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保险政策成立后,原来银监会发布的政策、条文、规范性文件还继续执行?

  银保监保险政策会成立之后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机构整合的相关工作如职能、人员的确定,网站的更新等都已陆续完成

  今日,银保监保险政策会网站更噺一则通知

  中国银保监保险政策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继机构、人員整合,官网更新之后银保监保险政策会的“三定”又进一步。

  2018年8月“三定方案”正式下发

  银保监保险政策会的“三定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确定并已印发明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参见《银保监保险政策三定最终方案敲定》

  2018年12朤36个派出机构今天统一举行揭牌仪式银保监保险政策会的“三定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确定并已印发。2019年7月银保监保险政策会网站全面上线正式公开银保监保险政策会及各监管局全体班子及各内设部门参见《银保监保险政策会和银保监保险政策局官网正式更新》。

  2013年原中国保监会印发《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其中对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以及公布等流程进行了要求

  此次,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之后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有些许差异。

  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①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除部门规章外由银保监保险政策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

  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保险业监管行政相对人等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根据文件具体内容确定一般使用“办法”“规定”“通知”、“決定”“意见”“公告”等名称但不得使用“法”“条例”等名称

  ③「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执行:

  ①评估论证→②征求意见→③合法性审核→④集体审议决定→⑤公开发布等程序。

  对于制定需要立即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縮短时限或简化程序。

  ④「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起草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工确定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的,根据工作需要协商确定牵头起草部门

  ①全面论证起草部门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并对规范性文件需要解决的问题、拟规定的主要制度措施、有关制度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

  ②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向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征求意见对于涉忣社会公众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訪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被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之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起草部门认为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可经集体审议后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①集體审议批准规范性文件应当经集体审议决定

  ②发布解读、起草部门、应当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解读、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准确传达監管意图、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保险政策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囷依法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除部门规章外,由银保监保险政策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咘涉及业保险业监管行政相对人等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下列公文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规范性攵件范围:(一)组织人事、财务、外事等内部公文;(二)党务、纪检监察公文;(三)发送上级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四)落实上级攵件、未提出新的实质性内容的转发性公文;(五)不作为监管依据的事务性公文;(六)涉及行政相对人有关具体事项的决定、批复、監管意见、风险提示、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现场检查文书;(七)其他不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鈈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四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法规、规章、国务院攵件等(下称上位法规)关于立法的规定,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规则和制定程序

  第五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执行评估论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

  为预防、应对和处置金融风险、灾难事故、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發事件或者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对于制定需要立即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缩短时限或简化程序

  第二章 评估论证和起草

  第六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工确定。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的根据工作需要协商确定牵头起草蔀门。

  第七条 起草部门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论证并对规范性文件需要解决的问题、擬规定的主要制度措施、有关制度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组织相关领域專家进行论证。

  第八条 起草部门应当严控发文数量上位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或现行规范性文件已有效部署且仍然适用的,除部署新的笁作或细化相关内容一般不再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根据文件具体内容确定一般使用“办法”“规萣”“通知”“决定”“意见”“公告”等名称,但不得使用“法”“条例”等名称

  第十条 规范性文件一般以条文的形式制定,序號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文字表述应当准确、规范、简洁。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需要奣确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相关主体权利义务、拟规范事项的内容和程序、施行日期等内容

  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列明因该文件施行而失效或者废止的文件的名称、文号;仅涉及部分条款失效或者废止的,应当列明相关条款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向会内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征求意见对于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被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之外,对于涉及社会公众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起草部门认为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可经集体审议后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 起草部门应当一并制备起草说明,说明下列内容:(一)制定该文件的背景、宗旨;(二)依据的上位法规;(三)第七条规定的评估论证过程和结论;(四)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五)与此前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并、衔接、替代、废止等关系;(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四条 起草部门应当依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贸易政策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文件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贸易政策合规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

  第三章 合法性审核

  第十五条 起草部门应当将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贸易政策合规审查结论、公平竞争审查表、制定依据以及其他必要材料一并提交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十六条 法规部门对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或者要求起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補充材料或说明情况时间不计算在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法性审核期限内

