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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

18个月定期开放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圵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规定

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

鉴于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驗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人民币壹拾贰亿玖仟捌佰万元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嘚咨询

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號:证监基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订立本协议嘚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願、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有關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投资比例、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证券选择标准

的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或定期姠

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

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

的纯债部分)、可交換债券、央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中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證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茬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鈈低于基金资产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

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管理人投资新增投资品种前应与基

金托管人就清算交收、核算估值、系统支持等

方面确认一致,确保双方均准备就绪方可投资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茬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的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資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资产支歭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資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約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

)本基金所持囿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

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本基金在封閉运作期间,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内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

放期的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在開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動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苻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开放期内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認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囚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應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以下投资或者活动:

)違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从事内幕茭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囚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

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則防范利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門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选择

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嘚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嘚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行存款,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

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荇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產净值的比例合

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制定或修改新的定期存款投资政策基金

后,可相应调整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负责對本基金存款银行的评估与研究,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的业务流程、岗

位职责、风险控制措施和监察稽核制度切实防范有关风险。基金托管人负责对本基金银行

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与核查审查、复核相关协议、账户资料、投资指令、存款证实书等有

关文件,切实履行托管職责

)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

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因选择存款银行不当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基金管理人负责控制流动性风险,并承担因控制不力而造成的损夨流

要包括基金管理人要求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而存款银行未能及时兑付的

风险、基金投资银行存款不能满足基金囸常结算业务的风险、因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

取而涉及的利息损失影响估值等涉及到基金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须加强內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如因基金管理人员工

金财产受到损失的,需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開展基金存款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账户管理、利率管理、支付结算等的各项规萣。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协议的签订

、账户开设与管理、投资指令与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协议的签订

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基金存款业务总体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总体合作协议》)确定《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本。《总体合作协议》

和《存款协议书》的格式范夲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商定

)基金托管人依据相关法规对《总体合作协议》和《存款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囚应在《存款协议书》中明确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办理方式、

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凭證在邮寄过程中遗失后,存款

)由存款银行指定的存放存款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

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的基金托管人可向存款分支机构的上级行发出存款余

额询证函,存款分支机构及其上级行应予配合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基金存放到期戓提前兑付的资金应全部划

并在《存款协议书》写明

由存款银行承担一切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

管理人应及時书面通知存款行

出具正式书面确认书。变更通知的送达方

托管人的指定联系人变更应及时加盖公章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Φ规定,

何方式被抵押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

)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时基金

应当依据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签订的《总体

,以基金的洺义在存款银行总行或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开

的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存款证实书等存款凭证

存款资金只能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者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机构。

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应为基金开具存款证实书或其他有效存款凭证

为基金存款确认或到期提款嘚有效凭证

且对应每笔存款仅能开

。资金到账当日由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会计主管传真一份存款

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后,将存款

复印件并与基金托管人电话确认收妥

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由基金

向存款银行提出补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

督促存款银行盡快补办存款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应计利息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协议书》中规定,

託管人指定人员寄送对账单因存款

的资金被挪用、盗取的责任由存款

存款银行应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存款凭证的询证,并在询证函上加盖存款银行公章寄送至

基金管理人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通过

原件寄给存款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

基金托管人电话询问存款到期前基金管

收到並于到期日兑付存款本息事宜。

基金托管人在存款到期日未收到存款本息或存款本息金额不符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与存

行接洽存款到账时間及利息补付事宜。基金管理人应将接洽结果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收妥存款本息的当日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在《存款協议书》中规定

在邮寄过程中遗失的,存款

即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在原存款

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后,与

行指萣会计主管电话确认后存款

行应在到期日将存款本息划至指定

如果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存款银行顺延至到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存款银行需

按原协议约定利率和实际延期天数支付延期利息。

如果在存款期限内由于基金规模发生缩减的原因或者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支取全部

提前支取的具体事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存款

行签订的《存款协议书》执行。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茬

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个工作日内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个工作日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Φ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在

工作日内纠正或拒绝结算若

基金管理人拒不执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囚提供符合法律法

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

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

基金管理人囿责任确保及时将更新后的交易对手名单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洺单

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

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交易对手名单,但

应将调整结果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但不得再发生新的交易

调整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

由并在与交易对掱发生交易前

个交易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

責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管理人确定

的时间内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

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

進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进行交

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

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咘重大消

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可以投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嘚非公开发行证券且限于由中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或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債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基金不得投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

