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还房贷,共有的房子怎么样还房贷人怎么成了失信人,而房主没事

原标题:又有开发商自己揭发自己?这次是卖了8年的房想收回

开发商揭露自己无证销售的事

陕西省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无证销售为由,在商品房售出两年后,将12名业主相继告上法庭,诉求购房合同无效胜诉,此时的房价以由8000元/平米涨至约2.4万元/平米,增长了3倍。

最近,又有开发商自己揭发自己的事儿了。。。。。。

西安的陈女士2010年1月在长安区玫瑰映像小区买的房 ,到2014年开始交房。签合同,交首付、装房子,陈女士买房的过程与其他人别无二致。

按合同要求,陈女士先交30%的首付款,73860元,剩下70%等开发商五证齐全后办理按揭。

房子不错,陈女士安稳的入住了4年,可好景不长,今年6月18日,陈女士突然收到了西安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仲裁通知。

陈女士:“开发商以自己违建为由,要求仲裁,申请合同无效,要求与我解除购房合同。

从陈女士提供的申请书可以看到,开发商陕西飞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以房屋规划等客观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请求与陈女士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此事一出,不仅陈女士气愤不已,更是让小区1号楼的250户业主们炸了锅。

玫瑰映像小区业主:“开发商说自己违建,明显是想把房子要回去。” 玫瑰映像小区业主:“我们现在已经住了四年了,现在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我们要去哪里住,我们的生活该怎么过?”

陈女士说,事情发生后,她多次去过西安仲裁委员会,并递交了相关材料,西安仲裁委员会也在调解此事,但是开发商一直不肯露面,也不回应西安仲裁委员会给出的调解方案。陈女士也多次联系开发商,商讨解决方案,但对方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陈女士:“当时白纸黑字签的合同现在说不认就不认,这就是不讲道理。”

陈女士说,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价格是每平方米3000元,而现在这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一万多,此时开发商想要回房子,意欲何为?

开发商“自己举报自己”......

二手房交易讲点诚信好么

近期,西安等城市部分市民反映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频频遭遇卖方违约。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房价波动大和违约成本低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市场调控力度的同时,更应加强防范和管理因房价波动而产生的“次生灾害”。

热门地段新建商品房供不应求,摇号“屡摇不中”,一些消费者不得已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但二手房交易中频发的卖方单方面违约成了纠纷的“火药桶”。

2017年6月,家住西安市经开区的李女士看上了位于凤城八路的一套建筑面积为188.24平方米的二手房,经由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当日即支付卖方26.9万元定金。但随后到房管局办理网签时,卖方突然告知李女士房子不卖了

“签合同时单价大约在1.2万元/平方米,但房价不停上涨,房东觉得卖亏了。

李女士说,无奈之下,她选择起诉对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今年她第二次购买二手房时再次遭遇卖方违约

“4月,我通过中介公司和西安市高新枫林绿洲一卖方签订居间合同。”

李女士说,当她向对方支付定金5万元,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权证服务费等共计8万余元后,卖方故意提出再交50万元定金等无理条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逼迫她放弃购买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别现象。半月谈记者从多名律师、房地产中介了解到,近期房地产市场因毁约引起的纠纷增多。一位律师说,她目前手上就同时在处理多个涉及二手房违约的案件,因违约相关事宜前来登门咨询的客户络绎不绝。

“就算赔了违约金还能多赚几十万”

采访中一些受访者表示,房价波动大给卖方造成心理暗示,加之违约成本低,是造成卖方毁约的主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住房市场发展月度分析报告》指出,2018年上半年,西安等部分热点城市仍处于房价快速上涨区间。

一些房地产中介表示,往往从买卖双方前期沟通好到办理按揭过户手续的一个月内就会产生价差,有的房主自别家中介公司得知涨价后,就反悔不卖了,还有的在与甲签约后转身又跟乙签约,一房多卖。

市民汤女士说,此前她看中碑林区东关正街一套二手房,签订购房协议一个月后准备过户,卖方却要求加价20万元,她查询网签系统发现,房东早已跟另一买方达成交易

怪象不止于此,还有开发商“自己举报自己”,试图毁约。最近,西安一开发商就以自己两年前一楼盘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内部认购合同无效。细究这一怪象,不少市民和专家认为,根源还是房价上涨。

