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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载。近年来公司紧跟智慧能源互联网 产业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致力于提供从智慧能源的发、输、配、用、储到能效管理 云平台、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站运营管理云平台等的完整解决方案。历数过往,公司发展的每 次飞跃都包含着我们思考、探索加行动的过程。 2012 年,公司提出“打造世界级能源服务商”的愿景,从设备提供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
战略转型。我们开始思考,应该如何做能源服务以及如何做好能源服务。 2015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电改落地,国 家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储能在我国能源产业中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路 径也得以明确。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凭借 20 多年电力服务经验和技术产品优势,科陆
紧紧抓住行业的契机,提前布局的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运营以及配售电业务均有望实现 业绩激增。 过去的 2016 年中,科陆在实施并购发展战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开始形成模式, 为今年持续开展积累了经验。我们在探索中,不断进行研发投入,科陆平均每年都将营业收 入的 8%投入到产品的研发中,使科陆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有核心竞争力。我们需要更多
的长期且持续的投入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尽管主营业务快速成长、新业务的布局投入 需要时间来产生效益,但唯有此,才能为未来长期的发展打下牢靠的基础。 刚刚,我们又成功完成了一轮三年期的非公开股票发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扎实的 保障,同时这也证明了公司管理层及投资人对于科陆未来发展的信心。科陆持续跨越式的增长
离不开广大股东的长期支持。管理团队将会在行业变革中抓住机会,提升运营效率,努力为 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凡是探索,皆有意义。 我们认为一家在产业链全方位布局的公司,产品以及服务齐全,为客户降低成本,集成 化综合服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优于结构单一的产业链公司。科陆的战略及业务布局,始终与 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紧密相关。 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短时间内,一家公司的股价可能会与其内在的价值并不同步,但长期看,资本市场本 身的理性会对每一家上市公司有公正的评价。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坚持可持续的发展战 略,加快做大做强。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把战略目标转化成年度任务,一步步 往前推进。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全球化的眼光、创新的意识,盯住世界产业发展最前沿,加
快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抢占产业制高点。通过科学有 效的经营手段、和经营策略,实现企业效益的快速增长。 一切变化,都是值得思考的奇迹。面对未来,我们深知,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需要更 多的思考,需要更多的勇气,不断调整公司的行业定位,提高公司对行业资源的整合和把控 能力,扩大资产规模,优化公司的盈利模式。真心希望各位股东与我们携手前行,多为公司
的发展献言献策。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又岂惧风雨兼程。静待时间,未来将见证我们是一家值得股东 的支持和信赖的有梦想的伟大企业。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裁: 饶陆华 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饶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翁丽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电子信箱 楼深圳市科陆电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61223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无变更 有)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5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张兴、张朝铖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晓红、张海安 2014 年 9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 号创建大厦 4 楼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份持续督导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期为:2016 年 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吴长衍、李金城 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10 楼 31 日;对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完成非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股份持续督导期间为:2017 年 3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6 年 ) 能电池 2016 年 期贡献 不存在 2016 年 8,)的《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 3、部分激励股份的回购注销
由于原激励对象相银初、曹立亚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同时,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因未达到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将上述原因确认的)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已于2014年11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勤勉尽责,公司上述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4、预留股份的授予和登记情况 2014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11月10日为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决定授 予)的《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09)。 5、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13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数量分别为84万份和)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56)、《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157)、《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8)。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18日办理完成,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23日办理完成。截至报告期末,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全部行权完毕。
6、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2016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公司对涉及的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期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 7、预留授予股份的第一次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预留授予第一次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涉及的9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的《关于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3)、《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4)、《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5)。 8、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情况
鉴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经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13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数量分别为277万份和397万股。其中,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为: 2016年12月25日起至2017年12月24日止;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12日。同时,原激励对象朱伟杰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3万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 对应的现金红利公司尚未予以发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的《关于对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3)、《关于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4)、《关于对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5)。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推动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入股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对公司 联营企业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入股。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后,江西科
能的注册资本将由12,000万元变为23,5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49%股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7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增资入股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10 月 29 日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cn)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额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地上铁租车(深圳) 2015 年 12 2015 年 12 月 29 连带责任保 不高于三年 否 是 有限公司 月 31 日 1,/上的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 任报告》。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是否含环境方 是否含社会 是否含公司治理 报告披露标准 企业性质 面信息 方面信息 方面信息 国内标准 国外标准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私企 是 是 是 作指引》,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 (2010)》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 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7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CASS-CSR )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确保所有股东有公平的机会获得信息。 8、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情况 经核查,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
公司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夯实基础。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研发体系,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不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进行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 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形。 2、人员: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 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3、资产: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具备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专利所有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和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均独立运作,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及日常运作的情形。 5、财务: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 独立进行财务运作。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及干 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详见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讯网披露的《2016 年 临时股东大会 )上的公司《201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12科陆01”、“14科陆01” (一)、增信机制 本债券由饶陆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妻子鄢玉珍为一致行动人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偿债计划 ①利息的支付 A、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其中:
12科陆01:①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2014年至2019年的每年的9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②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4年至2016年的 每年的3月12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的每年的3月12日为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科陆01:①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2015年至2019年的每年的9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②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5年至2017年的
每年的9月17日为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的每年的9月17日为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B、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C、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②本金的兑付 A、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其中: 12科陆01: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2018年3月12日一次兑付本金(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3月12日兑付,未回售部
分债券的本金在2018年3月12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科陆01: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2019年9月17日一次兑付本金(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7年9月17日兑付,未回售部 10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债券的本金在2019年9月17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B、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债券采取了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
A、控股股东饶陆华及其妻子鄢玉珍为本次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B、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C、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D、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E、严格的信息披露; F、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G、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 H、若公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次公司债券的利息或本金,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公司提前兑付本次
公司债券本息。 2、“17科陆01” “17科陆01”于2017年发行,报告期内尚未需要兑付本息。发行人已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偿债资金专用账户,并已 于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同时设立专门的 偿付工作小组、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等偿债保障措施,相关措施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与募集说
