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税务稽查案件 怎样合理分配案件 合理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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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件调查取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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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网络
调查取证是税务稽查办案的核心。有效、全面地实施调查取证,是确保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关键。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是否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主要取决于调查取证环节认定是否周密详实,稳妥可靠。如果通过调查取证仍然得不到有效证据,势必导致掌握的线索无法真正落实,税务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制裁。当前,一方面随着稽查工作信息化程度提高和工作程序日益完善,客观上对稽查案件取证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在工作实践中仍有许多问题困扰着税务稽查取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也让稽查人员面临大量潜在的执法风险。
一、税务稽查案件取证中容易遇到的几个典型问题
(一)被查对象不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核算混乱难以查实,或账外设账逃避税务监管。账簿、凭证是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的主要对象,是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重要凭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会计核算。但很多纳税人根本不设账或者虽设置但不依法进行核算甚至账外设账,给税务稽查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被查对象拒绝提供涉税资料、隐匿、销毁账簿。在日常稽查工作中,被查单位对稽查部门实施检查往往采取&软抗拒&手段,通常以法定代表人不在家、会计病假或事假找不到账簿资料等借口拒绝提供涉税资料。更有甚者还会采取隐匿、销毁账簿资料等&硬手段&公开阻挠检查,尽管现实中这类情况并不多见,但是也已经不是个案。
(三)稽查办案需要取证的多样性和合法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稽查人员。依据《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的规定,目前税务案件证据的存在形式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种。但是,就现阶段情况来看,税务稽查调查取证手段与司法部门相比受到很大限制。在取证程序上,虽然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工作规程》也相应给予明确,但与司法机关相比同样存在很多限制因素,造成涉税案件取证难。
(四)税务稽查在第三方协助取证方面存在困难。《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但是,现行税法仅对两种第三人拒绝税务机关调查规定了法律责任:一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者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造成税收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是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对其他第三人不配合、甚至拒绝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法律均未规定相应法律责任。在税务稽查中,一些第三人拒绝接受税务检查,甚至刁难税务人员执法的事件时有发生,没有其他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税务稽查部门在案件调查中常常受阻就不难理解了。
二、规范税务稽查案件取证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升税务稽查法律权限。现行法律中,税务稽查只能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对不依法设置账簿、不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的业务进行处理,但处罚力度偏轻。由于&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限制,对这类问题采取措施力度不够。笔者建议:一是修改现行税法,抛弃一事不再罚款原则,赋予税务机关连续处罚直至其改正的权力,对超过三次仍不改正者,由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其投资人个人采取措施,公告其违法行为,并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比如三年)不准许其申请登记注册新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营实体。二是在法律上明确规定纳税人所有账簿必须保存在营业执照所注明的营业场所,税务检查时发现其账簿不在营业场所的,给予行政处罚,以堵塞其不接受税务检查的各种借口。三是对偷税行为一经查实后,能够建议财政部门取消相关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四是明确赋予税务机关搜查权,使不法纳税人无法拒绝场地检查、不提供涉税资料并有机会隐匿、销毁账册。
