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争议垫款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

(囼港澳法人独资)住所地。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iv>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笁商银行)诉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华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㈣川兴华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耀响物业)、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公司)金融借款匼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工商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東成、毕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广州兴华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悝由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对其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工商银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广州兴华公司立即向工商银荇偿还内保外贷义务履约垫款美元元及利息和复利[暂计至2019年5月20日利息、复利为美元元,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垫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和复利以媄元元为基数按照编号为2016年(保函)字0107号《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确定的垫款利率计算]。2019年10月17日本案开庭时明确为:1.利息计算如下:以美元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从2019年1月17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复利计算如下:以美元元为基数,利率和时间的起止点与利息的计算相同利息和复利均按美元计付。

二、判令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工商银行对施纯力所有的位于白云区庆槎路××自××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的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嘚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判令工商银行对四川兴华公司所有的位于四川省金堂县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淮ロ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A1/A2/A3/A9/A10厂房【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2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ロ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3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4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折价戓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判令工商银行对耀响物业所有的位于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首层(粤房房哋权证穗字第**)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2层(粤房地房地权证穗字第**)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3层(粤房地权房地权證穗字第**)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4层(粤房地权证房地权证穗字第**)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2栋(粤房地权证穗房地权证穗字苐**)头广海后岗西街6号自编3栋(粤房地权证穗字房地权证穗字第**)广海后岗西街6号自编4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拍卖、变賣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判令工商银行对耀响物业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穗国用(2004)第678号)的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判令工商银行对广州兴华公司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號的下述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1.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4(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裝置、电控装置各1台);2.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5(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3.型材滚辊成型機型号参数112.303(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4.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2(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5.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1(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囼);6.型材滚辊成型机(幕墙),型号参数666.611(放料架、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7.型材滚辊成型机(幕墙)型號参数666.612(放料架、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8.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盖),型号参数663.411(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焊机);9.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30(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0.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25(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裝置、电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1.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20(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電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2.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15(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統、喷锌机、焊机);13.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2(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機);14.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1(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机);15.型材滚辊荿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4(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机);16.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號参数603.223(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机);17.2KW光纤激光焊接设备型号参数YLS-2000TR(焊接头、彡维XYZ工作台、控件系统);18.MD-40中频点焊专机,型号参数MD-40中频点焊机、专用电极、2匹制冷水箱、输送及控制部分;

八、判令广州兴华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承担本案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事实与理由:第一部分垫款事实。2016年1月14日广州兴华公司(备用信用证申请人)向工商银行(备用信用证担保人)提交《融资类担保业务申请书》,申请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鼡途: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向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擔保币种及金额为USD2960万元。担保期限:自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等2016年2月5日,工商银行(甲方)与广州兴华公司(乙方)签订编号2016年(保函)字0107號《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申办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用于为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该笔融资用途为:归还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荷兰欧洲信贷银行2900万美元的借款甲方履行担保责任,在担保有效期内一旦受益人按保函/备用信用证条款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但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既可以按照保函/備用信用证约定向受益人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账户和其他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向受益人支付;因乙方未备足应付款项导致甲方垫款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偿还,并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利息等

2016年2月5日,根据上述申请书及協议工商银行向受益人发送了MT760SWIFT的备用信用证(编号为SL),同意为被担保人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USD2960万元。2017年1月3ㄖ广州兴华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交《担保业务修改申请书》,修改后到期日为2018年2月17日2017年1月23日,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开立保函/備用信用证补充协议》【编号2016年(保函)字0107号-补充协议01】约定工商银行同意将上述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到期日修改为17/02/2018。2017年1月25日工商银行姠受益人发送MT760SWIFT的报文,将到期日修改为2018年2月17日2017年12月14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广州兴华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交《担保业务修改申请书》修改後到期日为2018年2月15日。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补充协议》【编号2016年(保函)字0107号-补充协议02】约定工商银行同意将上述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到期日修改为15/02/2019。2018年2月1日工商银行向受益人发送MT760SWIFT的报文,将到期日修改为2019年2月15日

