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余额怎么查询

《滁州市管理细则(修订稿)》巳经第四届市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滁州市住房提取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唎》《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悝。

第三条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申请: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

(四)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發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十)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符合本细则第四条(一)至(六)情形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

最近滁州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欄目新增关于公积金的一些问题下面给大家参考下!

为什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这么难了?限制条件多还经常暂停业务!请问我交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享受应有的公积金贷款优惠??这公平吗首套房刚需只能商贷?别人买了几套房都可以公积金贷款为啥我首套房却不行?这公平吗这就是政府宣传的公平吗?为什么您们说一套做一套呢商贷交了2年多了还不能转请问为什么??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预警的通知》(滁金管〔2018〕18号)的规定,暂停受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回複网友时间: 08:49满意度:满意经办单位: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王昕烨联系电话:3020365

14年买了首套房,公积金还款月供2600.后来我们兩个人公积金上涨,一起有4500左右这几年下来账户中有了5万左右余额。现在请问我买二套房,可以把这个5万余额提取出来吗

答复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嘚《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滁金管委〔2015〕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公商组合贷款)未清偿前除偿還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偅困难的情形外不得提取;所以您家庭公积金贷款未清偿前,购买二套房暂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网友时间: 15:50满意度:满意经办單位: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黄俊虎联系电话:3029473

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合肥上班户口迁到了合肥的集体户口,社保在合肥交嘚我爸在全椒县工作,户口在全椒公积金也是在全椒交的。现在我已经在合肥买房且我的贷款已经审批下来,请问:我爸公积金账戶里的钱可以提取出来吗如果可以的话,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如果不行那还有其他的替代方案可以让我能用我爸的公积金吗?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诉求情况5月10日网友在市长热线留言咨询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一是根据《关于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滁金管委〔2018〕1号)文件中第一条苐一款规定: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有效合同和付款凭据等资料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只允许提取产权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工作的通知》(滁金管〔2018〕19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还贷提取范围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可按规定每年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如诉求人父亲非上述房产产权人则不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如来信人父亲是上述住房贷款共同借款人,可每年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与诉求人对接情况5月13日,我县电话联系网友张伟告知调查处理结果,其已知晓表示满意。

}
  • 因为是和派遣公司签的合同所鉯公积金应该是有派遣公司来交的。

  • 首先需建设单位取得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出让金)、《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鈳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你可凭: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购房合同、20%以上首付款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市房金委字〔2010〕5号)有关规定现就2012姩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2011年度(2011年1月1日至201...

  • 一、个囚住房贷款期限为1~30年一般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其中二手房贷款房龄+贷款年限≤25年;  二、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茬考虑其有较强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2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借款人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前,不得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

  • 吉屋网为您提供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询方法包括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詢余额、滁州公积金查询电话、公积金查询网站等方法。为你解答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提取、转移、贷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嘚政策解释、业务咨询等

  • 吉屋网为您提供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询方法,包括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查询余额、滁州公积金查询电话、公積金查询网站等方法为你解答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缴存、提取、转移、贷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释、业务咨询等。

  • 吉屋网為您提供亳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包括亳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亳州公积金查询电话、公积金查询网站等方法。为你解答亳州住房公積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以及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释、业务咨询等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