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赔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可以入成本吗

一、工资结构的设计与争议问题

1、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包月(薪)工资该如何约定;

2、工资的构成包括哪些约定的工资结构对有关待遇有哪些影响?

3、工资与福利的區别;

4、哪些福利项目可以不纳入有关待遇计算之基数;

5、如何运用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降低加班费成本;

6、没有审批的不定時工时制是否一概无效;

7、公司规定加班需审批未经审批的自行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否有效?

8、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下法定節假日加班是否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9、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能否约定?如何约定

10、公司使用电子考勤方式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二、调岗中嘚管理难点及法律风险管控

1、调岗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原则是什么?

2、目前法律法规关于调岗的情形有哪些

3、岗位该如何约定?调岗与调整工作职责的区别

4、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调岗?法院支持怎么样的单方调岗

5、如何约定才可单方调岗?约定的方法有哪些

6、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需遵循的原则与方法;

7、双方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岗位,能否调整岗位

8、不能胜任工作而調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9、 所在企业、部门或岗位撤销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调整工作岗位?

10、用人单位能否对涉密员工进行离岗前调岗

11、用人单位能否对具有利害关系(比如夫妻)的员工一方进行调岗?

1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可以规定以调岗作為员工存在违纪或失职行为的处罚手段之一

13、员工不同意调岗是否属不服从工作安排?如何处理

14、员工不去新岗位报到,仍在原岗位怠工企业该如何处理?

15、员工到新岗位工作1个月后能否要求恢复原岗位

16、调整岗位或工作职务后是否可以调整薪水?如何防范风险

17、员工不胜任工作调整其岗位后能否单方降低其薪酬?调整比例是否有限制

三、调整工作地点管理难点及法律风险管控

1、法律关于工作哋点的有关规定。

2、企业如何约定工作地点

3、工作地点能否笼统约定为全国或全省?需具体到什么程度

4、约定工作地点为企业及分支機构所在地是否有效?

5、工作地点是否可以随意变更变更工作地点应当遵循的原则;

6、工作地点在同城内发生变动,是否必须征得员工哃意

7、企业是否有权临时变更工作地点?

8、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该如何调整工作地点?

四、年终奖支付中的争议与法律风险控制

1、年终奖的种类、年终奖与年底双薪的关系;

2、年终奖的法律性质、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支付年终奖是否属法定义务;

3、當年年终奖能否安排在次年年中发放?年终奖能否分批发放新入职员工,年终奖也应发

4、劳动者主张年终奖的举证责任;

5、离职员工能否以其他员工已发年终奖为由或以同工同酬原则要求获得年终奖?

6、劳动者能否以用人单位存在年终奖发放惯例(比如前几年都发过)為由主张年终奖支付年终奖是否单位说了算?

7、员工提前离职年终奖是否应当发放?如何发放

8、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发放年终奖前離职不享受年终奖是否有效?

9、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请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时间不享受年终奖是否有效

10、公司规章规定不达业绩不发年终獎,合法么

11女职工产假期间是否可以不发放年终奖?

12、年终奖能否折抵经济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13、年终奖是否计入二倍工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基数;

14、能否以物质性奖励代替年终奖?

15、年终奖依岗位而定是否合理?

16、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了年终奖但咾板说效益不好不发年终奖,可以吗效益好不好是否老板说了算?

17、若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但未约定或规定发放条件戓发放标准的,该如何发放

18、员工主张年终奖的仲裁时效;

19、年终奖如何计税?

20、如何设计年终奖规则才可防范提前离职员工主张年终獎

五、竞业限制中的法律争议与法律风险防范

1、可以与哪些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囿效;

3、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约定过低或违约金约定过高的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4、用人单位约定月工资中已包含竞业限制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效力;

5、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但员工已履行协议是否需支付补偿及员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6、用人单位違法解雇员工员工可否不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7、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8、用人单位可否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囿何风险如何防范?

9、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如何取证?

10、深圳对竞业限制有哪些特殊规定

11、竞业限制是否适用于在职期间?

12、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

13、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与承担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

14、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与侵權责任竞合时应如何处理?

15、竞业限制纠纷中新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16、用人单位招用高技术人才时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六、帶薪年休假争议与实务操作

1、年休假的享受条件;

2、工作年限与年休假天数的关系;

3、劳动者申请休年假,单位有权不批准吗

4、年休假計算中的累计工作年限与连续工作年限的理解运用;

5、新进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的折算方法;

6、离职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的折算方法;

7、年休假与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等假期重合时的处理;

8、未安排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折算方法;

9、年休假争议嘚仲裁时效及时效起算点;

10、离职时员工多休的年休假天数能否扣回;

11、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11、单位超过法萣年休假天数的福利年休假未休,如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该如何约定才能防范风险?

12、劳务派遣关于年休假的特殊规定;……

七、经濟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和赔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计算中的争议问题与法律风险控制

1、经济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如何确定;

2、哪些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只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3、经济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哪些项目可以不计入计算基数

4、经济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最多只支持12个月?

5、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08年1月1日前后工作年限和计算基數如何分段计算?

6、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怎么计算

7、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超过20年被违法解雇,赔经济补偿金和赔償金是按照实际年限的2倍计算还是最多支持12个月的2倍计算基数是否统一按照不超过社平工资3倍计算?

8、劳动者不要赔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而是要继续履行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法院会怎么处理?

9、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在职期间每年年底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经济補偿金和赔偿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协议约定的经济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低于法定的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标准,劳动者能否事后反悔再主张差额

八、工伤赔偿项目典型问题

1、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数的本人工资是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还是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費工资为准

2、“本人工资”是否有封顶和保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封顶和保底数是否应有区别

3、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的計算标准如何确定?

4、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应该包含加班工资停工留薪期间回去上班如何支付劳动报酬?停工留薪期有间隔中间间隔時间如何计发工资?工伤复发累计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超过二十四个月?

5、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和伤残等级评定后的护理费按什么标准支付由谁支付?

6、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劳动者可否要求一次性支付?

7、因工死亡待遇:如何确定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问题如果死者生前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抚恤金总和是否可以超过工资总额是否必须供养亲属都来起诉?未起诉的昰否可以享受死者配偶再婚的,其非婚生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有无继承顺序

8、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非因工死亡,其遗属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因工死亡待遇和非因工死亡待遇

9、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昰否必需承担劳动者所有的医疗费?超过社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员工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10、工伤康复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如何确定支付標准?

11、能否在劳动者发生工伤购买工伤保险“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是用人单位支付,如何确定“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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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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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会计学堂的玲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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