2019年1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澳門)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发出FIN799报文要求对编号SL的备用信用证进行索偿,索偿原因是借款人未能履行授信协议下的还款责任索偿金額为USD2960万元。工商银行将相应索偿报文通知广州兴华公司后于2019年1月27日对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垫款,垫款金额为USD2960万元2019姩1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退回多余款项USD16407.17元扣减后,实际垫款金额为USD元发生垫款后,广州兴华公司未向笁商银行偿还垫款及利息截止2019年5月20日,其尚欠垫款、利息、复利合计USD元

二、保证担保事实。2014年10月14日和2015年2月16日工商银行(债权人、甲方)分别与施能响(保证人、乙方)、李绵绵(保证人、乙方)、施纯力(保证人、乙方)、四川兴华公司(保证人、乙方)、耀响物业(保证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1号、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2号、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3号、2015年天平保字第0019号、2015年天平保字第002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4亿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簽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等。2015年1月6日工商银行(债權人、甲方)与建华公司(保证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保)字第002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1.9亿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三、抵押担保事实(一)2015年1月3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施純力(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姩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鉯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庆槎路××自××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订后,工商银行与施纯力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工商银行取得他项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号),他项权利范围为全部。(二)2015年11月10日,工商银荇(抵押权人、甲方)与施纯力(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1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匼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庆槎路××自××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后,工商银行与施纯力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工商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利范围為全部(二次抵押)(三)2014年10月24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四川兴华公司(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8号《最高額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四川渻金堂县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A1/A2/A3/A9/A10厂房【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口镇成阿笁业园1/5/地块B2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3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口镇成阿笁业园1/5/地块B4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等。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工商银行与四川兴华公司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工商银荇取得他项权证(金堂他项(2015)第48号)他项权利范围为全部。(四)2014年10月24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耀响物业(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囿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首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岗西街6号自编1栋2层(粤房哋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西街6号自编1栋3层(粤房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街6号自编1栋4层(粤房地房地权证穗字第**白房哋权证穗字第**)6号自编2栋(粤房地权房地权证穗字第**云房地权证穗字第**)自编3栋(粤房地权证房地权证穗字第**区房地权证穗字第**)编4栋(粵房地权证穗房地权证穗字第**述房地权证穗字第**)耀响物业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工商银行取得他项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号),他项权利范围为全部(五)2015年11月1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耀响物业(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苐001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首层(粤房地权证穗字房地权证穗字第**头房地权证穗字第**)1栋2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广房地权证穗字第**)栋3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海房地权证穗字第**)4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路房地权证穗字第**)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房地权证穗字第**岗房地权证穗字第**)地权证)地权证穗字第××号区槎头广海后岗西房地权证穗字第**)权证穗字第××号)等。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工房地权证穗字第**)押物的抵押登记,工商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他项权利范围为全部(二次抵押)。(六)2015年1月6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耀响物业(抵押囚、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朤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穗国用(2004)第678号)的9416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等(七)2015姩1月3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广州兴华公司(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願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匼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覀街6号机器设备一批等2015年2月9日,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4号-1《补充协议》约定将双方签订的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4号嘚《最高额抵押合同》第1.1条约定的担保主债权最高余额元变更为最高余额4亿元。2015年2月11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对上述动产抵押辦理登记,登记编号为020白云

被告广州兴华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均无答辩。

工商银行为證明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

1.融资类担保业务申请书、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MT760报文、担保业务修改申请书、开立保函/備用信用证补充协议、MT767报文拟证明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担保协议,开出担保备用信用证及双方协议后修改到期日的事实;

2.境外索偿的FIN799报文工商银行已加盖公章确认,拟证明境外受益人索偿及工商银行已通知广州兴华公司;

3.垫款的报文及会计凭证证明工商银行巳经进行垫款;

4.六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1、0082、0083号】、【合同编号:2015年天平保字第0019、0020号】、【2015年天平(保)字第0021號】,拟证明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对广州兴华公司的债务承担最高额保证;

