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多少钱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年) - 政策文件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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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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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
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4]76号、建村[2015]40号)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其中日省住建厅下达我县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时要求,改造计划主要是用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同时坚持优先为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三最&原则。
二、建设标准
按照住建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4]76号、建村[2015]40号)要求,原则上,D级危房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国家财政户均补助标准按每年的中央补助标准执行(2014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各乡镇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号)、《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号)的规定,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四、工作流程
农户自愿申请;
2、村委会调查核实、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公示;
3、乡镇政府审核、汇总、签订协议(2015年要求增加乡镇政府公示环节);
4、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农户实施改造、乡镇政府录入档案信息并建立纸质档案;
6、乡镇政府组织逐户验收、县危改领导小组组织抽查验收;
7、由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五、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2014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账户直达农户。2015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将资金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六、注意事项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在农户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组织单位、施工单位、农户三方签定统建协议,并明确其资金来源及补助金额。
新建房屋选址必须科学规划,不得在滑坡险区、行洪区及其它不宜建房的地区建房,尽可能选择饮水、交通便利的地方。要做好房型选择,严格选择建筑材料,确保建设质量,切实做到防震、防雷、防地质灾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受助户的钱物,不得冒领、克扣、截留、私分受助户的补助款。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追回补助款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2014至2015年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
单位:万元
政策咨询人:陈继红 &&村镇办主任
联系方式:
主办: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
鄂ICP备号-1
投稿信箱: (最佳分辨率 )2017农村危房改造新政策,你家的房子能申领补助吗?
2017农村危房改造新政策,你家的房子能申领补助吗?
农村危房补助是国家对于农村贫困人群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这项政策始于2008年,截至2016年底已实现农村危房改造2300多万户;那么2017年该项政策有哪些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又是如何呢?
首先先给咱农民朋友们普及一下何为危房,因为可能咱符合了申领补助的条件,但是村集体来人审核时如果说房子不属于危房标准,那咱心理也有了个底不是。
所谓危房指的是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按其危险程度又划分为四个等级,等级不同,给予的补助标准也不同,当然等级越高,给予的补助也就越高。
申请条件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另以下情况不能申请:已在其他宅基地上修建新房;子女在城里买过房子;没有宅基地;没有房屋产权证;住房拥挤,需要分户;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补助标准:东部地区:每户6500元;中部地区:每户7500元;西部地区:每户9000元;
注: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因为补助的具体资金安排是根据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所以会有所不同;
另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但前提是会和咱农民协商好取得同意;因此,如有存在符合申领标准但未取得补助的农民们可以进行维权举报来获得补助资金!您的位置:&&&&旧房改造政策
旧房改造政策
日 11:47阅读次数:7858
旧房改造政策是很多人都关注着的事情,那么它的政策到底怎样呢,我们的房主又能得到哪些东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旧房改造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旧房改造政策:旧房改住房改造应具备下列条件
改造的危旧房改住房,必须是下列情形之一:
(1)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
(2)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3)日前竣工的,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4)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
(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旧房改造政策:关于住房产权置换面积的问题
属于产权置换的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按照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置换给房改住房产权人。但所置换的新建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的1.3倍。
关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原房改住房产权人(被拆除户)能否购买非还建住房的问题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则上实行住房产权置换,经原房改住房产权人(被拆除户)同意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但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原房改住房产权人不能再购买非还建住房。
职工家庭购买非还建住房面积(指不属于产权置换面积的新建住房面积)的价格确定问题
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职工家庭购买非还建住房的面积,按限定价格供应。
旧房改造政策:对改造补偿安置的规定
1、实行住房产权置换需要临时安置的,在临时安置期限内,房改住房产权人自行安排住房的,建设单位可以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建设单位提供临时周转房的,建设单位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房改住房产权人与建设单位参照被改造房改住房同类地段的住房租金标准和现行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可以对房改住房产权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标准由房改住房产权人与建设单位参照当地搬迁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房改住房产权人分别签订改造补偿安置协议。实行住房产权置换的,改造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置换住房的建筑面积及其差价补偿的计算方法、搬迁期限、临时安置办法、选房办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缴纳的有关税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实行货币补偿的,改造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及搬迁补助费等内容。
旧房改造政策:关于房改住房未售公摊面积的问题
1、未购买公摊面积的房改住房,房改住房产权人应当按照原购房时的价格及政策计算缴纳原房改住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价款后,公用建筑面积计入房改住房产权人应有的住房建筑面积,给予置换补偿;但已购公摊面积不作为住户已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已上市交易的房改住房,买受人可按当年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购买公摊面积。购买的公摊面积,计入买受人应有的住房建筑面积,同样给予置换补偿。
2、公摊面积的计算,如各地有房改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如没有原房改规定的,按下列方式计算:
各户公摊面积=【(该栋住房总建筑面积—该栋住房各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总和)÷该栋住房各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总和】×各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
3、公摊面积价款应在房委会批复同意该项目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之后,至拆除住房之前核定、缴纳。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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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浏览次数:字号:[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栋洲。我今天宣讲的内容是:&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为使此项工程真正深入民心,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做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家喻户晓。
