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媒体谣言发奇闻类不能谣言吗

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界定与产生的概述
摘要:谣言被认为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网络谣言基于互联网基础,生成与传播在短时间内呈现爆炸式增长。因此,对网络谣言的界定和生成进行研究梳理具有现实必要性和时代紧迫性。关键词:谣言;网络谣言;界定与生成;概述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X(6-01网络谣言的研究是顺应当前中国互联网普及性、规模性和影响性与日俱增的必然要求。网络谣言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舆论,背后反映着社会的关注点和聚焦点。所以,在当前的自媒体时代,研究网络谣言是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一、网络谣言的定义在《辞海》里,“谣言”被解释为:“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捏造的消息”。在《现代汉语词典》被解释为“无确实根据的消息”。《韦伯斯特英文大字典》的定义是谣言是缺乏依据,或未经证实的,很难辨别真伪的流言、传言或意见。《朗曼现代英语字典》把“rumor”定义为:“人与人之间传达的,关于某人私生活或官方的决定讯息,可能是真的,也可能并不真实。”德国是现代谣言研究的摇篮,影响最大的是开创谣言、流言精神分析先河的心理学家荣格(1910),他认为“谣言是‘潜意识中的表征,集体无意识——‘原型是谣言、流言的‘谣与‘流的源头,开创了谣言精神分析的先河。”最早对谣言进行专门和系统研究的是美国学者。20世纪30年代末,大批研究者受“二战”刺激开始研究谣言与谣言控制。美籍日裔社会学家涩谷保(1966)认为谣言是“Improvised News”,即人们在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国内最先关于网络谣言的研究始于2002年,当前学术界对“谣言”的认识存在多样性,不同学者在针对不同的研究主体时会侧重于不同的谣言定义。本文将从谣言内容本质真实性的角度出发对当前不同的谣言定义进行归纳分析。根据谣言内容是否属实,可以将其划分为“虚假性”、“中立性”和“真实性”三大类。“虚假性”——即言论传播的内容没有客观的事实依据,是凭空捏造或者传播者根据部分信息主观臆想。茹鲜古丽·吾普尔(2008)就明确提出“谣言是非官方的,谣言的特点集中于非经证实即虚假性上”。刘建明(2000)从区别谎言的角度指出“谣言作为舆论出现,是众人传播虚假事件的行为,但多数传播者并不认为它是假的。因此它和谎言不一样,说谎者意识到说的是假话,一个人或者少数人造谣生事仅仅是谎言。可见谣言是指众人无根之言的传播”。“中立性”——即言论传播的内容未经证实,暂时无法确认真实与否,需要明确和更多充分的信息才能判断是否属实。G.W.奥尔波特和L.波斯特曼(1947)提出的谣言公式强调了信息的模糊性,突出了信息的不确定性和尚未证实。同时提出的“谣言(流言)是指在人群中,通常以口头形式传播的,暂时还没有证明真假的一种特殊的陈述。”巢乃鹏和黄娴(2004)认为“谣言是一种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情、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解释。”何雨、陈丽君(2012)指出网络谣言是在网络媒介中广泛传播开的未经证实的叙事观点或评论。“真实性”——即言论传播的内容本质上是真实且正确的,只是尚未被证明,现实中很多情形就是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最后往往被证明是真实的。具有“真实性”属性的信息发布者或传播者往往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能够使受众选择相信信息的真实性。“真实性”信息的另一种情况是传播内容是完全符合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已经被完全认可,不存在任何疑问,只需要官方正式正式即可。二、网络谣言的产生网络谣言的产生离不开社会现实来源以及传播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在网络谣言的产生综述将从客观现状因素和主观认为因素进行归纳阐述。网络谣言产生的现实客观原因——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1947)提出了谣言决定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式说明谣言的产生必须有重要事件的发生。普拉桑特·博迪亚与迪方佐(2004)指出,谣言生成是由于人们在混乱时期,为解决社会问题或者获得社会认知而进行的一种集体行为。田惠凤(2012)指出,网络谣言的主要成因在于政府监管与防范意识的薄弱、公民网络素养与科学素养的欠缺、网络媒体自身的缺陷等方面;王国华、方付建、陈强(2011)则认为网络谣言的成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公信力危机等方面。孟鸿、何燕芝(2012)经过理论上与实践上的分析,指出网络谣言的成因主要在于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健全、政府公信力低以及等社会环境。网络谣言产生的人为主观原因——克罗斯(1953)在谣言公式基础上指出谣言的产生与“公众批判力”这一因素也呈现反比关系,受众批判能力越强,谣言的滋生就越困难,反之则越容易。R.L.罗思诺与G·A·费恩(1990)加入心理的因素,认为一般谣言的流传还与人们的好奇心和听取新闻的愿望有关。国内学者在网络谣言产生的人为主观因素同样早有认识。黄卫星、康国卿(2011)总结了网络谣言传播过程中受众复杂的心理状态,如从众心理、泄愤心理、投射心理、窥私心理、选择心理等;王国华、方付建、陈强(2011)则认为在于安全感缺乏、从众心理、社会记忆等方面。孟鸿、何燕芝(2012)经过分析,指出网络谣言的成因主要在于当前社受众理性精神不足等因素。参考文献:[1]茹鲜古丽·吾普尔.从谣言传播看传播的社会责任——网络谣言与网络传播社会责任[J],传播与版权,2014(08):56.[2]巢乃鹏,黄娴.网络传播中的“谣言”现象研究[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4(6):34.[3]田惠凤,郭秋玲.浅谈法治与和谐社会[J].中国集体经济,2007(8):20.[4]黄卫星.多方合力“网上治谣”[N].中国社会科学报,(2).[5]王国华,汪娟,方付建.基于案例分析的网络谣言事件政府应对研究[J].情报杂志,):72-76.作者简介:孙磊(1990—),男,汉族,浙江嘉兴市人,学生,管理学硕士,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2016年28期
人间的其它文章日之前的内容请点击下方按钮前往浏览朋友圈谣言泛滥 你会向它“宣战”吗?
