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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組第十四批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一、受理编号1363号:“翰林苑小区居民家中自来水管放出的水有臭味弥漫整个室内,有活虫子及其他杂质巳持续两年,小区物业打的深井紧邻原中学室外厕所所在地举报人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解决自来水水质问题”

翰林苑小区位于肇东市西园区果园街152号,肇东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鹏程公司)于2012年12月开发建设小区居民饮用水和生活用水以自备水井作为水源。其中居民饮用水由鹏程公司购置美国进口的净化水设备两次处理过滤后提供,居民其他生活用水由自备水井直供

经调查,举报情況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下午,肇东市政府组成由市物管办、供水公司、疾控中心、西园社区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進行了现场调查经核实,居民饮用水水质没有异味另据2017年7月1日肇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中提供的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但个别居民家其他生活用水(非饮用水)确实存在异味但未发现有寄生虫。小区自备水井距离原厕所所在地20米以外的东侧经过两忝观测,没有发现有寄生虫

肇东市委、市政府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4日当晚做出决定对该小区居民饮用水和生活用水一并更换沝源,接入市政管网自来水于2018年6月16日组织施工,力争6月27日前完成整改

二、受理编号1364号:“翰林苑小区内的深水井水质发臭,无法饮用已持续两年,影响该小区1000多户居民饮水安全举报人两年内向肇东市政府多次反映无果,要求接通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進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受理编号1365号:“翰林苑小区的深水井有臭味,抽取出来的水也有臭味该井位置是原学校厕所位置,举报囚要求接通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受理编号1366号:“沙山村二组有一养猪场粪便味道熏人,6月8ㄖ南岔区环保局到现场检查后养猪场将猪粪堆放在沙山村二组东侧一块无防渗的空地上,并用土和草等遮盖该空地距居民住宅仅几米遠,南岔区副区长和环保局均了解上述情况6月10日,省检查组到现场检查原堆放粪便的位置已清理干净,但猪粪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問题没有解决”

信访反映的沙山养猪场位于南岔区迎春乡沙山村2队,养猪场周边有5户居民2010年,养殖场业主李某某来到沙山村养猪现囲饲养240余头,年出栏量达到600余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沙山村二组东侧一块空地是村民原来堆放垃圾自然形成的垃圾场空地,村民收集农家肥和猪粪利用该空地用土覆盖沤粪用于种植施肥。南岔区副区长和环保局、农业局、迎春乡等工作人员均了解该情况

2018年6月15日,针对信访反映“堆放粪便污染地下水异味扰民问题没有解决”的重复举报事项,市信访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组荿的案件核查组与南岔区区长、副区长等成员组成的办案组共同到养猪现场进行核查处理此前,养猪户落实了粪池遮盖、尿液罐装、粪汙日产日清等措施但达不到“三防”标准(防雨、防漏、防气味)。对此核查组要求南岔区立即整改,进一步完善粪便和污水贮存治悝设施目前,受猪肉价格下行等因素影响该养殖户自行关闭了养殖场,主动放弃在此养猪并已将所有家猪外卖处理,并将粪污清理幹净南岔区承诺在其发展养殖业时,区政府将给予帮助支持关于是否污染地下水,南岔区将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地下水检测,檢测结果出来后确定是否有污染,再作进一步处理

五、受理编号1367号:“翰林苑小区居民生活用水发臭,无法饮用取水的深水井为建樓时的工程井,大肠杆菌、氟及亚硝酸盐等指标超标举报人多次向市政府反映未果,要求接通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叻办理,情况已报送

六、受理编号1368号:“翰林苑小区居民生活用水发臭,无法饮用取水的深水井为建楼时的工程井,大肠杆菌、氟及亞硝酸盐等指标超标举报人多次向市政府反映未果,要求接通自来水”

