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拖走了挖机被拖走多少时间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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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挖掘机深夜被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公司“抢”走 称合法收回
核心提示:
聊城的张先生2012年买了一台沃得牌挖掘机,可就在前两天,这辆挖掘机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给抢走了,而发生类似抢车的还不仅仅只有张先生一个人。
聊城一些市民购买的沃得牌挖掘机被人抢走。(视频截图)
齐鲁网8月31日讯 (山东台 王尧 王杰)聊城的张先生2012年买了一台沃得牌挖掘机,可就在前两天,这辆挖掘机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给抢走了,而发生类似抢车的还不仅仅只有张先生一个人。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小溪办事》报道,张先生说,10天前的晚上,弟弟给他打电话说,挖掘机让人给偷走了,家人一直追,但是没有追上,张先生立即报了警。
张先生告诉记者,车没追上,但是他在现场发现了一张纸条。记者看到,纸条上写着,该机多期拖延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公司逾期款,现该机已被公司合法收回,如有疑问,10天内到沃得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处理,江苏省镇江市。
而在聊城还有几位挖掘机的车主遭遇了同样的怪事,也收到了同样的一纸通知函。
在周先生的公司内,记者见到了当晚经历整个抢车过程的门卫徐大爷,提起当晚发生的事,徐大爷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闯进6个人来,就把我按这里了,把手机夺过去了,把手机卡、电池给弄出来了。&
除了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之外,抢车人还对徐大爷实施了恐吓与殴打。据徐大爷说,对方还把他的头摁在墙上,还捶了几下。在徐大爷的手上、腿上,记者也见到了当晚被打留下的疤痕。
挖掘机被抢十多天,现在已经对车主造成了不少的经济损失。车主们说,他们都是在沃得的代理商济南为先机械工程公司,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买的车。而且车主说,他们早在规定时间内已经把车钱全部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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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左侧二维码或直接加微信号“qiluwanbao002”关注齐鲁晚报官方微信公共平台。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原告薛淳天诉被告兰州通冠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冠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二初字第225号原告薛淳天,男,汉族,1973年出生,个体从业者,住甘肃省白银市。委托代理人朱立云、王军,律师。被告,住所地兰州市西固区。法定代表人郭来喜,系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胡荐,男,汉族,1975年出生,法律顾问,住兰州市城关区。第三人,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李博(PaulMarcelLeHouillier),该公司董事长。原告薛淳天诉被告(以下简称通冠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立案受理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通知(以下简称沃尔沃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依法由审判员徐庆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李金衲,人民陪审员康聪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原、被告于2012年9月签订了编号为000844的《融资销售合同》,约定原告以总价款200万元的价格从被告处购买型号为360BLC,编号为37286的volvo挖掘机一台。原告在提车前向被告支付首付款元,剩余1663000元由原告向第三人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被告支付。同时,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约定:“乙方(即本案原告)出现两期及以上不归还融资租赁公司月租金的行为,导致甲方(即本案被告)为乙方向融资租赁公司垫款,自乙方达到本条件之日起,甲方可对乙方车辆进行取回……乙方应在甲方取回车辆十日内,一次性将到期及未到期的融资租赁租金等款项结清,逾期不处理,甲方可将车辆变卖予以清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首付款元。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向支付租金本金及利息元,两项共计元,后因原告经营困难未如期向沃尔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013年12月,被告以其为原告向第三人沃尔沃汽车金融公司垫付租金为由,强行将正在施工的原告挖掘机拖走。此后原告要求被告返回原告购车款,被告即不向原告返还车辆又拒绝向原告返还购车款,故诉至本院请求判决:1、被告偿还原告购车款元,并承担资金占用费83943.66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经核实,2014年4月,原告薛淳天就与本案同一事实,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将本案被告及第三人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型号为360BLC,编号为37286的volvo挖掘机一台(暂估价100万元);判令被告赔偿占用挖掘机期间(暂计至2014年4月)给原告造成的损失30万元。本院审理后下发(2014)西民二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薛淳天的各项诉讼请求。原告薛淳天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下发(2014)兰民一终字第77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2月,原告申请再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5)甘民申字第16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薛淳天的再审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薛淳天在本案诉讼中的当事人与其之前已经生效的诉讼中的当事人相同,原告均为薛淳天,被告均为被告兰州通冠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为沃尔沃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本案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实体权利。本案与(2014)西民二初字第114号民事诉讼都是基于同一主体之间、同一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的同一法律关系的请求权,故本案的诉讼标的相同。本案的“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购车款元,并承担资金占用费83943.66元”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返还其融资租赁关系中挖掘机的首付款及租金,实质上否定了已生效的(2014)西民二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其要求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型号为360BLC,编号为37286的volvo挖掘机一台以及被告赔偿占用挖掘机期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30万元的诉讼请求。故本案属于重复起诉。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之规定,现裁定如下:驳回薛淳天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3476元,退回原告薛淳天。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徐 庆代理审判员  李金衲人民陪审员  康 聪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书 记 员  郭 颖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8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融资租赁买挖掘机好吗】专区_铁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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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谈谈我的挖机搭档。
我的座驾是玉柴60-8机,2010年3月份买的,到现在也快有八个年头了。它陪我驰骋了无数个日夜,征战了无数的工地,也立下无数的赫赫战功
作者:三国古城有荆州
2008年开始踏入挖掘机行业,转眼11年,从最初做别人的驾驶员到现在拥有自己的机子,这些年里,真是走过南闯过北,开过山挖过河,驾驶过十多个品牌的挖掘机。算得上大半个资
大家好,我是来自天津的甲友,96年的小司机一名,18岁那年由于学习无味,毅然踏上了工程机械之路,跟着父亲学习了挖掘机,不到五年的驾龄,现在在天津经营着自己的小挖机也
作者:且挖且珍惜
大家仔细看看这个挖掘机上面的管路很多呀,阀体也应该很多,我想了解一下那它的阀体会是那种阀体呢,二位五通阀。
作者:罗威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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