“向谣言宣战”的声音越来越多了今年6月出版的《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6)专门对微信谣言进行了分析。这份报告称,谣言主题可以分为9类:健康养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政经和社会秩序、爱心转发、广告营销、奇闻趣事、色情和其他。调查显示,对于十分重要但是真伪难辨的信息,70.3%的受访者都表示“宁可信其有”,只有17.6%的人选择“宁可不相信”。这份报告分析称,谣言的传播都有其社会心理动因,大部分谣言是焦虑、期望、憎恶的表达,归根结底是控制感缺失后为重获控制感而做出的尝试。同时谣言还是一种人际交往的特殊方式,人们可以从中获得人际沟通的满足感。不过,“向谣言宣战”的声音越来越多了。一些报纸、电视台专门推出了“网文辨真”、“热点求真”等栏目,针对一些谣言,请教相关的专家学者,或者通过实验来验证真伪。不久前,微博上有人发起了“拯救爸妈朋友圈”活动,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积极支持、参与。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了辟谣中心,对近期热门谣言进行展示。还有几家机构联合推出了名为“抗谣挑战”的小测试,测试“抗谣性”并加以解释。谣言泛滥加剧了人们的焦虑感心理咨询维护中心专家于文娜表示,科技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或真或假的海量信息,加剧了人们内心的焦虑感。多数人在接触谣言信息时倾向于采取“宁可信其有”的态度,也有人怀着“事不关己,看看热闹”的心理阅读并转发,这些做法无疑降低了判断能力,使自己和身边人受到影响。她说,微信朋友圈里不同主题的谣言因涉及内容不同,背后所隐含的传播动机也不一样。健康养生类、人身安全类、财产安全类谣言,利用人们焦虑与恐惧心理的比例很高;广告营销、色情主题谣言,则主要利用了人们的希望与欲望;政经和社会秩序类的谣言,同时利用了人们的焦虑恐惧和仇恨憎恶情绪。“治理谣言需要相关权威部门信息透明,公众信任度和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也很关键。”她认为,大家应从自身做起,不信谣不传谣,对于不确定的信息保持理性态度,不要急于相信和传播,也不要过于激进地做出评论,应该等待权威机构的认定或辟谣。举报谣言是公民的义务对此,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表示,针对散布谣言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且,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王惠民认为,治理谣言,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都应作出努力。社会层面,相关部门应及时辟谣,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对发布谣言的人依法严惩等。而在个人方面,每个公民首先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另外,举报谣言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向谣言说“不”,可以这样做面对充斥朋友圈的大量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接受采访的市民和专家给出了建议:1.遇到难辨真假的信息,首先要看其消息来源。一些网络媒体、自媒体为了提高点击率、阅读量,会编撰发布一些谣言,主流媒体和政府机构发布的信息才可信。2.谣言的一大特点就是利用人们的焦虑和恐惧心理,试图用各种刺激性强的视频、图片、文字来吸引人,所以这类内容最好不看,更不要信。3.主流媒体会专门针对一些谣言进行辟谣,可以上网搜索,或登录政府网站、打电话,寻找最权威的辟谣消息。4.一旦发现谣言,不要转发,要坚决举报。微信上的谣言帖子,可以在文章右下角点击“投诉”——选择投诉原因——下一步——投诉描述——提交。记者 苗静 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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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 让自媒体公信力下降――有种道理,只有法律出台才会懂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纵横。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导言:伴随着网络世界的越发扩大,自媒体数量也在不断增多。与之同步增多的,是网络谣言的数量,而这些谣言的影响,终于让国家政府也不得不正视了...