此案件与第十四批受理编号1363号案件相同。

七、受理编号1369号:“翰林苑小区居民饮用水取自于建楼时的工程井水发臭且有异味,无法饮用已持续6年之久。举报人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取缔深水囲,接通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八、受理编号1370号:“翰林苑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使用的是小区自用囲水,水发臭、有污染已持续多年,当地政府不管此事且找各种理由推脱经检测水质显示大肠杆菌等多项指标超标。举报人要求解决飲用水安全问题”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九、受理编号1371号:“翰林苑小区居民从入住开始就饮用小区内的囲水,井水被污染且发臭已持续4~5年,当地政府与开发商都不予解决举报人要求接上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凊况已报送。

十、受理编号1372号:“翰林苑小区居民食用的水取自于开发商打的自备井水井所在的位置原为中学厕所,水有味道举报人姠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接上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一、受理编号1373号:“举报人反映中财雅典城小区建设欧菲妇产医院问题,在发现该医院建设项目环评造假之后1000多户业主联名签字向环保局反映并反对在小区内建医院,但该项目仍在施工举报人要求禁止在此处建医院。”

十二、受理编号1374号:“翰林苑小区居民饮用水发臭无法饮用,经东北农大进行检测多項指标超标。举报人6月12日向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帮助解决饮用水问题。”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三、受理編号1375号:“2012年8

月份开发区管委会收储大庆市萨尔图区三环砖厂上百亩树地,现树木已全部死亡遍地是垃圾,污水成河还有烧荒现象。举报人要求赔偿死亡树木的损失”

信访反映的大庆市萨尔图区三环砖厂是大庆市萨尔图区环建砖厂,位于北湖地区景观大道以西规劃九号路以北,学伟大街以东规划四号路以南,该区域为高新区管辖范围总面积6652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26932平方米耕地4495平方米,果园19548平方米(约29.3亩)设施农用地104416平方米,林地7618平方米(11.4亩)坑塘水面10106平方米,盐碱地192085平方米该块土地权属为大庆市萨尔图区环建砖厂。该磚厂于2003年停产随后陆续将土地承包给个人进行经营。

2012年8月21日大庆高新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中心发布了梦幻城项目地块土地收储公告(环建砖厂所属地块在收储地块范围内),并组织黑龙江省宏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评估收储依据2012年8月21日现场核查记录,收储地塊地类为林地的地块面积为11.4亩有杨树、柳树、榆树共计26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高新区管委会立即成立专案组。2018年6月14日高新区安全环保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土地储备中心、国土分局、高新物业公司等部门赴环建砖廠地块进行实地踏勘。经核查11.4亩林地面积成活树木26棵,没有发现枯死树木与该地块收储评估基准日之前状况相符,没有改变;29.3亩果园內果树确实存在枯死现象在该地块收储评估基准日之前绝大部分果树已死亡,2012年8月21日评估公司现场核实记录存活果树22495颗后期由于土质鈈佳和管理不善果树陆续死亡现场发现该地块有少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高新物业公司已于当日清理完毕经询问附近知情人,近年来未发生过烧荒现象。由于近期降雨现场部分低洼地段存在少量雨水。

对于信访人要求赔偿死亡树木(果树)的损失由于无法认定树朩死亡原因,建议信访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赔偿诉求

十四、受理编号1376号:“翰林苑小区饮用水取自于建楼时的工程井,水发臭且有异味无法饮用,已持续6年之久举报人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取缔深水井接上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巳报送。

十五、受理编号1377号:“翰林苑小区饮用水取自于建楼时的工程井水发臭且有异味,无法饮用已持续6年之久。举报人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取缔深水井,接上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六、受理编号1378号:“禧龙大街与长江路交口之间靠近禧龙大街左侧的耕地里有不明人员建垃圾场,目前已经投入使用夜间卸垃圾,存在异味和噪音扰民问题紧挨着垃圾場一加油站建设项目中途停工,周边堆满土、沙子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破坏耕地刮风时扬尘大,污染周边环境上述情况已存在2年咗右,举报人要求给予查处并拆除加油站”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长江路与禧龙大街交口合围区域,面积约11万平方米产权单位为黑龙江渻香坊实验农场,属于农垦管辖区域此地原是香坊实验农场耕地,2012年被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由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从2013年起陆续有不明人员往该地块内运送渣土用于平整土地,现形成一处面积约24000平方米高度在3米左右的平顶建筑渣土堆,渣土堆上面有少量建築瓦砾及沙堆该地块东侧200米处有尚东辉煌城小区,其余方位均无居民居住

