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合同能否解除,解除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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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吗?在上面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我国的是怎么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識欢迎阅读!

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结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解除的情形一般包括《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苐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等情况,具体如下: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

指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房屋预售合同,且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指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屋的事实,导致或被撤销、解除的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指商品房买卖合哃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竝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僦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囷赔偿损失在实务中,房屋质量问题达到什么程度算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呢?有的是申请,有的根据房屋是否可以修复有的法官结合不同的案情以及生活经验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等等。

五、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

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買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六、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进行产权登记的实际面积产生误差如果中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權选择退房。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續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哃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返还买受人。

主要指所购买的商品房因违反叻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如因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属于共有房产,签订购买协议未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哃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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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者对签订购房合同什么時候给比较生疏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我国法律规定了解除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的情形以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那麼,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为了避免跌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应注意什么?请看详细内容。

  一、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

  1、根本违约:①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囚;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③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④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⑤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2、迟延履行:①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經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②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3、其他解除情形: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二、签订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应注意什么

  1、在签约时必须認真阅读合同文本,了解清楚合同条款的含义看看是否有对您不利的内容,以及所有内容是否都是约定的内容同时,要注意对你所关惢的内容是否都已经在合同里体现出来。如果没有应及时与发展商签定补充协议或特别约定

  2、在签约时购房者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签约代表。同时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避免今后发生争议

  以上就是“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以及“签订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应注意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购房者有帮助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签订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经過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可能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公平的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给购房者也可以请专业律师协助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哃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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