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城基本情况简介居民能在原地基上共同集资建房吗?

请问我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吗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请问我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吗
湖南-衡阳&10-30 20:55&&悬赏 0&&发布者:李佳洛 & 回答:(23)
您好,我家有一块宅基地,上面有五间住房,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政府在1953年做了房产登记,有档案可以查到,我的父母在六十年代被下放到农村后离异,父亲后来经常在外流浪,已失踪近20年,当年的房子后来被大水冲走,地基被农民改成了稻田,我当年从农村回来后去了一家企业上班,多年以前企业破产,我一无所有的回到了老家,看到原来的宅基地又已被水冲坏,变成了荒地,但农村经过土地责任制后,所有的土地都已有了承包人,请问我如果想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和当地的村民应该怎样沟通等,我在这里真诚的期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谢谢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浙江-嘉兴]
回复时间: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最后,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如下,满意请采纳,谢谢!
&&&&1、原地基已被改成耕田不可能再做宅基地使用。
&&&&2、请问您的户口在当地村吗?在当地村里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不在的,那么宅基地很可能已被收回,并且你也不再是本村人,可能无法再获得宅基地。
[浙江-嘉兴]
回复时间:
你好,您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最好去村委确认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否已经被变更,如果已经被变更的,这个可能性比较大,那就需要重新申请。可能不是原来的宅基地了。
&&&其次,您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话,先通过村委组织牵头与现在使用您老宅基地的农户协商沟通好,必要的话书面协议好让他放弃此地,由您申请更换回作老家的宅基地,并给予对方一定经济补偿。同时也向集体申请宅基地和承包地。为之后等更换土地准备条件成熟,更换后再申请一个变更手续,是法律上真正让您的老宅基地复位。
&&&&&具体的申请程序的话: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对其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讨论通过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申请宅基地的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公布。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经批准回乡落户的城镇干部、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其宅基地面积标准适用落户地的标准。
&&&这期间的手续可能比较繁琐,您需要耐心准备。如果只是简单落户申请宅基地要简单许多,牵涉到要回原来的宅基地,就需要先对方放弃,您再申请,然后再批准的过程。
&&&希望我建议您能采纳,谢谢,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在线会给您满意的答复。
[青海-西宁]
回复时间: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其次,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首先要弄清楚您父母的宅基地是否在本村,如果已经有了宅基地,宅基地登记在谁名下,最好到村委会弄清楚,如果你要分户,那么可以申请宅基地并建房。关于这些事宜,最好和村委会详细询问并沟通解决。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看完上述法律规定,并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我觉得您有必要弄清以下几点:
第一、因原来宅基地已变成稻田,是否有关宅基地已经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最好去确认一下,如果没有收回,那么已经改变了原用地的性质,因此,您不能在稻田上再建房屋;
第二,您要到村委会查一下原来的宅基地是否已经失去效力,如果失去效力,要看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原则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拥有宅基地,所以您还要核实清楚,您目前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
第三,如果您仍然属于本村村民,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分户并申请宅基地,或者跟村委会协商目前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希望您能顺利解决此问题,也对我的回答给予采纳,谢谢!
[山东-青岛]
257121积分
回复时间:
1、需要你的户籍在该村;2、需要你成家有老婆孩子户籍也在村里;3、需要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村委会同意后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可以盖房了。4、有了村委会同意和政府标准,不用和村民沟通。
[河南-信阳]
回复时间:
你好,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黑龙江-哈尔滨]
回复时间:
向镇、县或区的土地、房产部门询问
[河北-秦皇岛]
回复时间:
需要先查明原宅基地现在被谁所占,占有人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如果是村上分给分的,你需要与村委会交涉要求退换或重新安置宅基地。如果是村民自由占领后使用,你可以要求其偿还。你目前的凭证就是你爷爷宅基地使用证和已经不存在的房子的房产证。可以作为有效使用宅基地凭证,搞清事实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协商,交涉,诉讼等方式维权。
[河北-邯郸]
回复时间:
 你好!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1953年的房产登记。
&&&我国自解放以来,土地已经经过多次改革,虽然你爷爷在世时政府1953年作了房产登记,但已经失效,而且你也说地基被农民改成了农田,所以你不能再依继承得到那处宅基地。
&&&2、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可通过村委会将该处地方变成你的宅基地。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土地建住宅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等上述规定可知,你若想取得宅基地,可以走下列程序:
&&(1)你首先应是本村村民。
&&(2)然后你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出该处地块现闲置,经乡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你就可以得到宅基地证了。
&&(3)拿到宅基地证就可以建房了。
&&&&3、关于你所说的与当地村民沟通的事一般不用,主要是和村委会联系。
&&&&以上解答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浙江-宁波]
回复时间:
你好,你的原宅基地由于历史原因,现在产权实际上已经在别人那,显然,你是无法直接在你原宅基地上建房的。你要么向村里沟通,让他们归还你原宅基地,要么,你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陕西-西安]
回复时间:
您好,首先,因历史原因你爷爷名下的宅基地现在已经变为稻田,所以现在在上面建房是有法律障碍的,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灭失,也不存在继承房屋的情况。其次,您是不是集体成员(本村村民)是您可否申请宅基地的关键,如果您的户口不在本村,在法律上您是不具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的。建议您找村委协商沟通,让村委帮您办理手续。
[河南-郑州]
448889积分
回复时间: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您好,能否建房,需要向当地城建主管部门申请,手续齐全。
[湖北-襄阳]
回复时间:
原地基已被改成耕田不可能再做宅基地使用。请问您的户口在当地村吗?在当地村里的,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不在的,那么宅基地很可能已被收回,并且你也不再是本村人,可能无法再获得宅基地。
[浙江-嘉兴]
回复时间: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的还是城镇的,第二,你的1953年做的房产登记现在是还有效,因为,在1958年全国大办公社时,可能已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如果国家还认可你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你完全可以申请在上面建房,你只要拿得出与该宅基地原来的户主的关系证明,宅基地档案和申请书。当地村民应当由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安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河北-石家庄]
回复时间:
可以在原宅基地上建房的,但是需要向城建局申请批复,希望您采纳
我的补充:
满意的话亲采纳,谢谢
[河南-新乡]
回复时间:
看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被收回,如果没收回是可以盖的。
[四川-成都]
回复时间:
经批准可以。
[北京-海淀区]
回复时间:
应当去当地镇政府申请宅基地,办理建房手续。(首先取得村委会同意证明)
[云南-曲靖]
回复时间:
可以和村委会协商解决
[北京-朝阳区]
283037积分
回复时间:
需要经过依法审批的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你不能在此建房.
