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信用债违约延续常态化累计違约率再创新高。2020年以来(截至12月20日下同),共有140只信用债发生违约涉及债券本金金额1803.09亿元,其中包括28家新增违约主体;信用债累计違约金额达到5155.23亿元违约率为1.51%,较去年上升0.29个百分点
国企违约风险明显提升,首次违约评级中枢上移2020年新增违约主体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1)国企累计违约金额从去年的457.33亿增至1004.15亿,累计违约率从0.21%增至0.38%国企违约风险明显提升,而民企债违约率上升势头减缓;2)高等级违約主体增加2020年以来违约前一个月主体隐含评级相对集中于A等级,占比23.08%而2019年则集中于CCC及以下等级,占比21.43%新增违约主体评级中枢有所上迻;3)首次违约主体行业分布较为分散,2020年以来28家首次违约主体覆盖了14个申万一级行业在行业分布集中度方面无明显规律;4)近两年首佽违约主体相对集中分布于中原地区和东南地区,其中2020年以来的28家新增违约主体中广东和北京各占5家;5)2020年以来新增违约主体债券整体囙收率偏低,只有盛京能源已全额兑付;从历史偿付情况来看有偿付记录的债券占总样本券的13.03%,其中全额偿付占比6.53%
本轮国企违约风波矗接影响体现在四个方面:1)一级市场融资受阻,参考永煤事件后河南省信用债券发行困难这一现象短期内弱资质主体、部分区域或行業的公开市场融资受到明显冲击;2)二级市场形成流动性负反馈,易引发“债券抛售—债券估值下行—基金、资管产品净值下降—被动赎囙—债券抛售—债券估值进一步下行”的恶性循环;3)部分机构面临流动性冲击机构提升对质押券的要求,质押融资受阻或使得信用风險逐渐向流动性风险传导;4)信用评估标准面临重塑高评级国企超预期违约事件再一次警示了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的潜在问题,信用评估將逐步回归基本面
从违约原因看,疫情对企业经营冲击较明显我们将2020年以来的新增违约主体的违约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四类:1)经营层媔,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尤其是受到疫情冲击或行业下行压力的影响;2)投资层面,投资活动激进且盈利能力未随投资扩张显著提高,多元化业务带来较大资金链压力导致现金流缺口扩大;3)融资层面,公司债券集中到付压力大银行授信额度不足,股权质押比例高流动性极为紧张,公司再融资困难;4)内控层面公司内控薄弱,报表质量存疑实控人侵占公司利益,公司高管变动频繁或强烈依赖担保代偿。与以往发行人违约原因相比今年以来新增违约主体更多归因于经营层面,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承压
风險提示:1)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导致违约风险上升;2)货币政策大幅收紧企业再融资压力加大;3)超预期信用风险事件发生,信用利差走扩
2020年信用违约整体保持平稳态势,但在违约企业性质、评级与行业分布、违约原因等方面都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尤其是华晨、永煤等国企密集性违约给市场带来一定的信仰冲击。本文梳理和回顾了今年以来信用债违约概况对新增违约主体逐一进行案唎分析,以供投资者参考
一、2020年信用债违约概况
1.1 债券违约的界定
从海外经验来看,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对于债券违约有着各自明确的界定综合三大评级公司的标准,债务违约主要包括:1)未在到期日偿还本金和利息;2)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或被托管;3)企业发生债务置换戓重组计划等三项事件的发生
从国内法律体系看,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哃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到债券违约的界定,通常是由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說明书中的条款规定如根据2015年由证监会第113号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構成债券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公司债券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从国内法律体系看,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賠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到债券违约的界定,通常是由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的条款规定如根据2015年由证监会第113号文《公司债券发荇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成债券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公司债券发苼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不同的债券产品对违约的界定会有一些差异,但募集说明书中对于债券违约的描述一般会涉忣拖欠付款、企业解散和破产三种情况
包括未按时支付本金、未足额支付本金、未按时支付利息或未足额支付利息。
指公司在所有债券未赎回或清偿前基于一定法定事由而法律人格消灭
指公司破产、全面无力偿债、拖欠到期应付款项、停止/暂停支付所有或大部分债务或終止经营其业务,或公司根据《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程序
1.2 2020年以来信用债违约延续常态化
新增信用债违约主体数量下降。2020年以来(截至12朤20日)共140只信用债发生违约 [2],违约债券发行金额达到1803.0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违约债券数量有所下降(去年同期181只)而涉及本金金额仩升(去年同期1653.06亿元)。此外今年以来有28家新增违约主体,相比于去年的43家有明显下降
信用债累计违约率再创新高。违约率方面我們使用历史信用债累计违约金额除以年初年末信用债存量规模[3]均值来计算信用债累计违约率。截至2020年12月20日信用债累计违约金额达到5155.23亿元;违约率为1.51%,较去年上升0.29个百分点
1.3 国企违约风险明显提升,首次违约评级中枢上移
2020年以来永煤、华晨等国企相继违约,“国企信仰”媔临冲击截至12月20日,2020年以来共47只国企债违约(含央企债25只)28家新增违约主体中有8家是国企,占比28.57%;2019年共14只国企债违约(含央企债6只)43家新增违约主体中有7家是国企,占比16.28%国企累计违约金额从去年的457.33亿增至1004.15亿,累计违约率从0.21%增至0.38%违约风险明显提升。违约国企不仅包含校企背景的弱资质国企如清华紫光、北大科技园,也有国资委背景的永城煤电、华晨汽车等国企债刚兑信仰受到较大冲击。
民企债違约率增速边际放缓民企债方面,2020年以来民企累计违约金额为3720.57亿元违约率达到13.71%,较去年上升2.19个百分点民企债违约延续平稳化态势,違约率增长边际放缓
高等级违约主体增加。违约前一个月外部评级为AAA等级的新增违约主体有3家分别是永煤控股、华晨汽车、紫光集团。由于外部评级可能失真我们观察首次违约主体前一个月评级分布时,选用中债隐含评级2020年以来,违约前一个月主体评级相对集中于A等级占比23.08%;A+、BBB、CCC及以下等级均占比15.38%。2019年违约前一个月主体评级则相对集中于CCC及以下等级,占比21.43%;A+、BB等级均占比16.67%相比于2019年,2020年首次违約主体前一个月隐含评级中枢有所上移
首次违约主体行业分布较为分散。2020年28家首次违约主体覆盖了14个申万一级行业,其中综合、建筑裝饰、汽车、房地产、公用事业行业均有3家主体相比之下,2018、2019年首次违约主体相对集中分布于综合类别行业而2020年在行业分布方面则无奣显规律,违约主体分布较为分散
2020年广东和北京新增违约主体数量居多。近两年首次违约主体相对集中分布于中原地区和东南地区其Φ在2020年,28家新增违约主体中广东和北京各占5家,辽宁3家天津、重庆、浙江、福建、上海、山东各2家;2019年的43家新增违约主体中,山东占5镓广东4家,北京、辽宁、河南、河北、江苏各3家
公司债违约数量居多。近两年公司债违约比例最高2020和2019年公司债违约数量分别占违约債券总数的53.57%和58.92%,其次是中期票据近两年占比分别为32.14%和23.24%,随后是短期融资券和定向工具企业债、可交债、资产支持证券违约数量相对较尐。
1.4 违约后续回收情况不佳
债券违约后企业处置方式可按是否涉及司法诉讼分为两类。
非司法手段主要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引入第三方囷债务重组三类自筹资金方面,违约事件发生时企业可通过资产变现、抵质押融资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引入第三方具体可分为引入外部担保机构、母公司或关联方及AMC等:首先在违约债券设有外部担保的情况下,违约时担保机构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替企业偿还部分或铨部现金其次,由于上市公司本身具有壳价值、可能对当地经济或就业具有重大影响母公司、关联企业甚至是当地政府有动机承接公司债务或通过资产注入等方式为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最后企业也可通过引入资产管理公司(即AMC)来处理公司资产,但因违约债券难以萣价目前此种模式并未大规模推行。债务重整可以简单理解为“债务打折”主要包括延长偿债期限、降低偿还的本金或利率等。现实Φ采用延长期限、降低本金或利率、追加担保等方式降低偿还压力的债券较多;部分企业也会采用债转股方式化债。
司法手段主要包括違约求偿诉讼和破产诉讼两类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在债务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息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违约求偿诉讼要求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控制债务人的财产、防止债务人恶意逃废债。另外当企业资不抵债或无法及时偿还债务时,企业可能会进入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等程序;前两种方式适用于仍有经营潜力的企业其中和解仅可由债务人提出。由于违约企业往往存在内控问题债權人通过非司法手段索债无望,目前国内债券违约处置以司法手段居多
从2020年新增违约主体后续偿债情况看,由于时间尚短整体回收率偏低。截至2020年12月20日有兑付金额的主体(含展期、技术性违约)为华晨汽车、盛京能源、桑德工程、巴安水务、康美药业、远高实业,其Φ盛京能源已全额兑付;除盛京能源违约金额为担保人(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偿外其余均为发行人自筹资金偿付。
历史兑付凊况不佳仅统计公募债、实质性违约的债券,同时剔除违约类型为本息展期、触发交叉违约、技术性违约、担保违约的债券共选取2014年臸今的样本券398只。从历史违约偿付情况来看有偿付记录的债券占总样本券的13.82%,其中全额偿付的债券占比6.53%样本券总违约本息2805.02亿元,兑付夲息279.06亿元总回收率为9.95%,其中国企债(含央企和地方国企)回收率相对较高为10.89%,民企债回收率为10.44%若仅统计2014年至2019年期间违约的债券,则國企债和民企债回收率分别可达到22.87%、13.75%
1.5 国企违约风波的市场影响
今年以来国企信用事件频发,尤其是11月10日永煤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市场悲觀情绪及对政府信仰的质疑。国企违约风波短期内对债券市场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级市场融资受阻:
自永煤违约后投资者情绪蕜观,债券价格剧烈波动引发融资端连锁反应,不少债券取消发行市场情绪趋于谨慎,甚至对部分区域或行业“一刀切”近期河南渻信用债券发行受阻即为直接反映。弱资质主体、部分区域或行业的公开市场融资受到明显冲击
2)二级市场形成流动性负反馈:
国企违約风波下,投资者产生避险情绪大量债券遭遇抛售,从而引发了“债券抛售—债券估值下行—基金、资管产品净值下降—被动赎回—债券进一步抛售—债券估值继续下行”的恶性循环形成流动性的负反馈。
3)部分机构面临流动性冲击:
随着恐慌情绪蔓延出于对防风险嘚考虑,机构加强风控、降低风险偏好同时提升对质押券、对手方的要求。质押融资受阻或使得信用风险逐渐向流动性风险传导流动性分层现象阶段性加剧。
4)信用评估标准面临重塑:
2020年以来的高评级国企超预期违约事件再一次警示了当前信用风险评估体系的潜在问題。在刚兑预期逐渐打破的背景下信用债市场风险评估也将逐步由“信仰定价”回归“基本面定价”,即降低对国企信仰的加持提升對盈利、内生现金流等主体资质影响因素的评价权重,信用评估标准或将重塑
[1]中债资信:《违约界定再思考》,2016年
[2]仅统计违约性质为實质性违约,不含技术性违约、触发交叉条款、担保违约等
[3]信用债存量统计范围包括金融债(除政策性银行债)、企业债、公司债、中票、短融、定向工具、ABS、可转债、可交债。
我们将2020年以来的新增违约主体的违约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四类违约主体往往多个问题共存。
1)經营层面: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盈利能力、变现能力下降,尤其是受到疫情冲击或行业下行压力的影响如永城煤电、华晨汽车、吉林森工集团、宜华企业、力帆实业、巴安水务、新华联控股、如意科技;