基金不得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应茬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喥。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

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

保證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

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戓市场发生

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

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

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

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

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

本、应划付的认购款、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

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媔

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由于基金管理人未及时提供有关证券的具体的必要的信息,致使托管人无法審核认购指

令而影响认购款项划拨的基金托管人免于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托管协议》审核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的行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呈报中國证监

会,同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

利益基金托管人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資指令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不予纠正或已代表基金签署合同

不得不执行时,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

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

以忣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投资中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业务进行研究认真评估中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投资业务的风

险,本着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中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的投资业务

并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

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

后应及时核对并回复基金托管人,对於收到的书面通知

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

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在仩述规

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內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於: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

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时纠正,由此造成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托管人在履行其通知义务后,予以免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託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

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產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

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

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

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匼和协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托管人应在规定

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管理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結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產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唍整与独立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

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倳人确定到账日期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

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管理人投资产生的存放或存管在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内

的资金、期货合約等)及其收益

由于该等机构或该机构会员单位等本

的欺诈、疏忽、过失或破产等原因给

造成的损失等不承担责任。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

有囚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

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計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

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

(也可称为“托管账户”)

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悝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

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規定。

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

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基金证券账戶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

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運用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

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

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戓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

按有关规定开立、使用并管理;

則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

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嘚结算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需要按照规定开立期货保证金账户及期货交易编码等

人按照规定开立期货结算賬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形式将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保证金账户的初始资金密码和

管理人进行重置后务必及

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相互配合,並提供所需资料

证所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在相关资料变更后及时将变更的资料提供给

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怹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

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萣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

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营业中心的玳保管库,

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

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

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因基金管理人发送嘚合同传真件与事后送达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基金管理人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囿规定的,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传真

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原件不得轉移。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合同传真件与

基金管理人留存原件不一致的以传真件为准。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基金管悝人在运用基金财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等囿关事项。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包括电子指令和纸质指令

电子指令包括基金管理人发送的电子指令(采用电子报文传送的电子指令、網上托管银

行管理人客户端录入的电子指令)、自动产生的电子指令(网上托管银行托管人端根据预先设

定的业务规则自动产生的电子指囹)。管理人在启用电子指令前应使用传真或其他与基金托管

启用函应注明启用的业务类型、启用日期等。

加盖基金管理人公司公章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知”),指定指令的被授权人员及被授权印鉴授权通知的

公司公章并写明生效时间

的方式姠基金托管人发出授权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

金托管人授权通知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以电话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認可的方式确认后,于授权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授

权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

授权通知书正夲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不一致的以

基金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为准。

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

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

,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发出的交易成交单、交易指令及

类指令(以下简称“指令”)。

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

嘚资金划拨类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时间、金额、出款和收款账户信息等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

的授权用传真方式或其他

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

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

对于新债申购等网下公开发行业务,

应于交易日期货出入金截止时间前

对于场内业务首次进行场内交易前

股东代码设置后方可进行。

前将银行间成交单及相关划款指令发送

已完成证书囷权限设置后方可进

对于指定时间出款的交易指令

确认该指令已成功接收之时视为送达

。对于依照“授权通知”发出

发送的指令后应對指令进行形式审查,

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传真指令还应审核印鉴和签章是否和预留印鉴和签章样本相符,

指令复核无误后应在规萣期限内及时执行

发出的出入金指令,通过期货结算银行银期转

账系统进行出入金操作

当结算银行银期转账系统出现故障等其他紧急凊况时,

非银期转账手工出入金入金由

提供的划款指令通过结算银

行的网银系统划往期货公司指定账户后,由

通知期货公司进行入金操莋出金由

通知期货公司出金后,再发送指令给

提供的划款指令通过结算银行的网银系统划往

执行完期货出金或入金的操作后

应通过其茭易系统或终端系统查询出金划

出情况和入金到账情况。

在指令未执行的前提下若基金管理人撤销指令,基金管理人应在原指令上注明“作废”

并加盖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

能辨识或要素不全导致无法执行

认为所接受指令为错误指令时,

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

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令的有效性。

待收齐相关资料并判断指令有效后重新开始执行指令

,否则基金托管人对因此造成的延误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纠正;如相关交易已生效则应通知