(二)提高税务稽查行政处罚额度。由于税务稽查是税收执法的最后一道关口,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拒绝接受税务稽查的,在赋予税务机关连续处罚权的基础上,应该在法律上逐次提高处罚额度,直至接受检查。在对第三人拒绝接受税务稽查部门调查的,理应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拒绝接受税务稽查同样处理。对国家机关拒绝税务调查的加倍处罚,并有权建议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分。在证据收集方面应全面放宽对税务稽查的限制,如增加对生产经营场所或居住场所的搜查权、对重点证据的先行处理权以及对出现事实性阻挠检查的以妨碍公务罪论处,甚至进一步赋予稽查机关与司法机关同等的留置权,在提升法律地位的同时,让纳税人从&法治&角度不敢偷、逃、骗、抗税。
(三)明确税务稽查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我国行政诉讼中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特别是在所得税管理方面,税务机关必须对其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真实性负举证责任,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税前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对确定的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分别负举证责任。众所周知,个案中纳税人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都是纳税人亲历的,这些信息纳税人自己最清楚,有关证据也全部掌握在纳税人手中,由纳税人而不是税务机关对该部分事项负举证责任,法院能更快查清事实,作出裁决。但是,行政诉讼法没有针对税务诉讼案件的特殊之处,给法官适当的重新分配举证责任的裁量权。针对纳税人成本、费用核算混乱,查账征收所得税存在困难的情况,《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其企业所得税。但这种办法并不能遏制税收违法行为。
笔者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核定征收办法以及所得税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为严厉打击偷税行为,在纳税人故意账外设账、隐匿、销毁账簿、拒不提供涉税资料等情况下,税务机关继续采取查账方式征收所得税,且仅对收入总额的调整负举证责任,而各项税前扣除项目由纳税人负举证责任,凡纳税人不能证明其支出项目真实、合法并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在计算所得税时一律不得税前扣除,进而从根本上杜绝纳税人通过多列、虚列支出少缴税款的行为。
(四)有效提升稽查人员综合执法素质。除了进一步完善税法体系,修正税法纰漏,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的关键因素还是要进一步提升稽查人员综合执法素质。一是要强化风险意识。地税部门要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业务联系,为税务干部长期开设&法律课堂&,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引导税务执法人员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的税收执法环境,知法、懂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要端正执法观念。要在税收管理理念、税收服务意识、税收征收习惯、税收文化理念、税收道德观念等方面与时俱进,提高对事务的判断力,提升处事经验;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尽可能不给执法风险留余地。三要搞好风险预测。研究和探讨税务人员涉税犯罪规律,定期结合岗位实际自查执法风险点,提高防范针对性,对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纠正,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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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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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合理组建学习小组是开展合作学习的前提,是提高学习有效性的关键。小组合作不仅是学生之间的合作,也是各科教师在共同培养具有较高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的小组团队。各科教师不应该是各有各的分配方式,各有各的阵营,合作小组应该相对固定,能够为学生乐于接受、能够为各科教师所承认、能够为各科教学提供综合服务。这样才能有明确统一的运行方式、高效快捷的评价方式,让我们的小组发挥其最大的威力,在合作、互助中学习、生活,健康持续发展。但由于学科特点、学生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要想形成统一固定的小组是有一定难度的。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实现合理有效分组,经过多年的深入探讨,历经反复操作实践,我们达成了以下共识。
  关键词:分组原则 分组方法 后期调整 合理有效&&&&&&&&&&&&&&&&&&&&&&&& 一、分组原则
  组建合作学习小组,应遵循&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组员自愿与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1.均衡原则。根据学生能力、知识基础、思维活跃程度、性别、特长爱好、心理素质等将学生分组,人数以4&6人为宜。小组间的人数、水平、性别比例要基本平衡,只有每个组的总体实力尽量保持一致,才能保证组间竞争的原始公平性。
  2.自愿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尽量能尊重他们的想法,便于以后的学习过程中能更好地相处、更有效地互助合作。
  3.互补原则。充分考虑到每个学生的能力、性格特征、智力差异等因素,实行能力强带能力弱,性格外向、能言善道者配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型,学优生与学困生配合。
成功的合作小组分组并非&强强联合&,即并不是最优秀人员的组合,而应该是&互补&的,从而实现各小组成员在合作的过程中优势互补、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并且得到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锻炼。