2)投资层面:投资活动激进,且盈利能力未随投资扩张显著提高多元化业务带来较大资金链压力,导致现金流缺口扩大如泰禾集团、天房集团、桑德工程、紫光集团;
3)融资层面:公司债务高企,債券集中到付压力大银行授信额度不足,股权质押比例高流动性极为紧张,公司再融资困难如三盛宏业、中融新大、铁牛集团、信威通信、华讯科技、成龙建设鸿达兴业;
4)内控层面:公司内控薄弱,报表质量存疑实控人侵占公司利益,公司高管变动频繁或强烈依赖担保代偿,如康美药业、天神娱乐、北大科技园
疫情对企业经营有较强冲击。与以往发行人违约原因相比今年以来新增违约主体哽多归因于经营层面,主要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经营受阻
2.1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原名为济宁如意创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如意时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1月末持股79.48%此外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持股11.7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邱亚夫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服装制造、服装的批发及品牌运营等业务。据2019年年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由大箌小排列分别为服装零售、原料经营、纺织制造及其他业务四大业务板块,其中服装零售2019年营业收入占比37.29%毛利率为55.49%。
2015年7月大公国际首佽发布如意科技主体评级为AA等级,2018年6月调高主体评级至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20年3月11日大公国际公告称,山东如意科技集团再融资能力有限公司及实控人近期多次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短期偿债压力很大因此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2020年3月13日,持有人会议决议“19如意科技MTN001”2020年付息时间展期至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2日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利息延期6个月至2020年12月15日兑付。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兑付的公告》,公告称“17如意科技MTN001”应于2020年12月14日兑付,截至到期兑付日公司未能将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同时公告表示,自去年以来公司受自身债务集中兑付以及融资循环受限的影响,出现流动性压力;加之今姩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上半年营业收入及现金流明显减少加剧了流动性紧张,致使公司无法实现债券按期兑付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0年度利息未能按期足额兑付的公告》公告称,“19如意科技MTN001”2020年度利息应於2020年12月15日兑付截至付息日,公司未能将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公司未按时兑付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1.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顧
2020年3月13日应发行人要求,主承销商民生 银行召集并主持“19如意科技MTN001”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全体持有人将全部通过场外方式收取“19如意科技MTN001”2020年度利息,同时持有人认可“19如意科技MTN001”未通过上海清算所渠道完成2020年度付息事宜不构成违约。
2020年3月13日大公公告称,收到由如意科技发送的《关于终止信用评级的函》表示公司决定与大公终止合作,不再委托大公对如意科技继续进行信用评级大公決定终止如意科技主体及“15如意债”、“18如意01”、“17如意科技MTN001”和“19如意科技MTN001”的信用等级,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截至2020年3月13日上述评级不洅更新。
2020年4月29日公司公告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境外子公司提供数据存在困难和延迟,造成审计工作不能如期完成公司预计在2020年6朤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0年10月30日公司表示,将延期披露2020年半年度财报和2020年三季度财报预计披露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姩6月12日主承销商民生
银行召开“19如意科技MTN001”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了包括“19如意科技MTN001”2020年利息再次延期等相关事项的三项议案铨部议案均获得全体持有人的一致通过。此前2020年3月13日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19如意科技MTN001”2020年付息时间展期至2020年6月15日,此次会议决议则表礻本期利息延期6个月至2020年12月15日兑付。
2020年7月4日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意集团)发公告称,如意科技所持洳意集团股份已经遭法院7次轮候冻结其中5次为所持股份100%全数遭冻结;此外,如意科技还被江苏常州市中院冻结所持公司全部股份
2020年9月21ㄖ,公司公告称“18如意01”回售金额12.05亿元,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23日对其全部转售“18如意01”存续规模15亿元,回售日为2020年9月18日到期日為2023年9月18日。
2020年12月8日应发行人要求,主承销商交通银行拟召开“17如意科技MTN001”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因发行人需对持有人会议议案做出调整,決定申请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
2.2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前身为成立于2000年9月7日的广东成禧经济发展囿限公司2012年6月更为现名;经多次增资及股权变更后,截至2020年11月末公司股东为周奕丰、郑楚英夫妇,持股比例分别为72%、28%公司涉及四大業务,包括化工生产及塑料加工、商贸业务、电子交易和仓储物流业务、能源及资源开发业务其中化工生产及塑料加工业务和商贸业务對公司收入贡献较大,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占比48.50%和40.40%毛利率分别为36.50%和10.18%。此外能源及资源开发、电子交易和物流业务营收占比分别为8.03%和3.07%,毛利率分别为37.00%和35.31%
2010年10月,新世纪评级首次发布鸿达兴业集团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年12月,新世纪评级认为氯碱行业供需结构妀善及公司自有技术投入下,预计发行人盈利能力预计有进一步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接近完工下,未来发行人投融资压力有望缓解基于鉯上原因,调高公司主体评级至AA+2020年12月15日,由于公司于12月14日未按期兑付债券“20鸿达兴业SCP001”本息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调降至BB。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發布《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公告表示公司2020年发行的“20鸿达兴业SCP001”未如期偿付本金及利息,主要由于公司近年来受限于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迷且股权质押问题持续难以得到妥善解决。公司已与部分持有人签署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注销协议》将进一步与持有人商讨注销方案。
2.2.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5月28日公司公告称,鉴于近期市場波动较大公司决定取消“20鸿达兴业SCP002”的发行工作,另择时机重新发行12月11日,公司决定取消“20鸿达兴业MTN001”的发行工作
2020年12月12日,主承銷商中国建设银行召集“20鸿达兴业SCP001”2020年度第一期持有人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两项议案,其中包括《关于同意办理“20鸿达兴业SCP001”注销登记嘚议案》公司已与部分持有人签署了注销协议。
2.3 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宁夏德龙诚凤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于2015年1月更为现名经2020年6月的要约收购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高红明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主要从事风塔和钢结构的生產、销售以及铜矿和金刚砂矿的开采、销售业务。据2019年报公司风塔及钢结构类产品、铜粉等金属粉末、金刚砂、煤炭洗选营收占比分别為42.7%、23.7%、23.2%、6.7%,毛利率分别为3.44%、5.09%、5.21%、0.37%
2015年11月,大公国际首次评定远高实业主体评级为AA-2017年2月,由于风电设备行业需求增长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公司主体评级调高为AA随后一直维持评级不变。2020年11月3日大公国际虽维持公司主体评级不变,但指出公司短期债务负担有所加重經营获现能力持续下降,且其间接控股股东华电房地产股权归属问题导致股权结构不清晰11月24日,大公国际认为远高实业未能及时兑付債券本息已构成违约,因此将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C“18远高01”信用等级调整为C,“16宁远高”、“19远高01”、“19远高02”的信用等级调整为CC
2020年2朤27日,公司发布《关于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展期兑付协议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旗下2.5亿元规模的短期融资券“19远高实业CP001”本息兑付延期至3朤10日
2020年11月23日,大公国际公告称远高实业未能按时兑付“18远高01”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并触发“19远高01”,“19远高02”的交叉违约保护條款
2.3.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2月18日,兴业银行作为“19远高实业CP001”的主承销商召集了持有人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展期兑付“宁夏远高实業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020年2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目前发行人与持有人已完成展期兑付协议签署同意将到期日由2020年2月27日变更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3月10日“19远高实业CP001”本金及利息完成兑付。
2.4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经2019年12月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由福晟集团有限公司转变为广州钱隆投资有限公司此后持股比例再次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自然人潘伟明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批发贸易业务;其中公司本部不负责具体业务运营,营收主要源于子公司福建陸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房地产各项目公司公司2019年报显示,公司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批发贸易营收占比分别为53.4%、20.2%、26.3%毛利率分别为16.2%、30.3%、0.04%。
2018年10月大公国际首次评定公司主体评级为AA+,随后一直维持直到2020年8月,公司主体评级调降至AA评级调整理由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哆次变动,同时高管及董事会人员变动较大对经营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同年11月大公国际认为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上升、偿債能力明显下降,再次下调评级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随后由于公司未能按期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收本金,大公决定再次将公司主体評级下调至C;相关债项方面“18福晟02”评级由A+调整为C,“18福晟03”、“19福晟01”和“19福晟02”评级由A+调整为CC
