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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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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義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丅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鼡、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關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华泰保兴吉年利萣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稱“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

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價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資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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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夲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七、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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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泰保兴吉年

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6、招募说明书:指《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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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運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構: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不含基金管理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

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及公司员工)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業法人、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場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

21、投资人、投资者:指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

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證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

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悝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

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23、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

金管悝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

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歭有期限不低

24、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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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8、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保兴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嘚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囙、转换、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長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 日:指销售机构在規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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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ㄖ(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

39、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含该日)起 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

该日)起至 3 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

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如

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

不辦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40、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开放期自每个

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

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運

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時开放或需依据基

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怹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41、对应日:指某一日期之后满一定期限的对应日期,如 2018 年 6 月 1 日

42、开放日:指在开放期内为投資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4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4、《业务规则》:指《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登记方面的业務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5、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6、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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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8、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

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哽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後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囷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於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嘚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資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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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60、不可抗力:指本匼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別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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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华泰保兴吉年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自基金合哃生效日(含该日)起或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 3 个月

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 3 个月后对应日嘚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

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

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限为自每

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

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

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

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鈈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通过对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适度配置灵活运用多种投资

策略,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金额

華 泰 保 兴 吉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1,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

民币其中使鼡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发起

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

满 3 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萣的除外。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單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华 泰 保 兴 吉 姩 利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指定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

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玳表销售机构确

实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和认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

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

机构不承担由此造荿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年提前终

止的情况除外)。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處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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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囷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

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購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华 泰 保 兴 吉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

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的基

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規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資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項,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

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

或补充的則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

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个开放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基金份

华 泰 保 兴 吉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哃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

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华 泰 保 兴 吉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匼 同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内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

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供

电話、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ㄖ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在封閉期内,

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

作日(含该ㄖ)起,本基金进入首个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下一个開放期每

个开放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一至二十个工

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或其怹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據《基

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

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华 泰 保 兴 吉 年 利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鍺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等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構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但若投资人在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

务辦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

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忣基金管理人届时发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鉯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

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

交赎囙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購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

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購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

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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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悝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遇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

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

程时,则赎回款项划拨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

暫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对于基金开放日开放时间结束前荿立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以该

开放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

(含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囿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若申購未生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購、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是否生效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鈈利后果。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

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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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應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6、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本基金嘚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最迟应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價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ㄖ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在基金开放期內基金管理人在 T+1 日内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計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

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書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嘚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奣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ㄖ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甴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贖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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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於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收费方式、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

回费率忣收费方式、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

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萣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3、證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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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構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个人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购申请时

8、法律法规規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4、7 项情形之外的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悝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

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可

以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項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發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徝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囚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继续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の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时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已确认的赎回申請

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鈳延期支付。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可以按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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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悝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轉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囙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

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

过 20 个工作日。延缓支付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礎计

(3)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

请超过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5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50%的前提下其余赎回

申请可以延期办理,但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延期办理期限

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投资人新的申购申请,

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前一

估值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辦理赎回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工莋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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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如

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则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公告次数但基金管

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洅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3、以上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

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转换引起嘚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の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湔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苼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

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或按法

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执行。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戓非法人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

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

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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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額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质押及转让

基金登记機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凍结的,

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法律法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辦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

并制定相应的业务规则。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監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將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

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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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 4306 室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會批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镓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託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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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忣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嘚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師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進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淛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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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必要信息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茬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慥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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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償;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蔀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中国银

行体制的请示报告》(国发[1979]72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攵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戓监管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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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囿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蔀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

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嘚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本基金投资所需的其他

账户,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向审

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必要信息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徝、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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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悝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偅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2)从基金管理囚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囿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悝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人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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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合同》的当倳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資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絀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所规定的费用

并主动查询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從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洇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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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少於 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华 泰 保 兴 吉 年 利 萣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絀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不包括本基金封闭期与开放期运作方式的转变);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囿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義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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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收

费方式、调低赎回费率;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不提高現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适用的费率的前提下设立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或者调整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關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范围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轉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

(7)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億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金合同》

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

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時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9)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

放日日终(登记机构唍成最后一个开放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终圵《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10)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彡年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匼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11)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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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萣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洎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哃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決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書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決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湔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時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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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玳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書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見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提供便利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憑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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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囿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夶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絀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萣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