  二、分组方法
  1.确定组长。
  (1)程序:公布评选标准、学生自荐、全班推评、各科教师商定。
  (2)推评标准:①品德高尚、有热情、责任心强、能充当教师的得力助手。②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较准确地为小组成员进行分工,督促小组成员完成自己的工作,对小组成员进行指导。③管理能力强,有一定的威信。组长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是管理,只有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把小组活动效益最大化。④学习水平高低并不是担任组长的必要条件,组长的确定不以成绩好坏为首要标准。
  (3)培训与指导:要想让组长全部达到以上标准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教师对组长进行培训,并有计划地进行沟通。①要定期对组长进行思想教育,经常鼓励,帮其树立自信心,避免出现消极、畏缩、浮躁等不良情绪。②要让组长明确自己的职责。组长担负着联络老师和召集、督促、检查小组成员学习的任务,同时还起着小组内协调、疏通的作用,当小组成员的观点发生冲突时,组长要组织讨论、分析,使成员之间相互理解、接纳并支持,最后达成共识。③由于在具体操作中会出现一些小矛盾或比较零碎的问题,因此要对组长的工作艺术、方法进行及时的指导。
  2.搭配组员。
  (1)梯队划分:在充分了解学情的基础上,根据学业水平,兼顾学习目的与动机、学习习惯与方法、智力水平与接受能力的差异,把全班同学划分为四个梯队(可根据班额不同而适当调整)。
  (2)组员搭配:班额以40人为例,分成10组,每组4人,分别来自四个不同的梯队。采取两次抽签、三次选择的方式,具体如下:①推评出的组长通过第一次抽签确定每个小组的序号;②从第一组开始由组长从其他的梯队中选择一名组员(例如,组长是第一梯队,则先从第二梯队中选一名;组长是第二梯队,则可从第一梯队中选择。)③第二次选择从第10组开始,依次从其余的梯队中选择一名组员,第一组最后选择;(本次选择由已产生的两名组员商定产生第三名组员)④通过第二次抽签决定第三次选择的顺序,选出第四名组员。(本次选择可由已产生的三名组员商定产生第四名组员)⑤尊重学生意愿,教师可对同一梯队之中的学生进行调整,实现组间同质、男女生搭配均衡。
  (3)明确分工:组内成员有明确的具体分工,在一个阶段里都有相对侧重的一项责任,担任一个具体的合作角色。如小组长、记录员、质疑员、汇报员。小组长的责任是组织成员有序地发表意见,引导组员倾听他人的发言。记录员的责任是清晰地记录小组成员的算法、开放型试题的答案等,避免交流时过多的内容雷同。质疑员的责任是对解题思路、算法等进行提问,引发组员进一步思考,促进知识内化。汇报员的责任是集合组内成员的观点,在班级进行反馈交流。这样,组员各司其职,人人参与。
  3.后期调整。当小组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如果频繁地打乱小组,将使刚产生的凝聚力消失,才培养起来的团体意识消解,评价也不易操作。学习一段时间后,教师通过观察,对确实不能有效合作的小组,在两三周后可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分为组内调整和组间调整,即在组内对组员的分工任务进行调换或者是在组间对不适合的人员进行调换。对小组调整时,要说明原因,让学生明白老师的意图,使他们愉快地理解和接受。教师不可随意调整组员,否则,有可能引起混乱,使小组合作无法继续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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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地税有效提高和规范稽查程序
&&& 巴州地税局根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程序监作要求,结合地税工作实际,首次组织开展了稽查案卷评审和案件复查工作,共对12个案卷进行了评审,对3个案件进行了复查,经评审,案卷整体较好,稽查事实清楚,证据合法,程序规范,处理处罚依据正确,但也存在税务稽查通知无选案部门负责人签章、无案情简介、查案料反映不足、无询问通知书、被调查询问人签章不符合规定、无纳税人意见、纳税人识别号等差错,案卷最高得分98分,最低得93分。经对三个案件复查,其中一个案件定性不够准确,案件证据资料缺少纳税人签字盖章。 & &&& 巴州地税稽查案件评审主要包括主体、权限、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依据及程序五个基础标准和立案、通知、调账、询问、稽查报告、证据及处罚告知处理处罚送达及立卷等十个标准。评审和复查案件为稽查局上年已办结案件的10%,评审复查组成员分别由州局业务科室人员和稽查局检查科人员组成,分组进行交互检查,出具评审扣分项目和评审报告。复查案件则根据每个案件复查情况出具复查报告、鉴定和复查结论。通过评审和复查,巴州地税稽查更加重实体、重政策、重细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有效提高稽查工作的效能。                
作者:商志玲 杨蓁筠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国税稽查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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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稽查工作经验材料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
国税稽查工作经验材料
文 章来源莲山课件 w ww.5 y kj.Co m来源 主业为纲& 质量为目 努力创建一流精品稽查局
