业主签字表示同意或不同意涨价,她家投了反对票。14日意见征集结束后,物业在小区贴出公告,定于19日在太湖花园社区居委会进行唱票表决。    沈女士说,物业只是贴了公告,并没通知们关于唱票安排的事情,她还是自己打电话才得知情况。“不少业主都不了解情况。从没召开过业主大会,票数是怎样来的?计票过程又有谁来监督呢?”对于唱票时间选在19日大家上班的日子,沈女士也提出质疑。    记者在该小区进门处的广场上看到,小区物业确实贴出了唱票表决会的公告。记者随机采访了5名业主,他们表示,对于物业费涨价,物业曾上门征求过意见,但是对于唱票的事情他们不知情。记者了解到,该小区较特殊,出租户较多,部分业主并不住在这里。    家住该小区高层住宅的业主李女士介绍,她家现在物业费是每月每平米2元,涨后就变为2.5元了,听物业方面介绍大部分业主都签字同意了,所以她家就没表示反对。    物业:持续亏损难以为继,涨价是按相关法规执行的    该小区物业方负责人介绍,由于工资水平的屡次调升及物价的上涨,高涨的管理成本使得经营持续出现亏损,难以维持项目运营。按质价相符、可持续良性运营的原则,根据实际运营测算,及项目设备设施老化程度增加、维护成本上升等因素,公共物业服务费每月每平米需上调0.5元。他们是严格按相关法规执行的:首先向全体业主公示了《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随后服务人员携书面的《公共服务费提价意见征询函》逐户上门沟通并听取业主意见,同时聘请专业审计单位对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的项目收支进行审计,并公示审计结果;在社居委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于8月21日正式开展公共物业服务费调价表决意见征集工作,并公示了表决票、公开召集业主监督小组,表决意见征集工作按计划于9月14日结束。为公正、公开地统计表决结果,9月12日公示了开箱唱票及后续的安排,9月19日进行公开唱票工作,并邀请了无锡市物价局、新区物业管理、辖区派出所、业主监督小组,具体唱票日期是考虑了所涉部门的工作时间,经多方协调后确定。唱票现场5个小组分别唱票,业主监督小组成员自愿参加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结果由居委会盖章、参与唱票监票的业主签字,向全体业主公示并由居委会存档,报物价局核准、住建局备案。    物价部门:尚未接报该小区物业费上涨方案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因成本变化等因素需要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公开方式,征询业主意见,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小区物业费上涨方案还没上报到物价局,以前也没碰到这种情况。今后审批程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静介绍,《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9条的相关规定,是在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条件下的真空状态下的一种特殊解决办法。正常程序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作为一个合法的主体,这样才能体现大部分业主的意志,和物业公司就物业费上涨以及上涨的范围等进行协商,参与协商重要条款的变更,这样达成一致后才能变更原有的合同关系。只有合法的主体,做出的决定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物权法第76条的相关条款,物业要提高收费标准,需要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同时须符合如下两个条件:必须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二是必须获得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要“双过半”。    记者了解,受市物价局委托,新区物价办一名黄姓负责人参与了当天唱票表决的全过程。该负责人介绍,该小区当天进行的唱票是征询业主意见的一个环节,现场共有20多名业主代表,唱票工作都由业主担任,所有票箱都是现场打开的。该小区共有1526户,未投票的307户全按反对票计算,唱票结果达到了“双过半”。    争议焦点:程序是否透明合法?    “现场参与唱票的业主监督小组能代表我们全体业主吗?这些业主是怎么选出来的?票又是怎么来的呢?”居民对此提出质疑,有人提出召集全体业主开会表决。    也有业主指出,前期审计报告过于专业,物业公司若要涨价,就应公开收支详情,让业主做到心中有数。    对于大家的这些疑问,新区物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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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不满意怎么办
来自:年糕年糕熊 发布时间:
怎样业主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应该怎么办?