[四川-巴中]
回复时间:
经批准可以。
[北京-朝阳区]
回复时间:
110法律咨询网提醒您:律师能在百忙之中帮助您解决法律烦恼,请您也给予他们一些鼓励。如果您未及时选择最佳答案,资费不会转入律师账户,系统将自动扣除。本问题自您发布开始,5天后不再置顶,15天后自动关闭。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周文才)()&
(张向锋)()&
(李建军)()&
(郎海华)()&
(陈晓云)()&
(陈晓云)()&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33799
人气:430602
北京 东城区
人气:221427
河南 平顶山
人气:2474
上海 徐汇区
人气:78716
上海 虹口区
人气:1029(山东民间智库)
(山东民间智库)
(菏泽发展研究)
(菏泽发展研究)
(菏泽发展研究)
第三方登录:[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_市民心声
[您的位置]
[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点击次数: 7378
[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4910 
作者: ( 20:29:03) &
以下是您刚刚提交的内容,如果没有提交成功,请注意保存!&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无为汤沟镇雍湾村人,最近,由于我70多岁的父母不愿意和我在一起住,想在原来的老屋地基上造2间小房子,父母住和放点农产品,但我父母去村主任那里去打报告,被告知现在不能造房子,说从好就不让造房子了,我有点疑惑,在9月26号前,别人在地里,田里都能造到房子,而我们在自家的老屋地基上都不能造房子,原因何在?&我在村上的老屋地基给父母造房子,一部占用国家的耕地,二老人合理去申请,怎么就不行了?老人怎都要有住处吧?  & &&&&&我们常年在外打工,我想,农村父母操劳一辈子,想自己单独住,我们都没有让他安心。      &      &&&&&&&&&&&&&&&&&&&&&&&&&&&&&&&&&&&&&&&&&&&&&&&&&&&&&&&&&&&&&&&&&&&&恳请领导给我一个明确的指示      &&&&&&&&谢谢!(联系邮件或QQ号:)qq:    &   (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smxs.gov.cn
部门答复意见共1条
在 15:41:23答复如下:
&&&&“无为之痛呀”网友:你好!关于您咨询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问题,经联系汤沟镇了解,现回复如下:  &&&&汤沟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建房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及其他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审批,然后报县政府统一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建房。  &&&&附《汤沟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农村村民新、改、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一、宅基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  &&&&3、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的、土地整理需要搬迁的;  &&&&5、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翻新、扩建的;  &&&&6、迁入农业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名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7、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原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名义务,且无住房的农业人口;  &&&&8、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无住房的;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1、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2、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  &&&&3、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4、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  &&&&5、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6、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三、宅基地的审批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镇国土资源所要坚持“三到场”即现场勘查、放线时到场、送证到现场。具体审批程序如下: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公告→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部门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告→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符合验收、发放土地证。
 此主题共分1页:
回应:[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4943 
作者: ( 21:03:25) &
&&&&这个还用问吗!划入芜湖后肯定要发展了,你再建一个,那要拆迁怎么办?唉!你是故意的吧!别有用心。。。。。。。。。。。。
回应:[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4957 
作者: ( 21:12:46) &
&&&&你想多了,在农村,就是拆迁,能有几个银子?你以为是杭州,上海,北京呀?我们村,离芜湖50多里路,就一条通往村里的石子路,4米宽,坑洼不平,四周环水,想呀,但能折倒吗,芜湖市附近的到现在都没有,换回到我们那里?不要做发财梦了。你该醒醒了
回应:[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4972 
作者: ( 21:30:55) &
&&&&我分析原因,由于父亲年轻时考上空军,虽然没有去(原因我不详),所以他做人很正直,得罪不少人,在大农活的时候做会计太正直得罪了当时的村长,现在的村主任就是当年的村长的儿子,父亲说话到老还是不会转弯,在村子里平时可能得罪了他。  &&再说在农村想办事,不送点东西是很难办到的,我父母从来不送礼给村干部,父亲不吸烟,他们连烟都吸不到。所以父亲办事很难办到的  &&在这我不是说现在的村主任的不是,也不是说他不好,只是我的猜测,我都常年在外,对家里不胜了解,不敢给人妄下结论
回应:[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5020 
作者: ( 23:04:28) &
&&&&芜湖三县前二年就不给建了,你们无为划入芜湖了应该也差不多不能建了吧
回应:[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6867 
作者: ( 15:41:23) &