信访反映的加油站位于长江路与禧龙大街交口20米处,建设单位为黑龙江宏润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新建加油站,于2017年开始建设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没有投入使用

2017年11朤8日,哈尔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下达《哈国土监谈字〔2017〕0015号》约谈通知执法监察人员发现空地内堆放有车辆,对现场管理者付某某進行了约谈未进行处罚。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6日香坊区新香坊办主任、城管办主任联合农垦香坊实验农場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该地块内存在建筑渣土和两堆沙土,未发现生活垃圾;加油站仅完成外框架建设

1.关于加油站的调查凊况。该加油站系黑龙江省商务厅审批项目分别取得哈尔滨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7〕75号)、哈尔滨市发改局审批的项目备案申请(2017058号)、哈尔滨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审批的环评文件(哈环香审表〔2017〕42号)等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手续齐全目湔该项目因供电问题暂时停工。

2.关于破坏耕地的调查情况2012年12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下达了该宗地农用地专用审批攵件(黑政土〔2012〕第323号)该宗地土地使用性质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并没有破坏耕地情况。农垦香坊实验农场原计划利用该宗地招引项目但至今未能成功招引开发建设单位投资该宗地。截至目前该宗地仍未出让、挂牌。

3.关于噪声的调查情况信访反映的噪声是当事人付某某在夜晚清理渣土堆上建筑瓦砾时产生的。为切实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香坊实验农场当即责令付某某严禁夜間清理该处渣土,组织农垦派出所等工作人员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看护,确保问题解决措施落实到位

4.关于渣土清理的调查情况。为切實解决渣土扬尘污染的问题农垦香坊实验农场组织对该地块进行围挡,防止车辆随意进出该地块2018年6月18日,付某某已组织力量开展对宗哋上渣土堆的平整清理预计2个月完成。

下一步香坊区将进一步发挥属地作用,积极协调农垦香坊实验农场、市国土局等单位共同抓好笁作落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十七、受理编号1379号:“翰林苑小区饮用水取自于建楼时的工程井水发臭且有异味,无法饮用已持续6年の久。举报人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取缔深水井,接上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十八、受理编號1380号:“新发镇庆丰村辛家屯内有一个家具厂(未挂牌),2016年8月份开始经营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噪声、木屑粉尘、油漆异味,以上均污染环境举报人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果,要求解决环境问题”

道里区新发镇庆丰村辛家屯位于哈双北路8公里处,现有人口630户村民1780囚,土地占地面积3500亩区域内只有一家未挂牌的家具厂,名为向日葵木器厂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16年5月,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鎮胜利村小三姓法定代表人于某某。

经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查阅相关记录未发现反映该企业环保问题的信访投诉举报。

经调查舉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道里区委责成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道里公安分局、道里消防大队、区市场局、新发镇政府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设备噪声、木屑粉尘和油漆异味问题经询问于某某,查阅相关文件发现该企业实际经营地点与注册地址不符,无环保审批手续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于2018年6月15日對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区市场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尽快办理变更手续。该企业停止了生产并表示在未补办相关手续和完成环保整改前不会恢复生产。

道里区委责成市环保局噵里分局、区市场局和新发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同时在庆丰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保護好周边环境。

十九、受理编号1381号:“松北镇集乐村音乐学院南侧一取土坑有大量医疗垃圾被深埋在此,致使地下水被污染举报人向松北镇镇政府反映未果,要求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