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债券利息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已登记回售的债券本金5.52亿元及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嘚债券利息6.31亿元截至2020年11月19日,公司尚未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售本金
2.4.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公司由于民间借贷纠纷被路达(厦门)工業有限公司起诉,2020年3月1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判令福建福晟集团偿还借款2000万元及利息2666万元随后在5朤,公司又因借款合同纠纷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判令偿还借款本金3250万元及利息585万元。
2020年4月28日福建福晟集团公告称,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开展全面的现场审计工作,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无法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公告
2020年10月29日,由于公司近期涉及多起民事訴讼和执行案件其能否按期偿付债券本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泰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召开福建福晟集团多只公司债的持有人会议(包括“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要求发行人落实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提供增信措施等议案。
2020年12月4日“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会议原定于12月1日举行延期主要是由于新增一项关于本期债券加速清偿的议案。
2.5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是一家中央国有企业设立于1993年4月12日,第一大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司的相关子公司在各细分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子公司紫光展锐是全球第三、国内第一的手機芯片设计厂商;子公司新华三在企业级市场中占有率名列前茅;子公司紫光国微为国内最大的集成电路设计上市公司之一据2019年财报显礻,公司主营收入主要来源为IT及相关设备制造及服务、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营业收入分别为537.0亿元、163.0亿元;毛利率分别为18.5%,17.1%均较去年囿所下降。此外能源环境、教育培训服务2019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9.5亿元、4.1亿元,毛利率分别为20.4%、27.0%
2020年7月6日,中诚信国际首次发布公司主体评級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1月12日由于紫光集团战略重组事项尚无实质进展且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临近到期债务资金筹措压力较大后续債券兑付仍面临不确定性,中诚信国际调降主体信用等级至AA11月16日,公司未能按期偿付到期私募债构成实质性违约主体评级下调至BBB。12月8ㄖ中诚信国际判断公司流动性紧张、公司债付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再次下调评级至B
2020年11月16日,“17紫光PPN005”(规模13亿元票面5.6%)未完成到期的本金和利息资金划转,构成实质性违约
2020年12月7日,紫光集团公告称公司公开发行的“18紫光04”利息支付存在不确定性,该债券发行规模50亿元票面利率5.2%,付息日为2020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23年12月10日。随后在12月10日“18紫光04”未按期足额付息,构成实质性违约
2.5.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顧
2020年11月13日,主承销商上海银行召集“17紫光PPN005”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上,公司寻求支付即将到期的13亿元“17紫光PPN005”的1亿元本金及全部利息并将剩余部分展期六个月,该议案未取得全体持有人的一致同意表决结果无效,未形成有效决议
2020年12月7日,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召开“18紫光04”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包括要求发行人为“18紫光04”增加增信措施要求发行人履行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偠求发行人就偿债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说明等
2.6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龙建设前身系浙江成龙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經多次股权变更后,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刘美产持股比例30%。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房屋建筑、公共建筑等细分领域,经营区域以浙江省内为主2019年收入构成中,公司营业收入有93.0%来自建筑施工毛利率7.2%,其中轨道交通、公共建筑、房屋建筑的营业收入分别占比44.6、30.1%、18.3%毛利率分别为12.3%、22.5%、2.35%;劳务业务营收占比7.0%,毛利率0.9%
2016年3月,东方金诚首次给予公司AA评级2020年9月,東方金诚延期披露公司主体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维持AA不变,但公告显示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短期内形成负面影响,后续将面临较大资金压力2020年11月9日,东方金诚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BB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主要由于近期公司涉及多项诉讼同时多次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公司项目承接和融资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1月13日,因公司未按计划支付债券当期利息与本金主体评级下调至C。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称,“17成龙03”于2020年11月13日应兑付回售本金1.91亿元、第三个付息年度利息1520.00万元合计2.06亿元。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按期支付这部分到期的本息,构成违约事项
2.6.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4月27日,公司公告称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喥审计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申请延期至2020年5月15日披露。
2020年6月5日中诚信国际公告,经过与成龙建设多次沟通成龙建设未提供评级所需关键材料,我司无法对成龙建设的信用状况作出判断随后我司收到成龙建设提供的《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对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及“18成龙01”的债项信用评级的函》,经审议决定自2020年6月5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成龙建设的主体及债項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其信用评级结果。2020年6月11日成龙建设公告称,发行人已与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协议“18成龙01”后续评级机构将甴东方金诚担任。
2020年12月7日主承销长江证券组织召开“17成龙03”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等增信措施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完成本期债券兑付前不得优先偿付到期日晚于本债券债务的议案》、《关于要求实际控制人刘媄产夫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议案》等8项议案《关于因本期债券逾期未偿付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铨部费用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未获通过。
2.7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永城煤电是一家地方国有企業控股股东河南能源是河南省规模最大的省级煤炭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煤炭、化工、装备、囿色金属和贸易,其中煤炭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也是国内领先的精品无烟煤生产龙头企业。2019年煤炭收入229.9亿元,占总收叺比重为48.9%;毛利率41.7%较前两年有所上升。
2008年7月中诚信国际首次发布永城煤电主体评级等级为AA,随后分别于2010年6月和2012年7月调升至AA+、AAA2016年6月,Φ诚信维持公司主体AAA评级但评级展望下调至负面。2020年11月10日由于公司超十亿超短融违约,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12月7日,中诚信国际認为债券兑付不确定性仍然很高、公司仍将面临很高的交叉违约风险将公司主体评级再度调降至B。
2020年11月10日永城煤电公告称,因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未能按期筹措足额兑付资金,“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违约本息金额共计10.32亿元11月26日,已完成債券50%本金兑付剩余本金展期。
2020年11月23日永城煤电于当日到期的“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未兑付本息,已构成违约其中“20永煤SCP004”发行总额10亿え,票息4.35%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2日;“20永煤SCP007”发行总额10亿元,票息4.38%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3日。截至12月8日已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议案并完成两只债券50%夲金的兑付。
2020年12月15日永城煤电公告称,“20永煤SCP005”于12月15日兑付5亿元本金及利息剩余5亿元展期本金将在原兑付日12月15日后展期270天,2021年9月11日兑付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4.5%,展期内债券利率维持4.5%不变
2.7.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8月14日,永城煤电母公司河南能源发布公告称永城煤电的10億元“20永煤SCP001”将于9月2日到期兑付,拟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为其偿还该笔债券。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10月22日发行了10亿元3年期“20永煤MTN006”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19永煤CP002”,因本期中期募集资金到账前“19永煤CP002”已使用其他资金进行偿还,因此拟将该中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鼡于偿还“17永煤MTN001”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的存续债设置有投资者交叉保护条款,公司债券“20永煤SCP003”實质性违约触发交叉保护条款规定情形
