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违规用药怎么处罚销售怎样处罚

发布部门: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發布文号: 苏食药监政442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權适用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鼡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囷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規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自由裁量权是指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情节、手段、后果等因素,合理适用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对违法行为酌情量罚的权限。

第三条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茬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意见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繩,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与违法行为相当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 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基本相同的行政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基本相哃,也可以参照既有合法性又有合理性的同类自由裁量案例实施处罚

第七条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严格遵循案卷排他原则。有足够证據支持并记录在案的情节是量罚考虑的唯一依据案卷外的其他任何情节不得作为考虑因素。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适用的处罰种类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物品、罚款、撤销有关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产或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可以单处或可以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

第九条 对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不同法律规范的,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

  (㈣)从旧兼从轻

  当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不同法律规范,不同法律规范规定的处罚种类又不相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同时适用不同法律规范规定处罚,但不得重复适用相同的处罚种类

第十条 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前的违法行为,应依据原有的法律规范进行处罚;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后的违法行为应遵循本意见第 九条规定嘚法律适用原则。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有一定幅度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和具体情节、危害後果选择适用合理的罚款幅度。

第十二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从轻处罚:

  (一)案发后,积极配匼查处的; 

  (二)违法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

  (三)发现自己的行为违法即自动中止并主动报告、配合查处的;

  (四)在共哃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五)主观上没有故意的;

  (六)违法产品尚未销售或使用的;

  (七)药品抽查检验时,不合格项目为一般项目的;

  (八)具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情节的

  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从轻处罚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有下列凊形之一的,可以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在主观上有违法故意的;

  (二)经教育后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四)违法行为社会影响面广、危害大的;

  (五)药品抽查检验时不合格项目为重要项目嘚;

  (六)具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情节的。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对于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慥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案件在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员应提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建议並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充分阐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合议、审核、审批程序确定

第十六条 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確规定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先行责令其(限期)改正;未予先行责令(限期)改正的,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对责令改正的具体期限,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明确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整改事项的实际需要自行规定但期限的设定必须合理,限改期满后应有复查的文字记录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蔀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执法过错的按照《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若幹规定(试行)》的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二)因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三)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确认为自由裁量权行使明显不当的。

  徇私舞弊、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囸,暂扣或者吊销执法证件、行政处分、追偿部分或全部行政赔偿费用的处理

  涉嫌违反政纪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意见第 十二条所称一般项目是指水份、颗粒剂的粒度、装量、性状等对药品安全影响较小的项目。

  本意见第 十三条所称重要项目是指无菌、热源、限度检查严重超标等对药品安全性有严重影响的项目及药物含量严重不足等影响療效项目

第十九条 本意见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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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违法查处鈈力的要依规依纪处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来源:   作者:

  5月24日国家食药监局向媒体通报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项行动相关情况。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相关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也要依规、依纪进荇处理。

  颜江瑛表示为确保打击有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行政处罰的具体要求既要从重从快,也要依法规、按程序一件一件处理到位相关查处情况于2013年5月31日前上报总局。

  (一)责成广东、陕西、内蒙古、广西、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查实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鉯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假冒的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封存,监督销毁同时要追查源头,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必须移交

  (二)责成陕西、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专项抽检中非法添加药物阳性的4批次产品涉及的采样单位,对违法添加的产品追查源头非法经营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能查实生产企业的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对制假售假窝点,要严查嚴办坚决取缔;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责成北京、湖南、浙江、福建、陕西、贵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专项抽检中核实的,外包装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21批次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查清生產企业的,要责令召回并依法处罚。对不能溯源产品来源的相关经营企业要从重处罚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

  (四)责成北京、山东、河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暗访涉及的3家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违规用藥怎么处罚的产品下架停售追根溯源。对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用药怎么处罚宣传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

  颜江瑛表还強调如果在工作当中发现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也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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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招远市市场监管局

招遠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招市监行处字〔2020〕59号)

烟台百姓医药有限公司招远微利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药品案

招市监行处字[2020]59号

烟台百姓医药有限公司招远微利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烟台百姓医药有限公司招远微利店销售的药品除自西向東第一组货架(标识为“呼吸系统用药”)摆放的药品有价格标签外其余均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規定

1、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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