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多少美国的家庭农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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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趋势与政策需求&&基于四省49个家庭农场的调查
11:13:24&&&
&&&来源: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宁 夏
  家庭农场因为能够较好兼顾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点,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劳动监督成本和委托代理风险等难题,成为一种较为理想的经营主体形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全国已有家庭农场87.7万家,占全国270余万新型经营主体的近1/3,家庭农场已经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基于作者2016年12月到2017年7月之间对山东、江苏、四川、甘肃四省49位家庭农场主的调查数据,旨在探寻家庭农场发展出现的新趋势、家庭农场主对相关政策认知和政策需求情况。
  49个被调查家庭农场包括山东7个、江苏9个、四川9个、甘肃24个。被调查家庭农场平均土地经营面积340亩,略低于农业部2016年家庭农场监测数据357亩,其中最大1800亩,最小1亩(养殖业家庭农场),江苏省被调查家庭农场平均规模492.78亩,其次为山东省465.43亩、甘肃省297.38亩、四川省191.44亩。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同主营项目密切相关,主营粮油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是主营蔬菜经济作物种植的1.68倍,是主营畜禽水产养殖的12倍。
  一、家庭农场发展趋势
  调查发现,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和趋势:
  (一)家庭农场主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大多具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在49位家庭农场主中,35岁以下占20.4%,35到60岁占75.4%,60岁以上的仅有1位,被访家庭农场主平均年龄为41.8岁,年龄中位数为43岁,其中5位女性家庭农场主年龄分别为27、32、36、43和44岁,整体年龄分布呈现出以中、青年为主的特点,特别是女性家庭农场主的年龄更为年轻化。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占57.1%,其中有7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整体知识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农户。49位家庭农场主中77.6%为本村户籍,34.7%具有在外经商的经历,说明返乡务工经商农民是创办和经营家庭农场的主力。
  (二)家庭农场多种经营现象普遍,承担社会化服务种类更加多样。49个家庭农场绝大多数主营种植业和养殖业,以经营粮油作物种植最为普遍(26家),其次是蔬菜种植(19家)、畜禽养殖(14家)。被访家庭农场普遍从事多种经营,拥有2种及以上经营项目的家庭农场占65.3%,拥有3种及以上经营项目的占38.8%,最多的一个农场拥有6种经营项目,有9个家庭农场同时兼营其他企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新趋势,有8家农场经营农产品加工贸易,2家经营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并且调查中有不少家庭农场主表示有意向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等项目。
  许多家庭农场同时也是社会化服务主体,有13家家庭农场为其他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家庭农场承担的社会化服务种类更为多样,一些家庭农场参与到土地整理、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研试验、有机肥供应等社会化服务项目中。例如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部分家庭农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参与当地土地整理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创新家庭农场受当地农广校委托承担职业农民培训业务;嘉禾家庭农场承担山东农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部门的田间试验工作;四川省青神县一些养殖业家庭农场成为当地蔬菜种植户农家有机肥的重要来源。
  (三)家庭农场开展合作与联合经营的意愿更加强烈,合作方式更为多样。49个家庭农场中,有46.9%的家庭农场参加了合作经营组织,其中19个为合作社领办人。在询问参加合作社意愿时,有28.6%的家庭农场主表示希望能加入合作社,34.7%的家庭农场主表示愿意亲自组建合作社。
  除了直接加入合作社,在一些产业发展尚不充分、家庭农场实力较为弱小、建立合作组织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一些家庭农场也会以多种方式同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生产合作。在对四川省青神县家庭农场的调查中就发现,当地家庭农场在生产过程中同周边其他家庭农场和一般农户有经常性的生产合作行为,包括交换生产资料(养殖户向种植户提供农家有机肥、种植户向养殖户提供青饲料)、租赁或共享农机具等,甚至共享土地(当地有食用菌种植户季节性使用其他种植户的耕地培养食用菌,在生产季节结束后再退还给种植户耕种,据说培养食用菌能够提高土地肥力,因此这种共享土地方式受到当地种植户的普遍欢迎)。
  二、家庭农场政策需求
  通过考察家庭农场经营在不同方面的困难程度,考察家庭农场的政策需求情况。
  (一)政策需求多样化,资金、信息最迫切。资金贷款和市场销售信息成为被访家庭农场主反映最普遍的困难方面。有67.7%的被访者在资金贷款方面存在困难,59.2%的被访者在获取市场信息方面存在困难,57.1%的被访者在产品销售方面存在困难。
  (二)政策需求呈现出地区差异。以被访家庭农场主所在省区进行分类,发现农场主政策需求存在地区差异。从统计结果来看,位于东部发达地区江苏省的家庭农场需要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在土地流转和农田基础设施方面需求较为迫切;四川多山地丘陵,交通不便,家庭农场主在获取教育医疗等农村公共服务方面较为困难;甘肃整体发展较为滞后,当地家庭农场主在资金贷款、市场销售、技术管理、基础设施等多方面政策需求都较为迫切。