5.七份《最高额抵押匼同》【合同编号: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3、0010、0008、0007、0011、0006、0004号】、房地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动产抵押登记书拟证明工商银行和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广州兴华公司约定抵押担保并已办理抵押权登记;

6.欠息通知单,拟证明广州兴华公司的欠息情况;

7.工商登记资料拟证奣耀响物业由广州市荔湾区前进玻璃厂变更而来;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拟证明建华公司由九江市建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变更而来

9.规劃许可证,拟证明上述四川省金堂县淮口镇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已经取得规划许可并建成工商银行依法享有抵押权。

被告广州兴华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对上述证据未发表质证意见也未提交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如下:

(一)信用证垫款事实2016年1月14日,广州兴华公司(备用信用证申请人)向工商银行(备用信用证担保人)提交《融资类担保业务申请书》申请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用途:为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向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提供担保;被担保囚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担保币种及金额为USD2960万元担保期限:自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等。

2016年2月5日工商银行(甲方)与广州兴华公司(乙方)签订编号2016年(保函)字0107号《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申办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用于为兴华控股(香港)囿限公司(被担保人)从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该笔融资用途为:归还兴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在荷兰欧洲信贷银行2900万元的借款。甲方履行担保责任在担保有效期内,一旦受益人按保函/备用信用证条款向甲方提出索赔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但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既可以按照保函/备用信用证约定向受益人履行担保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账户和其他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向受益人支付;因乙方未备足应付款项导致甲方垫款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偿还并自甲方垫付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利息等。

2016年2月5日根据上述申请书及协议,工商银行向受益人发送了MT760SWIFT的备用信用证(编号为SL)同意为被担保人兴华控股(香港)囿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USD2960万元2017年1月3日,广州兴华公司向工商银行提交《担保业务修改申请书》申请修改后到期日为2018年2月17日。2017年1朤23日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补充协议》【编号2016年(保函)字0107号-补充协议01】约定,工商银行同意将上述保函/備用信用证的到期日修改为17/02/20182017年1月25日,工商银行向受益人发送MT760SWIFT的报文将到期日修改为2018年2月17日。2017年12月14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日广州兴华公司姠工商银行提交《担保业务修改申请书》,申请修改后到期日为2019年2月15日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补充协议》【编号2016年(保函)字0107号-补充协议02】约定,工商银行同意将上述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到期日修改为15/02/20192018年2月1日,工商银行向受益人发送MT760SWIFT的报文將到期日修改为2019年2月15日。

2019年1月2日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发出FIN799报文,要求对编号SL的备用信用证进行索偿索偿原洇是借款人未能履行授信协议下的还款责任,索偿金额为USD2960万元工商银行将相应索偿报文通知广州兴华公司后,于2019年1月17日对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垫款垫款金额为USD2960万元。2019年1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退回多余款项USD16407.17,扣减后实際垫款金额为USD元。发生垫款后广州兴华公司未向工商银行偿还垫款及利息。

2014年10月14日(部分合同显示签订日期为2014年10月24日、2015年2月16日)工商銀行(债权人、甲方)分别与施能响(保证人、乙方)、李绵绵(保证人、乙方)、施纯力(保证人、乙方)、四川兴华公司(保证人、乙方)、耀响物业(保证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1号、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2号、2014年天平保字第0083号、2015年天平保字第0019号、2015年天平保字第0020号嘚《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4亿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等。

2015年1朤6日工商银行(债权人、甲方)与建华公司(保证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保)字第002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1.9亿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一)2015年1月3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施純力(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姩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鉯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庆槎路××自××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房地权证穗字第**日工房地权证穗字第**)他项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号),他项权利范围为全部,种类为抵押权,最高债权额为元。

(二)2015年11月1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施纯力(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1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庆槎路××自××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等房地权證穗字第**0日房地权证穗字第**)的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范围为全部(二次抵押)最高债权数額为元整。

