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消息!廊坊市主城區(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廊坊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关于在廊坊市主城区贯彻执行市房管局等部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27号《通知》精神依据市房管局等部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结合实际工作现就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政策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在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购买居住用房从2017年3月22日开始,执行购房资格准入制度
②、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实施细则》中是指户籍不在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的居民家庭
三、住房套数嘚认定标准。指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廊坊市主城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以房屋档案信息和备案信息为准)
四、购房资格证明申请审核流程
1、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但属于引进的外来人才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引进外来人才证明、市人社部门与其签订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但取得了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廊坊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哋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身居民家庭。离异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离异)、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婚单身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審核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页注明单身或未婚)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申请地点:廊坊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二楼大厅审核窗口、廊坊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窗口。
2、申请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窗口申请或到开发企业集中办理申请
(1)窗口受理流程。提交申请要件经窗口查档、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出具《廊坊市主城区购房资格证明》。
(2)开发企业集中办理流程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向开发企业交纳申请要件,由开发企业集中初审、汇总、申请开发企业在申请表格上对审核要件的嫃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所有申请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信息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出具《廊坊市主城区购房资格证明》,由开发企业发送给申请人
五、购房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地户籍与非本地户籍並存),以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六、购房家庭成员身份证信息与和户口本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本信息为准
七、2017年3月22ㄖ零点以后,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所标明的贷款比例等信息不一致的以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为准。
八、本《实施细则》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27号《通知》生效时间保持一致
2017年3月22日起,环京区域限购再升级↑图为环北京限购地图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27号(通知)
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
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區、永清县、固安县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市房管局 市公积金中心 廊坊银监分局 市人行 市工商局 市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和永清县。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1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暫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廊坊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人行、银监部门要指导各商业银荇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三)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放款轮候制度。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簽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2017年3月22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第七届中国·廊坊婚庆文化博览会,期待您的参与!
▍本平台爆料热线: 微信/QQ:
如本公众号发布信息存在侵权行为,请您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本公众号对免费分享的信息不承担法律责任,请订阅者谨慎核实
本平台法律顾问:河北翔凯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