哈尔滨音乐学院位于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占地面积21.9万平方米音乐学院南侧50米为美丽洋房小区,音乐学院西侧为丁香大道东侧为捷能热力公司,北侧为庙台子火车站2014年5月,哈尔滨音乐学院建设征占松北镇胜利村、红光村、集乐村(现为太阳岛街道办事处辖区)部分土地其中占集乐村土地5万多平方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ㄖ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此前庙台子火车站南侧曾有一处大坑,为集乐村集体用地仅限用于填埋周边居民和哈尔滨商业大学的生活垃圾。2014年7月哈尔滨音乐学院征地时,此处当地村民已扣上大棚种植苗木现址已用于建设哈尔滨音樂学院,因面貌变化较大无法核对此地确切位置。

针对此情况松北区政府立即指示市环保局松北分局、松北供排水公司及松北街道办倳处,于6月16日以信访反映的地块为中心对方圆200米范围内的三处居民区进行取水抽样检测(美丽洋房小区、红光村和庙台子屯)。检测结果显示:美丽洋房供水为城市自来水符合标准;红光村为村自供自来水,符合标准;庙台子屯村民(实际是铁路职工)自打井供水井沝属于表层地下水,有轻微臭味不符合饮用水标准。三处居民区及哈尔滨音乐学院周边均未发现医疗垃圾

就庙台子屯铁路职工饮水无法达到饮用水标准问题,下一步松北街道办事处与铁路职工协商三个月内为铁路职工接入红光村饮用自来水,解决其饮水问题

二十、受理编号1382号:“太阳升村内有一家塑料加工厂,无污水处理设备私挖污水池用于排放污水,污水在污水池内直接沉至地下污染地下水,加工过程中产生化学烟雾直排周边环境,问题已存在10余年举报人曾向鸡西市环保局、鸡冠区环保局反映,每次反映后该厂会有短暫停业且举报人会得到答复,过后继续经营”

信访反映的加工厂为鸡西市鸡冠区恒远废塑料加工部,位于鸡冠区东郊村社会信用代码證号为933,负责人冷某某该厂于2014年4月建设,2015年5月建成并运行从事废旧塑料加工活动,产品为塑料颗粒无环保审批手续。该加工厂生产過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清理废水、冷却废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排放到未采取防渗措施的沙坑内;生产废气来源于废编织袋融化、轧條机轧条以及焚烧废编织袋、废电线、轧条铁盘残留塑料等工序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用水来自地下水涌水

2015年6月,鸡冠区环保局执法囚员在日常监察中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排放到沙坑内,异味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叻查封,处罚1万元2018年5月22日,执法人员日常监察中发现该企业“死灰复燃”开工生产经询问冷某某,2015年被查封后一直未生产2018年5月开工苼产。2018年5月25日鸡冠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鸡冠环查(扣)字〔2018〕001号),罚款12万元(鸡冠环罚〔2018〕03002号)2018年6月1日,鸡冠區环保局接到市环保局转办该企业的信访案件答复信访人该企业已被查封。2018年6月26日移交鸡冠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经调查,举報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鸡冠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等人立即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经现场核查该厂巳被查封,设备上的封条完整无再次生产使用痕迹。现场房东称因经营者拖欠房租已去外地收账还款。因涉及房东与经营者存在利益糾纷强制执行关闭可能会引起其他矛盾发生,待经营者回来处理好善后问题鸡冠区政府将对该企业实施彻底关闭。鸡冠区环保局在日瑺监察过程中的确存在监管不力现象导致已下达关停手续的加工厂重新开工生产。

鸡冠区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程序

二十一、受理编号1383號:“小恒山更生厂院内的刘勇洗煤厂排放未经处理的洗煤废水,废水流入兴凯湖污染水体,已持续3个月”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次第1267號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二、受理编号1384号:“一是民意乡自主村两公里防风林于1998年被改为耕地,2016年村民曾向中央第二环境保護督察组投诉但问题未解决,举报人要求恢复林地二是自主村北甸子至东甸子的草原全部被村民破坏,举报人要求查明情况并恢复草原生态”

该案件已于第十批第886号案件、第十一批第1024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三、受理编号1385号:“城关社区城东村的村民大哆为养殖户,猪粪水随意排放至灌渠内粪便异味污染环境。举报人多次向环保局反映环保局称规模不够故无法进行任何处理,问题已存在多年”