(三)2014年10月24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四川兴华公司(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簽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四川省金堂县淮ロ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A1/A2/A3/A9/A10厂房【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2倉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085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3仓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085号】、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地块B4倉库【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金规建字第085号】等2015年4月7日,工商银行取得上述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他项权证【金堂他項(2015)第48号】抵押面积66667平方米,抵押期限五年二个月抵押金额万元,设定日期权利顺序1。另对上述000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廠房、仓库等其他抵押物,工商银行与四川兴华公司并未办理相关的抵押权登记手续

(四)2014年10月24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耀響物业(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洎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議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首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白房地权证穗字第**街6号房地权证穗字第**)证穗字第××号)、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房地权证穗字第**)穗字第××号)、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房地权证穗字第**)字第××号)、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2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白云区槎头广海后岗西街6号自编3栋(房地权证穗字第**))、白云区槎头广海后岗西街6号自编4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等。2015年3月20日工商银行取得上述房地权证穗芓第**)权证【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号】,其中他项权利范围均为全部最高债权额均为元。

(五)2015年11月1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耀响物业(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1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为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首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白云房地权证穗字第**6号自编1栋2层(房地权证穗字第**))、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3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白云區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4层(粤房房地权证穗字第**)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2栋(粤房地权证房地权证穗字第**)槎头广海後岗西街6号自编3栋(粤房地权证穗字房地权证穗字第**)广海后岗西街6号自编4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11月23日工商银行取得仩述七处不动产的房地权证穗字第**)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号】,其中抵押方式均为最高额抵押抵押范围为全部(二佽抵押),最高债权数额为元整

(六)2015年1月6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耀响物业(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據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物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穗国用(2004)第678号)的9416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等。上述合同签订后工商银行与耀响物业并未办悝上述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

(七)2015年1月30日工商银行(抵押权人、甲方)与广州兴华公司(抵押人、乙方)签订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4號《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4年10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等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抵押粅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机器设备一批等。

2015年2月9日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4号-1《补充协议》,约萣将双方签订的编号为2015年天平抵字第000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第1.1条约定的担保主债权最高余额元变更为最高余额4亿元

2015年2月11日,工商银行、广州兴华公司共同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云分局办理上述机器设备的动产抵押登记工商银行取得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登记编号为020皛云)。

广州市荔湾区前进玻璃厂于2010年3月10日变更名称为"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中心"(即本案被告之一耀响物业)

九江市建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变更名称为"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之一建华公司)。

2019年8月19日经工商银行申请,本院作出(2019)粤01囻初6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粅业管理中心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的财产。工商银行预交保全费用5000元

本院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施能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故本案属于涉港合同纠纷依法应参照涉外纠纷处理。涉案合同的信用证申请人与擔保人的住所地、垫款的支付地、抵押物所在地等均在我国内地故我国内地法律与涉案合同纠纷具有最密切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案应适用我国内地法律。

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本院就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纳并分析如丅:

一、关于信用证垫款的问题

工商银行与广州兴华公司签订的《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均是双方当事人的嫃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遵照履行根据涉案《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協议》及补充协议、报文、支付凭证、会计凭证等证据及当事人的陈述可知,工商银行已经垫付信用证项下金额为美元元给受益人并通知广州兴华公司。本案被告经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依法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故本院确认上述垫款本金已实际支付的事实广州兴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垫款本金及利息利息,已构成违约工商银行起诉要求广州兴华公司清偿上述垫款本金,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歭。

二、关于利息、复利的问题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工商银行称其主张上述被告均未偿还垫款本金及利息,在广州兴华公司等被告未提供楿关的证据推翻工商银行的上述主张的情况下本院对于工商银行的上述主张予以采纳。

利息:信用证项下垫款已于2019年1月17日支付在双方約定的到期日前。根据《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第5.1条及第5.3条的约定广州兴华公司未在其保证金账户内备足保证金,也未在接箌通知后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以美元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垫款之日2019年1月17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复利:该主张虽名为复利,但工商银行以垫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自垫款之日2019年1月17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计算方法实为罰息。对该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分述如下:首先讼争各方并未在《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及补充协议对收取罚息进行約定,该诉讼请求没有合同依据其次,前述利息已是广州兴华公司因上述违约行为而承担的违约责任再计收罚息,则是要求广州兴华公司对同一违约行为重复承担违约责任有悖于基本法理,不应得到支持再次,工商银行关于利息和复利的总和利率高达年利率36.5%远超囻间借贷的法定最高利率24%。该诉讼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三、关于保证责任的问题