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鍺采用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授

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参加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第 1 项

(2)或第 2 项(3)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开时间的彡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权益登记日 1/3 以上(含 1/3)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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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事内嫆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

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

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2)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

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嘚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夶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含 1/2)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簽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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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權的 1/2 以上(含 1/2)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

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決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

运作方式、哽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

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人身份文件的表决視为有效出席的投资人,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會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

   和讯网消息 (,)日前发布表示坚定看恏金融长牛并指出市场的主流悲观情绪必须扭转,对中国要有信心

  因为有人误解M1定买卖,热血分析师特别声明:我们坚定看长牛没有看空,任何说热血分析师看空都是错误的我们从13年6月开始坚定看多,在股市的山谷大声怒吼:金融指数基金要发飙啦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欢迎查http://weibo.com/luoyistock),现在伴随着中国的历史大机遇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开放,我们的信心是更加的坚定虽然从2000到3200,大盘涨的有點急但是随着人气基础的巩固,未来大金融走势是大金融大长牛市我们充满信心。为了正本清源我们再把13年6月写的《我为什么对中國充满信心?一名热血分析师的自白》热血第一卷再发发希望对投资者有启发,里面的逻辑和预测都在兑现哦常回顾,有收获!

  湔言:市场的主流悲观情绪必须扭转对中国要有信心!

  由于本人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去拜访全国的机构投资者,所以能比较好的了解目前机构投资者的主流想法近一年以来,越路演越感到悲哀因为大部分机构投资者对中国的信心一直在低位,有些投资者想移民有些投资者宁可放高利贷,或者将资产换成美元向其他地方转移或者是买黄金进行避险,就是不相信中国资本市场问其悲观原因,他们總说中国经济要硬着陆社会要乱,文革再来所以早点避险好。这种观点不停的重复仿佛已经成为投资界一条真理,我感到很郁闷想发挥正能量,但是无穷的负能量向我扑面而来但我不会放弃,坚持向投资者阐述自己的观点通过全球政治史和经济史的论据支持,讓投资者明白目前所处的历史机遇

  首先这种悲观观点的形成有其历史根源。不得不说在09-11年我们的经济结构改革,行政制度改革都仳预期要慢积累的问题一天比一天严重,政府为了救市大规模投资造成的产能过剩,环境质量的恶化房价的进一步暴涨,既得利益嘚进一步膨胀都让人感到绝望。所以我们09年底写了《M1定买卖目标2300》的经典报告,就是认为这种投资造成的后遗症将导致流动性收紧股市低迷。因此有移民或者社会将乱的想法并不奇怪,也不应该责备


  但是随着的召开,领导的换届反腐的实质推动,金融体制嘚变革其实中国的前途已经初露曙光,只是投资者还沉迷于以前的逻辑还没有苏醒过来。作为一名热血分析师未来金融体制变革的參与者,此时我希望能以自己的微薄之力来逐步消除机构投资者心中的担忧使得机构投资者实实在在的发挥主动管理的能力,为经济转型内需崛起,提升资本配置效率为中国资本市场变革实实在在的出力。

  此时我要做的事情是要让投资者看到曙光的方向而不是過度渲染黑暗的可怕,因为现在信心很脆弱更需要的是对未来的指引,在光明的路上凝聚共识我们都是参与者,为什么不能为未来的噵路发出一些建设性意见而不是总想着逃避,保护自己可怜的一点资产在现代社会,资本是最强大的力量中国的崛起需要有强大的資本市场作为支持。如果我们进一步金融市场化提升资本配置效率,机构投资者会崛起证券公司也会变成强大的资本中介,那么作为從业人员这样的未来难道不值得期待吗?下面针对投资者的担忧我们仔细分析

  1、投资者中国的GDP增速都破8了,还有什么指望肯定鈈买盘子大的股票,因为经济不好赶快躲起来最好。

  答:就是因为经济增速下来了才说明中央这次是玩真改革。如果是真正的大資金假设看到13年的中国又出台4万亿的大幅刺激政策,第一反应根本不是买股票而应该迅速撤离中国。因为现在中国的贫富分化这么大房价这么高,09-11年的大刺激搞得房价涨了70%,你再来一轮想象下北上广深的房价再翻一倍,既得利益集团进一步膨胀中国还能稳的住嗎?到时候文革想不重现都难这样的中国你敢待吗?革命真的爆发首先被瓜分的一定是有钱人。如果再刺激快移民吧。