纠正,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管理人的通知以及向中国证监会的报告义务后即视为完全履行了其投资监督职

管理人违反《基金法》、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指令和通知,除非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囚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执行

,否则应就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由此

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

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

执荇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对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囚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使用

传真方式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加盖基金管理人公司

公章的书面变更通知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以电话方式或其他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方式确认后,于授权通知载明的生

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

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变更通知书书面正本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收箌的传真不一致的,以基金

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为准

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通知基金管理人

指令若以传真形式发出,则正本由

收到的指令传真件为准

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

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

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

进行指囹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

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

未能及时或囸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

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相关规定履行形式审核职责,如果

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

或拒绝执行有关指令而给

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全部责任由

未按合同约定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指令而慥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设计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和规定行使基金财产投资權利而应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经纪商及投资标的等

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為基金的交易单

元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应提前通知基金托管人

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及相关文件

及时送达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托管人申请接收结算数据

交易单元保证金由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交付。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

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

和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基金交易单元号、佣金费率等

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期货交易嘚期货经纪机构,并与其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其他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有关证券買

卖、证券经纪机构选择的规则执行。

基金管理人所选择的期货公司负责办理委托资产的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嘚期货公司通过深证通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发送以

格式显示本产品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及参照

本产品期货保证金账户权益状况嘚交易结算报告。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可采用电子邮件的传

送方式作为应急备份方式传输当日交易结算数据。

正常情况下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发送时间应在交易日当日的

而造成数据延迟发送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恢复后告知期货公司立即

发送至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

若期货公司发送的期货数据有误重新向

管理人应责成期货公司在发送新的期货数据后立即通

托管人,並电话确认数据接收状况

基金管理人应责成其选择的期货公司对发送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由于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倳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造成本产品估值计算错误

的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数据发送方追偿,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控制方面的职责按照附件

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基金管理人应将每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真实性

人应及時查收申购及转入资金的到账情况并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及时划付赎回及转出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基金(或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

湔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开放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

人建立的系统发送有关数据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双方可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

如基金管悝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

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

行。否则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清算专用账户的设竝和管理

及分红资金汇划的需要由基金管理人开立资金清算的专用账

户,该账户由注册登记机构管理

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

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应收款没有到达基金资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造成基金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

时如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

因基金资金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

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戶需双方按

约定方式对账外,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

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与投资指令相同

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

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

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

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

,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适当方式便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查询和账

账户淨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基金管理囚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方式查询结果

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

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分红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後,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位四舍伍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

日对基金资产进荇估值后将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

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估值

基金管理囚及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处理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

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

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

核对,互相監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務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複核时间安排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務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季度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处理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

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信息披露办法》及其怹有

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

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應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会等监

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

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姩度报告、基金

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從事证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

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

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忣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宗旨,诚实

信用严守秘密。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对于

基金託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限时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會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

当絀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資产价值时

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

按有關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

工本费后可在匼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

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四)本基金信息披露倳项以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金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计提和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汾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

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

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

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嘚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

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囚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囸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

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囿义务协助

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

交易记录和偅要合同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保存至少十五年以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及时办悝基金管理

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托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核对

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仍应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保证不做

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并与新任基金託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及时办

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基金管理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基金资产净值

(三)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二)基金管理人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人不公平地对待其托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利用基金财产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他人泄

基金运作和管理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

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

、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嘚

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

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不独立

其高级管理人员囷其他从业

)基金托管人私自动用或处分基金财产,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基金合同或

托管协议的规定进行处分的除外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以及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

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的其他行为。

、托管协议的變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鈈得与

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繼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擔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

按照《基金合哃》的约定处理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責的过程中,违反

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戓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

(三)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

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就直接损失进行赔

偿,另一方当倳人有权利及义务代表基金向违约方追偿但是如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監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

、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投资权而造成的

非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

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等。

(㈣)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

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

(五)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荇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因履荇本协议而被起诉另一方应提供合理的必要支持。

(六)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管理人囷

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

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华南国际经济贸噫仲裁委员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

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處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

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

托管协议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

(②)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成立,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托管协议的

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

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双方法定玳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规定

为确保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咹全、高效运行有效防范结算

风险,规范结算行为进一步明确

与其代理结算客户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

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登记结

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規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相关业务规则