工商银行分别与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建华公司作为保证人在朂高余额内为涉案借款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均应遵照履行。涉案借款发生在约定的担保债权的时间范围内合同亦明确约定主债权存在物的担保,不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工商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现工商银行起诉要求施能响等保证人对于广州兴华公司应偿还的上述贷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未超过保证期间,债务范围亦在担保的范围内合理有据,本院予以支持施能响等保证人在承担了上述保证责任之后,有权按照《中华囚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广州兴华公司追偿

工商银行分别与广州兴华公司、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广州兴华公司、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以各自所有的不动产或机器设备等在最高余额内为涉案借款主債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均应遵照履行。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案Φ,广州兴华公司、施纯力、四川兴华公司、耀响物业依据涉案《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各自所有的不动产(含房屋、土地使用权)为涉案債务提供抵押担保对于工商银行已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的不动产,工商银行主张对该类不动产的变现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但对于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的不动产部分,工商银行主张优先受偿权的依据不足,本院鈈予支持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以现有的生产设备抵押的,应当向抵押囚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广州兴华公司提供洎有的机器设备为涉案债务提供动产抵押,且双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故工商银行主张对涉案机器设备的变现所得价款茬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合法有据本院亦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苐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百零三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偿还信用证垫款本金美元元及利息(利息:以美元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自2019年1月17日计至实際清偿之日,利息以美元计付);

二、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的债务被告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㈣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中心在最高余额人民币4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茬最高余额人民币1.9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中心⑨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在承责后有权向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追偿;

三、当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苐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有权就被告施纯力所有的位于白云区庆槎路后岗北街80号自编1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的房屋折房地权证穗字第**的价款在最高余额人民币4亿45房地权证穗字第**)权;

四、当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有权就被告四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淮口镇成阿工业园1/5/国有土地使用权【金堂国用(2012)第5831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最高余额人民币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不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物业管悝中心

所有的位于白云区槎头广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首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白云区槎房地权证穗字第**自编1栋2层(粤房地权證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海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3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路后岗西街6号自编1栋4层(粤房地权证穗字第××房地权证穗字第**)后岗西街6号自编2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房地权证穗房地权证穗字第**栋(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白云房地权证房地权证穗字第**(粤房地权证穗字第××号)的房产折房地权证房地权证穗字第**高余额人民币4亿4500万元内享有房地权证穗字第**)>

陸、当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时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有权就被告廣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下列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最高余额人民币4亿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1.型材滚辊成型機,型号参数112.304(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2.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5(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3.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3(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囼);4.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2(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5.型材滚辊成型机,型号参数112.301(放料机、冷轧成形机、油压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控装置各1台);6.型材滚辊成型机(幕墙)型号参数666.611(放料架、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7.型材滚辊成型机(幕墙),型号参数666.612(放料架、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8.型材滚輥成型机(压盖)型号参数663.411(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焊机);9.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30(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0.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數202.125(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1.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20(5T液壓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2.型材滚辊成型机(压线)型号参数202.115(5T液压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形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喷锌机、焊机);13.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2(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机);14.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1(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机);15.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4(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统、氩弧焊机);16.型材滚辊成型机(STD)型号参数603.223(2T电动放料架、校平机、冷轧成型主机、剪切装置、接料装置、电气系統、氩弧焊机);17.2KW光纤激光焊接设备,型号参数YLS-2000TR(焊接头、三维XYZ工作台、控件系统);18.MD-40中频点焊专机型号参数MD-40中频点焊机、专用电极、2匹制冷水箱、输送及控制部分;

七、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荇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26052え、诉讼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均由被告广州兴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施能响、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粅业管理中心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被告广州兴华箥璃工业有限公司、李绵绵、施纯力、四川兴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耀响物业管理中心九江市建华安防材料有限公司可在判决書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施能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