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可在卫生室工作内容吗?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非农业户可在卫生室工作吗?_百度知道
非农业户可在卫生室工作吗?
非农业户可在卫生室工作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是说,问一下非农业户口。是否可以在卫生完室工作中,现在应该不分城市与农村户口了。因为都是看你成绩和技术了。
采纳率:77%
来自团队:
为您推荐: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 农民进城可不退三权_新浪阳江
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 农民进城可不退三权
南方农村报评论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强调——农民进城可不退出“三权”
  “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特大城市入户将更多依靠积分制
  二元户籍
  成为历史
  2020年前实现约1亿农民进城。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全放开,特大城市施行积分制落户,居住证一般不再设置条件,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意见》还规定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全国统一以居民户口登记。《意见》强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
  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按照人口规模来划分并确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取消农业户口,农民会失去土地吗?
  改革就是让农民在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间作自主选择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转户进城主要以征地“农转非”、“土地换社保”方式获得市民身份和待遇。但随着农村土地附着权益增加和农民将土地作为保障的需要,很多农民转户进城不愿放弃农地,甚至出现激烈的“土地维权”。那么,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会不会失去土地?
  中央党校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海光认为,保障农民的权益,应让农民对土地有流转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户籍改革专家王太元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不会影响农民权益,改革就是让农民在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间作自主选择。这项改革最重要的是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因为这些才是捆绑在户籍上的利益。如果农民在城市享受的公共服务比农村多得多,还有什么可留恋?这个制度首先保障农民在城里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然后再由农民自主选择是进城还是回老家,如果选择进城,那农村的一些利益就需要放弃,如果选择回家,那么农村的利益一定要有所保障。
  户籍制度专家余梁表示,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村宅基地的取得、农村土地等的分配资格是否改变等问题,珠三角城市做了许多尝试。如农转居人员、失地农民,在户籍属性改变后的股权、地权等分配机制仍沿用原农村集体经济的那一套办法。“广东取消农业户口后,其原有权利在短期内不会改变,不会影响宅基地、田地等确权和分配。”
  进城落户的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长赵阳
  强调,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农民进城的过程中,不仅他们自身需要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也有一个承受能力的问题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保留进城农民的“三权”,就是要让他们进退有路,使城镇化过程更加和谐。
  有业内人士认为,与户籍改革相比,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制度障碍更大,进展也更为缓慢。如果土地改革不能尽快取得突破,可能面临与户籍制度改革不相匹配的情况。就现阶段而言,户籍改革的推进,将促使农地确权等基础工作的进程进一步加快。
  会否造成大量人口涌入小城市?
  县以下放开户籍已没多大吸引力了
  《意见》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县以下全面放开户籍会不会导致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有大量人口涌入?王太元表示,完全不会有这种可能,县以下放开户籍已经没有多大吸引力了,政府希望人们到城市买房落户,但农民一直对这项政策没有兴趣。
  王太元说,广东一些县镇之所以人口多,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合理,低端产业没转移出去,并不是一种合理的现象。这些地方只要产业结构调整到位,外来人口数量会很快下降,但是,这需要用经济的手段,而不能将外地人赶出去。
  “广东发达的中心镇一般集中在珠三角,这些中心镇的户籍政策,要看其所在城市的户籍制度。比如广深属于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控制人口规模的城市,广深两地的发达镇就没有资质接收农村户籍人员落户的权限。”余梁表示,其它的小城镇的教育、医疗等核心的公共服务资源远未达到大城市水准,对外来人口落户吸引力不大。因此,广东小城镇不会受到冲击。
  王海光认为,一些发达地区如果有人口大量涌入,还可进行一些调节,比如设置一些门槛等。
  《意见》还要求特大城市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对此,王太元认为,积分落户的制度要比审批落户的政策好很多,几十年来审批落户的政策,人们根本看不到如何运作,而积分制落户,政府就必须制定统一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让社会监督。
  穗农转非易
  非转农很难
  8月1日,不仅是广州2014年积分制入户的开闸时间,也是《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启动时间。在国务院户籍改革意见出台后,由广州市发改委、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7月31日发布,8月1日实施。
  作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入户政策“1+3”文件中最后一个工作指引性办法,《细则》第一时间响应了国务院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的号召,率先明确广州农业户口人员自愿申请
  转为居民户口的,均给予办理。
  《细则》对于农业户口、居民户口之间的转变进行了明确规定。广州农业户口人员自愿申请转为居民户口的,均给予办理。对于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市外农业户口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时,可直接转为居民户口,属迁入本市农村的,应提交迁入地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为村民的书面材料。
  农转居想转就能转,但居民户口迁入农村转变成农业户口,却属于广州严格控制类型,除因考取大中专院校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不超过两年且找不到工作的原本市农村户口学生(现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口内);养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农业户口的被收养儿童随养父母迁入,且征得当地村委会同意这两种情况,其它一律不得办理居民户口转农业户口手续。
  而从2013年5月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工作,新更换的户口簿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集体户”。
  另外,作为流动人口大省,广东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一直在积极探索:2010年率先推出居住证制度,截至7月30日,已经发放了4872万张,加载了金融服务、公交、小额消费、积分、门禁应用等20多项功能和服务项目。与此同时,一些地市也在有步骤地推进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半月谈: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
来源:  15:29:17 【】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统一征收标准,设年实际收入最高三倍上限”等新变化引发热议。
  中国正加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目前,全国已有河南、新疆、黑龙江、河北4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地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这些省份均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其中,郑州、哈尔滨明确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观察可见,近期中央要求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措施,随着时间的推进,未来更多的省份将会公布户籍改革方案,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正逐渐步入快车道。