&&&&“无为之痛呀”网友:你好!关于您咨询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问题,经联系汤沟镇了解,现回复如下:  &&&&汤沟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建房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及其他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经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审批,然后报县政府统一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建房。  &&&&附《汤沟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农村村民新、改、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一、宅基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  &&&&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  &&&&3、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4、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的、土地整理需要搬迁的;  &&&&5、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翻新、扩建的;  &&&&6、迁入农业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名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7、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原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名义务,且无住房的农业人口;  &&&&8、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无住房的;  &&&&二、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1、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2、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的;  &&&&3、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4、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  &&&&5、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6、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三、宅基地的审批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镇国土资源所要坚持“三到场”即现场勘查、放线时到场、送证到现场。具体审批程序如下: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公告→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张榜公布→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部门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审批结果张榜公告→下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资源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放线定界→符合验收、发放土地证。
回应:[无为县]农村老屋地基不让建房吗?
ID:1577167 
作者: ( 10:30:47) &
&&&&尊敬的领导;    &&&&&我反应如下:    &&&&&&&&&1:我父母为独立户主,目前无房,暂住我我们房子里。    &&&&&&&&&2:我父母申请是再原来老屋地基建房,没有占用耕地。    &&&不能申请到,是我村要规划?还是要征收?领导能说明白吗?要不是,那就有有其他的,我想大家都知道的。    &&还有,我想问一下:&&我村有居民到马鞍上,芜湖市去,或镇上买了房子,都长期不在村子里住了,原来的老屋地基买了,这次无为划到芜湖就回来申请到了,还是在地里造的,是钻这个规定的空子吗?那不是典型的城市侵占农村吗?
领导回复文件很快,但...
ID:1579462 
作者: ( 20:20:31) &
&&&&&&&尊敬的领导;      &&&&&首先感谢你们回复文件的速度,还是蛮快的。但只是回复红头文件而已。关于我问的父母能不能造房的问题。在10月7号,我打电话给父母,说好像镇土地所有人到村里看了,但我父母跟村里的干部申请就是给当回来了,问原因,不知道。  &&&&&&母亲的意思说我好像想你们反映错了,意思,您明白的!  &领导大人,能不能帮我们解决实际问题.行,我父母就去申请,不行,原因是什么?  &&&&&&&&&&&&&&&&&&&&&&&&&&&&&&&&&&&&&&&&&&&&&&&&&&&&&&&&&&&&&&&&&&&&&&&&&&&&&&&&&&&&&谢谢!(联系邮件或QQ号:)
 此主题共分1页:
  版 权 声 明
  本帖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芜湖政府网观点。
  本贴版权归作者和芜湖政府网、芜湖市民心声网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如将本文用于其他媒体出版, 请与作者本人或芜湖政府网联系。
  本栏目内容经芜湖政府网、芜湖市民心声网同意后,可能会在其他媒体发表。如果作者对此有异议,可在发言时注明或发邮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编 辑
法律支持:
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今日律师风向标:
还有老娘口头承诺我在老地基上建房,2005年年底集资建房完成,由派出所调解,
我和我弟还有父母,在1993年买的老房屋和地基,当时我们都没结婚,弟出了买房和地基的半数款4000元(总价8000元),我1999年结婚,后来集资做房,事前也没谈到此事上(因弟2005年时在服刑,由姐夫哥姐姐,还有老娘口头承诺我在老地基上建房,2005年年底集资建房完成,我出钱跟我弟的第二层房屋安装了门窗和水电,加之以前办证我也出了半数款,还有更早时候我也出钱,总数近万元。现在兄弟们住在同一栋上,有打架相骂,有纠纷,弟现在找我要地基钱,这合理吗?第二点,老爸2009去世死后我出了钱安排后事,和我哥各出5000余元,而弟没出1分钱(当时服刑没回家),2011年弟回家后,因老娘和我老婆关系不好原因,去年几兄弟打架闹到派出所,由派出所调解,当时签了事后觉得不公正,不平等的协议,其中重要点,我弟得到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而我没有其中的份额。这公平合理吗?
wl5164kdrb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律师回复区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搜集哪方面的证据?
您好,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建议来电详询。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1127人
今日回复问题:8668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口头承诺
标签:口头承诺有效
标签:口头承诺法律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926人
共帮助过526人
共帮助过613人
共帮助过2538人
共帮助过544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县城宅基地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