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司,要用几个学生出办银行卡给别人用洗钱去洗钱大学生

■嫌疑人刘某标现场指认涉案银行卡。
■警方缴获的银行卡“产品”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海燕4号”专案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缴获银行卡4000余张

  网上购买成套的银行卡“产品”再转手牟利,每套“产品”包含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等物品,而这些银行卡均是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每张银行卡价格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而不法分子购买这些银行卡后用于电信诈骗赃款的转账、提现,或用于伪卡盗刷赃款的转账提现,以及帮他人代缴车辆违章罚款。

  昨天,广东省公安厅透露,今年5月初至7月底,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的“海燕4号”专案收网,对冒领、网上买卖、非法持有银行卡等犯罪行为实施集中打击。广东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缴获银行卡4000余张以及U盾、银行卡信息、电话卡、身份证等一大批。

  ■新快报记者 陈海生 通讯员 曾祥龙 植才兵/文

  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产业链”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政委黄培富介绍,近年来,银行卡产业蓬勃发展,随之滋生的伪卡盗刷、网上盗刷、冒领买卖等银行卡犯罪行为也急速增加,严重危害群众资金安全,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形势十分严峻。当前,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各个环节之间分工明确,有明显固定的作案流程,已呈现职业化趋势。违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团伙成员遍布全国,规模打击难度大。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些银行卡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既给被冒名开卡的群众带来经济损失和信用额度下降的风险,也严重扰乱警方侦查办案的视线,是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等下游犯罪行为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

  1000元可买全套银行卡“产品”

  新快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电信诈骗团伙花1000元左右,就可以在网上买到完整的“四大件”,包括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这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均为真实,有些人甚至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上千张银行卡销售牟利。

  今年6月份,广州白云警方破获一宗网上买卖银行卡跨省团伙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各类银行卡1021张。据白云警方介绍,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购买成套的银行卡“产品”再转手牟利,每套“产品”包含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等物品,而这些银行卡均是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通过网上销售,每套价格从500元至1000元不等。

  ●勿将个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出售给他人。如果贪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购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一旦出现恶意透支,就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并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保护好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芯片卡安全度高,应尽快将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日常刷卡消费时要“卡不离身”、“卡不离开视线”,不要随便持存有大额存款的储蓄卡进行刷卡消费。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用手遮挡,防止他人窥视。要开通余额查询短信提醒功能,一旦收到不是本人查询的短信提醒,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报停,也可以立即更改密码,防止被伪卡盗刷。

  ●网上支付要防范信息被盗。在网上进行资金操作时,要登录正规银行网站,避免误入钓鱼网站被窃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

  专买80后90后身份证用来开卡

  2015年4月,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侦查发现,银行内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办银行卡。辖区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杨某智、王某抓获,并在两人身上查获一批他人身份证、手机卡等物品。

  经调查,2015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智、王某冒用他人身份证,先后开设7张银行卡,再转卖给他人以此牟利。

  不是本人身份证怎么能开银行卡呢?警方介绍,嫌疑人主要利用相片相似来欺骗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就难以辨别。”办案民警说,这些嫌疑人购买他人的身份证来使用,而这些身份证的主人比较年轻,这是因为嫌疑人年龄都不大。“一般会买年轻人的身份证,(上世纪)70年代之前的一般不会买。”

  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抓获的13名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最大的40多岁。他们缴获了42张身份证,而据嫌疑人交代,这些身份证多数是从网上买的。“批发价50元至100元一张,零售价100元至150元一张。”