  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农村,经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农民住房,重点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单亲母亲困难家庭、因病返贫等特别困难家庭;在保证以上人群完成改造的情况下可安排其他一般困难户D级、C级危房的改造,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入选危房改造户条件由各镇(街办)根据家庭年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具体界定。
  2、实行分类补助标准。一般困难户补助标准:C级危房改造不超过4000元;D级危房改造不超过10000元,由各镇在中央资金中调剂,不足部分各镇负责解决。
  在册精准扶贫户补助标准:属C级危房修缮加固的,通过中央补助7500元和市扶贫专项配套补贴2500元,每户不得低于10000元;属D级危房新建的,通过中央补助7500元和市扶贫专项配套补贴7500元,每户不低于15000元。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有实施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建房位置、建筑面积,同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说明申请补助的理由。
  2.村评议、公示。村两委班子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并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属新建房屋的,还要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并上报镇(街办)人民政府。
  3.镇(街办)入户审核。镇(街办)政府对村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核定危房改造户,并对申请的农村房屋进行鉴定,确定D级、C级危房,将通过审核,并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资料上报市危改办。审查结果要在镇(街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市审批和公示。市危改办对镇(街办)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金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市危改办对各镇(街办)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复核批准。
  5、签定改造补助协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后必须签定改造补助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建设方式、补助类型、支付方式等事项。
  6、改造建设、补助支付。镇村两级必须认真审查,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户按协议实施改造,改造完工(主体完工、盖瓦),经镇危改办验收后通过农户存款帐户进行补助支付,支付完成后,镇(街办)危改办要及时向农户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到帐告知书。
  7、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各镇(街办)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上报市危改办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8、由各镇(街办)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材料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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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来源:会理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时间: 15:14
  一、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  第1.0.2条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既有一层和二层住房结构的危险性鉴定。本标准不适用处于高温、高湿、强震、腐蚀等特殊环境的农村住房的鉴定以及构筑物的鉴定。  第3.1.4条规定,农村住房的危险性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  A级& 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住房结构安全。  B级& 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非承重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 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 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住房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 C级  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住房,其危险性可定性鉴定为C级:1.地基基础:地基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有较明显 的不均匀沉降;  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裂缝,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  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完全丧失承载能力;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有明显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5.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 D级  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住房,其危险性可定性鉴定为D级: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体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损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5.次要构件: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 定性鉴定报告表  表中:2.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1& 地基基础  2& 墙体  3& 梁、柱  4& 楼、屋盖  5& 次要构件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危房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县政府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予以政策支持,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以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是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切实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是结合项目实施,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实施对象和实施范围  (一)实施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  县上本着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的原则。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四、资金筹集、资金管理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筹集  2017年度,国家安排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XXXX万元。通过农民自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捐赠和资助,制定贴息、担保政策,促进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等措施,拓宽农村危房改造集资渠道。  (二)资金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账专户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补助原则及标准  1、补助原则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D级危房和C级危房改造分批次进行。  首批进行D级危房中家庭经济困难,房屋损坏程度严重,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C级危房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在保障上述危房改造的条件下,有剩余改造户数,在其他贫困户中执行。没有纳入首批危房改造的,等待下一次危房改造。  2、补助标准  2014年:D级危房:家庭经济困难、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1.6万元;其他贫困户1.6万元。  C级危房:家庭经济困难、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0.85万元;其他贫困户0.5万元。  2015年:D级危房:家庭经济困难、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1.6万元;其他贫困户1.6万元。  2016年:D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央补助2万元、县上补助0.5万元,共计2.5万元。  C级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央补助0.75万元,县上补助0.25万元,共计1万元。  三峡资金捐赠:非C、D级危房户,非易地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0.8万元,进行住房功能建设。  2017年:C、D级危房改造上级资金还未下达,暂按2016年补助标准执行。  五、操作程序和组织保障  (一)操作程序  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优抚金领取证、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乡)政府。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导则》,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县上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部门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审批。县上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接到镇(乡)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5、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县上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6、挂牌。农村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县上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并在标志牌下方标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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