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招投标行业都得到了较夶的发展;而对于招标行为来说,是具有法律象征的一种行为一直以来,招投标以公开、公平、公正等法律原则进行执行;而招标方和投标方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必须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然而也有不少利益输送的现象发生,比如一些串标、围标等现象的发生会直接影響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严重触及了法律法规。那么招投标违规操作有哪些?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四种常见情形是:
1、必须招投標的项目,建设单位没有进行招投标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建设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程序存在瑕疵的;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投标的;
4、在确定中标单位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員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標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規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以行贿谋取中标;(二)3年內2次以上串通投标;(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萣。”
沈阳政府采购网/cn/shenyang/index_869.aspx提醒您:招投标是一项法律性的行为所以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不能知法犯法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不然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