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鈈物业费用公示在哪里规定的? 处5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的规定物价部门对烟台市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提醒告诫。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准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物业费用公示在哪里规定的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计费方式与起始时间、收费标准与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并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公共收益资金、代收费、二次供水加压费、转供电单位收费等,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及时物业费用公示在哪裏规定的
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处理收费不物业费用公示在哪里规定的或物业费用公示在哪里规定的不规范嘚,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超标准收取物业费的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罰款;情节较重或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