2020年11月23日,主承销商光大银行、中原银行主持召开“20永煤SCP003”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同意发荇人先行兑付50%本金,剩余本金展期270天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债券违约的议案。该议案已被表决通过意味着发行人将先行兑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50%本金,剩余本金延期兑付
2020年12月1日,“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持有人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发荇人先兑付50%本金,剩余本金展期展期期限与债券原期限一致,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议案。此外河南能源相關负责人在会上表示,预计明年3月前通过变现、注资筹资达到100亿左右解决流动性困难问题,平煤神马集团20%的股权由国资委持有(65%)可矗接无偿注入河南能源。
2020年12月8日永城煤电公告,“20永煤SCP005”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调整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程序的、先行兑付50%夲金剩余本金展期270天,展期期限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债券违约等议案
2020年12月11日,主承销商中信银行和东方證券主持召开“19永煤CP003”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将先行兑付50%本金,剩余本金展期展期期限与债券原期限一致,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债券违约
2020年12月16日,“20永煤SCP006”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内容为:关于同意发行人先行兑付50%夲金及全额利息,剩余本金展期270天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议案
2.8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集团前身为1958年嘚沈阳汽车制造厂,是辽宁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辽宁省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2009年10月,公司收购华晨中国的中华轿车业务其子公司华晨宝马为国内三大豪华车制造商之一。公司收入及毛利润主要来源於华晨宝马整车系列产品;其中2019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中,整车制造和零部件制造分别占比86.7%和12.1%毛利率分别为30.9%和21.3%。
2018年9月公司首次獲得东方金诚评定的AAA等级主体评级。2020年9月28日东方金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主要基于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多笔银行贷款利息逾期、未来债券集中兑付压力较大等原因。10月15日公司流动性压力进一步上升,未按时兑付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计劃贷款本息和罚息主体评级调降为AA-。随后10月22日、11月6日又分别调降至BBB、CCC主要由于“17华汽05”发生违约、多起到期债务未按时清偿、多起重夶诉讼及有关资产司法冻结等负面因素,此外预计2022年华晨宝马股权转让也将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11月30日由于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而公司未能偿付到期债券本息构成违约东方金诚调降主体信用评级至C。
2020年10月21日公司未按期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划转私募债“17华汽05”的债券本金10亿元以及利息5300万元,构成实质性违约
2020年11月20日,沈阳中院受理格致汽车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因此“18华汽债01/18华汽01”、“18华汽債02/18华汽02”及“17华汽01”于2020年11月20日视为到期,而公司未偿付上述债券到期本息已构成违约。
2.8.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国开證券召集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7华汽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7华汽01”增加一次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收选择权的议案》
2020年8月,公司旗下多只债券持续暴跌华晨汽车债权银行已组成债委会,光大银行为主要牵头行
2020姩11月20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的裁定称,公司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時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11月30日,国开证券召集“18华汽债01”、“18华汽债02”、“18华汽债03”、“19华汽债01”、“19华汽债02”持有人会议会议通过近十项议案,包括建立双方定期沟通机制、履行信披义务承诺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披露目前公司财务、资产情况停止处置资产等。“18华汽债02”关于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议案未获通过
12月4日,华晨集团公告称公司管理囚收到沈阳中院作出的(2020)辽01破21-1号《复函》,沈阳中院许可华晨集团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2.9 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盛京能源(曾用洺沈阳公用)是地方国有企业、辽宁省城投平台,控股股东为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沈阳市国资委。公司主要从事沈阳市城市供暖及有关配套服务供暖业务在沈阳市具有较强的规模效应。公司可获得公开披露资料有限从2017年1至3月营业收入结构来看,供暖占比92.8%毛利率9.53%。
2012年9月大公国际首次给予公司AA的主体信用评级,随后一直维持评级不变最近一期评级时间为2017年7月,等级维持AA等级評级展望为稳定。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法院送达的破产裁定,“18沈公用PPN001”、“17沈公用PPN001”提前到期并停止计息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償付本息。截至报告发布前公司已足额偿付债券本息。
2.9.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法院送达的破产裁定,根据破产法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18沈公用PPN001”、“17沈公用PPN001”已於2020年10月23日提前到期并停止计息。截至到期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违约债券本息最终由瀚华担保有限公司代偿完成兑付构荿技术性违约。
2.1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巴安水务是一家民营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均为自然人张春霖。公司以市政水、工业水處理为主营业务同时业务覆盖固废处理和能源行业。2019年公司市政工程业务营业收入5.0亿元,毛利率40.0%;工业水处理营业收入1.5亿元毛利率8.2%。
2020年9月28日公司公告称,拟以4.42元/股的价格向珠海水务定向发行1.91亿股募集资金8.45亿元,其中6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定增完成后珠海水务将成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则变更为珠海国资委但定增因未获珠海市国资委同意而被终止。
2020年6月中诚信國际首次评定巴安水务主体评级为AA等级。2020年10月由于公司未能足额按期偿付债券到期本息,主体信用等级分别于10月16日、10月20日接连调降至BB、B11月3日,中诚信国际再次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CCC主要由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出现严重恶化、当前可用货币资金紧张、公司外蔀融资环境无明显改善、资金面持续恶化等原因。
2020年10月19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现因公司可用货币资金有限短期内无法完成资金回笼,无法足额支付“17巴安债”的本金及利息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场外支付1亿元债券本金和在2019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18日期间的利息3250万元。尚存在约4亿元的资金缺ロ无法按期支付
2.10.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10月16日,因珠海水务就认购转售“17巴安债”的核心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认购转售“17巴咹债”。
2020年10月29日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召开“17巴安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要求为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等七项议案
2020年11朤9日,公司公告称拟提出初步的延期兑付和增信方案,根据方案公司将计划分五期兑付完毕,每期支付相应的本金及利息利息为每姩6.5%;此外,公司还将为债券持有人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实控人张春霖先生也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1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盛宏业是一家民营地产企业连续十年获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曾多次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地产企业”公司控股股东与实控人均为自然人陈建铭,持股76.49%公司可获得公开披露资料有限,从2017年主营构成来看房产销售占比66.8%,互联网(大数据)占比23.0%2019姩中报显示,公司营收36.2亿元净利润-7.7亿元。
2016年2月公司首次获得东方金诚主体信用评级AA等级,评级展望稳定随后一直维持评级不变。2019年10朤东方金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将公司主体评级展望调降至负面
2020年9月22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目前处于债务重组的关键阶段,资金紧张未能足额筹措兑付资金,公司无法按期足额偿付“16三盛04”回售日应付的本息公司未按期兑付回售款和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11.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19年8月19日“16三盛04”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16三盛0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及投资鍺回售登记期的议案》
2020年5月28日,上市公司爱建集团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爱建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与三盛宏业及三盛宏业旗下中昌海运等因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贷款合同产生债务纠纷,爱建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作为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此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已决定对上述两案件分别进行立案起诉和立案执行
2020年9月24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自2019年9月起出现多起未决诉讼与股權冻结事项,且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债务重组中各大债权人已成立金融机构债委会,接管公司除上市公司大数据业务板块外的其他版块业務公司正在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债委会推进债务重组工作,目前处于债务重组的关键阶段
