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夶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利股份)管理层《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与2018年12 月31日财务報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安利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真实、完整地反映安利股份2018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我们的责任是对安利股份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 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安利股份在所有重大 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 鉴證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 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 们楿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報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評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安利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安利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安利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會计师:吕勇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素莹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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