  持有548张他人银行卡代缴罚款

  据警方介绍,珠海一名网名为“嗨嗬嗨”的男子,近期在网上向他人大量购买银行卡和身份证,并使用买来的他人身份证在珠海市某银行办理银行卡及开通网银功能。

  警方调查发现,2015年3月,嫌疑人陈某灵(男,19岁,湖南省祁东县人)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了8张他人身份证,并用买来的身份证向珠海的各大银行分别申领了5张银行卡。他非法持有上述5张银行卡,参与网络P2P投资理财活动,利用他人银行卡注册P2P账户并骗取平台的奖励资金。目前,陈某灵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犯罪嫌疑人除了将这些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赌博、行贿受贿等外,还用来帮他人代缴车辆违章罚款。今年5月14日,佛山警方抓获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刘某标,并在其住所内搜查出他人名下的各类银行卡548张、电话卡19张等一批涉案物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标长期活动于佛山市禅城、南海两区,以汽车修理行介绍、短信广告招揽等方式,专门从事代办处理车辆违章业务,其接单后帮客户代缴车辆违章罚款,然后向介绍客户的汽车修理行索要手续费,以此获利。“在交违章罚款时,有一个好易终端专门辨别扣分划账,要求一张银行卡同时只能办3个人的缴款和扣分。嫌疑人有很多客源,就在网上购买这些卡,然后在网上进行销分、扣款,帮别人代扣赚差价。”办案民警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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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警方收缴的大量银行卡和身份证

  只要900元就能在网上轻松买到用陌生人证件新开户的银行卡、身份证原件、网银U盾、银行卡开户资料单、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卡等一系列卡证。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调查发现,不法分子已将银行卡买卖作为谋利手段,身份证、银行卡从收购到开户,最后到出售使用,已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银行卡非法买卖为经济诈骗、行贿受贿、洗钱等犯罪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

  普卡收购价每张80元

  记者调查了解到,不法分子不仅会利用搜集的身份证,到银行冒名代办开户,甚至有些不法分子还公然在网上出价收购各类银行卡,并且要求本人持身份证现场开户。

  有网友发帖称,自己的钱包及身份证在2012年3月份被偷,被偷之后立即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这些年里使用都没有问题,但是近日去银行办事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开了多张银行卡,并且都在外地开户使用。“我长这么大都没去过开卡所在地!丢失身份证后申办补证不是就代表挂失吗?”令这位网友百思不解的是,为何有人会使用他被偷的身份证办理大量银行卡,这些银行卡又被哪些人使用?

  知情人士透露,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搜集后,将会被用于冒名办理银行卡、电话号码卡在网上出售。目前,网上非法买卖身份证、银行卡,从收购到冒名代办,再到出售等环节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大多数情况,这些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会被用在一系列非法活动中,比如电信诈骗、行贿受贿、洗钱、偷税漏税等。

  在一些论坛、贴吧里,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挂出收购银行卡信息。在一个名为“北京急缺钱互助群”的网络社交群里,有人以每张160元的价格收购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的银行卡,但必须是本人现场开户同时还开通网银的“盾卡”。其他银行未开通网银的“普卡”收购价则是每张80元。

  知情人士透露,有一些急需用钱的人,认为银行卡里没有钱不会产生透支,不会存在自有资金的安全问题,所以会用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来出售。

  全套卡证仅需900元

  记者以需要购买银行卡为由与网上一个卖家取得联系。这个卖家称,银行卡全套包括银行卡、开卡身份证原件、网银U盾、银行卡开户资料单、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码卡。因为配有开卡身份证出售,能够保证银行卡不会被卡主挂失。“有了全套东西后,你进行转账、汇款,包括绑定一些支付账户都能在网上操作完成。”

  这个卖家称,不同银行的银行卡全套价格各不相同,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全套价格为900元,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全套价格为1800元。“如果你需要建行的全套,今晚就能发货。如果要招行的全套,要等几天才行,现在没有现货。”

  在一个卖家网上晒出的图片中,记者看到,图片中有大量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银行卡,旁边有多张身份证、手机卡和网银U盾。为了证明是新开户的银行卡,卖家还在图片中放了一张8月28日的火车票。

  闲置银行卡最好注销

  一位有多年经验的银行工作人员建议,针对银行卡非法买卖的现象,建议引入指纹核对机制,与身份证指纹信息进行比照,在使用网银时也可以增加指纹验证功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赵辉建议,不要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闲置的银行卡,一旦被用作犯罪活动,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不用的银行卡最好去注销,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出售,丢失的银行卡也要尽快挂失。银行方面需加强管理,完善银行卡办理的审核,严格执行实名制,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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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售卖包括银行卡、他人身份证、U盾等在内的银行卡套餐

  售出后,被用于洗钱、诈骗、传销等各种非法用途

  谁在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

  一套包括银行卡、他人身份证、U盾等在内的“银行卡套餐”在网上能卖600元-1200元;这些银行卡在网上售出后,被用于洗钱、诈骗、传销等各种非法用途。

  江苏南通市公安局新近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揭开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利益链。