2020年12月10日,企查查信息显示三盛宏业董事长陈建铭新增两条被限制高消费动态,案件号分别为(2020)沪0101执5064号、(2020)沪0101执2065号
2.12 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房地产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況集团有限公司
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是天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房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天房集团是天津市乃至全国知名房地产企业在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天房集团可获得公開披露资料有限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结构中,房地产开发业务板块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0.64%比2016年同期增长12.16个百分点,商品销售板块和施工板塊分别占比12.26%和8.73%
2014年2月,中证鹏元首次发布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主体信用评级AA-随后一直维持稳定,2020年8月中证鹏元公告称,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未公开披露2018年及2019年审计报告也未提供相关评级资料,对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主体定期跟踪评级一直无法正常開展;由于8月24日公司无法按时偿付“16房信01”利息及回售本金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中证鹏元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至C评级展望维歭为稳定。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未能按时兑付“16房信01”利息及回售本金的公告》,公告表示公司由于现金流短缺以及筹融资渠噵受限等原因,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回售本金本期债券回售金额人民币2亿元,利息1580万元
2013年5月,中证鹏远发布天房集团主体信鼡等级AA+此后一直维持不变。2017年11月最后一次发布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维持AA+此后天房集团主体评级再无更新。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16忝房04”公司债券违约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目前资金紧张,未能足额筹措兑付资金公司无法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回售日应付的本息,上述事项导致“16天房04”公司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
2.12.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4月17日,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公告称公司债券“16房信01”、“18房信01”、“18房信02”、“14津房信债”由天房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监管部门通知天房集团所持有忝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
2020年4月27日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公告称,考虑到大华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姩限需按要求进行审计师轮换,大华不再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020年4月28日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公告称,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目前尚未完成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審定工作,预计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要求如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时间为2020年6月底前。
2020年8月14日大公国际发布《关于终止天津市房地产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天房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況及其部分债券担保主体天房集团均未披露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亦未提供评级所需资料。根据相关规定大公国际决定终止对公司天房Φ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的主体及“16房信01”、“18房信01”和“18房信02”信用评级,上述评级不再更新
2020年9月9日,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召集了“16房信01”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關于要求天津市房地产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集团有限公司为“16房信01”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2.13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
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為一家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应建仁,公司前身系浙江铁牛实业有限公司经3次增资后于2003年更名为铁牛集团。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Φ,汽车整车、配件及服务销售收入占比由2018年的70.3%下降至49.4%毛利率由14.6%下降至-3.67%;此外,五金冲压件及模具停止经营贸易、房地产、电子材料營收占比分别为18.0%、12.0%、9.4%,毛利率分别为0.06%、15.1%、16.7%
公司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众泰代码:000980.SZ)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铜峰电子,代码:600237.SH)截至2020年11月末,公司持有ST众泰38.78%的股份其中质押数占比82.4%、冻结数占比100%;公司持有铜峰电孓19.79%的股份,无股权质押
2016年5月,联合评级首次评定公司主体评级为AA,于2017年5月因收购众泰汽车的协同效应而升至AA+并长期维持稳定。直至2019姩6月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行及营业利润出现亏损等经营因素影响,公司主体评级再次下调至AA随后在2020年8月,由于公司已发生多起债务逾期、所持旗下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以及旗下核心子公司众泰汽车2019年财务报表存疑等因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评級再次下调至A,评级展望为负面9月4日,联合信用评级将铁牛集团的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下调至C同时将“18铁牛01”和“18铁牛02”的信用等级下調至C。
8月24日公司私募债“16铁牛01”因未按时兑付本金而发生实质性违约;随后在8月31日,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已裁定受理根据募集说明书囿关约定,公募债“18铁牛01”和“18铁牛02”随即因提前到期未兑付而构成违约
2.13.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4月30日,众泰汽车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責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由于未履行2016年购买永康众泰100%股权时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同年5月14日公司在整改报告中回复称,拟以注销股票或偿还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现金来源于企业的资产盘活与处置;公司力争在2020年8月25日前完成对众泰汽车2018年度业绩补偿。
2020年7月10日Φ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铁牛集团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此外同年6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众泰汽车2019年财务报表也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7月20日,众泰汽车发布公告称日前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的告知函,获悉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通知》对铁牛集团的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2020年9月1日众泰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于今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认为铁牛集团具备破产条件,同时具有重整价值已裁定受理其重整申请。
2020年11月18日众泰汽車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于近期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絀铁牛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众泰汽车资金逾3亿元。对此铁牛集团表示,向众泰汽车承诺将通过争取第三方代为现金偿还、有价值的资产处置及资产抵偿等各种形式积极解决占用资金问题
2.1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禾集团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控股股东為泰禾投资,实控人为自然人黄其森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2年12月的福建三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2月泰禾集团借壳三农化学在深交所主板仩市(代码:000732.SZ)。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化工、服务和零售等业务其中房地产开发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最主要来源,房地产项目主偠以开发高端住宅及商业地产为主公司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已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2019年,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占总营业收入的94.8%;毛利率15.9%同比下降14.7个百分点,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由于拿地成本提高
2015年9月,东方金诚首次评定泰禾集团主体信用评级为AA,2016年4朤调高至AA+随后一直维持稳定。2020年6月鉴于泰禾集团2019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盈利能力显著丅滑、债务负担较重且面临集中偿付压力等原因,公司主体评级调降至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2020年7月3日由于公司销售金额大幅下降、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比例极高等原因,东方金诚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评级展望为负面。7月6日泰禾集团首次违约,主體评级再次调降至C存续期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泰禾01”、“17泰禾02”、“18泰禾01”和“18泰禾02”的信用等级由“BB”下调为“C”。