推荐回答:沈阳市于洪区的一处小区里,业主们就遭遇着类似的局面。他们一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无论是门禁保安,还是停车服务,物业的服务不到位之处都让大家感到忍无可忍。 可该小区的业主们,却又不得不忍。因为他们想炒掉这家物业公司,却始终无法成功。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得不到2/3业主的同意,而是因为小区至今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r工具/原料《物权法》第八十一条步骤/方法入住率和入住年限成一道坎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指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 法律给予了业主们炒掉物业公司的权力,但要更换物管公司,首先要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这本身就是一道难题。\r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r业主认为,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尽管赋予的责任和权力很大,但在沈阳的各个小区中,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并不多,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重重。\r按照现行的政策,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另一个则是自首套住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两年。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能够依法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r可是于洪区的这个小区的业主却无奈地说,由于园区销售不理想,目前入住率还达不到50%,而且业主们最早的也是去年才刚刚入住,到现在满打满算才一年时间,两个条件都不符合,自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行使炒物业的权力。\r面对这种局面,业主们不禁疑惑,难道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就只能忍受前期物业满两年吗? 没有业委会 协商不成就诉讼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功涵律师认为,在没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仍有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服务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更换。\r业主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协商,也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终止物业服务关系,自行选择物业。如果协商不成,作为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r在进行诉讼时,业主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共同进行诉讼;当然,业主也可以推选业主代表,代表业主进行诉讼。
不满意物业服务就拒交物业费明智吗
推荐回答:网友提问:请问大律师!不满意物业的价高质次的服务,拒交物业费明智吗? 王良斌律师答复:如果您拒交物业费的行为是小区业主的共同行为,得到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赞成或同意,那么拒交行为已经不是您个人行为了。业主委员会这时候应当及时站出来,代表全体业主去与物业公司协商改进服务,如过仍不改进的,那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律师个人意见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书面限期交纳的通知,物业管理公司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r如果您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是个人行为,那您要量化物业服务质量与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的差距和服务质量低劣的,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很难在相关诉讼中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既然你花了大半身的积蓄购买了你认为中意的房屋,又花费了物业服务费用去享受相应的服务,如果您发现您的权益受损害,您还能够忍气吞声的话,我认为您的人生观肯定有问题。为什么不去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您是花了您的劳动所得去换取相应的服务,您应当理直气壮,而不是羞羞答答地去靠一个忍字了得。 拒交物业费妥不妥当,明智还是不明智,关键看该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充分不充分。从方式上看,集体力度大,但也要依法进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主的集体权利要用好用活。如果是个人,那要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像李文那样,我的权益只要受损害,我就要投诉,天王老子我也要个说法。拒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是否构成不安抗辩权或默示预期违约的行使,这主要看您的是否充足了。 进入购房问答论坛提问
业主对物业不满意怎么办
推荐回答:那就证明物业做的不错,只有您一个人要求过高。满不满意不是按照您的心情来定的。需要看物业有没有按照物业合同和其他相关规定有没有按时完成。如果没有做到,就是不好。做到了就是好。更多问题请关注新浪微博路军港