  (三)扶持政策难于落实。调查中,许多家庭农场主反映相关扶持政策存在缺少实际内容、难于落到实处的问题。一些农场主说,各级政府评选示范家庭农场&交了许多材料,应付许多检查,最后只是给块牌牌,没有任何实惠&;还有的农场主指出扶持政策存在农业部门动而其他部门不动的问题,一些家庭农场主依据农业部门相关政策向金融部门申请政策性贷款却遭到金融部门拒绝。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程明国内有关家庭农场规模的政策发展过程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论论述国内较为缺乏,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中国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主要集中在中央的政策文件中,这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次是1984-1986年,政府鼓励发展职工家庭农场以解决国营农场面临的经营难题。家庭农场首先以职工家庭农场的形式出现。第二次是1993-1995年,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实行规模化经营、进行土地制度创新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方面,希望以规模经营的方式改变土地撂荒和劳动力投入不断减少的状况。第三次则是在2013年,明确将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后,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此次主要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以及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问题。(一)家庭农场与“职工家庭农场”国内有关家庭农场的政策研究可以追溯到“职工家庭农场”。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研究“家庭经营”成为热门,在分散小农家庭经营的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解决国营农场面临的难题时,政府鼓励发展职工家庭农场。在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已经指出:“国营农场应继续进行改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办好家庭农场。” (更多的是指家庭农场主,而不是今天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在性质上,“家庭农场”已经不再属于传统小农家庭经营,他同属于“&农业企业&这个属”,“职工家庭农场与职工家庭承包”具有显著的区别。1984年制定的《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中给职工家庭农场的定义是: “在国营农场领导下,以户为单位,实行家庭经营、定额上交、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此后有关“职工家庭农场”的研究颇多,比如,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专门有一文《职工家庭农场的形式、规模及发展趋势》把国营农场中兴起的家庭农场分为了四个类型,即:独户自耕型家庭农场、独户代耕型家庭农场、独户雇工型家庭农场和联户家庭农场,分析论证了各类型中最好形式、最佳规模和发展的趋势。显然这里的职工“家庭农场”有自耕农性质也有雇佣的性质,所以,这里的“家庭农场”更像专业大户,它完全不同于分散的小农经营。这一时期,围绕职工家庭农场的界定、性质、规模经营和发展出路等产生了很多的研究。总体来看,“职工家庭农场”是在国营家庭农场基础上的农业经营组织方式,它既具有自耕的成分,同时也具有很大的雇佣比例。它与目前所强调的家庭农场有相似性,比如商品化程度深,有家庭组织形式;但是,它又与目前的家庭农场有所区别,比如,它允许雇佣,它的土地是国营,更为重要的是它并不强调规模。(二)家庭农场与适度规模经营到了20世纪90年代,与家庭农场最为接近的一个概念就是“适度规模经营”。1987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其后几年,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和集中程度达到一定规模,江苏无锡、吴县、常熟等地成为了农业部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实验区。作为小规模农田走向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实验区,无锡等地受到了农业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同时把“家庭经营型”① 的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作为了发展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点。《从小规模均田制走向适度规模经营》一文指出,家庭经营型就包括了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和联合农场在内的,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主要依靠家庭自有劳力组织生产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形式。在此, “家庭农场”被作为了“家庭经营型”农场的一种形式而提出,但是并没有得到更为具体的阐释和解析。我们也可以从其它文章中得出,“种田能手”似乎也是当前家庭农场这一概念的同义。总体而言,这些提法主要围绕“适度规模经营”展开。同一时期内,有人提出了“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这一概念。顾建洲撰文提出, “国营农场承包经营的家庭”、“个体经营户”和“一人牵头、多人合伙搞开发性种植”都被看成是“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中国特色的家庭农场是“具有一定的适度规模,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大量地进行商品生产为目标,以充分发挥家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手段,使家庭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最终成为农村市场经济中一个具有竞争能力的经济实体”。