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楼上放烟花点燃汽车物业公司小区被盗物业有责任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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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物业公司责任
&&楼上漏水 物业公司的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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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雅花园5年两次火灾都是烟花爆竹引燃杂物
前一次物业赔了25968元
  日发生火灾后的沁雅花园
本报资料照片
&&2月9日,沁雅花园业主“hzjqgs”在快报19楼论坛发帖:每年过年我都回老家,5年内两次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说家里着火了。本来门窗关好的,可有些人就喜欢乱放烟花,殃及左邻右舍。&&这么大的事一再发生,我不知道物业为什么不吸取教训?该反思了!此外,每位业主也应该有安全意识,别让放烟花引发灾难!&&&&记者申道飞核实:沁雅花园物业应女士证实,2月1日(农历腊月廿九)晚上7点左右,17楼一位业主家阳台起火,堆在阳台上的纸板箱烧了起来。所幸火势不大,阳台上也没有其他可燃物,消防车赶到时,火基本上熄灭了。&&应女士说,起火原因是其他业主燃放的烟花爆竹,炸开窗玻璃后引燃阳台上的纸板箱。随后,物业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楼上楼下几位回老家过年的业主,告知他们火灾没有造成损失。&&应女士透露,物业已在小区划定专门的烟花燃放区,并出动保安手持灭火器在小区各角落巡逻,但还是有少数业主不遵循物业提示,在非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所以造成事故。&&&&发帖业主“hzjqgs”所说小区5年两次火灾的事,前一次发生在日(大年初一)。因为有人非法燃放大型烟花,沁雅花园16楼的一业主家,13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烧了个精光,且殃及楼上1702室。起火时,两家都没人。&&火灾后,沁雅花园1602室状告小区物业,索赔13万余元;1702室也把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还追加了1602室的房东和房客当被告,共计索赔20余万元。&&这是杭州首例高层住宅失火赔偿案。&&日,西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沁雅花园物业赔偿1702室40%的火灾损失,计25968元,对火灾始发的1602室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因1702室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小区物业虽不是直接侵权人,但因未尽到物业服务职能,如保证小区道路畅通和安全、严禁在消防通道等处停车、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等,导致救火时间被延误,火灾损失扩大。&&此外,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说,沁雅花园1602室的火灾,是由多户业主燃放烟花爆竹,引燃阳台上的杂物,然后火势又蔓延到1702室。&&消防部门证实,因小区消防通道堵塞、消防栓水压不足,消防员从进小区到开始灭火,耗时13分钟(详见快报日第4版)。
[] [] [] []合肥:放烟花楼上被烧燃放人担六成责 物业也要一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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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有人搬家放烟花,12楼的郭先生(化名)家被点燃,因为家中没人,大火将他家烧个精光。因赔偿没有达成一致,郭先生将烟花燃放者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庐阳区法院。燃放者被判承担责任。而因为起火后消防通道不畅通,延误了灭火,小区物业公司也被判担责。,
原标题:放烟花楼上被烧法院判燃放人担六成责物业也要一起赔楼下有人搬家放烟花,12楼的郭先生(化名)家被点燃,因为家中没人,大火将他家烧个精光。因赔偿没有达成一致,郭先生将烟花燃放者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庐阳区法院。燃放者被判承担责任。而因为起火后消防通道不畅通,延误了灭火,小区物业公司也被判担责。楼下放烟花致房子被烧日5时23分许,张某(化名)因搬家,在合肥市固镇路某小区4幢楼下燃放烟花,随后烟花蹿入了12楼郭先生家,引起火灾。因郭先生当时不在家中,火灾发生后有人报警求救。辖区消防官兵赶往事故现场,最终,将大火扑灭。经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是室外燃放烟花引燃北侧卧室内可燃物导致火灾,火灾过火面积80多平方米,烧毁室内装修、电视、门窗、衣柜等。烧毁房屋墙体、楼板、橱柜等。郭先生将张某与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屋受损装修以及家电受损、房租等共计83万余元。判燃放者承担六成责任张某辩称,郭先生家发生火灾属于意外。搬新家燃放烟花属于习惯,在离楼层很远的空地下燃放烟花,他没有故意。张某称,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服务职责,应急消防通道被石墩封闭等,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最主要原因,物业公司需对郭先生财产损失的扩大承担主要责任。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火灾事故的起因认定为张某燃放烟花所导致,张某是直接侵权人,应当对于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定张某承担6成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四成责任物业公司辩称,张某搬家时,物业公司对其放烟花的行为进行了劝阻,但最终劝阻无效。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履行保持小区内消防通道畅通以及管理并维护好小区内的消防器材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在火灾发生时履行了这两项义务,就不会导致消防车由于消防通道堵塞问题无法进入火灾现场,也不会导致消防人员在进行灭火时由于消防栓问题影响到灭火。两项不作为均造成了火灾扑灭时间的严重推迟,必然导致涉案房屋损失的扩大。因此,认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各项损失,近日庐阳区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郭先生23.6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郭先生15.3万余元。物业赔了损失又挨罚小区消防通道入口用石墩堵塞,导致消防车辆无法及时进入火灾区域救,庐阳区公安消防大队给予物业公司罚款2.5万元;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消防控制柜故障,给予物业公司罚款2.5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成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车位被人占用,物业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业主的车在小区内丢失,物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 09:12:11
现实案例:
小王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租用了一个车位,但经常是回来晚时发现位子已经被他人占了,他准备向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认为这不是自己的责任,不管此事。后来小王便将车停在小区内的路边,但是没过几天就被人偷了,小王要求物业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随向法院起诉。那么,车位被人占用,物业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如果业主的车在小区内丢失,物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说法:
本案主要涉及业主在小区内的车位权利问题,以及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车位上面的责任义务。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收取了业主的车位使用费,就应保证业主对汽车车位的使用权,否则即是违约。如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还要进行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业主买车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如何保护业主小区内的车位权利成为当下物业管理中的一大热点。虽然车位权利一直未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很多人在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后也是忍气了之,但是它与人们的居住权息息相关,必须受到较好的保护。
在小区内存车一般要满足以下要求:1、有健全的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2、对进入小区内的机动车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有专人看管。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业主买下了车位,那么业主享有车位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管理费;如果是在小区路边划线停车的,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委员会决定车位的分配。业主的车在小区内丢失,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就要对业主进行赔偿。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仅达成了车位的有偿使用关系,物业公司仅提供车位,无保管车辆的义务,则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如果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被撞坏,该谁负责?物业承担的是对小区全面的管理责任,因而对于小区内的车辆有看护责任。但对于因物业公司失职造成的损失应如何赔偿还没有明文规定。业主和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车辆保管条款。
总之,解决车位纠纷的关键在于弄清谁享有小区车位的处分权和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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