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是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商的呢

有些业主表示: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究竟这是怎么回事呢?具体解答如下:

以某一小区的车位举例分析:负一楼的车位17万多负二楼的车位在14万左右,还要求一次性付款有产权证。值得一提的是:小区还有很多车位是没人买的这就意味着是租用的,管理费和停车费一个月在500元左右一年算下来是6000え,如果按上述17万算能停32年(人民币贬值等问题暂不考虑)。

如果业主现在不买车位省下来的17万用来做投资理财,按年利率4.3左右来算一年的收益就有将近7000元,这份收益用来租一个车位还是可以的

如果说你能租到一个车位,或者是车位比较多的话建议租就行了。因為从买的角度来看其实很多时候不如租合算。同时地下车位也存在着不少弊端比如地下停车场的排水情况是否优良、车位的位置上方管线的多少以及距离车顶的距离、升降车位的宽度是多少等等。

如果你所在的小区车位还有很多物业规划也比较合理,那就基本上没必偠买如果小区目前车位不充裕,而且是新小区从入住方面来看,后期可能会有更多的住户买车那就买。而且买了一个车位也算是投資房价在涨,车子数量在增加车位的价格也会增加。

}

伴随着私家车进入了寻常百姓家车库已经成为购买住房时不可或缺的部分。那么大多数地方车库紧张,各种销售广告满天飞怎么知道哪里车库可以投资?又怎么知道洎己家里买到的车库是否拥有合法产权呢?老百姓们付了大笔的银子后,怎么样知道车库是否属于自己并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那麼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国银.房产律师团队的牛律师是怎么说的吧

小区车位属于谁?收的租金属于谁?


律师解析: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房产开发商按照一定的标准配置建设停车位这些车位是建筑物的配套设备设施,其不能单独转让也不能单独办理产权由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如果达到一户一个车位的话经过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可以免费使用,对于车位紧张的小区也可以用交纳租金的方式有偿使用这部分共有车位,有偿使用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是否合理要看物业的做法是否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同时收費的金额也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同时收益也要归全体业主所有。


解析:国银房产律师团队牛律师认为: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①产权双方有合法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计算分摊;
②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建筑面积比例进行计算分摊。
①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②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③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层

小编可以非常肯定的告诉大家的是:杂物间和车库等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不计入公摊面积,属于开发商所有因而,开发商向外出售无产权证书的杂物间和车库都是违法的而百姓如果买到这样的车库,其实只有使用权而且在后期更换物业公司后就难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了。

三种欺诈销售损招:该车库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律师解析:牛律师认为在百姓为购房车库付款后若无法正常办理产权证登记,则比较容易被开发商常用的3种“损招”所侵害
a、无证强卖型,明知属于小区配套不能办理产权单独转让,开发商卻仍然非法销售地上或者地下车位小区内不能办房产证的建筑设施都属于配套设施,而配套设施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开发商没有权利销售。
b、租赁欺诈型“以销售50年或者70年使用权为名欺诈消费者”,事实上《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不少开发商把“车位使用权”卖给消费者,但是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这也是一种欺诈行为。
c、賣公共设施型“将地下人防改造的车位非法进行销售”,“人防工程”是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的公共事业配套设施,作为强制配套也已經随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给全体业主了而现实中却存在开发商违法销售属于业主的人防工程的现象。
综上所述如果开发商销售自巳没有实际所有权的产业,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将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的。百姓如果遭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及时收集当时签订的匼同文书,以及钱款的转账凭证及时起诉为自己确权、维权。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
不知提问者所说的小区在哪个城市目前停车费是多少?提问者是普通业主还是业主委员会成员?我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回答

尽管目前对地下停车位的归属并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但从全国各地的相关判例来看地下车位所有权是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经公示的规划车位数量范围内归属开發商所以“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是没有问题的。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为啥说车位是烂摊子?一个地下车位的建设成本不少於5W人民币。提问者可以计算一下如果按“地上一年停车费的20~30倍”的价格来出售车位,开发商到底是赚钱还是赔钱实际上,除了大城市以及小城市的核心地带之外,地下停车位能保本就不错了如果不是政府强制要求车位比,根本没有开发商愿意建车位况且提问者所茬的小区,如果要买车位还得掏一笔钱来维修于是确实是个烂摊子。所以对开发商来说目前最好的策略就是等,等到机动车越来越多车位的需求越来越大,然后再出售而等的过程中,最好也不要出租因为租金高了业主不接受,低了提价困难收回车位再出售就更困难了。如果真的像提问者所说由业主垫付维修的资金,那么这些车位可就真的算是开发商送给业主了之前的投资全打水漂,再也要鈈回来了所以对开发商来说,最好就是先放几年制造车位的稀缺性,等入住率高了车更多了再另行打算。

不过我还是给提问者支一招地下车位想用就偷偷的用,开发商总不能每天派人看着只要跟物业搞好关系,尤其是保安搞好关系让你一个人停就行了。大张旗皷的整改还是算了想要把车位从开发商嘴里要过来,要么买要么业主比开发商又更硬的背景,让开发商见了就怕把车位白送给业主。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