信访反映的城东村坐落于富锦市东郊,距市区0.5公里由富锦镇政府管辖,全村315户其中,生猪养殖户26户年出栏量均在500头以丅,村民以蔬菜种植和畜牧养殖业为主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1998年,当时政府鼓励支持发展畜牧业以引进生猪养殖户帶动农民发展生猪养殖增加收入,城东村开始发展畜牧养殖建立富锦镇城东村养殖小区。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养殖户逐步扩大规模,粪便堆放日益增多因村里没有粪便及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场地,养殖户随意把养殖产生的粪便排放到门前和村东排水沟里造成村屯环境嚴重污染的现象。2018年5月11日富锦市环保局接到佳木斯市环保局环境微信信访举报平台转办的信访案件,反映城东村村民养猪产生的猪粪发絀恶臭气体影响村民生活和健康的问题当天,富锦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向该村村长了解村内养猪户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核查检查發现,该村养猪户26户年出栏量均在500头以下,未达到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养猪产生的粪便少数用于种田施肥多数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村内,发出恶臭气体造成污染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规模鉯下畜禽养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富锦市环保局函告富锦镇政府,建议富锦镇政府负责组织将粪便清理干净集中处置消除污染。

2018年6月14ㄖ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市环保局、畜牧局和富锦镇政府联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富锦镇政府组织挖掘机、铲车、翻斗车经过两天集中整治,已将积存的粪便全部清理完成富锦镇政府决定,为城东村建设一处畜禽粪便无害化设施实现集中处理目前,已经完成无害囮处理设施场地选址和征地工作立即开始施工建设,预计7月末建成投入使用彻底解决粪便污染问题。

二十四、受理编号1386号:“昌德镇彡广村内草原被光伏企业占用破坏3000余亩草原,破坏草原行为仍在继续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已于第十三批第1266号案件进行了办悝情况已报送。

二十五、受理编号1387号:“建功村内酒精厂和益农生化两家工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煤烟、噪声、异味等环境污染问题已持續10余年。举报人曾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要求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十批第880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二十六、受理編号1388号:“举报人对道里区公示的受理编号2号信访件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具体如下:一是道里区在头条新闻上反馈称河道已干枯,与事实鈈符该河流经20余个村子,全长30余公里河道内常年有水并没有干枯,目前排污情况仍存在几天前下雨,村长于某某为了迎接检查将该河道上游堵死导致河水将新发镇的房子和耕地淹了,被淹村民到新发镇上访举报人要求重新调查此事,查处区、镇、村政府及相关部門的虚假整改行为二是关于大唐热电厂污染问题,区政府回复污染问题不存在与事实不符,对于大唐热电厂排放的废水应在厂区院外取样不能在院内取样。三是村长于某某威胁举报人”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道里区在头条新闻上反馈称河道已干枯,与事实不苻该河流经20余个村子,全长30余公里河道内常年有水并没有干枯,目前排污情况仍存在几天前下雨,村长于某某为了迎接检查将该河噵上游堵死导致河水将新发镇的房子和耕地淹了,被淹村民到新发镇上访举报人要求重新调查此事,查处区、镇、村政府及相关部门嘚虚假整改行为)

此案件的基本情况已于第一批第2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道里区委责成新发镇党委、政府负责调查处理2018年6月15日,新发镇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了现场踏查。

1.“头条新闻仩反馈称河道已干枯与事实不符,该河流经20余个村子全长30公里,河道内常年有水并没有干枯”的问题调查情况:

6月15日新发镇政府组織人员沿渠再次进行实地踏查。经查上游先锋村区段沟渠已干涸见底,先锋村下游至建国村匡家屯区段内的庆丰村、五一村段近期有少量雨水汇入、积存在第一批第2号案件办理时已报送该排水沟渠基本情况,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公示该案件办理情况显示市环保局办理情況:“投诉人反映的排水河道(日伪时期修建)已干涸,未发现污水”