此外,违约成本低是卖方毁约的另一原因。购买二手房遭遇毁约的西安市民朱先生指出,卖方赔了他违约金还能稳赚一笔

“我4月份签订购房协议时房子卖85万元,现在销售标价已经达到125万元左右,就算卖方双倍赔偿我违约金10万元,他还能多赚30万元左右。”

朱先生说,卖方失信不但没有利益损失,反而能够获得高额利润,让人很无奈。

采访中一些购房者还表示,因为各种原因,他们有时候还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赔偿。一名购房者说,尽管赔偿金额通常明显低于合同约定的金额,但因为耗不起打官司的精力,只能忍气吞声。

不能让违约者因违约而获益

如何遏制卖方毁约风?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公表示,目前,在追究违约一方责任时,多数合同约定违约一方需双倍返还定金,但事实上,当赔偿的定金不足以补偿受害方损失时,卖方还必须承担买方因房价上涨等因素产生的其他损失。

“也就是说,现在那个位置的房价上涨了多少,卖方就必须赔偿多少,交易中这一法律常识应被明确告知。

针对近期西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明显增多、买卖双方矛盾突出这一趋势,西安中院近期召开了全市法院房地产案件审理工作专项会议,表态将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群体性强的房地产案件的审理力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全面掌握当前房屋交易政策,为正确裁判提供依据。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建议,在购房过程中,各方也应提高风险意识,敦促中介公司在制定交易合同时进一步细化合同明细,明确并强调违约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于短期内频频违约涨价的二手房房东,中介公司应采取撤销挂牌或向房管部门举报的做法,甚至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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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舒城保姆遇到“贵人”,雇主自称是老总,两套房只要50万!结果……

梵德瑜伽馆——地址:龙河东路明珠国际城3幢1单元3002室。电话:(雷老师)

汪大姐是舒城人,是一名家政从业人员。去年,她经人介绍,给人当保姆,照顾刚出生的孩子,然而,前段时间,雇主不但带着孩子跑了,还欠着张大姐几十万,这是怎么回事呢?

买房遇“贵人” 保姆交巨款

汪春莲告诉记者,她感觉这名女子很有钱,每天电话很多,都是喊她刘总,而且每天寄到家里的东西特别多。

“刘总”虽然住在出租房里,但是出手阔绰,电话里谈的也都是“大生意”,偶尔一次聊天,让汪大姐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

汪春莲回忆当时的情景,她们偶尔在一起谈心说买房子,汪大姐说县城房子现在这么贵买不起,“刘总”就说有个朋友有回迁房。

汪大姐的儿子已经二十多岁了,为儿子买婚房一直是汪大姐的一件心事,这次谈心,“刘总”说,凑巧她的一位朋友正在舒城卖房子,位置还不错,而且130平方,只要25万。

巨款入手,房子却迟迟不交

然而,交了25万之后,“刘总”却说回迁房没有房产证,让汪大姐又凑了四五万给她,承诺她几年后可以拿到房产证。汪大姐凑够了这笔钱,交给了“刘总”,万万没想到,事儿还没完。

汪春莲回忆,当时”刘总" 说,现在房东跟她联系了,说自己一共有大小两套房子,小的15万,想一起卖掉。于是,“刘总”让汪大姐一起买了,总共是40万。

最后,汪大姐零零碎碎加起来,一共给了“刘总”五十万左右,但是,却始终没见到房主,每次都是“刘总”传话,说房主正在上海做生意或者给出其他理由,没空回来办手续,等房主回来后再正式签合同卖房。

约定时间已到,推迟理由层出不穷

汪春莲告诉记者, 给过“刘总”钱之后,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跟你签协议,也没有说让汪大姐去看房子,或者搬进去之类的。“刘总”一直天天说房东要回来了,就是过年左右。正月都说房东回来了,回来就是各种理由不给汪大姐跟他见面,也不给房东电话号码。