  我局在创建“精品稽查局”过程中,立足稽查工作实际,突出稽查主业,狠抓稽查质量,着力推进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让纳税人满意、让上级国税机关满意、让地方党政满意的目标。年连续3年获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一等奖、连续3年获××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的财税先进集体,2005年获××市国税系统“创新争先、创业争优”工作先进集体。回顾近三年的创建历程,我们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以鲜明性厘清工作思路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工作方针、思想和奋斗目标,从丘区国税工作所面临的地理条件、经济税源、征管方式、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入手,深入分析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现状、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形成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四破四立”的基本思路,即: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树立改革创新、奋起直追的观念;破除等靠观望、停步不前的思想,树立自主创业、加快发展的观念;破除只查大案、只办要案的思想,树立办铁案、重质量、讲效率的观念;破除管理粗放、贪大求全的思想,树立培育特色项目、打造精细品牌的观念。具体来讲,就是在工作目标上做到“强主业、突质量、建精品、创一流”,在工作步骤上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大变样、三年求赶超、四年创一流”,在工作重点上着力“硬件优化、素质提升、机制精细、信息创新”,在工作追求上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在设备配置上突出“优化基础、硬件一流、全面达标”,在职能完善上凸显“岗责明晰、运行规范、提质强效”,在加强上实行“党组、全局动员、齐抓共管”。三年来,我们按上述思路始终把创建精品稽查局作为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实、抓细、抓精、抓透,通过制定详细工作、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既使我局的创建工作与省局的总体思路同频共振,又彰显了丘区国税创建精品稽查局的特点和亮点。
  二、以复合型提升队伍素质
  2003年我局创建精品稽查局之初,稽查局人员年龄老化,平均年龄43岁,没有一名30岁以下的人员,队伍呈显退伍转业干部多、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多和业务骨干少、懂计算机少的“两多两少”结构,使稽查的“尖刀”作用难以发挥,查账办案难以进行,稽查质量难以提高,严重制约了精品稽查局的创建工作。我局通过分析认为,全局懂计算机、精通业务、年龄偏小的人员较少,从整体工作的角度考虑,把这些同志调到稽查局不现实,要提升稽查队伍素质,就必须充分依托既有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退伍干部政治上过得硬、“二线”干部作风上过得硬的优势。通过岗位练兵、以师带徒、既查大中型企业、又查个体工商户这一抓大不放小等形式,着力把稽查人员建设成复合型队伍。为此,我局在稽查局积极开展以“学、比、争”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计算机操作“军事化”集训,从简单的Windows操作到每分钟打字30个以上,人人过关,强制达标;坚持“每周一题”、“每月一考”制度,努力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全局干部职工基本达到了“三懂”、“四会”、“三过硬”;每月举行“举案说法”讲座,把典型案例通过讲解让稽查人员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开展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等专项培训,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干部职工稽查技巧培训、取证知识培训、文书使用、税收及相关法律的培训,提高办案能力;每月召开一次稽查人员业务交流会,统一案件取证要求,规范稽查文书使用,使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素质、稽查业务技能得到较大提升。经过三年努力,稽查局现有14名干部职工中有2名注册税务师、2名经济师、2名税务师、1名省局征管稽查能手、1名市局征管稽查能手,为精品稽查局的创建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通过积极开展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稽查人员克服了“恐大症”、“恐机症”、“恐外症”。2003年,稽查局人员到省局参加全省税收大检查,一举查出某石油公司偷税400多万元,让省局领导刮目相看。2005年9月,在检查县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稽查人员深入业户了解该站加经营情况中发现该站售气其工艺流程为天然气-加湿罐-脱疏塔-压缩机-缓冲罐-废气回收罐储气井-售气机,按此,该加气站气态通过五道加工过程变为液态产品,其税款征收应按工业加工6%征收率征收税款,不应按小规模商业4%征收,通过这一发现,该站就补交了增值税4.5万元,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了这一发现,对全市的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进行了专项检查,补征了税款300多万元。
  三、以精细化健全运行机制
  良好的运行机制是强化稽查主业、提高稽查质量的基石。我局采取环节控制、制度约束、标准量化、信息管理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稽查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一,坚持选案精细化。一是建立健全案源采集网络,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经营资料,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体、正确的选案疑点、从而为稽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案源;二是加强征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把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管理作为重要案源;三是把有关部门移交、转交、上级机关督的案件作为重要案源;四是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管理,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开辟新案源。如2004年3月,稽查局通过STIMS系统了解到××石化公司税负较低极不正常的情况,立即把该业户作为选案对象进行检查,一举查出该企业偷税8万多元。