明书的相关承诺相一致。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6年1月25日,公司债券“12科陆01”、“14科陆01”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召集“12 科陆01”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与“14科陆01”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
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无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未能对审议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故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债券“12科陆01”、“14科陆01”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召集“12
科陆01”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与“14科陆01”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深圳市科 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无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未能对审议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故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 除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外,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12科陆01”、“14科陆01”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认真履 行职责。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5年度)》于2016年5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cn)上。
公司债券“17科陆01”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注着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
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 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增长79.67%,主要系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2、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56.40%,主要系公司回款相对集中在年末,年末现金余额同比增加;
3、EBITDA全部债务比同比减少589.46%,主要系公司投资光伏电站等新能源业务,融资规模大幅增加,负债增长; 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减少1002.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主要原因:①公司加大新能源设备、充 电站充电桩、EPC总承包等新业务的研发、市场开拓、前期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垫付等;②人员数量及薪酬水平的增加;③ 本期支付招投标及光伏项目保证金增加)。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公司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及承诺,合规使 用募集资金,按时兑付公司债券利息,未有损害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258,4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银行借款余额为334,591.22万元。公司各项债务融资工具 均按期偿本还息,未发生逾期违约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及承诺,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按时兑付公司债券利息,未有损害 债券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生。 1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约 15.75 亿元,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0%,上述新增借款主 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年
累计新增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约金额为准)为 7.20 亿元,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除了为公司联营企业地上铁 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 保。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新增借款及新增担保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及新增担保情况的公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约 19.93 亿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0%,上述新增借款主要 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 累计新增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约金额为准)为
10.43 亿元,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除了为公司联营企业地上铁 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4,200 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担保。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新增借款及新增担保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公司债券的保证人是否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是 √ 否
10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7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兴、张朝铖 审计报告正文 大华审字[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科陆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科陆电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 陆电子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0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兴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朝铖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312,977,195.80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丽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6,834,884.21 551,456,716.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63,239.35 83,484.57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11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63,239.35 83,484.57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63,239.35 83,484.57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435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志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丽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683,473,665.18 1,741,287,243.08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2,224,185.63 276,051,882.6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79,138,917.08 1,923,094,270.8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1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61,374,831.38 1,549,259,803.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1,483,266.72 290,364,616.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1996年8月由饶陆华、曾驱虎、严砺生共同
设立的有限公司,2000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67,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61223W,并于2007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119,182.175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182.175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6 栋2A,实际控制人为饶陆华。 1. 经营范围 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 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统及设备、自动化工程安装、智能变电站监控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数字
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中高压开关及智能化设备、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单元、高中低 压变频器、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电力监测装置和自动化系统、无功补偿器(SVG/SVC/STATCOM)、风电变流器、
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设备、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营;射频识别系统及设备、直流电源、逆变 电源、通信电源、UPS不间断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及控制设备、化学储能电池、电能计量箱(屏)、电能表周转箱、环 网柜、物流系统集成(自动化仓储、订单拣选、配送)、自动化系统集成及装备的研发、规划、设计、销售、技术咨询
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申办营业执照);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及咨询;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 发及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软件工程及系统维护;能源服务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机电工 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电池管理
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直流电源系统、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高压计量 箱、直流电能表、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统、气体报警器、电动汽车 电机控制器、电动汽车充电运营、风电系统及设备、光伏系统及设备、储能设备、高压开关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智
能控制箱、自动识别产品、光伏储能发电设备、雕刻机、变频成套设备、动力电池化成测试装置、高压计量设备的研发、 生产(生产项目证照另行申报)及销售;智慧水务平台及水表、气表、热量表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微电网系统与解决 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力安装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塑 胶产品二次加工;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动汽车充电运营、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运营(根据国家规定须要审批的, 取得批准后方可经营)。 1.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电工仪器仪表与电力自动化制造业,主要产品为:
1.智能用电:用电信息采集产品、标准仪器仪表、电能表及用电辅助产品等; 2.智能配网:智能配电、智能配网及电力电源等; 3.新能源:新能源发电运营、新能源发电辅助设备、新能源车桩运营、储能系统等 新能源发电运营、新能源发电辅助设备、充电设施及充电设施运营等; 4.智慧工业:自动化设备、RFID产品、智慧城市产品等; 5.能源管理及服务:EMC、能效管理及售电运营等;
6.电力工程及技术服务:EPC电力、技术服务等; 7.其他。 1.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06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2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百年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科陆通用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芯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成都市科陆洲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哈密市科陆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科陆(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北京市科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四川锐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四川科陆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玉门市科陆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武汉市科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长沙市科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沈阳科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57.14 57.14 深圳市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山西科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南京科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黑龙江省科陆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西藏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分宜县陆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科陆绿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51.00 51.00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58.31 58.31 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67.50 67.50 南昌科陆公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70.00 70.00 深圳神州速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0.00
80.00 深圳市科陆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5.00 85.00 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88.86 88.86 12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智能清洁能源研究院 控股子公司 一级 90.00 90.00 深圳市科陆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96.00 96.00 深圳科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级 99.98 99.98 宁夏同心日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康保县瑞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中核国缆宣化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0.00 60.00 湛江市中电绿源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92.00 92.00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科陆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张家口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宜兴市同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乌鲁木齐陆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乌兰察布市陆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河北子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内蒙古杭锦旗陆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江西陆能景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卓资县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托克逊陆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定边县陆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赤壁市陆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新余市科陆电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新余市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英山县陆能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重庆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江西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江苏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湖北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13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安徽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湖南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重庆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西安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酒泉科陆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江苏华驰电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32.07 32.07 北京中电绿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80.00 80.00 CLOUPANAMAS.A.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安远科陆绿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兴国县科陆绿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襄阳科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1.00 51.00 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新疆科陆光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7.00 57.00 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8.31 58.31