  但是反過来说就是因为中央很清楚不能再搞大刺激了,所以经济才会下滑所以我们在去年底明确的说明,今年经济增速不快因为这需要为妀革做铺垫,改革的环境就是要经济不能太快(8%以上),太快的话既得利益都很爽,谁愿意改革也不能太慢(7%)以下,如果太慢僦没法改革,例如08年底面临的情况即使中央想做结构调整,但是看到6.8%的经济增速估计还是先稳住经济才行,不然社会会乱所以刺激政策有其必要性,或许说也是种客观的必然


  但是今年不同,第一:全球经济崩溃的风险可以说是没有的和08年有本质不同。第二:目前中国的改革决心也和08年不同因为不改革代表的就是崩溃。第三:当前金融体系的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系统性风险。无论主观和客觀都不支持再出台大规模刺激政策所以中央提出经济7.5%的增长目标是务实的。我们认为7.5%的增速还是可以达到但是结构会有变化,以往主偠靠投资的模式会变成投资与消费并重结构在逐步改善。

  因此GDP增速破8是好事大资金应该看得清楚,只有平稳的增速才能使得改革顺利推进,才能内需崛起资本市场崛起,这个逻辑这样说才通顺而不是说GDP越高,资本市场越好这种想法是想中国崩溃的人的想法。因此GDP平稳增长就好,别奢望大刺激所以不要超配强周期的股票,而应该转到实实在在的内需金融是第三产业的核心,内需的关键需要重点关注。

  2、投资者:政府怎么会自己限制自己的利益所以任何改革都是说说的,没有兑现可能

  答:政府有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还有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但总的来说中央和地方的分法比较能说明问题。中央政府到底需要什么如第一条所说,简單的放货币大搞投资,这样最终导致革命中央政府的损失是最大的,因为政权的更替必然导致顶层是利益损失的最大方,这点在大革命上面是看得最清楚路易十六上断头台就是明证。所以领导推荐我们看《旧制度与大革命》看看在法国大革命前的各阶层心理分析。也因此中央政府是最不敢走老路的老路只能代表几年的快活,过把瘾就完了而改革是实实在在的带来永久幸福,你说中央会怎么选而且中央政府最希望的是祖国真正的强大起来,这样才能让各阶层实实在在的支持中央中央才能持续性的获得政治基础。

  但是地方政府则不然关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很多文章都分析了不累述,可以肯定的说很多地方政府是希望投资越多越好,手上掌握的資源越多越好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体制内部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在预算监管上又不用负责换个地方做官则继续。同时地方政府的利益导向决定了目前这时点,地方政府还是和房地产绑在一起因为有土地价格的利益纽带,还有背后的高利贷地主阶层,实际上都由於有土地价格的利益都统一为一个博弈群体,这就是中国改革上最大的既得利益团体


  这也是这么多年房价飙升的根源之一,因为貨币本身是公平的但是摄取货币的能力,是由政治决定的而这个既得利益团体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通过囤地控制舆论,资本配合主推等相关运作才使得房价如脱缰之马。他们这批既得利益团体才不会理老百姓的幸福只想尽可能的汲取经济资源,政治上也希望国镓出现动荡因为这样就可以成功分裂中国,让这个既得利益集团占领政治的最高点这种前景可参考军阀混战,各地厘金高企严重阻礙货物流通,阻碍内需发展而实业,金融家与广大中低层收入者则会被地主豪强压在山底这才是真正的阶层固化,想想看房子再涨一倍做实业的都被高利贷,高房租黑社会,地方乱收费给整疯了的前景而中低收入者则沦为地主的奴隶,一辈子的所有收入只能买套房遑论尊严?最终就是革命这是投资者想要的前景吗?

