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传销老总最近判刑结果啥时候开始的

近日邕宁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刘宏伟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8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人民币3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宏伟等10名被告人来南宁后,分别租住良庆区平乐大道绿地国际花都、邕宁区龙岗大道宝能城市广场、邕宁区万科魅力花园等小区2015年至2018年期间,10名被告人先后加入以“东北商会”为名的传销组织并分别以“汇丰”“金益”“梦想”“超越”“壮志”等名称开展传銷活动。该传销组织要求每位参加者缴纳人民币50800元申购款在购买21个份额后获得加入资格,并以发展的下线所申购的股份累计数确定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经理”和“老总”五个级别,以“五级三晋制”为奖金分配制度根据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和缴纳的份额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吸引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 

2018年初,该传销组织被邕宁警方摧毁随后在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铁路公安局的协助下,刘宏伟等10名被告人陆续被抓捕归案被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刑事拘留和执行逮捕。案发时刘宏伟等10名被告人均已达到“老总”级别,进入了该传销组织的核心管理层起到了组织、领导嘚作用。公诉机关指控认为刘宏伟等10名被告人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晋制”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囚员的数量作为返利、计酬,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严肃国法,惩罚犯罪维护市场秩序,邕宁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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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非常麻烦你,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在南宁因组织领导传销被抓,如果判刑会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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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法院安排法官安排。

開庭之前法院会有通知会下达开庭传票。

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咨询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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