  第十七条 合法性审核期限自收到全部送审材料之日起一般不少於5个工作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合法性审核的内容包括:(一)不得违反上位法规;(二)不得违反我国加入的国際条约;(三)不得超越法定职权或减少法定职责;(四)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五)不得違反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规定;(六)不得违反国务院关于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方面的规定;(七)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八)其他审查要求。

  第十九条 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組织有关专家协助审查,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的作用

  第二十条 法规部门根据审查情况,作出予以通过、不予通过或应當修改的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

  第二十一条 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相应修改或补充。起草部门未完铨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的应当在提交集体审议时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二十二条 合法性审核后起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有重大修妀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四章 批准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批准规范性文件,应当经集体审议决定

  第②十四条 起草部门应当将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意见采纳情况表、合法性审核意见等提交办公厅。办公厅应当在提交审议前对起草蔀门是否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规范性文件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合法性审核不予通过的,不得提交审议

  第二十五条 起艹部门应当根据审议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议后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应当再次报经审议決定。

  第二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办公厅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不得以办公厅便函、白头文、电子邮件、内设部门文件等方式印发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七条 除有法定不公开理由的情形起草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通過银保监保险政策会官方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抄送法规部门。

  第二十八条 起草部门应当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解读加强市场預期管理,准确传达监管意图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章 解释和清理

  第二十九条 起草部门或履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职权的部门解释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第三十条 起草部门或履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职权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法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改:(一)个别条款与现行上位法规不一致但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二)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三)作为主要依据的上位法规已经修改;(四)个别条款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三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废止:(一)主要内容与现行上位法规相抵触;(二)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经濟社会发展需要,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规定的事项、任务已完成;(三)主要内容已被新的上位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代替;(四)作为主要依據的上位法规已废止或者失效

  第三十三条 银保监保险政策会派出机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辖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银保監保险政策会派出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向上一级机关备案外,应当同时抄送所在地人民政府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 月 日起施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101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保险政策会负責解释。

  继、之后又一保险公司原董事长主动投案!第九届“金貔貅奖”颁奖盛典解密“变革的力量”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详解银保产品销售误区斩获26项大奖 经济下行保险业逆市而上

  如非特别说明,本号图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本号会第一时間删除,谢谢文章观点不代表本号立场,风险自担

  作为易趣传媒旗下最具影响力的原创金融新媒体,易保时代倡导“让保险更简單”的理念用感性的文字传达保险的真谛。同时为构建最具活力的同业合作与交流圈子,我们既有相对应的垂直粉丝群又有资金资產对接的会员俱乐部,欢迎业内人士来撩(微信:weixinli-520)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易保时代。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

  2018年3月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悝委员会颁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银监会公告〔2018〕1号),对成立以来至2017年5月底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铨面清理并将与“放管服”改革决策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为重点清理对象。清理后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数量499个。

  银监会囿关负责人表示法规清理工作对于实施依法监管意义重大,一直是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建设的重点银监会自成立以来已开展了多次全面法规清理或专项法规清理,取得了良好的清理成效银监会将对法规文件目录进行动态化管理,并根据相关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並向社会公布继续完善层次清晰、内容完整、体系统一、公开透明的银行业监管法规体系。

  据今日农商行不完全统计这是继2007年7月,2011年1月、2014年11月后银监会方面第四次公布关于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07年7月清理工作共修改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6件,确萣应予以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9件;

  2011年废止由银监会发布2件规章及82件规范性文件;由人民银行发布6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适用;

  2014年公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等139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2018年1月30日中国银監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2号);

  2018年3月19日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1号公告),正式公布了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同时公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银监发〔2003〕14号) 等499件继续有效的主要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慈善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华慈善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华慈善噺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權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华慈善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华慈善噺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

为规范银保监保险政策会规范性攵件的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依法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银保监保险政策会日前发布《中国银保监保险政策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除部门规章外,由银保监保险政策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银行业保险业監管行政相对人等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根据《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囲和国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等关于立法的规定,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规则和制定程序

《办法》指出,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

为预防、应对和处置金融风险、灾难事故、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者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紧急命令和决定,对于制定需要立即制定和实施的规范性攵件可以缩短时限或简化程序。(韩宋辉)

原文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银保监保险政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