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志愿者个人注册著名商标注册有哪些技巧?有注册过的来说下

江西省著名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_百度知道
江西省著名商标注册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有更好的答案
(二)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一)该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补证、专利事务咨询,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三)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答辩、复审;(二)申请著名商标认定前,该商标连续3年合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三)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质量稳定,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良好声誉、续展、异议、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五)该商标使用、许可、变更、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服务范围:代理商标查询、申请转让、纳税额;(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四)该商标所指商品销售区域较广,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五)该商标有严格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及保护措施。申请认定著名商标2012年江西著名商标注册 江西著名商标 江西华夏商标事务所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采纳率:63%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著名商标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和程序-中国横峰
当前位置: &&&&&&
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和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推动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标准和程序。
  第二条 江西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适用本标准和程序。
  本标准和程序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二章 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
  第三条 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其注册商标,可以提出著名商标认定的申请。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实行自愿原则。
  第四条& 申请认定的商标应为国内有效的注册商标,且连续合法使用满3年,商标权属无争议,包括:
  (一)申请认定的商标已办理变更的,应当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变更证明》。申请认定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当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核准转让证明》。
  (二)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应当与《商标注册证》核准的商标一致。
  (三)申请认定的商标正在办理转让的,不能申请著名商标认定。
  第五条 申请认定的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晓度,包括:
  (一)申请人及申请认定的商标应当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二)申请人注重对申请认定商标的广告宣传,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六条 申请认定商标使用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包括:
  (一)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在国家或者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近3年没有出现不合格记录。
  (二)消费者或用户对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无重大的质量投诉。
  第七条 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年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包括:
  (一)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应逐年增长,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对于国家高新技术商品、涉及农、林、牧、副、渔的商品,依据行业协会或者相关部门的评价意见及其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进行综合评价,可认定为单项特色商品;对以往未认定过的行业所涉及的商品,依据行业协会或者相关部门的意见,应当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二)申请认定商标使用的商品近3年的销售区域应当辐射本省6个以上设区市或者2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涉及农、林、牧、副、渔的商品和国家高新技术商品,销售区域应当辐射本省2个以上设区市;对涉及不动产出租及管理、房地产、餐饮、旅游、商业连锁经营等服务的,其服务区域应当辐射本省2个以上设区市。以生产出口商品为主的企业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其商品使用自己商标的产品出口额应占企业总出口额的50%以上,在出口目的地国家注册相同商标的,优先认定。
  第八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商标,其实际使用的商品必须在《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二)申请人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一致。独占许可他人使用的,由注册人与被许可人共同提出申请。
  (三)申请认定的商品上所标注的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应合法资格证明的主体名称一致。
  (四)申请认定的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被许可人名称应当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证明相一致。
  (五)生产或销售需国家行政许可审批或者强制性管理的商品,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第三章 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
  第九条 申请人应书面向所在地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申请主体、申请认定的商标(标明注册号)、申请认定的商品、申请理由、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近3年来使用该商标的主要销售及宣传情况(含具体数据)、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声誉的其他情况。
  (二)申请人及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或同等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的复印件。
  (四)申请认定的商标最早使用情况和国内外注册情况的证据材料。
  (五)企业内部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和商标管理情况材料。
  (六)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认定的商品销售收入在全省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的证明。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出具。
  (七)近3年来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其年销售量、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包括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八)近3年来有关使用该商标商品的年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等指标的财务报表。由具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广告投入的年度审计报告。商品销售区域相关证明和广告投放区域的相关证明。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家、地方税务机关签章的纳税证明。
  (十)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近3年来对申请认定商品的检验报告。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认定的商标著名的证据。
  (十二)实际使用的带有申请认定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十三)其他材料。
  第十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核准注册及商标连续使用满3年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所有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证明和许可使用证明。
  (二)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发票、销售合同、经营广告等。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包括:
  (一)国内销售情况,应当提交销售区域(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下辖的地级市或设区市)每年1至2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二)境外销售情况,应当提交每一国家或者地区每年1至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广告投放区域相关证明,是指申请人近3年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其下辖的地级市或设区市投放广告的广告制作发布发票、广告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图片。
  第十三条 其他能够证明申请认定的商标著名的证据材料是指近5年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包括驰名商标、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起草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证书(发明、实用新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
  第十四条&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第十五条 申请人认为其符合《办法》及本标准和程序的规定,拟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可以通过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站下载著名商标申请表格填写,连同其它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地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十六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注册的同一商标,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共同注册人可选择向任一注册人所在地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向注册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
第四章&&著名商标申请的推荐
  第十八条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下列情况进行核实: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事项和要求,限期15日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二)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近3年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当地县(市、区)经济贸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税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征求意见并进行核实。
  (三)对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第十九条 根据初步核实情况,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补正时间除外)作出推荐或不予推荐的决定,决定予以推荐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推荐通知书》,并将初步审查意见、申请材料、现场核实情况记录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一并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决定不予推荐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推荐通知书》。申请人自收到《不予推荐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受理或通知申请人所在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推荐;经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每年5月1日至6月15日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收当年著名商标申请材料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第五章 著名商标的审查和认定
  第二十一条 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全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日常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
  第二十二条& 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实行委员制。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领导担任,委员由省直相关部门各委派一名代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认定委员会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认定委员会委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不能履行职责的,由有关部门重新委派,并及时通知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和经复查直接受理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后,由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二)向省有关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
  (三)对申请人申报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的,进行实地核实。
  第二十四条 经过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拟认定名单,征求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发布初步审查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实名方式提出异议,非实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条件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在公告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在公告期内被异议但经过查证不属实的,提交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会议审查。
  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召集。每次召开会议应当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认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同意的,认定为省著名商标。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相应证明,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六条 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第六章 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
  第二十七条& 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认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著名商标所有人;
  (二)申请延续认定的商标和商品应当是原认定的商标和商品。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本标准和程序第九条规定的第(一)、(二)、(三)、(五)、(十一)项材料。
  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由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二十九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延续认定申请材料后,交由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先行审查。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完毕后10日内将审查情况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符合规定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延续认定,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不予延续认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标准和程序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一条  本标准和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日印发的《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具体标准和认定程序》同时废除。买注册著名商标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呀?--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买注册著名商标的流程是什么样子的呀?