最先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7年十月一号,那次“刘总”的理由是,房东的儿子胆结石动手术,没空交房。第二次约定的交房日期是元旦,但是时间一到,“刘总”的理由总是能推陈出新。

汪大姐告诉记者,“刘总”说房东回来在合肥又是开整形医院,又是忙不过来,又拖拖到年底 拖到年底又是婆婆生病,又拖过了年。

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于人,“刘总”的做法让汪大姐寒了心。汪大姐表示,有房子就交房子,没有房子就还钱。

房子见不到 巨款变借条

过了年,虽然交了钱没拿到房,但是汪大姐也并不太担心,因为雇主的孩子还一直由她照看,她也能时常见到雇主。在此期间,汪大姐和丈夫一直催“刘总”还钱,陆陆续续要回来了十万左右,剩下的42万多元,“刘总”打了三张借条。

汪大姐丈夫告诉记者,天天问她要,她在两个月的时间也给了十多万块钱。但是,另外一件事,让汪大姐一家人彻底失去了对“刘总”的信任。

汪大姐丈夫告诉记者,“刘总”还把她的一辆私家车,用过户的方式拿去抵押了,自己贷款四万块钱。原来,“刘总”对汪大姐说,有一个小套的廉租房,可以出售,价格便宜,但是有车子的人不能买廉租房

“刘总”就让汪春莲把自己名下的这辆车过户到“刘总”一位朋友的名下,等买了廉租房,再过户回来。

其实,按照相关规定,廉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只租不售,根本不能买卖给个人。汪大姐后来和丈夫打听后,才知道这个政策,再去找“刘总”对质,才发现她把车抵押了四万块钱。汪春莲告诉记者,当时她抵押出去就不知道谁在用,刚好是半年。

直到今年4月份,在汪大姐的催促下,“刘总”才把车子赎回来,还给了汪大姐,但是自家的车子被别人白白使用了半年,想到这儿,汪大姐就气不打一处来。

汪春莲表示是不相信她,但是她一直玩失踪。

房子没到手,钱也不按时还,汪大姐一家对于“刘总”的失信行为已经快麻木了。而孩子被“刘总”抱走之后,他们再想见上“刘总”一面,也是难上加难。无奈之下,汪大姐的丈夫只好在以前的出租房里守候,希望能再次见到“刘总”,可这里早就人去楼空了。

汪大姐的丈夫告诉记者,他在这里待了一个星期了,在这里守株待兔吧。

那么,房子为什么迟迟不交?房款又为何变成了借条?记者想当面采访“刘总”,但是她不愿意见汪大姐一家,也不愿意见记者。

9月11号,“刘总”又一次向汪大姐一家承诺,9月21号之前一定给钱。然而,9月21号,汪大姐告诉记者,“刘总”不出意料的又没给钱,再次把时间往后拖!他们既愤怒又无奈。那么,律师对此有何看法呢

律师认为,既然对方打了借条,也偿还了十万元,目前的行为就是不守诚信、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那么,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表示:目前这样的情况就是欠钱不还的事情,对于保姆来说,可以拿着这张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还款的责任。

买房须谨慎 谈钱莫轻信

对于汪大姐一家的遭遇,我们记者深感同情,汪大姐的丈夫是做木工的,汪大姐是当保姆的,42万对这个家庭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人无信不立,“刘总”这种行为,可不像一个正经老总,多次言而无信,一副老赖的样子,居然欠着自家保姆的钱不还!人家还辛辛苦苦给您带孩子呢!也不知道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所以,大家不管是买房买车,都要走正规流程,要到实地验证,并查看证件是否齐全,千万要轻信他人的一面之词,以免被忽悠,带来麻烦。

来源:安徽经视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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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 推不掉的,只有你给银行说,然后银行把你的房子再卖掉,你只需把中间的差额部分再不给银行就可以了,举个例子来说,的欠银行50万,而你的房子通过银行只卖了40万,那么你就还要在给银行10万,这样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才算解除。

  • 答: 当人不好了 会影响个人征信

  • 答: 房贷不还怎么办?还不要紧,但是连续三次银行就会电话、发函件。拖欠一次银行就会记录客户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次,三次以上就属于“恶意拖欠”,对今后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 答: 这个得看情况了,现在,很多城市出现了弃房断供现象,当然这种是在房价下跌之后的无奈之举;如果是房价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想想别的办法,等待房价上涨;或者直接卖掉。

  • 答: 要么还上,要么等着被对方起诉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麻烦点一下采纳,谢.