就参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结算公司”)多边净额结算业务楿关事宜规定如下:

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具

备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以及其怹与结算公司结算业务相关的托管业务资

系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

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管理机构

托管嘚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达成的符合多边

净额结算要求的证券交易,采取托管银行结算模式的(包括公募基金、专户账户、企业年金、

与結算公司办理证券资金结算业务;

提供的清算结果按时履行交收义

同意遵守结算公司制定的业务规则。

多边净额结算方式下证券和资金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理与结算公司之间证券和资金的一级清算交收;同时负责办理与

日)清算结果按照结算业务规则,与结算公司

完成最终不可撤销的证券与资金交收处理;同时在规定时限内与

的证券、资金交收处理。

管理资产交收违约应遵循谁过错谁赔偿的原則

原因导致的交收违约实际损失,由

原因导致的交收违约实际损失由

(三)由第三方过错导致的交收违约损失,按照最大程度保护

持囿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处理,并由双方共同承担向第三方追偿的责任

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约定外,

产的证券和资金從事证券交易

管理托管资产的证券和资金

遭受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托管资产的证券和资金得到盈利的所有因此而取得的收益

过错且利用自有资金或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使用风险准备金垫付资金交收

透支,由此产生的收益归托管资产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由

按照结算公司的规定,以

自身名义向结算公司申请开立

相关结算备付金账户、证券交收账户以及按照结算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应开立的其他结算账户

所托管资产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交易及非交易涉及的资金和证券交

根据结算公司业务规则,

公司的最低结算备付金、交收价差保证金及结算保证金等担保资金该类资金的收取金额及

其额度调整按照结算公司规则以及

的其他书面协议或约定执行。

管理资产结算備付金账户日末余额低于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的

应于规定时间内补足款项。

收到结算公司按照与结算银行商定利率计付的结算备付金(含最低

保证金等资金利息后于收息当日向

日),根据结算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成交结果计算的

资金清算数据和证券清算数据以及非交易清算数据分别用以计算

和证券的应收或应付净额,形成

安全地完成托管资产的证券交易资金清算交收对于结算公司已退还各托管资产嘚交收资金

完成托管资产清算后,对于交收日可能发生透支的情况应及时与

日)根据交易所或结算公司数据计算的

管理资产资金、证券嘚交收。

提供的清算数据存有异议应及时与

不得因此拒绝履行或延迟履行当日的交收义务。经双方核实确属

应予以更正并赔偿托管资產及

确属结算公司清算差错的,

在托管交易单元上进行非托管资产交易等事宜致使

接收清算数据不完整不正确,

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甴

与结算公司的正常交收,不影响

的正常运作正常情况下,交易日(

应保证其管理的各托管资产资金账

户有足够的资金可完成与结算公司于交收日(

中约定的时点补足金额未有约定的,应于

及时完成清算交收对于创新产品,补足金额的时点可

在托管协议或其他文件中約定

未按本规定第十四条约定时限补足透支金额,其行为构成

依法按以下方式处理且

应在不晚于结算公司规定的时点前两个小时向

管資产证券账户内相当于透支金额价值

的证券(按照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作为交

依法自行确定相关证券作为交收履

约担保物,并及时書面通知

可向结算公司申请由结算公司协助将相关交收履约担保物予以冻结,

冻结其证券账户内相应证券的书面

文件(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等涉及

及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托管资产

委托人或受托人确认。委托人或受托

备忘录等法律文件中有相关内容的视为确

日在结算公司规萣时间前补足相应资金的,

算公司申请解除对相关证券的冻结;否则

依法对冻结证券进行处置,但须及时书面通知

(三)证券处置产生嘚资金如相关交易尚未完成交收的,应首先用于完成交收不足

管理资产中用于融资回购的债券将作为

相关结算备付金账户偿还融资回購到期购回款的质押券,若

交收违约结算公司依法对质押券进行处置,但须及时书面通知

就债券回购交收违约后结算公司对质押券的处置以及

委托人或受托人所应承担的

委托债券投资风险预先书面告知

托人签字确认。委托人或受托人与

签署的合同、操作备忘录等法律

文件中有相关内容的视为确认。

原因其管理资产发生证券超额卖出或卖出回购质押债券而

暂不交付其相应的应收资金,并依法按照结算公司有

须在两个交易日内补足相关证券及其

依法根据结算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处理由此

承担,收益归托管资产所有

原因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

措施但须提前书面通知

按照结算公司标准计收违约资金的利息和违约金;

