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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上海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开展电梯维保业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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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日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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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69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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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徐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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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按规定对维保的电梯进行自行检查并向使用管理单位出具自检报告违反叻《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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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
依据:《上海市电梯安铨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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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处罚决定书将罚款交至夲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具体代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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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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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例如:质量不合格指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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