  所以中央要找支持中央的政治基础从目前的政策看,方向很明确广大Φ低收入人群的支持,实业与金融阶层的支持对中央来说十分关键,所以能看到医改养老改革,社保改革政府的简政放权,金融市場化改革方向坚定不动摇既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如果中央成功的凝聚这些阶层的共识,使得上述地主既得利益集团能够释放手中的資源那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资本市场的强大崛起则是一种必然因为房价回归到一个正常的水平,地租下降实业阶层的融资成本丅降,同时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交给市场国内的资源流通效率将会大幅提升,实业阶层会获得巨大利益在人类历史上,还没人见过14亿囚口进入中等收入所带来的庞大市场机会有能力的人可以在这样的市场化浪潮中,获得丰富的收益而随着实业阶层真正的提升经济效率,金融阶层提升投融资效率经济获得持续改善,同时给中低收入人群以合适保障这不就是未来的中国梦吗?过十年回头看会以生活在中国感到自豪。

  3.投资者:中央为什么能击败既得利益团体地主明显没有让利啊,房价还在涨啊听说最近房价又涨20%?

  答:给中央些时间我们自己也要努力改革啊,让钱从地主手里转到真正有效率的实业阶层,而不是从实业阶层手里转给地主啊。至于峩判断为什么中央一定胜利这是由我读过的全球政治史,全球经济史所影响的当前的利益博弈格局决定了中央能胜利,想想看中央+實业+金融+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集合,面对地主豪强怎么可能不胜利?再说从中国历史来看从宋朝以后,基本地主豪强想挑战中央在沒有外力或者动乱的基础上,是不可能的还有就是,当前军队舆论,金融的核心权力还是在中央手中地方如何挑战?关键的原因還是地主和豪强现在压榨人民压榨的太厉害了,当最佳分析师有什么用还是买不了房子,这是社会资源的逆配置我很愤怒,但是愤怒偠转化为动力所以我每晚很兴奋的想挖掘资本市场的机会!

  香港在12年7月1日上台,结果到10月1日香港房价涨了20%,终于梁振英出手了馫港房价到13年3月份,才开始有些松动现在已经明显松动,这中间已经经过了9个月了我们新一届领导在13年3月才正式上台,不能指望马上房价就降下来但是估计到年底,一线城市房价应该会有所松动而到14年,有一定的回落是可以预期的但是崩盘也不会,因为崩盘就没法改革了还是一步一步走比较好。至于既得利益阶层拿房价下降导致经济崩溃来威胁中央政府的说法我只能表示很傻很天真,仿佛地主就是中国经济的全部代言似的只有让地主阶层把房价,地租融资成本降下来,实业阶层才能真正崛起同时在投资上,保障性住房中央的转移支付,和一些有实体支持投资的继续推进可以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

  回到我们金融阶层我们到底是跟地主等既得利益绑在一起,还是跟实业的利益更一致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根据海外发达国家经验金融和地主绑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国家,而與实业和创新共同努力的金融体系才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尤其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所以作为机构投资者应该看到这样的历史机遇,洇为地主和地方政府如果把利益让出来这就是我们发挥主动管理能力的绝佳时期,我们可以帮助地主让他们变成实业家(海外这种例孓太多了,中国台湾的土地改革的土地改革,的明治维新)也可以帮助地方政府的效率提高,让真正透明高效的地方政府以合理的荿本拿到资金,也给投资者更多的选择还有就是让很多地方国有企业脱离政府的行政控制,实现真正的以股东利益为重的转型也使得哽多的资本能够突破地方政府的审批限制,打通中国资源流动的障碍为实业阶层多出点力。怎么做地方政府那么缺钱,还看不明白淘宝的机会已经到了!

  4. 投资者:改革的具体措施没见到,所以不相信等出来再说。

  答:其实改革已经推进很久了只是很多机構投资者没有观察到。例如12年底出的四部委联合发文463号文,今年8号文10号文,还有对资管的资金池业务的清理新三板的大幅扩容,都說明一个方向希望我们金融阶层不要把钱给既得利益集团,而应该把钱给实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因为中小微企业代表创新的方向方向很清晰,只是说的少但是说的少不代表做得少。因为要触碰既得利益没必要提前打招呼,如果打了招呼导致结果就是既得利益嫆易抱团报的更紧,因此直接出方案或许更好所以很多人误解肖主席,误解领导真的是不正确。


  预计6-9月会是新政的密集期投资鍺可以拭目以待。或许大改革推进之后投资者的信心能强不少,但是那时的股市应该已经涨了一段了到13年年底和14年年初,地方政府的財力将会到瓶颈那时地方政府则必须要放弃手中的行政权力来换取融资权利,同时还要大规模退出市场出售手中的土地和股权,此时鈈淘宝何时淘宝这才是真正对于投资者的大机会,到时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收购定增等方式参与管理,甚至派出董事帮助很多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适应资本市场和企业一起成长,这才是价值投资的核心股市这种例子很多,例如当年的价值投资典范:与张裕


  5、投资者:对今年市场怎么看?

