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员工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需要哪些手续

> 如何为职工办理社保新参保或续保手续?如何为职工办理社保新参保或续保手续?来源:武汉社保问题时间:为了完善武汉社会保险制度,全面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确保用人单位更好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武汉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在武汉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手续呢?需满足什么条件?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承办机构】: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事项】: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手续
【办理时间】:每月1到20日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条件:
1、未参加社会保险;
2、已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提交资料:
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2、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资料;
3、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殊类别的职工还需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5、加盖财务章《工资表》或其他相关收入证明资料;
6、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外国人就业证、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人居留 证件等相关资料;
【注】:首次参保的职工还需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白底,像素为358&441文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 的电子相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 职工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的操作;
人工办理: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或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 用人单位从办理此业务次月起按月到地税关系所属的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线咨询】
【问题一】:单位需要为职工办理社保续保手续,不知道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回答】:你好,单位可以选择网上办理或人工办理两种形式。网上办理需单位经办人员通过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登 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职工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的操作;人 工办理需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从办理 此业务次月起按月到地税关系所属的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题二】:单位要为新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不知道需要哪些资料才可以办理呢?
【回答】:你好,单位经办人员准备好《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加盖财务章《工资表》或其他相关收入证 明资料和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证明资料以及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办理,若特殊类别的职工还需提交相 关证明资料,对于外籍人员还需提交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外国人就业证、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 记者证、外国人居留证件等相关资料。首次参保的职工还需提交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白底,像素为358&441文 件大小为5K至50K之间JPG格式的电子相片。
【问题三】:单位让我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请问要去哪里办理呢?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回答】:你好,单位经办人员须在每月1到20日工作日时间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或社保经 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新参保或续保手续。“如何为职工办理社保新参保或续保手续?”由武汉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武汉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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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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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外商独资企业等、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六)法律,应当认定为工伤。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自治区;  (五)因工外出期间、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大概如下;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  (1)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知识,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复印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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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  5。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并由此造成死亡:  需提交材料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医院费用总清单;  9、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如下、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  1,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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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请及时办理
&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请及时办理&nbsp&nbsp&nbsp&nbsp近日,柳州市社保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下发通知,明确了本市实施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办理程序及方法,全市各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符合条件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nbsp&nbsp&nbsp&nbsp按照文件规定,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编制内全部人员(含在编工勤人员,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nbsp&nbsp&nbsp&nbsp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务员所在单位自日起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率统一按照一类行业基准费率0.2%确定。&nbsp&nbsp&nbsp&nbsp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申报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nbsp&nbsp&nbsp&nbsp市本级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由柳州市社保局统一办理,用人单位不需另行申报。在柳的中区直用人单位,需到柳州市社保局4楼机关事业征缴科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补缴2017年1月起的工伤保险费。&nbsp&nbsp&nbsp&nbsp工伤保险费应缴台账生成后,请各用人单位认真核对确认,如有错漏,需在10月31日前到社保局4楼机关事业征缴科进行更正,逾期视为用人单位已确认无误。&nbsp&nbsp&nbsp&nbsp本次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是指日前发生工伤的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用人单位职工在日(含)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已经按照当时政策规定确定为工(公)伤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上述人员可凭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nbsp&nbsp&nbsp&nbsp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分以下三种情形:1.日以前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原渠道解决;2.日到日期间到柳州市社保局办理完上述手续的老工伤人员,日起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日后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从参保之日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nbsp&nbsp&nbsp&nbsp全市事业单位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日前发生的工伤人员),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覃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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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请及时办理
日 11:31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请及时办理&nbsp&nbsp&nbsp&nbsp近日,柳州市社保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下发通知,明确了本市实施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办理程序及方法,全市各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符合条件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nbsp&nbsp&nbsp&nbsp按照文件规定,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编制内全部人员(含在编工勤人员,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nbsp&nbsp&nbsp&nbsp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公务员所在单位自日起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率统一按照一类行业基准费率0.2%确定。&nbsp&nbsp&nbsp&nbsp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申报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nbsp&nbsp&nbsp&nbsp市本级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由柳州市社保局统一办理,用人单位不需另行申报。在柳的中区直用人单位,需到柳州市社保局4楼机关事业征缴科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补缴2017年1月起的工伤保险费。&nbsp&nbsp&nbsp&nbsp工伤保险费应缴台账生成后,请各用人单位认真核对确认,如有错漏,需在10月31日前到社保局4楼机关事业征缴科进行更正,逾期视为用人单位已确认无误。&nbsp&nbsp&nbsp&nbsp本次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是指日前发生工伤的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用人单位职工在日(含)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已经按照当时政策规定确定为工(公)伤的,按原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上述人员可凭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nbsp&nbsp&nbsp&nbsp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分以下三种情形:1.日以前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原渠道解决;2.日到日期间到柳州市社保局办理完上述手续的老工伤人员,日起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日后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从参保之日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nbsp&nbsp&nbsp&nbsp全市事业单位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日前发生的工伤人员),可参照上述规定申请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覃嘉伟)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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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给每个员工买一份工伤保险,请问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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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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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保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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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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