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该怎么处理
推荐回答:在物业管理行业,评价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服务品质,业主满意度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为了提升服务品质,满意度的内涵,我们有必要对业主满意度进行解与分析。 一、满意与满意度 满意与满意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满意代表业主就一个具体服务事件、环节或服务的一个体系的认可态度。它的要义是区分与“不满意”之间的相对心理感受。满意度是对满意程度的评价指标,它所描述的是业主对我们的一个专项服务或系统服务的满意程度。它的要义是显示服务的满意程度的量化值。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必须明确满意与满意度各自描述的空间和定性的要义,满意代表的是业主态度,满意度是代表业主的满意态度的程度。 满意是满意度的基础和过程,满意度是对各个服务环节满意的结果。我们只有把每件事情都做到让业主满意,才能获得较高的满意度。认识这个问题的意义,是我们必须强调满意的过程实施,而不是注重满意度的调查结果。物业管理服务是一个很具体、很细腻的服务过程,只有全体员工都认识到这个原理,才能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注意服务的精细程度,把追求一般的满意提高到追求满意级度的满意度上来。我们面对服务事项,要从职业和专业的精细程度上,追求业主心理的深层次的满意的需求和愿望,从而提高业主满意度。 二、解满意度的特性空间 (一)、满意的阶段性与不满意的持续性 业主的满意态度具有阶段性特征,不满意的态度具有持续性特征。业主生活于小区,对小区物业管理带来的益处或不足是能够切身体验的,由于管理处服务的不稳定性或具有阶段性强弱特征,使业主的心灵受益感受也呈阶段性特征;另一方面,业主由于长期生活于小区,对满意的事情淡忘的快,对不满意的事情却记忆犹新,因此对管理处的服务之不满意的心理态势是长期存在的,这就使业主不满意的情绪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征。业主面对物业服务满意程度的调查,从其心理学反应角度分析,总是存在于满意的暂时性和不满意的持续性两者之间。即便对其中的一个调查项目表示满意,也并不说明他在你调查之前或之后也100%的满意。因此,业主的满意态度是无奈的暂时反应。在业主的内心,就在他回答“满意”的时候,其实“不满意”的情绪就同时存在于心理。 从这个角度分析的意义,是我们在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能够客观理解业主满意度的暂时性和持续性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而不仅仅是刻意追求暂时满意度提升的服务思想基础,理解地产和物业管理面对业主的服务是无极限的心理状态。我们要用持续的观点,避免追求暂时的满意服务特性,去追寻业主持续的满意度的新空间。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创新、改进的动力和。 (二)、动态的满意与静态的不满意 满意度的调查数据仅仅是相对客观的结果,但不是唯一的结果。从动、静态的角度分析,所谓业主的满意度或高或低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且引起变动的因素较多,通常受时间因素、情绪因素、需求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即便你在同一个业主群的样本中进行调查,当你改变调查时间,上午与晚上的调查的结果就不同;月初与月底的调查结果也不同;上半年与下半年的调查结果也不同等这是因为业主的心理特征受时间、情绪因素的变动而变动;另一方面,业主的服务需求也是动态的,所以业主对管理处的服务的满意也是动态的。从业主的静态心理角度研究,业主能够相对固化的思想情绪,不是对地产、物业的服务的满意成分,而是对其服务的不满意的成分偏多。因此业主的常规心理态势是静态的不满意。 理解业主的动态满意与静态的不满意,对指导我们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业主动态的满意特征要求我们必须在工作中用“追逐”的观点发现业主的动态的服务需求,并且有时间极度、情感极度、情绪极度的紧迫感,才能维护维持业主稳定的、较高的满意度;业主静态的不满意特征要求我们时刻要克服骄傲自满、一劳永逸的思想,在基础工作上要做的更好、更精、更细;在新的需求领域,要时时探索业主的需求新空间,把品牌、服务工作做到极致的水平。 (三)、不对称的信息决定不对称的满意度 业主满意度不是孤立存在的。业主在表决满意度之前所接受的信息是不对称信息,必然决定了业主表达的满意度是不对称的满意度。满意度的特性值一方面受我们提供的直接服务质量与水平有关,但同时也与周边物业管理环境与水平有关。对于业主,可能在我们实施满意度调查之前,他的满意度分值就“内定”了,那么他“内定”的原因或依据是什么?其实业主之所以“内定”,是因为业主受周边物业管理水平的影响比较大。业主在自己的本小区,耳闻目睹的优秀服务事项也很多,但让业主记忆最深的却不是服务优秀的一面,而是服务最不好的一面。业主所掌握的服务信息是不对称的信息,通常看到、听到周边小区就是管理的好而周到,看自己的小区服务总觉得强迁人意。所以,当业主面临满意度调查时,心中早就奠定了不满意的外部基因。另外一个外部基因是行业的进步因素,当行业中出现先进的服务方式时,如果我们还停留在原来的服务模式上而不改进,业主在你调查之前就奠定了不满意的思想基因。 理解业主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不对称的满意度的意义,是我们必须要研究业主在我们的平时工作中或调查之前,业主对我们的服务优秀信息到底掌握、接受了多少;对周边物业管理优秀信息到底掌握、接受了多少;对行业的进步信息到底掌握、接受了多少等,以便消除信息不对称给调查结果带来的影响,同时,也警示我们在平时的服务管理中,多加宣传我们的服务品牌和服务质量,加强对业主的信息化的占领。 三、解满意度的逆向思维空间 客观来讲,业主满意度的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是为地产或物业服务方设计的,她在调查之前就设定答卷的方向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地产或物业服务方调查意愿。也就说是为地产或物业企业服务的,代表了服务方的品牌和品质利益。显然,这不是业主内心的愿望。在业主的内心,不是要表达对我们的服务满意了多少,而是要表达他们对地产、物业管理的“不满意”还有多少。