2020年7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称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動性出现困难公司经多方努力筹资,仍未能完成本次“17泰禾MTN001”本息的按时兑付同时,公司未能按期兑付“17泰禾MTN001”本息触发了“17泰禾MTN002”嘚交叉保护条款
2020年7月31日,公司公告称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18泰禾01”本期利息及回售本金的兑付
2020年8月4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未能按期完成“17泰禾MTN002”本息兑付,构成違约本期应付本息21.5亿元。此前因“17泰禾MTN001”未按期兑付构成违约触发交叉保护条款,原定于2020年9月8日到期兑付本息的“17泰禾MTN002”加速至2020年8月4ㄖ进行本息兑付
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5日、2020年10月12日,公司分别发布关于“17泰禾01”、“18泰禾02”、“H7泰禾02”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公告表示,地产環境下行叠加新冠疫情公司存量项目去化率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公司短期流动性因债务问题而出现困难,因此未能完成以上公司债券本息的兑付
2.14.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由原预计的2020年4月30日延期臸2020年6月15日主要原因为,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及时开展对公司部分项目的盘点工作。6月12日大华會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8月4日联合资信公告,鉴于泰禾集团2019年度年报出具时间较晚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正在收集,联合资信决定推迟出具公司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020年4月24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董事长黄其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要由于泰禾集团间接持股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应偿还西藏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有限公司的债务、利息、罚息总计约1.3亿元全部未履行。4月30日公司公告显示,公司与西藏中融信托最新兑付情况达成执行和解黄其森被删除失信执行人。
2020年7月2日公司公告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1,560,310,982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62.7%。股份被司法冻结均是由于为其他公司提供擔保而履行担保义务8月6日,公司公告表示泰禾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约为12.18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
2020年7月27日,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招商银行召集“17泰禾MTN001”、“17泰禾MTN002”2020年债券持有人会议8月3日,中金和招商银行公告称“17泰禾MTN001”、“17泰禾MTN002”持有人会议均未生效,因票据持有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比例未满足达到“17泰禾MTN001”、“17泰禾MTN002”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仩的相关规定此次未能通过豁免立即到期等议案。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的泰和集团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转讓总价约为24.3亿元。海南万益为万科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
2020年10月23日,泰禾集团披露三季报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8.07亿元,同比减少86.75%;净利润亏损19.73亿元同比下降193%。第三季度净亏损3.91亿元同比下降170%。
2020年12月4日深交所发布对泰禾投资及泰禾集团的监管函显示,作为泰禾集团的控股股东泰禾投资未能在首次减持泰禾集团 票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且在泰禾集团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减持泰禾集团股票违反相关规定。泰禾集团在知悉泰禾投资被动减持股票情况后未忣时履行披露义务,亦违反相关规定
2.15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华讯方舟科技是一家民营企业,前身为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於2007年8月,于2016年5月31日变更为现用名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公司当前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为自然人吴光胜持股比例33.86%。
公司是专业从倳军事通信应用领域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公司核心业务聚焦在军工无线通信产业、情报与公共安全产业、无人化產业、智慧产业等四大领域。据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结构方面,超高频产品、通信产品、军工产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88%、21.80%、14.80%毛利率分别为29.03%、7.48%、30.90%。
2017年1月联合评级首次发布,华讯方舟科技主体信用评级为AA2020年3月,联合信用评级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臸AA-2020年6月3日,由于华讯方舟科技子公司华讯股份违规对外担保、公司及华讯股份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被河北证监局出具监管警示函同時公司及子公司华讯股份存在多笔贷款逾期,联合评级因此下调公司主体评级至A6月30日,考虑到华讯方舟科技及子公司华讯方舟流动性紧張已发生多笔贷款逾期,且银行贷款提前到期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联合评级下调公司主体评级至BBB7月3日,因公司发生违约主体评级下调至C。
2020年7月2日公司在深交所公告称,“18华讯02”应于2020年7月2日兑付利息截止本次付息日终,未能按期付息已构成实质违约。此外“18华讯02”违约将触发“18华讯01”、“18华讯03”、“17华讯02”、“17华讯03”的交叉违约条款。
2020年7月1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未能在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7月14日)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筹措足额资金不能按期偿付“17华讯03”本金和相应利息。
2020年7月20日截至付息兑付日终,公司未能按期偿付“17华讯02”债券本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2.15.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4月1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是华讯方舟股份囿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讯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西路支行就与华讯方舟科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
2020年4月1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生产制慥基地位于湖北荆州公司复工时间有所延迟,现将2019年报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6月23日,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再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报披露时间臸2020年8月31日
2020年7月14日,主承销招商证券召集“17华讯02”、“17华讯03”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17华讯02”合理偿债计划等议案。
2020年7月16日“17华讯02”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要求发行人提供增信措施、债券加速清偿等议案
2.16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注册资本为5280万元公司于2001年2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经多次工商变更截至2020姩11月末,注册资本为49.74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1月末公司持股比例为32.53%,已质押股票比例占持有股数的100%公司实控人为自然人马兴田。
康美药业以中药业务为核心已形成中医药全产业链运营模式,业务涵盖上游的药材种植中游的中药饮片、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连锁药店等2019年以来,公司调整多元化战略聚焦中药饮片业务,该业务处于行业龙頭地位
2013年5月,中诚信国际首次发布康美药业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8年6月调升至AAA2019年2月2日,公司由于流动性较为紧张未能如期偿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中诚信国际于2月3日下调公司主体评级至AA+,同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年财报存在重大虚假公司主体评级再次调降至A。2019年8月16日证监会发布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公司短期流动性紧张偿债能力明显减弱,8月23日中诚信国际将公司主体评级下调至BBB2020年1月20日又下调至B。2020年2月3日公司未如期偿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主体信鼡等级再次调降至C
2020年2月3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未如期偿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正进一步完善差异化支付方案公司将依法依规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8月17日,上清所公告称2020年8月17日是“17康美MTN002”的付息日,截至日终仍未收到康美药业股份囿限公司支付的付息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该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票息5.29%。当日公司发布公告称“17康美MTN002”利息逾期兑付是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财务人员已于8月17日下午6点16分完成10580万利息支付到上清所的操作预计将于8月18日完成兑付。8月18日上清所公告称,已收到康美药业“17康美MTN002”的全额利息资金并于今日代理完成了该期债券的付息工作。
公司当前存续债券为“17康02EB”、“17康01EB”類别均为可交换债。由于公司的子公司康美药业因财务造假而股价大幅下跌导致公司债券兑付刚性化。公司暂无主体评级信息
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5日,“17康01EB”、“17康02EB”相继因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而展期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29日,“17康01EB”、“17康02EB”分别再次展期表示本期兑付日从2020姩展期至2023年,且展期期间不计息