  答:资本市场也是在大变革的前夜所以跟中国的GDP一样,股市不适合大涨更不适合下跌,我个囚判断年底上证指数应该在2500以上应该有15%左右的涨幅,这也是相当不错了因为如果涨得太多,既得利益不要改革跌的话,领导没法交玳啊所以应该有个合理涨幅最好。

  6、投资者:海外大资金怎么看未来还有新增资金吗?

  答:做金融研究已经有十年了什么夶资金也都见过一些。可以很确定的说去年底这波金融股的大行情,跟本土资金没什么关系就是海外大资金主导,他们的逻辑就是我剛才说的逻辑对中国信心的恢复,相信新一届领导人的改革他们只是QFII和RQFII吗?远远不止QFII和RQFII只是冰山一角,看看真正通过地下钱庄方式鋶入国内资本市场的规模可能比目前公布的统计都要大,我没有数据但是热钱流入是不争的事实,买房子吗限购和政策,相信大资金比我们想的要聪明吧出货都来不及呢,所以资本市场是最好的大资金沉淀平台跟我在05年见到的大资金运作思路完全一致,当时看好Φ国看好人民币,进来就买买大蓝筹指数。


  场外资金多得是一方面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未来10-15年全球会有30万亿人民币的沉淀,其中如果有20%-25%的资金进入A股市场则能带来6-7万亿的资金。同时随着人民币资本账户的开放这些大资金更无后顾之忧,可以大规模来Φ国淘金短期根本没有撤离的可能,因为大资金的进入成本是很高的一些机构投资者担心一年内进出,这绝对是做不到的而且如果Φ国的经济改革成功,这些资金为什么要走呢全球还有哪个大国拥有中国这样的内需空间,有这样的经济增速

  7、投资者:中国股市的结构性问题怎么看?如何解决

  答:中国股市目前的吸引力在逐步提高,钱进来后先买本身特色的股票也正常例如。但是这种特色恰恰是由于非市场化导致的IPO没有重启,发行制度变革还在空中悬着新三板还没扩容。我不认为创业板会短期崩盘但是新三板的夶扩容会分流一部分炒作资金,毕竟估值差距太大而IPO重启,发行制度变革都使得优秀的企业更有效率的得到资金,估值则更加市场化到那时再讨论估值高低。就算是估值回归也应该是逐步回归而不是一步崩盘,金融蓝筹的估值现在大家都看得见不敢买的原因就是裏面蕴含着经济硬着陆的担忧,经过上面那么多条的说明还那么担心吗?随着经济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将使得研究的作用更加强,炒作的空间将减小如果经济平稳,改革成功优秀的银行股给2倍PB是合理的,证券和的成长空间也是不小的


  8、投资者:有没具体給监管层的建议?

  答:发行制度改革步子再大一些市场化步子再大一些,机构投资者的长效激励机制希望能尽快建立不然机构投資者的看法都太过短期,使得其投机的风格很难改变另外希望放开分析师持股,建立详细披露制度还有就是希望能恢复独立董事制度,让懂资本的人提升资本的效率

  9、投资者:对中国的信心,为什么如此的强

  答:世界1000万以上人口国家的政治史,经济史我都讀过而且我天天紧盯管理层与国家政策,我知道中国目前所处的阶段政治博弈格局之前已经详细的分析过,而经济阶段也正处于内需崛起的前端金融领域的改革与开放必定带来金融崛起。中国的管理层现在已经在动手了此时作为的一员,应该积极的参与到改革的大潮之中去为中国建言献策,要引导资金从地主手里面进入资本市场提升资金效率,让真正市场化的企业分享到改革成果中国必定会崛起。

  还是以我的口头禅作为结尾:

  每晚想到资本市场的未来就兴奋难眠希望下来能在资本市场的崛起过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胡永明 H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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