因此,我们试图用逆向思维的方式,把原来的“满意度”调查改为“不满意度”调查,让业主把自己的“不满意”表达出来,这样,使存在的问题更加直接的反应出来,她不仅代表了业主的主观意向,也更有利于地产、物业服务方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满意度的逆向思维空间,重要的是企业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满意度调查方式掩盖了许多“不满意”的问题,企业不解决或解决的慢一些或极少的解决问题,都给服务方预留了借口的接口,企业可以面对问题,也可以半面对问题,也可以不面对问题,业主呈被动或无奈的状态。逆向思维方式下的“不满意”的调查结果,可以直接显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不满意的部门、不满意的事项,使问题直接化,也使要解决的问题更加明确。 以真心实意的解决问题的态度,我们可以尝试用不满意的方式,调查业主对我们的工作的“不满意度”是多少,也许这样更有意义,更能够代表业主的心声。 四、尾声总之,业主满意度是一个涉及业主时间领域、空间领域、思想领域、情绪领域、信息等领域的系统工程,企业要在业主心目中得到较高而稳定的满意度,需要用系统的观点,对满意度的形成和结果进行逻辑的思考和解,从中发现其潜在的规律,并制定满意度的实施工程计划,用积极的思想方法引导全体员工投入到提高满意度的“工程”中去,才能逐步打造较高而稳定的满意度,从而塑造好企业的竞争品牌!
如果是单个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该怎么办
推荐回答:  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双方互相配合的,如果对物业某些管理方面不满意,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有业主委员会的也可以向他们反映问题。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对物业公司不满意想投诉!到什么部门?请高人支招!
推荐回答:1和物业公司的纠纷是服务合同纠纷,可以找消协试试,2 如果不能解决,只有去法院起诉!
对物业不满意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推荐回答: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或者去当地发改委下面的物价局去投诉,都不奏效的话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对物业公司不满意拒交物业费,物业起诉到法院,结果会怎样
推荐回答:我们经常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根本保证。 你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为什么不走程序来解决呢? 物业行业现状有一个主要特点便是的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因此,物业作为服务行业,唯有以业主为上帝,踏踏实实搞好管理服务本职工作,才有可能保证自己在这个行业中得以生存。 通常情况下,物业企业是非常重视业主投诉的,为了让业主的投诉可以得到迅速有效的解决,他们还制定有一整套的工作流程来保证的。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特殊或者物业公司真的漠视你的问题,依据程序,你可以有多种途径或选择来解决问题。 比如向物业服务中心的派出公司(即母公司)去反映情况,比如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协调,比如向物业管理协会或者是工商局的消费者保护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比如致电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房管局)或者市长热线。。。。。。甚至你也可以像物业公司那样,义正言辞的将对方告向有管辖权法院,依靠法律途径来彻底你们之间存在的纠纷问题。 其实,你(业主们)和物业服务机构之间是有订定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的,协议条款必然对业主和物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执行标准以及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等都是有约定的,而你为什么选择拒交物业费这么简单粗暴的做法,客观上形成违约在先的事实来“贻人口实”,使自己陷入不必要的被动局面中呢?
对物业不满意,业主就没有办法吗
推荐回答:一联合更多业主,炒了它,二,向媒体投诉,三向建设局物业管理处投诉。
对于物业管理模式社区居民不满意怎么办?
推荐回答:这个需要 物业 公司 和社 区居民 好 好 沟 通 了,如果是居 民提 出 的合 理要 求 , 物 业 应该 要满 足 , 现 在 新出 来 的实 惠 PaaS 平 台 , 就是 帮助物 业公司更 好的 管 理 及 服 务社 区居民 的, 对 于物 业 公司的帮助会很 大 。
装修不满意怎么办
推荐回答:现在的装修理念就是轻装修,重装饰。大多数的效果都是靠后期的软配来实现的。如果你家房子装修的质量没有问题,那就不要返工。请个软装设计师给你搭配一下。还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装修质量有问题,那么必须返工了!
推荐的公司不满意怎么办
推荐回答:在找其他的
私人装修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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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台面颜色不满意怎么办
推荐回答:找橱柜厂换一个好了
求解答装修不满意怎么办
推荐回答:你好!问题大不大呢?如果是小问题可以找原来帮你装修的公司进行局部的改造,要是觉得整个设计都不满意的话,建议您可以重新考虑一家口碑不错的设计公司来进行重新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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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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