  多地公布户籍改革意见 明确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
  11月17日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要根据中央总体部署,抓紧出台本地区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使户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随着这一户籍改革顶层设计的公布,不少省份紧锣密鼓采取行动,相继制定出台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4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此外,贵州和江西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地区均在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其中,黑龙江和贵州规定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黑龙江提出“从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贵州提出“从日起,凡办理户口登记的,公安机关在户别栏不再登记为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意味着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长久以来,二元户籍管理制度被附加了过多的福利待遇,各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也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体现公平和正义。
  “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依然存在。”易鹏同时指出,户口性质虽然没有差别了,但其背后所能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仍有差异,各项投入和其他制度层面的改革等也需进一步跟进。
  在舆论看来,取消户口性质差别是一大进步,但只是捅破了表面上的窗户纸,还需推倒后面厚厚的墙壁,比如要建立合理的城市落户制度,以兼顾农民落户的需求和城市自身的承载力。
  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 郑州、哈尔滨将实施积分落户制
  在如何“建立合理的城市落户制度”方面,多地提出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并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所需条件上,新疆的规定较为具体:“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在申请居住证的年限上,河南、新疆、贵州、河北、黑龙江均提出要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但江西这一时间条件相对较宽,江西提出“对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依法申报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江西省居住证》。”
  在居住证实施路线上,贵州提出开展居住证试点的思路,“从日起,在安顺市、贵安新区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其他几个省份则未提到试点。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看来,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
  此外,河南提出“省会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黑龙江提出哈尔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积分落户制度”,贵州提出“建立完善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积分落户制度”。
  上述措施意味着,继上海、深圳、天津、广州等城市后,郑州、哈尔滨、贵阳将实施积分落户制。而按照国务院“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的要求,未来可能有更多的特大城市将实行积分落户制。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目前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出台的落户制度,比较偏向于高端人才,对于农民工而言,门槛依旧很高。城市承载力、人才偏向和农民工市民化之间的矛盾是户籍改革中的难点之一。
  “特大城市落户的积分制,是针对当前中国国情的一项措施,但是在落实过程中,要注意不同阶层之间的公平。”易鹏指出,积分落户的门槛设定,首先要考虑引进人口的平衡性和多样性,既要鼓励高端人才入户,也要给普通劳动者以希望。
关注"公务员"官方微信第一时间获取公务员报名、真题答案、备考信息!
【】丨搜索公众微信号""  相关推荐:
文章责编:zhangyuqiong&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16:19:02)?&&( 11:19:35)?&&( 15:08:48)?&&( 19:30:52)?&&( 19:30:43)?&&( 19:29:24)
?智能练习?智能评估
扫描二维码下载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教研室主任,语言及应用语言学硕士。曾参加05年申论考试的阅卷工作
公务员考试资深数学培训专家。率先提出数字推理"五大题型";首创数学运算"七大模块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教研室主任。资深公务员考试录用培训专家,公务员考前培训辅导教材主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实用工具 |
| 大全 | 大全
     |
版权声明:如果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 传 真:010-国家工作人员的户口可以在农村吗?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应享受的待遇有什么不同我们这里土地被卖了农民不同意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
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国家工作人员的户口可以在农村吗?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应享受的待遇有什么不同我们这里土地被卖了农民不同意怎么办?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辽宁 |解答问题:3145条
国家工作人员: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是指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单位职能,管理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员,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合法委托而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原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代表,如原本是工人、农民、演艺员、运动员、专职教师、专职科技人员、个体经商户等人民代表;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的特邀检察员、监察部门的特邀监督员等第三类人是可以是农业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性质会有不同的待遇农村的地被卖要看是什么情况,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有关部门反映。
相关法律咨询
我是农业户口97年转非农业户口因98年分土地又转回农业户口还没分着土地无职业现在给低保待遇吗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部门。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许瑞霞为你解答
农村户口嫁给非农户口,非农户口的爸妈是农业户口,现在想迁移到丈夫家,能否挂靠在父母的农业户口夲上
一个户口可以有非农业和农业。你可以与丈夫一个户口。回答满意吗?
我农村家里有1.3亩田,我和妹妹上大学时户口迁出,我现在是城镇户口我家里有1.3亩田,我和妹妹上大学时户口迁出,我现在是城镇户口未购房,我妹妹还是大学时的非农集体户口,我俩还在城市打工,现在土地确权,我家现在户口本上的有爸爸妈妈奶奶三人,土地确权是按照三人算还是能按照五人算,因为这边人均土地低于3分,可以获得60岁后的国家农村养老,三人的话人均过了,五人制的话人均就合适
您好,正常是按照三人,也就是说按本村户口人数。您说的养老也是按本村集体人员享受。但是您问问当地政策,对大学毕业没工作的是否能迁回去户口。
关注此问题的人还看了
相关法律知识
热门百科7小时前
相关律师回复
顾倩律师 最近回复:
李建成律师 最近回复:
王进律师 最近回复: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442律师在线
470今日解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卫生室工作内容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