再如,2004年6月,一群众举报某汽修厂有重大偷税嫌疑,稽查局顺藤摸瓜,外查内调,最终查出该业户偷税2万元的事实,起到了检查一个业户、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并在全县同行业中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第二,坚持检查精细化。稽查局专门设计了检查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实施税务检查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所要做的工作,以及完成阶段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明确规定检查底稿记录要工整、齐全,使人一看就懂;取证要合法、规范;企业税负要达到规定的行业最低负担水平,低于标准的要深入剖析原因,并列为重点复查对象;科目之间勾稽关系要保持对应,关系异常的要在底稿中注明原因;重点科目审核要字说明;在纳税检查记录底稿上,检查人员必须通过静态资料来反映税务稽查的执法动态过程。同时,把税收政策运用、执法程序执行、稽查证据取得、稽查文书制作4个方面作为检查精细化的具体内容进行考核,实行环环相扣的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错漏发生。
  第三,坚持审理精细化。审理部门在对案件审核定性时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稽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对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坚决退回补证,同时审理人员耐心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公正执法,准确定性。如稽查人员在查处××电力公司&&& 年缴税情况时认定偷税5.9万元,但经过审理人员反复取证后,认定该企业不涉嫌偷税,属企业申报口径计算错误所致,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稽查局还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议,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走过场”和“人情案”发生。
  为进一步整合精细化机制体制的资源,促进稽查各环节效率更快,质量更优,我们还自行开发了稽查精细化管理系统(V1.0版)。该系统采用Asp+Access数据库开发,以内部国税行业网为平台,既能够对稽查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又能够对实现稽查质量进行适时跟踪。特别是实现了法规文件、稽查规程、稽查表单、质量考评的一体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稽查管理科学体系。从2006年1月运行以来,稽查局的稽查政务全面实现了网上办公,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该系统成为创建精品稽查局的重要成果,在日常工作发挥了显著作用。
  四、以三满意彰显稽查效果
  通过三年扎实的工作,创建精品稽查局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年来,稽查局共查办案件& 件,查补税款& 万元,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既强化了主业,又提高了质量,实现了“三满意”的可喜目标。一是纳税人满意。我们通过狠抓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偷抗骗税,大力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为广大纳税人创造了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环境;我们通过狠抓队伍廉政建设, 3年共拒吃请232人次,拒收礼金1.3万元,抵制住了“糖衣炮弹”的诱引,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发放廉政反馈卡282份,均未反映不廉洁行为,纳税人普遍反映稽查队伍是一支廉洁过硬的队伍;通过优化稽查服务,实行“查前、查中分析、查后回访”制度,了解纳税人出现问题的原因,送税收政策到纳税人手中,帮助纳税人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对外承诺服务制度,公布检查时限,公布廉政纪律要求,公布违规处理规定,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纳税人对稽查局的各项工作十分满意。二是上级国税机关满意。近年来,我局立案率、结案率、处罚率和入库率一直达100%,每年还抽取10%的案件开展复查,无一例错案发生,稽查案件经起了上级检查;在整体队伍年龄结构偏大的情况下,把一个“老兵团”带成了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稽查队伍;推出的“以案说法”项目和分组分批稽查同一业户来建立的互学互帮、共同进步、整体提高的练兵方法,大大提高了稽查人员业务水平,被全市国税系统推广为稽查特色项目;推出的稽查精细化管理系统,开创了全省稽查系统的先河。稽查工作的亮点和特点得到了省局和市局的充分肯定。三是地方党政满意。三年来,我们查办案件既有力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们按纳税人信誉等级对企业实施检查,对A级企业进行免检,极大促进了地方招商引资企业的大发展,县委政府对国税稽查部门的这种做法予以表扬。2005年10月,县政协到稽查局搞工作调研,对稽查局的干部职工给予了“政治硬、作风优、纪律明、业务熟”的高度评价,对稽查局的工作给予了“基础一流、机制一流、服务一流、形象一流”的充分肯定。
  各位领导,尽管我们在精品稽查局的创建中取得了一定,但与上级和丘区国税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局将按照各位领导的重要指示,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强稽查主业,提升稽查质量,为推动丘区国税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再作贡献!文 章来源莲山课件 w ww.5 y kj.Co m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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