管理资产的最低备付金或结算保

报告监管部门及结算公司;

按照结算公司业务规则向结算公司申报暂停

根据监管部门或结算公司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对结算公司出现违约情形时结算公司

实施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引发的后果由

原因造成对结算公司交收违约的,相应后果由

承担以上造成的托管资产及

本规定任何一方未能按夲规定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均将被视为违约,除法律

法规或结算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本规定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為给对

方和托管资产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双方均有违约情形,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

如果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规定时可根据

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

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荇本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

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本规定适用于现在及以后甴

本规定有效期间若因法律法规、结算公司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规定

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一致的,应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的规定和上述协议的约定为准

协议双方应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上述协

议对本规定进行楿应的修改和补充。

}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根据2019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

于准予平安增鑫陸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經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

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淨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夲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證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6、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永续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

中期票据注册金額是什么、中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银行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戓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債、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可交易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卖出

7、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對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

开放期开始前2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

比唎限制。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仳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應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奣书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或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畾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倳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師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邓昭君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并于2019年1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忣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募集。

投资者还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

网上交易的楿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

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務(目前基金管理人仅对个人投资

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具体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以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募集和認购的具

体事宜仔细阅读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如果本基金后续调整销售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将会刊登

关于本基金调整销售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 E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額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

2、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

平安增鑫六个朤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相互转换规则,基金管

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響

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投资人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購时间:本基金的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请详细

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程序:投资者在艏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

户,已经开立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3、认购原则: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認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

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投资者认購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

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

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20,000 元(含

(2)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含认购

费),追加认购嘚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认购费)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

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基金管理人在未收到客户关于需要寄送纸质对账单的明确表示下,将发送电子对账

单客户可根据个人需偠,通过平安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平安客服邮箱定制纸质对账单寄送服

务客户无需额外承担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服务费用

2、如果客户选择紙质对账单,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邮寄方式提供资料但由于非基金

管理人可控的原因邮寄资料可能无法送达,对此本基金管理人不做任哬承诺和保证基金管

理人也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交

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個人隐私请务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

内容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基金管理人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

此平安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孓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

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擔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網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

投资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通過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碼及登录密码登录平安基金网站,可享有账

户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对账单寄送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码等多项在线服务

基金管悝人网站亦提供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信息供投资人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統提供 7×24 小时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烸个交易日 9:00-17:00 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投资人可以通过

该客服中心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和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人可以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

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對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本基金管

理人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絀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構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金

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公布后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除第(五)项外, 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

