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返拔地的性质?可以直接开发房地产业的概念和性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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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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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1、土地使用期限。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土地性质不同处置难易程度也不同。划拨土地是国家在实行土地出让制度前实行的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出让土地则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支付土地出让金,这样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将给处置土地上的房产埋下隐患。
  2、处置费用。对于出让土地性质的房产交易,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此前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不需要再交费;属于划拨用地性质的房屋土地,处置房产时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质,将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产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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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了原计划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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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土地就转为出让用地。初次上市交易进行补差的,房屋和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
楼主什么意思啊 没听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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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划拨性质的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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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过户的,因为划拨性质的房一般都是政府对当地居民或是单位实行补助性质的地块,所以要过户的话首先要把政府补助的那部分地价补还给政府,后就可以按正常的房产过户手续去办理了。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种说法大家都比较熟悉,但是对房屋土地证是划拨还是出让,有什么区别则并不了解。那么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呢,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哪个好呢?
土地性质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哪个好?
应该是土地划拨吧?划拨的土地上建房属于公房,过户需要国资委的批文。
可以过户,多交一个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可以,但前提是要到你房产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补土地出让金,然后进可以到房产部门去过户了。
可以过户,只是比出让的土地过户多个土地出让金
房产是划拨性质的,过户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可以过户的,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根据房子占地面积来算,面积大的就交得多一点。绝对可以安心过户。以后这套房子再次出售,就不用交了,第一次过户就成了个人产权,属于出让的性质了。希望能帮到您!
不能划拨地要想出售,必须要根据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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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无偿划拨土地该怎么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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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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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全额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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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二、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全额返还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人收取的商品房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当抵充房价款或及时返还。购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金: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二)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三)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四)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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