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建联发〔2014〕652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方案》文件规定经终审,有693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现将该693户作为第十六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户有异议可向兴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经调查举报属实的立即取消申请户资格。 |
邯郸冀南新区2017年保障性住房受理笁作已审核完成现将申请保障房家庭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区域(所在街道办事处)
注:对上述人员申请如有异议,请拨打0310—6299626;公示期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日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