应该说,这一文本与目前中央文件中的“家庭农场”概念颇有相似之处,如都提出了要以市场为导向,这区别于自给自足的分散家庭经营;再如提出“集约化”经营,与目前提出的要以“集约化、商品化”为生产方式接近。但是,该文没有涉及具体的规模和农业收入水平,只是作为一种区别于雇佣大农场的形式而存在,对与专业大户、种田能手等农业经营形式的区别并没有做详细的说明。最为重要的是,这个提法本身并没有得以在中央的重要文件中表述,还只是停留在学术层面。(三)家庭农场与农业现代化如果说“家庭农场”这一概念最初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的“职工家庭农场”和“国营农场”,在90年代适度规模经营的提法中得以体现,那么它真正作为一个分析性的概念出现是在2013年。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手段,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此后各个方面都对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出了理解。国内研究者高强指出,区别于传统意义的家庭企业,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融合科技、信息,农业机械等现代生产要素和理念的新型微观经济组织。同时,传统农民也将转型升级为职业化的专业法人。这一解释承袭了前面研究者的观点。类似地,蒋辉提出家庭农场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现代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家庭农场的目的。这一点与关付新对家庭农场的定义如出一辙。关付新认为,家庭农场有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制度特征,同时也属于企业式的经营方式。应该说,以上层面的讨论,突出了家庭农场不同于传统小农家庭经营的特点,即家庭农场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特性,但是在操作化层面,仍然缺乏针对性建议。农业部对家庭农场的界定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很显然,农业部对家庭农场的界定更有操作性,但是由于涉及到“主要劳动力”、“主要收入来源”等描述性概述,为便于政府管理,在实践层面中有关什么是家庭农场,多大规模是家庭农场,或者鉴定家庭农场最为核心的指标还有哪些,应该得到更清晰的量化。以下我们先来看看家庭农场在全国各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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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rawl.nosdn.127.net/img/cdd.jpg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与创新途径--《中国农业信息》2014年21期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与创新途径
【摘要】:随着农业现代化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平稳运行,在我国农村地区实行家庭农场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农业发展道路。鉴于此,本文将根据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对于愈合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模式的创新提出相关建议。
【作者单位】:
【分类号】:F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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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19-9993我国家庭农场数量超87万户
  专业素质较高、更懂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新农人”正在推动中国家庭农场走向专业化、集约化道路。
记者从日前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家庭农场创新发展培训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快速发展,数量已超过87.7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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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杜志雄说,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快速发展和演化,家庭农场由小农户升级而来,这些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成为乡村振兴的未来主导力量。
家庭农场已成为农业合作社组织的发展助推剂。农业农村部的家庭农场监测显示,全国36.97%的家庭农场加入了合作社。由于家庭农场经营者专业素质较高、更懂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在农民合作社组建和运营中也更愿意发挥核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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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的监测数据显示,在进行灌溉的种植类和粮食类农场中,采用喷灌技术(含微喷滴灌渗灌)进行灌溉的农场占比分别为36.59%和19.50%;亩均化肥用量低于或者等于周边农户的农场合计占比83.93%。就亩均化肥用量而言,至少40%的家庭农场在“减量”使用;在抽样的418家养殖类农场中,利用粪便进行资源化、综合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农场占比近八成。