  • 答: 这个得看情况了,现在,很多城市出现了弃房断供现象,当然这种是在房价下跌之后的无奈之举;如果是房价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想想别的办法,等待房价上涨;或者直接卖掉。

  • 答: 1.作为还贷人,一旦因为失业、疾病或是其他意外事故导致无力按时还款时,在最后还款期到来之前,最好跟银行中心主动打电话联系,陈述自己的经济状况,申明自己并非恶意欠款,并申请延迟还款和利息优惠。2.银行鉴于还贷人的主动表现以及之前的良好信用记录,往往会同意延期还款,并会同持卡人商定双方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延迟期限、利息折扣、每月还款额等。 这样主动联系银行,并经过银行同意延期还款的情况下,就不会被记不良记录,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保证要按约定还款。3.如果是平时疏忽大意忘记还款,那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是全额还款。然后给银行中心打电话,申明非恶意欠款,如果以前一直记录良好, 且逾期时间短,发现逾期后还款良好,则有可能不被记不良记录。以后不可马虎大意,一定要注意银行的账单通知和催收信息,避免逾期。4.如果一直不还,房子是会被拍卖的。

  • 答: 可以的,卖出去后再一次性付清房款

  • 答: 《中原真实房源》宝华现代城新出4房,对口大宁国际小学,近地铁

  • 答: 1.个人的征信报告会受到影响,如果拖欠时间长了,会被银行拉入征信黑名单,以后不能再找银行贷款 2.银行会有专门的催收部门,去住宅,公司处催收 3.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起诉,将房子进行拍卖抵债。

  • 答: 可以,需要快速出售,以免查封

  • 答: 您好!你还有多少未还,建议你可以信用贷款!

  • 答: 如果你的房子卖了不足还银行贷款,银行还要追讨,建议你自己想办法卖掉

  • 答: 不还银行会冻结你的房产,法院强行拍卖

  • 答: 会抵押你名下的资产 如果托的太多的话 要付法律责任的

  • 答: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开发商将收回房屋或对房屋进行拍卖。 这种结果的不利之处在于经济损失较大,因为无论是收回或拍卖房屋的价格往往都是低于您当初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并且您开始每月所还贷款中的绝大部分是利息,也就是说您并没有偿还多少本金,所以,结果是收回或拍卖后,房价款您就可能所剩无几了;若贷款人所购房屋已经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其结果除前面所说的经济损失外,更大的不利之处就是您在银行的信用将有不良记录。 通常贷款未能在缴息日缴清时,通常银行内部会暂时列为催收款,并于7日内打电话提醒借款人缴款,若在7日内补足,银行是不会收取任何滞纳金。但若超过7天仍未缴款,银行就会把这笔贷款列为「催收」及「延滞金」,这时你就必须缴纳「滞纳金」,若你超过3个月仍未缴款,那就很严重了!银行会寄发存证信函,并且到法院执行假扣押、拍卖等法律程序,这时借款户会在征信中心上被注记逾期缴款记录,一旦被注记即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将来若要向其它银行借款,可能就会因信用不良而不容易申请了。

  • 答: 当房贷偿还不起时,可以采取: 方法一:要求暂停还本金 可以与银行协商,要求只还利息,暂缓缴本金。对银行而言,房子已经抵押了,不用担心客户会突然跑掉,一般可以接受客户的要求,而且先还利息,暂缓还本金,银行还可以多赚一点利息,只要房.

  • 答: 楼主,如果你还没有办理贷款,你就可以和开发商商议退首付。如果已经办理贷款,连续超过6个月都内有正常还款,银行会起诉借款人,如果你的确无力还款,银行就会拍卖抵押的房子,扣除费用后用拍卖所得价款偿还贷款余额,还有剩余的,返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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