  简单小案牵出跨省大案

  2014年12月16日,南通市公安局接到一名银行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称一名办卡人员相貌特征与身份证不符,民警随后将其抓获。第二天,南通市通州区再次出现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被抓获。

  “在路上捡到一张身份证,想办张银行卡自己用。”两名办卡人虽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被抓获,交代的理由却出奇一致。

  “难道真有这么巧?”这两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随后,南通警方对两人的行踪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两人是在案发前两天刚来到南通,同行的还有3名男子。

  经初步调查,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伙专门冒名办理银行卡的“业务员”,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一个专业犯罪团伙。随着调查的深入,南通警方发现,此案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案情上报后,公安部经侦局决定,以南通为发起地和主战场,在湖南、广东、辽宁等12个省市发起全国集群战役,以彻底摧毁整个犯罪网络。

  据南通公安日前披露,截至目前,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另有2人被上网追逃,这一犯罪网络已被摧毁。

  一天能办4张银行卡 “来钱快,又轻松”

  南通警方介绍,最初抓获的那几个办卡“业务员”是整个犯罪链上的一个办卡小组。每一个办卡小组有一个领队,“业务员”每办理并上交一个“银行卡套餐”,可获得100元报酬。这个套餐包含银行卡、他人身份证、手机卡、U盾以及开户申请单。

  据调查,“业务员”由领队在各地临时招募,流动性较大,多为80后、90后。领队会对这些业务员进行一定培训,以应付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比对,还会让其先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办卡,熟悉办卡流程,之后再冒用他人身份办卡。如被抓获,就以“身份证是捡来的”为理由搪塞。

  “来钱快,又轻松。”据被抓获的“业务员”交代,一名业务员一般一天能办4张银行卡,南通抓获的这一办卡组两天里骗领了18张银行卡。

  领队拿到“银行卡套餐”后,以250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上线――冯某、江某等犯罪嫌疑人,即收卡人。冯某、江某是这个犯罪链的关键一环,他们不仅负责收卡,还要招募办卡组领队并进行培训,同时负责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用于办卡的身份证和手机卡。

  在整个利益链上,还有专门的卖卡人,他们拿到卡后,在QQ、论坛等处散布买卖银行卡的信息。有人咨询,卖卡人就会与对方通过QQ详谈。价格确定后,则会给对方发送一个链接。购买人打开后,会进入一个普通的淘宝店页面。购买人点击与商谈价格相同的商品并支付,两三天后就会收到快递来的“银行卡套餐”。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出售“银行卡套餐”的价格为600元-1200元。

  通过调取相关网店销售数据以及快递公司的信息,南通警方初步统计,这一犯罪团伙已对外非法出售的银行卡多达千余张。

  谁在购买这些银行卡?南通警方追踪了其中一张银行卡,发现该卡于今年1月16日上午转入2万余元后,在辽宁大连的自动柜员机上被人迅速分9笔取走。后经核实,当天,向该卡汇款的何女士遭遇通讯网络诈骗,被骗2万余元。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卢瑞华介绍,经调查,本案中大部分银行卡流向广西宾阳、湖南娄底以及云南等通讯网络诈骗或贩毒高发地区,一些银行卡疑似被用来从事洗钱、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活动。

  “这一犯罪团伙显现的只是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的冰山一角。”卢瑞华介绍,由于从办卡人、收卡人到卖卡人,再到用卡人,每一个环节,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互联网和手机联系,相互之间不知道真实身份,增加了办案难度。

  南通警方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公安机关必须查明对方非法买卖银行卡的卡号与冒用的身份,并一一对应。这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代,调取银行录像核实,并通过银行确认卡号,过程十分艰难。仅查证犯罪嫌疑人在南通冒领的银行卡,警方就花了将近2个月。

  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滋生的“下游犯罪”,如通讯网络诈骗等,危害巨大,然而对于此类犯罪,目前只能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处罚力度有限。按相关法律规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警方介绍,这些犯罪分子办卡时使用的身份证都是真实的,可能是他人丢失的,警方还在进一步追踪其来源,这表明身份证管理需补漏。此外,银行卡办理过程中,也需要银行进一步强化身份审核,快递、网店也应强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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