最近家里的公司越做越大,打算买一个著名,想问问你们买注册著名商标的流程 是什么呀?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东&
|解答问题:39680
一、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3、商标受让人的(法人)/(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一份。 && 二、商标转让申请的程序 &&&&&& 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以上是买注册著名商标的流程
无锡商标律师
律所: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滨湖区
擅长知识产权
律所:江苏万仕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惠山区
擅长知识产权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商标法律百科
我们都知道,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因此在我国受到法律的保护,为此我国还专门制定出台了商标法,来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律师365小编为大家介绍了商标法全文的内容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相关知识
商标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江西省著名商标名单 江西省有哪些著名商标【品牌库】_买购网
按模块条件查看
阅读:2487次
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库 INTRODUCTION
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大全【品牌库】,为你提供行业的绝大部份出名的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收录展示,如果你想了解江西省级著名商标有哪些品牌,哪些品牌比较出名,江西生产的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分布情况,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的发源创建历史,江西省级著名商标企业的注册资本实力,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在网站的用户关注情况,省级著名商标品牌的投票情况,那么这就是你需要的内容,省级著名商标行业品牌数据由买购网/CNPP/十大品牌网联合整理提供,仅供参考。
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大全 江西知名省级著名商标品牌(部份)
行业推荐品牌
创立时间:1993年
注册资本:万元 品牌发源: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电话:400-888-5667 线上网店:
招商信息:
始于1993年,大型中式酱卤食品提供商,已形成酱制/卤制/烧烤/凉拌/包装等系列品种,以鲜/香/辣/酥风味而著称,其皇禽酱鸭独具特色
快速直达>>
创立时间:1996年
注册资本:6027万元 品牌发源: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电话: 线上网店:
招商信息:
江西飞宇竹材股份有限公司,春红CHOHO,知名竹地板品牌,始于1996年,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名牌,较早从事竹材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国内外营销...
快速直达>>
创立时间:1985年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品牌发源: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电话:0 线上网店:
招商信息:
始于1985年,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首创特种蜂蜜产品理念,蜂蜜中的精品,以蜜蜂养殖/蜂产品加工为主的大型民营企业
快速直达>>
创立时间:1993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品牌发源:江西省九江市 联系电话:,8431001 线上网店:暂无
招商信息:
始于1993年,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高档丝绸标志品牌,蚕丝被行业标准起草单位,专业从事丝绸系列产品生产经营的企业集团
快速直达>>
创立时间:1983年
注册资本:2万元 品牌发源:江西省鹰潭市 联系电话: 线上网店:暂无
招商信息:暂无
始于1983年,江西省著名商标,提供用水计量/管网监控/产销差管理/水资源监测/水质检测等水务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以水表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快速直达>>
创立时间:2005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品牌发源:江西省宜春市 联系电话: 线上网店:暂无
招商信息:
竹地板十大品牌,江西省著名商标,江西省名牌产品,中国绿色环保品牌,江西省重点保护产品,江西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专业生产竹地板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快速直达>>
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大全
行业推荐品牌
江西省级著名商标企业注册资本-品牌实力
行业推荐品牌
注册资本/企业规模
江西省级著名商标品牌大全【品牌库】,为你提供江西省级著名商标行业的绝大部份出名的品牌收录展示,做为你了解江西省级著名商标有哪些品牌的数据参考,网站尽可能提供完整的品牌数据,但可能由于程序系统未收到某个品牌,如品牌未出现你可以向我们反馈,所以以上排列内容展示是基于网站数据库收录品牌的客观体现,不代表行业观点,品牌数据由买购网/CNPP/十大品牌网联合整理提供。
版权声明:本图文由注册用户通过系统提交,为非商业用途性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图文
仅供学习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
提交说明:
您可能关心的:
行业精彩推荐
月关注排行榜
最新加入文章
历史关注排行
1810人关注
1507人关注
1937人关注
1414人关注
4026人关注
3381人关注
5675人关注
3205人关注
按条件查看:
头条推荐栏目分类: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收藏
分享}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