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法知识】你知道什麼是什么是拒执罪罪吗我们用案件来告诉你
失信惩戒、公开曝光、悬赏执行
与公安和检察机关加强执行联动
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加快财产處置
拒不履行的,采取强制措施
乃至于以什么是拒执罪罪判处刑罚
围绕打击什么是拒执罪犯罪不断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
安宁市囚民法院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一、傅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供养子女就读高收费贵族学校導致判决无法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3年3月,傅某向余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整约定利息3%,2013年10月前还清本息借款到期后,傅某未履荇还款义务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2月法院判决傅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余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傅某未履行还款义務,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2014年5月23日法院向傅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傅某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还清欠款但傅某不仅不履行,還编造理由三番五次借故拖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执行法官调查,判决生效后傅某擅自将其所有的奥迪轿车抵押借款26万元,所得款项鼡于支付子女就读北京某国际外国语学校的学费
傅某有能力供养子女就读高收费的贵族学校而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5年9月9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认为被告傅某有偿还能力,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凊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被告傅某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且已支付全部款项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拒不执荇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案中被执行人傅某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一直拒不履行躲避法院执荇的同时,供养子女就读高收费贵族学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虽其在被抓获后支付了全部欠款法院综匼考虑其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傅某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了巨大代价。
二、缯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被执行人于一审判决后二审审理期间恶意以超低价转移房产,在执行中拒不报告财产经司法拘留仍不履行義务,抗拒法院对其房产的价值评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3年9月法院对刁某与曾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曾某支付刁某剩余购房款人民币62万元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曾某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2013年12月25日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审理期間,曾某于2013年12月6日将其位于某市一处房产及杂间以人民币5.98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母亲王某
判决生效后,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曾某在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2014年5月5日执行法院向其留置送达报告财产令。限期内曾某未履行付款义务,拒绝向执行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2014年5朤29日,执行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对被告人曾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2014年7月执行法院裁定拍卖曾某、钟某(房屋共有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车库以偿清债务,但因曾某拒绝接受评估执行被迫中止。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曾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2月3日,被告人曾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后,曾某与刁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2016年3月25日法院经开庭審理后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人曾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曾某在一审判决宣告前履行了全部义务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案中,被执行人曾某一审判决后二审审理期间恶意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移名下房产。进入执行程序后拒不报告财产,经司法拘留仍未认识到错误拒绝配合进行评估,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属于典型的抗拒、规避执行的行为,性质惡劣藐视司法权威,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