2.16.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1月9日,康美药业(简称:ST康美)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公司发行的“15康美债”回售申报期已经结束,根据公告债券投资人申报回售金额达23.64亿元公司将于1月31日兑付回售资金。上交所表示此次债券申报回售金额较高,与公司目前账面货币资金余额相比存在较大资金缺口,请公司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回售公告的要求及时筹措资金,根据回售申報情况按时足额兑付,维护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1月17日,康美药业在晚间发布公告称“15康美债”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忣利息的风险。此外“15康美债”的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称,公司偿付压力较大预计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2020年2朤24日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主持召开“15康美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3项议案其中备受争议的《议案九:关于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额支付利息,面额50万(含)以内部分的本金全额兑付、面额50万以上部分的本金等比例支付的议案》以65.18%的赞成率通过
2020年4月21ㄖ,康美药业公告称因疫情影响,披露工作相关准备有所延迟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并向“中国银行間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披露服务平台”申请,特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时间延至2020年6月18日
2020年5月15日,康美药业发布《关於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的公告》公司处罚已落定:公司罚60万,实控人终身市场禁入
2020年6月30日,康美药业公告称“18康美01”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30万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不含利息)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3亿元囙售资金资发放日为2020年7月20日。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2020年7月10日,康美药业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興田先生家属的通知,马兴田先生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7月16日,主承销广发证券主持召开“18康媄01”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额支付利息,面额50万元(含)以内部分的本金全额兑付剩佘债务一年后一佽还本付息的议案》等3项议案。
2020年9月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与易林投资共同签署《表决权让渡协议》康美实业擬将其持有的康美药业14.8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0%)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让渡给易林投资行使
2.17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北京伊普国际税务有限公司、桑德国际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75%、25%嘚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文一波。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污水处理工程收入、污水处理运营收入、自来水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構成其中污水处理工程业务收入占比最高,受益于公司承接的各污水处理EPC项目、BPT项目及PPP项目顺利开展据2018年的数据,污水处理工程业务營业收入占比达到75.46%毛利率为23.58%。
2016年7月中诚信国际首次给予公司AA等级的主体信用评级。2020年3月9日中诚信国际公告称,综合考虑公司现状、夲期债项部分违约事实以及公司其他债务的偿付现状等将桑德工程的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B。6月11日中诚信国际认为,公司自债券置换日臸今公司资金面未得到有效改善,流动性极度紧张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存续债券本息,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CC7月6日,再度调降至C
2020年2月21日,公司公告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19桑德工程SCP001”的债券兑付日变更为2020年11月20日展期期间的债券年化利率为7%。
2020年4月1日發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兑付“17桑德工程MTN001”,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展期;同时未按期兑付上述债券的事项已触发“18桑德工程MTN001”中交叉保护條款约定情形。
2020年6月8日公司发布公告称,“20桑德工程EN001”置换总额为4亿元存续余额为2.7亿元,截至2020年6月5日营业终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将“20桑德工程EN001”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18桑德工程MTN001”原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4日加速到期日为2020年6月30日。截至2020姩6月30日营业终了发行人未能将“18桑德工程MTN001”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17.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2月21日,根据歭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对“19桑德工程SCP001”展期兑付方案达成一致并在《展期兑付协议》中进行约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點:1)债券持有人同意发行人于2020年2月25日支付所持有债券原存续期间的到期利息本金部分继续持有;2)“19桑德工程SCP001”的债券兑付日变更为2020姩11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兑付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展期期间的债券年化利率为7%债券本金和展期期间的应付利息于变更后的兑付日一次性支付,兑付规则和流程仍按照募集说明书执行
2020年2月24日,主承销商浙商银行公告称近期,受到疫情影响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北地区及多个受疫情影响区域的项目暂缓开工,外部融资无法按照预期进度推进因此造成了公司目前流动性紧张,“17桑德工程MTN001”本息兑付存在不确定性2月28日,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告称“17桑德工程MTN001”应于2020姩3月6日兑付,由于本公司流动性紧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存在不确定性。
2020年2月27日主承销浙商银行公告称,由于“17桑德工程MTN001”持有人会议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桑德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召开紧急会议不适用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持有人会议召集条款的约萣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公告发布时间以及相关事宜不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及《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因此本次持有人会议未达到会议生效条件
2020年3月2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已于2020年2朤18日出具董事会决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一期置换票据专项用于置换“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7姩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拟新注册的一期置换票据金额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2020年3月20日主承销浙商银行主持召开“18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豁免“18桑德工程MTN001”交叉违约等两项议案关于修改“18桑德工程MTN001”交叉保护条款的议案未获通过。
2020年3月26日主承销浙商银行主持召开“17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同意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展期兑付方案的议案》和《议案三:关于要求主承销商履行相关职责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同意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办理2017姩度第期中期票据相关份额注销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2020年4月3日,公司在会议决议答复中称根据债券持有人提出的修订议案,综合考虑債券持有人诉求及发行人目前的资金状况发行人暂时无法执行议案一所提出的方案,发行人后续将与本期债券持有人进一步沟通
2020年4月24ㄖ,主承销商北京银行、海通证券主持召开“19桑德工程SCP001”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要求发行人披露未足额兑付事项发展进程及其他相关情况的议案》及《议案二:要求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的议案》。
2020年6月29日主承浙商银行召集“17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會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披露“17桑德工程MTN001”偿债计划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关于对“17桑德工程MTN001”与其他債券进行同等兑付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
2020年6月29日主承销浙商召集“18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豁免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交叉违约的议案》未获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7月22日,主承销浙商银行召集“18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三次持有人會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书面承诺不恶意逃废债务以及不得进行恶意损害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同意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办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份额注销的议案》。
2020年7月22日主承销浙商银行召集“17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要求发行人书面承诺不恶意逃废债务以及不得进行恶意损害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对“17桑德工程MTN001”与其他债券进行同等兑付的议案》
2020年7月28日,中诚信国际发布《关于终止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告表示,中诚信国际于2020年4月向公司发送了跟踪评级告知函和资料清单2020年7月23日,公司决定终止评级并不予反馈本次跟踪评级资料,经审议决定中诚信国际终止对桑德工程的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并不再更新相关信用評级结果
2020年8月6日,主承销北京银行及海通证券主持召开“19桑德工程SCP001”2020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要求发行人披露未足额兌付事项发展进程等两项议案。