  最近这几天,一篇关于价格战导致同行杀人的新闻传遍了电动车行业,昨天,我们新能源纵横专门派出小编进行确认,最终确定网络传闻并非真相,该事件与价格战无关。当天下午,各大媒体转载了我们的结论,这次造谣事件无疾而终,但这次事件带给人的反思,却不会这么消失。
  谣言,有多大破坏力?
  在这里,我们不打算追究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打算追究谣言的制造者,而是单纯的讨论一个事实:自媒体造谣,对其他行业有多大的影响?
  这些年来,网络谣言层出不穷,而且,由于其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证伪难度高等特点,网络谣言极难被制止。大部分网络谣言的出处是各式各样的自媒体,而谣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仅误导民众做出错误的判断,同时也会给社会、给国家都造成难以想象的重大损失,对于这一点,相信人们都是深有体会。
  比如在今年年初,在网络中广为流传的“塑料制紫菜”的谣言,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悉,几段展现“塑料紫菜”的视频突然在网上广泛传播,被疯狂转载,在视频中有人称几个福建晋江企业产的紫菜是“塑料做的”,并表示紫菜嚼不烂,劝诫网友“别吃了”,引发一轮“紫菜风波”。
曾经广为流传的紫菜谣言
  事后,经权威食品检测部门和部分紫菜生产厂家等专业人士分析,这肯定是一则谣言,因为造假成本太高,与其用塑料生产加工成假紫菜,还不如直接生产塑料袋获利更高,试想,又有哪一家企业会愿意做这亏本的生意?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谣言。然而,这些分析被海量的自媒体谣言淹没,让人们不敢再买紫菜,据事后统计,这一条谣言对福建、晋江等地的紫菜产业,造成了至少近亿元的经济损失。
  谣言,让著名品牌崩溃
  网络谣言不仅能打击普通厂家,对著名品牌也能造成毁灭性的打击:2014年3月,一篇《火腿肠还敢吃吗?实在太恐怖了,求扩散》的文章,从负面消息刚起步,历经4个月,双汇市值下降了300亿元。
出现在谣言内的双汇火腿肠
  2015年,关于“饮料中含肉毒杆菌”、“喝饮料会导致白血病”等信息出现在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并开始散播,4月8日至11日,微博原发信息超过700条,微信账号发文450条,仅相关微信的阅读量就接近200万次。尽管针对+谣言,提交《关于打击网络谣言维护企业权益的建议》,然而造成消费者恐慌,给饮料企业已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这些网络谣言对厂家、对行业的伤害是深刻的,更可怕的是,在这些谣言‘行之有效’的广告效应下,有些商家与企业不惜利用互联网传播谣言,为企业与产品宣传制造大量流量以及关注度,和无良的网络传播方形成了利益链条,制造出了更多的网络谣言:福岛辐射导致海产品变质、杨梅喷了膨化剂、桔子里长蛆、轴承比中国轴承好1000000倍……等等,都是这些谣言传播链制造出来的,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存在的谣言。
  谣言,让自媒体成为谎言传播者
  这些谣言和传统的网络谣言相比,具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因此更难以被发觉。而这类新式谣言对自媒体产业的影响,是让整个产业在社会心中产生了毁灭性的负面印象。
  这并不是在危言耸听,作为这一系列谣言的代价,政府已经彻底丧失了对自媒体行业自我管理能力的信心。
法律出台,约束自媒体谣言
  中国网信网昨日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针对网络自媒体,《规定》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从此以后,没有资质的自媒体再也无法传播第一手消息。该规定于日生效。
  《规定》强调,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规定》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纵横观点:当下谣言往往是真假参半,让人防不胜防,也难以辨别。新式谣言蔓延的结果就是人们丧失了对自媒体的信心,而自媒体造谣过多,也就导致政府出台了如此严苛的规定。在新规定面前,我们是否应该自我反思?自我约束?减少那些谣言的制造和传播?前方已经是万丈深渊,难道我们真的要跳下去吗?
&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新能源纵横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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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娱乐讯 4月12日下午,刘涛工作室在微博晒出律师函,怒斥部分营销账号散播“刘涛睡小鲜肉”、“刘涛出轨”等谣言。表示希望网友能不信谣、不传谣,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谨慎发表言论!
刘涛方发律师函维权
以下为工作室发文内容:
针对部分“自媒体”“营销账号”恶意制造散播谣言,借助昨晚“无指名爆料”热度的恶意宣传炒作行为,本工作室声明如下:部分平台自媒体和网友恶意散布谣言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刘涛女士的个人名誉与形象,已委托律师对本次事件进行处理。在国家大力整顿互联网非法恶俗信息的时期下,此类账号仍不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恶意中伤,哗众取宠,在这里提醒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谨慎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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