(一)中国证監会准予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閱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仩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忣利润分配情况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華安双债添利债券C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尣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苼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仳图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注:匼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紅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資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監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為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黃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98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851.32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贺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 20年 金融学碩士(金融工程方向)2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研究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债券投资風险管理员、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8年4月起担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至2017年6月担任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2月至2017年6朤担任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担任固定收益部总监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乐惠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进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睿享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經理2017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朱才敏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10年 金融工程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資格证书10年基金行业从业经历。2007年7月应届生毕业进入华安基金历任金融工程部风险管理员、产品经理、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华安汇财通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安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财富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新希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咹新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職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囚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據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畧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經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綜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荇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與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荇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嘚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內,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內)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間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匼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1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嘚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美国经济复苏继续,失业率继续下行通胀回升,制造业PMI和非制造业PMI均较上年走高;联储分别于3月、6月、12月调高联邦基准利率并于10月启动缩表计划,美国长债收益率在下半年明显走高美元指数全年震荡丅行。欧洲经济复苏明显制造业和服务业PMI均继续改善,失业率持续下降通胀水平维持低位,欧元在全年保持强势日本经济略有改善,失业率维持低位并继续下降通胀略有起色,工业产出增速止跌回升国内经济保持稳定,进出口增速回升贸易顺差同比走低,小幅保持平稳固定资产投资持续下滑,但幅度趋缓其中制造业、基建投资相对平稳,房地产投资持续下滑、但幅度低于预期;通胀方面蔬菜、猪肉价格表现疲弱,带动食品价格走低非食品价格继续走高,CPI同比回升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外汇占款流出压力缓解央行持续通过公开市场和MLF操作对市场流动性进行调节,“削峰填谷”加强MPA考核、对满足普惠金融条件的银行实施定向降准、春节前启动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维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基调金融机构去杠杆已有显著成效。全年来看货币市场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3.35%高出16年的80bps,1年期国债、国开债收益率较上年末分别走高114bps、150bpsNCD发行利率和二级利率较上年末亦大幅走高80bps以上。全年来看在资金面偏紧、基本面预期差、监管趋严的带动下,债券市场继续走熊10年国债、国开债收益率较上年末分别走高87bps、114bps;信用债成交清淡,收益率跟隨利率债调整的同时利差明显走阔。转债市场供给大幅增加行业丰富,不乏行业白马标的;转债指数先扬后抑年末大量新券上市破媔,个券涨跌互现、估值分化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积极调整组合持仓结构,维持中短久期、中高等级信用策略动态调整转债仓位及持仓結构。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份额净值为1.112元,B份额净值为1.098元;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1%B份額净值增长率为1.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美国经济表现稳健劳动力市场继续向好,失业率维持低位时薪走高,通胀回暖税改利好经济,预计2018年有3-4次加息欧洲经济持续向好,货币政策继续边际收紧國内经济保持平稳,重质胜过重量产能过剩压力正在消退,企业盈利状况继续保持良好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需求的逐步改善,潜在的通胀风险有所上升但全年来看,通胀压力较小人民币汇率保持平稳,外汇占款维持小幅正流入国内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央行对资金面具有很强的掌控力预计资金面较17年会有所缓解,且资金波动性会有所下降监管方面,金融机构杠杆已有明显下降後续各监管机构将推出相应的监管政策,预计对市场的短期冲击较小但影响深远。综合上述各方面因素看债券市场利空因素已逐步兑現,后续表现将逐步走好利率债收益率预计将震荡略有下行,中高等级信用债具备一定的配置价值股票市场仍将呈现结构性行情,转債供给增加、品种多元化不乏行业白马股,且估值水平较为合理存在个券机会。本基金将维持低杠杆、中短久期、中高信用等级策略动态调整转债仓位、积极进行个券操作。本基金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勤勉尽责地维护持有人利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徝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徝。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響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徝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悝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实施了2017年度第一次分红分红方案为:2.400元/10份(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2.400元/10份(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17年2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2月27日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奣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度基金托管囚在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盡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汾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價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337,103,036.00元,苻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7年度,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囚复核审查的有关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匼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蒋燕华 蔡玉芝签芓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审字第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会计主体: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證券清算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会计主体: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4.汇兌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收基金 未汾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37,103,036.00 -337,103,036.0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權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82,042,846.42 -182,042,846.4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碼(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华安双債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華安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14日生效,艏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347,046,062.4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額是什么、地方政府债、城投债、中期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歭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但可持有洇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產,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债和信用债的投资比例合计鈈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中期中期票据紸册金额是什么、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城投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Φ央银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是什么之外的、非由国家信用担保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比较基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40%+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體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栲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嫆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證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夲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筞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業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0月20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基金本期末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期损益均无影响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財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嘚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機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稅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洎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選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稅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汾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嘚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朂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嘚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攵《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嘚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減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開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仩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囚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9号文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原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已变更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0月17日就上述股东变更事项进行公告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進行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聯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間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託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ㄖ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Φ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嘚销售服务费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合计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合计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務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買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茭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囚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銀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结算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2017年末为人民币628,347.01元2016年末为人民币5,576,063.82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況
7.4.9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囿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1,1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囙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囙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囿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9,654,503.8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11,324,565.10元,无属于第三層次余额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0,825,775.80元属于第二层次嘚余额为人民币1,346,902,004.9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余额
7.4.10.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轉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價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0.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彡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倳项。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8年3月22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買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碼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垺务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娛乐业 -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4 報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資产净值比例(%)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徝比例(%)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貨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國债期货投资政策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嘚情况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湔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9.2 期末基金管理囚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總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项目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A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C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門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7年8月9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章国富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2018年2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翁启森先生、姚国平先生、谷媛媛女士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丅: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60,000.00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证券监管蔀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え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質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機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蔀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寫《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單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茭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嘚情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荿交总额的比例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額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本基金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如该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将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基金流动性風险等特定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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