上海电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58.31 58.31 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海豚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7.50 67.50 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80.00 80.00 永仁泓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乌兰浩特科陆怡景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井陉陆翔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丰宁满族自治县众民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二连浩特市科陆景祺太阳能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高密市科陆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鄂托克旗科陆天泽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阿鲁科尔沁旗科陆光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 托克逊县东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5.00 95.00 注:本表列示持股比例为合并层级计算的间接或者直接控股比例。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1户,减少6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子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江苏华驰电气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北京中电绿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海豚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科陆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深圳市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山西科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南京科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13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黑龙江省科陆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西藏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深圳神州速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深圳科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CLOUTEKGMBH 投资新设 托克逊陆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定边县陆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赤壁市陆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新余市科陆电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新余市陆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英山县陆能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重庆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贵州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河北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天津市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北京科陆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四川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江西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江苏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湖北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安徽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湖南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重庆科陆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西安科陆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酒泉科陆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安远科陆绿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兴国县科陆绿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襄阳科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新疆科陆光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阿鲁科尔沁旗科陆光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冷水江市陆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投资新设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正镶白旗陆润风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期注销 张北陆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注销 张北科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期注销 吉木萨尔县陆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期注销 13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冷水江市陆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期转让 内蒙古京能陆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本期转让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 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且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 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13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 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
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 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
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 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 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
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 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 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 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 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 13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 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 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
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 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 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 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 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 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
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 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 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 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13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 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 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 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
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 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
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 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
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13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 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 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
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
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 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 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
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
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 13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
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 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 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 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 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 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13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 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 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 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
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 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
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 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 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
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 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 13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 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
5%以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特殊风险组合(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应收
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6 个月内的投标保证金及押 其他方法 金等,一般不计提坏账,除非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0.00% 5.00% 6 个月-1 年(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14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特殊风险组合(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包括
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内应收款,6 个月内的投标 0.00% 0.00% 保证金及押金等,一般不计提坏账,除非有客观证据表 明其发生了减值。)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款项。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进行计提。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 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 品、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 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 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4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 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 同权利。 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 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 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 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 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 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14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
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 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 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 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 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1、普通电表:电表的最后一位数字一般是红色的,那是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比如电表数为17865,实际电表的度数为1786.5度,在抄表时一般最后一位都忽略不计。

2、智能电表:智能电表会每隔几秒钟(默认是5秒)屏幕就会更新显示页面;另外,在壳体上还有一个按键可以使用,每按一下也可以更新显示页面。在按键的过程中,液晶显示屏上会出现当前总用电量,上月用电量,当前用电量等信息,都是中文,一目了然。

3、智能电表是先充钱,后使用,如果表上的钱过少时(一般是低于50元后)就会有红色报警灯闪烁,如果钱用完了,就会自动断电。

4、关于智能电表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智能电表在工作的时候本身就要消耗一定的电量,按道理来说这部分应该是由电力公司承担,因为电表是电力公司计费的工具,但电力公司却转嫁给消费者了,目前还在争议中,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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