(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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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政策、家庭农场的联合与合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本文就此着重分析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关键词: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探析中图分类号:F324.1文献标识码:A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1家庭农场的概念国内官方或通常对家庭农场的定义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并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美国对其的定义:“生产销售农产品,其数量需足以使得农场得到社区认可,以区别一般乡村住宅;能够获得足够的收入(包括通过非农职业所得),以支付家庭和农场运作费用,偿还债务,维持不动产;由经营者管理;经营者及其家庭可提供数量可观的劳工;忙季可使用兼职劳工,并拥有合理数量的全职劳工”。由此,我们得出以下初步结论:家庭农场在过去、当今及至将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是世界各国农业经济发展中最基本的经营形式和组成单位之一。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水平仍处在发展阶段,部分地区还非常落后,十八大提出要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丰富和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为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各种创新的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在我国是一个新事物,在政府宏观指导的基础上,我们应广泛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尤其是北美、欧洲以及和我国在地理、资源、文化等方面都比较相似的日本的家庭农场,在生产、管理、营销及农产品作为商品在经营策划和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和优秀案例,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在不断的尝试、实践和纠错中得以发展壮大。2“家庭农场”的收入来源家庭农场的官方概念中提出: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农场的主要收入来源。这里所说的农业经营收入至少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农业生产收入主要通过对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高粱、薯类等)、饲料绿肥作物(苜蓿、紫云英等)、水果(苹果、梨、桃、葡萄、香蕉、芒果等)、蔬菜(土豆、白菜、萝卜、莲藕、大蒜、西红柿、黄瓜、辣椒等)及其他经济作物(棉花、油菜、大豆、花生、咖啡、茶叶、桑、麻等)的种植,及禽畜、水产的养殖等,经政府收购或市场交易而获取的报酬。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很多地区属于非常简单的初级传统农业生产。尽管国家始终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多年来出台了很多惠农的政策法规,但作为单个的家庭农场来说,受到诸多自然条件(气候、土壤、雨水)、生产资料费用上涨、农产品行情信息不畅、专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缺乏等因素的影响,收入不稳定,可控性差,且利润微薄。2.2农产品加工收入以磨米/面、油坊、酿酒及水果、禽、畜、蛋、奶等的初级加工,制造产品,获取报酬。由于规模、技术设备、专业度有限,通常都是为大型专业的加工企业提供初级原料或村域范围的简单经营,赚取的大部分是辛苦钱。2.3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收入家庭农场在日常劳作之余,利用自家和周边优美的生态农业乡村景观(果园、菜地、粮田等)和民居,突出其鲜明的乡土烙印特点,设计出各种参与型的农趣活动和农耕文化体验产品,点对点地给城里人提供安全健康的农产品,提供传统地道的乡菜和拙朴野趣的乡居。这将成为家庭农场除直接的农业生产收入和农产品加工收入之外的又一重要经济来源。3家庭农场类型“家庭农场”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发展状况差异很大。我们从地理环境、大农业资源和经营方式等经营角度,对今后在国内可能会发展起来的“家庭农场”的一些主要类型进行简单介绍:3.1根据地理环境的差异3.1.1都市型家庭农场位于都市边缘的家庭休闲农场,其区位好、交通便利;农场主有较为专业的能力;自然条件优异,基础设施完备,主要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放松,提供养生、生态教育、欣赏田园风光的服务。3.1.2过渡型家庭农场位于城市“卫星”的乡(镇),以设施农业为主要经营业态;区位好、投资大、希望和风险并存,可以建立新的经营模式、可以培育消费者新的观念,不会受限于传统农业的旧观念,吸引消费者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新创意农产品。3.1.3乡村型家庭农场更趋向于传统农业文化,属于体验型的农业;着重展示乡村具有的传统文化、乡村独有的特色农业、乡村的传统节庆等;基于繁荣乡村经济、传播农耕文化的同时,承载着建立特色乡村、提升农民社会地位的任务。3.1.4偏远型家庭农场一般远离城市、交通不便、人口稀少、农业资源结构较单一、农业用地成规模、污染少、生态资源保护较好,适合发展较大规模、单一品种、集约化、机械化的家庭农场;发展突破口是: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利等)、品种改良。3.2根据大农业资源的区别可分为五种类型: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及其他类型如:家庭果园、家庭菜园、家庭茶园、家庭咖啡园、家庭药材园、家庭菌园、家庭花园、家庭桑蚕园、家庭苗圃、家庭养殖园等。3.3根据经营方式的不同3.3.1单纯生产型单纯生产型的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为核心,以出售初级农产品为主要经济来源。3.3.2参与互动型参与互动型的家庭农场,利用农业景观、自然生态和环境资源,结合农村、生产、农业活动、农业文化及农业生活,提供出农产品以外的互动参与,结合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和农产品加工等于一体的家庭农场,如:家庭观光农场、家庭教育农场、家庭休闲农场、家庭加工农场等。总之,无论哪种家庭农场,均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良好的农业景观、较为便利的交通和农舍,都具备向旅游休闲延伸的基本属性。作者简介:姚威,本科学历,图们市农经总站,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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