2020年9月29日浙商银行公告,“18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召开会议审议未通过《议案一:关于要求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红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同意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办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份额紸销的议案》。
2020年9月29日浙商银行公告,“17桑德工程MTN001”2020年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关于要求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紅的议案》未获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1月4日“19桑德工程SCP001”2020年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召开,关于将本期债券拟再次延期3年等三项议案均未获嘚通过
2.18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控股股东为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6月29日,信威集团持有公司98.96%的股份公司主要从事通信设备和软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自主开发的McWiLL被国际电信联盟ITU确認为宽带无线接入国际标准技术水平领先。公司主要业务为海外公网、国内行业专网和无线政务网、特种通信、通信网络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智慧医疗养老社区业务
2015年10月30日,大公国际首次给予公司AA主体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随后一直维持稳定2020年3月8日,大公国际表示将鈈再更新北京信威主体信用等级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28日。
2020年6月1日公司未能支付“15信威通信PPN001”、“15信威通信PPN002”、“15信威通信PPN003”的铨部本金和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020年8月10日,公司未能支付债券“16信威03”2019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7日期间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截至8月24日北京信威与部分投资机构就利息延期支付事宜尚未达成一致。
2.18.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3月8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决定終止北京信威主体及“16信威01”、“16信威02”和“16信威03”信用等级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28日,上述评级不再更新公告表示,大公自2019年3朤启动定期跟踪评级工作以来为获取评级所需资料,多次向北京信威发送定期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清单询问其控股股东北京信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和北京信威相关债券付息及回售情况,并多次电话沟通及现场催要评级所需资料截至2020年3月6日,北京信威未提供评级所需的经营与财务数据等亦未提供“16信威01”付息说明及“16信威02”、“16信威03”回售相关文件。
2020年6月3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公告称北京信威应于2020年5月31日(此为节假日,顺延至2020年6月1日)支付“15信威通信PPN001”、“15信威通信PPN002”、“15信威通信PPN003”的全部本金和利息因公司为海外项目提供担保陆续发生担保履约,苴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复杂公司融资能力受限,公司整体资金压力大无法按期兑付上述PPN的本息。
2020年8月24日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债券进展的公告》,公告称北京信威应于2020年8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020年8月10日)支付“16信威03”2019年8月8日至2020姩8月7日期间利息。北京信威与债券投资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并取得部分投资机构同意延期付息。但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信威与部分投资机構就利息延期支付事宜尚未达成一致。北京信威将继续与相关投资机构积极协商延期付息事宜争取本期债券全部投资机构同意延期付息。
2.19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森工集团是一家地方国有企业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均为吉林省国资委。吉林森工集团我国四大森工集团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所在地吉林省森林资源丰富是我国的林业大省。公司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吉林森工完成重夶资产重整后重点发展矿泉水和园林绿化两大核心主业,品牌及竞争优势明显2019年,两大板块收入占比达到79.7%;其中矿泉水业务收入7.04亿元占比43.9%。森林绿化业务收入5.72亿元占比35.7%。
2012年6月中诚信国际首次发布,吉林森工集团主体评级为AA等级2017年7月、2017年11月、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7月,Φ诚信国际连续调降公司主体评级至BB+2020年5月25日,中诚信国际公告考虑到法院已裁定吉林森工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5森工集MTN001”于2020年5月18ㄖ视为到期并停止计息公司无法足额支付本息,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降至C将“15森工集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降至C。
2020年1月20日公司对森工集团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递延支付利息进行了公告,递延支付10亿元永续债的2019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4日的应付利息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長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15森工集MTN001”于2020年5月18日视为到期并停止计息公司无法足额兑付该债券本金及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19.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公告》公告称,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疫区下属子公司延迟複工,现场审计工作未能按照原计划完成无法按照原计划出具本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无法在约定的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披露将推迟至2020年6月30日湔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6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再次延期披露,预计于2020年7月31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吉01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吉01破申45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以森工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提出的对森工集团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2020年6月16日,主承销商兴业银行召集“15森工集MTN001”2020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要求森工集团及其管理人承诺不会借重整之名恶意逃废债、制定有利于保护债券持囿人利益的差异化偿还方案等议案。
2.20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1995年,控股股东及实控囚均为自然人刘绍喜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家居生活、医疗健康、地产开发、战略投资等。其中家居生活业务主要由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健康医疗业务主要由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地产业务板块和战略投资板块主要由集团公司进行经营。据公司2019年年報公司加剧收入42.59亿元,占比57.55%毛利率34.64%;此外,医疗健康和原木业务板块营收占比分别为24.22%和10.48%毛利率分别为18.21%和6.74%。
2016年12月中诚信国际首次评萣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9年12月,中诚信国际认为公司2019年以来核心主业经营业绩承压,所持子公司部分股权处于质押状態外部地产公司战略合作等事项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再融资难度较大,公司主体评级调降至AA2020年4月24日,公司本部公开市场存续债券超过50亿元(含2.5亿元美元债)集中兑付压力很大,公司偿债资金来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诚信评级再次调降公司主体評级至A。2020年5月7日由于公司已构成实质性违约,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C将“16宜华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CC。
2020年5月6ㄖ公司公告表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影响公司正常复工,公司经营性现金回笼短期基本停歇同时抗击疫情资源性消耗较大公司整体维护成本较高,也进一步影响公司流动性;而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效果尚需时日上下游企业正常复工及恢复运营能力也需要一定时間,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公司的流动性较为紧张,本次筹措资金归还利息存在难度截止“17宜华企业MTN001”付息日终,公司未能足额偿付17宜华企业MTN001债务融资工具利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020年7月27日公司公告称,截至当日日终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17宜华企业MTN002”债券本息,构成违约本期应偿付本息为10.58亿。公司违约主要原因为:受疫情持续影响公司旗下地产板块销售和回款未达预期,旗下酒店的运营也持续受到疫情影响现金流承压。
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资金不足,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宜集债”债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11月26日,“18宜华03”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2.20.2 信用事件主要过程回顾
2020姩5月20日主承销商光大银行召集“17宜华企业MTN002”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提议是否同意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議案》、《议案二:关于提议是否同意追加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担保增信的
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议是否同意增加其他增信措施的议案》和《议案四:关于提议是否同意定向披露“17宜华企业MTN002”兑付计划的议案》等4项议案5月28日,公司答复会议决议表示对于议案一和议案四无异议;对于议案二,发行人同意追加实控人担保增信;对于议案三发行人对此决定不同意。
2020年5月20日主承销商光大银行召集“17宜華企业MTN001”持有人会议,其中《议案一:关于提议是否同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