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上辱骂他人盗QQ犯法吗吗

两高明确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_每日头条_腾讯视频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不少人将之视为与朋友联络的绝佳方式,“朋友圈”更成为人们吐露心声的平台。然而,也有人用“朋友圈”发泄心中不满,甚至指名道姓骂人、大肆散播他人的隐私。那么,在网络辱骂他人是否构成侵权?近日,红桥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网络侵权案。办理车贷发生争执,指名道姓辱骂诽谤车主3月26日,男子裴某因急需用钱,欲将自己名下车辆办理抵押贷款。在办理贷款手续过程中,红桥区某车贷公司5名员工谎称裴某车辆有肇事逃逸、盗抢等违法记录,裴某明确予以否认,后双方发生口角。公安红桥分局西于庄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解决纠纷。经民警查询,裴某名下车辆并无上述违法记录。当日晚,5名员工分别在多个群对裴某进行言语攻击、辱骂,捏造事实,诽谤裴某用盗抢车、套牌车骗取车贷。5名员工还PS裴某的头像,并添加裴某骗车贷等字样,在网络大量转发,其中员工胡某还在聊天群中公开谩骂裴某,言语污秽不堪。裴某从事贷款工作,5名员工的侵权行为对其社会评价及行业信用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给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为此,裴某向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5名员工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连续30天以书面形式在网络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请求法院判令5名员工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元、律师费5000元。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支持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红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5名员工即5名被告通过聊天群这种公开的网络平台方式,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明确指向性地发表针对原告裴某骗取贷款的言论,尤其是原告车辆违法情况未经有关部门查证或通过相关权威渠道查证的情况下,公开发布经PS后的原告照片,其中被告胡某在群聊天平台对原告使用侮辱性言论进行辱骂,使得该言论在特定的环境和人群中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法院最终判决,5名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删除其于3月26日在平台发表的有损原告名誉的内容,并在朋友圈向原告发布赔礼道歉函,发布天数不少于7日,道歉函的内容由法院核定,逾期法院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刊登于相关媒体上,费用由被告承担;5名被告一次性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对话当事人记者:这件事对你的生活影响大吗?裴某:肯定很大。从这件事发生到现在,闹心了4个月,看起来是件小事,但影响却很大。我在银行从事贷款工作,不明究竟的人要是看到这些会怎么想,也许会对我产生猜疑。对我的社会评价及行业信用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干扰了我的工作,扰乱了生活,也影响了我的社交。记者:为什么选择与发帖者对簿公堂?裴某:在网络宣泄情绪可以,但不能以诋毁别人为代价,这是底线。我只是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让他们明白一件事,这样做是错的。记者: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满意吗?裴某:判决对方在网络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希望这样能让人受到警醒,引起重视。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在于多少,法院支持了我的主张,我给法官点赞。怎样维权如果遭遇网络侵权,受害人要第一时间对网页和数据进行保存,然后向有关各方(如网站)发出寻找电子证据的通知,以便获得网站的技术支持。该通知一定要尽可能具体,说明要保存信息的原因、类型,并且解释信息可能存在的地方。由于电子证据极易进行更改,因此证据保存的过程最好进行公证,经公证的证据其真实性能够得到较好的保证,此类证据效力也较高。如果侵权行为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取证据,对案件进行侦查处理。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首先,名誉侵权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不能是不特定的广泛大众。这里特定的对象是指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其次,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者更多的人在场或者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目前已是人们生活中广泛使用的社交软件,它信息传播及时、广泛,在社交媒体上辱骂他人,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及时广泛,故在社交媒体公然发表一些言论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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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QQ上对我和我对象进行辱骂,并且
一个人在QQ上对我和我对象进行辱骂,并且扬言要对我对象进行人身侮辱。
该行为可能涉及三种法律后果。
第一、承担刑事责任,即涉嫌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只要达到捏造事实和情节严重的,即可追责。在微博上所骂的某某人有无勾引过男人,是判定是否捏造事实的关键。如果李女士朋友的行为纵使有捏造事实的情形但情节不算严重,可不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即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李女士朋友捏造了某某人勾引男人的事实,则应当据此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第三、民事侵权责任,即赔偿损失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该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对此,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因此,你朋友最起码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这就是对辱骂他人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的回答,希望对您有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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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QQ空间公然侮辱他人贬低他人人格`构成什么犯罪
我朋友被人在QQ公然侮辱(以写日志的形式),而且用词狠毒还无中生有`所以我朋友想起诉此QQ使用人,但因为是网络,所以不清楚他构成什么犯罪,也不清楚怎么起诉,请各位大侠帮帮忙``最...
我朋友被人在QQ公然侮辱(以写日志的形式),而且用词狠毒还无中生有`所以我朋友想起诉此QQ使用人,但因为是网络,所以不清楚他构成什么犯罪,也不清楚怎么起诉,请各位大侠帮帮忙``最好详细点``打字漏了```不是QQ```而是QQ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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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做梦了QQ使用人可以不唯一所以你起诉谁他大可以不承认是他写的因为你没有亲眼看见他写而且物证方面他用的电脑写没有任何笔记无从查起最后 那个法院也不会受理你可以等专业律师过来给你解答最后 你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因为网络言论被起诉么因为取证难 也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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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等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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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构成侮辱罪,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擅长:暂未定制
民事侵权问题了。侵犯的客体是名誉权。你问是犯了什么罪,严重的话,无中生有是诽谤,说的是有的事实是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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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名誉权根据我国侵权行为法理论,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要有特定的受侵犯人,二是有侵权行为的存在,三是需要有损害事实,且这种损害事实与侵权行为间存在有因果关系,四是侵权人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侵犯名誉权的方式也可以分为四种,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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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里说教育局要查个人QQ看下里面有没有辱骂老师的东西,真的可以查到吗?偷窥别人隐私不是犯法吗?
学校里说教育局要查个人QQ看下里面有没有辱骂老师的东西,真的可以查到吗?偷窥别人隐私不是犯法吗?
提问者:wl7371***时间: 17:52:09地点:1个回答
不可以这样,这样侵犯个人隐私,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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