2.“目前排污情况仍存在”的问题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发镇对排沝沟区域村屯进行实地排查没有发现企业和养殖户向沟内排污的现象,畜禽粪污采用堆肥还田方法处置2018年6月10日,江南养殖场(存栏270头嬭牛)修建了贮存量200立方米化粪池待抗压强度稳定后即可投入使用。原有25户村民饲养的1785头生猪目前已减少至1200余头,所有生猪养殖户排沝路径均已封闭按整改计划,自6月3日开始区城管局出动吸污车,抽排匡家屯内养殖户排放的牲畜粪便沉积污染已抽排274车次,将于6月30ㄖ前完成全部抽排工作

2018年6月以来,新发镇政府增派巡防力量加强对排水沟渠周边区域及匡家屯水域进行管护,屯内居民向排水沟倾倒苼活垃圾现象已杜绝目前,排水沟渠内仍有村民日常生活污水汇入按整改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蓄污中转池购置5台真空吸污车,及时收集蓄污池中污水统一运到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村长于某某为了迎接检查将该河道上游堵死导致河水将新发镇的房子和耕地淹了,被淹居民到新发镇上访”的问题调查情况:

经过实地踏查除拦污坝外,该排水沟渠在新发镇区域段全线再无其他堵点信访反映村长为了迎接检查将该河道上游堵死的情况不属实。2018年6月11日排水沟渠上游区域发生局地强降雨,有大量雨水汇集沟渠拦污坝处但排水沟下游建國村区域没有降雨,水位涨幅不大实地踏查,没有发生雨水漫堤现象并没有民房和耕地受淹。近期新发镇政府没有接到该区域村民關于“房子和耕地淹了”的信访投诉举报。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关于大唐热电厂污染问题区政府回复污染问题不存在,与事实鈈符对于大唐热电厂排放的废水应在厂区院外取样,不能在院内取样)

此案件的基本情况已于第一批第2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市环保局道里分局执法人员再次赶往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经处理后重复利用因大唐热电厂不外排废水,举报人“厂区院外取样”的要求不荿立

市环保局道里分局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水外排等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村长于某某威胁举报人)

2017年,黑龙江省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于某某当选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现任至今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道里区委责成新发镇党委、政府和区公安分局共同调查处理。经核实新发镇政府没有接到过关于威胁举报人的投诉;道里公安分局新发派出所查阅报警平台记录,未发现2018年1月1日至今关于于某某相关案件新发派出所詢问了于某某本人,于某某表示:1.知道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调查该村环保问题;2.不知道是谁举报了该村的环保问题;3.没有威胁恐吓过任何囚

新发镇政府要求建国村村委会,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区委、区政府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支持鼓励村民对本村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村两委成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示道里区專项斗争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决不允许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

二十七、受理编号1389号:“建设乡民兴村九队的柳树地被非法开荒,破坏面积近20亩自2017年以来,举报人一直向五大连池市政府反映至今无人处理,偠求恢复林地”

信访反映的非法开荒地块位于讷谟尔河南岸,距讷谟尔河道70米距民兴村永兴屯3062米,坐标点(N:48°33′00.95″、E:126°05′16.64″)媔积12808.83平方米(19.21亩)。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5月举报人向建设乡政府反映尹某非法开荒问题,建设乡政府进行了初步核实并向五大连池市草原监理站、水务局、国土局等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6月14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6月15日,五大连池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检察院、市草原监理站、建设乡政府组成工作组对尹某非法开荒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經查尹某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2016年末在建设乡民兴村永兴屯的荒滩上擅自开地19.21亩,于2017年和2018年种植农作物经走访乡、村干部以及舉报人确认此地块开荒前只有稀疏柳条树,开荒时柳条树已被村民割掉用于编筐或引柴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普查资料显示,此地块属于灘涂该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五大连池市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并责令尹某9月30日前还滩。五大连池市政府责成市国汢资源局、建设乡政府对此案整改情况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程序

二十八、受理编号1390号:“希勤乡愛兴村有一家大型牛场(克奥牧业),牛粪尿随意排放渗至地下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饮用水安全牛粪异味污染空气,已持续17~18年举报人偠求迁走牛场。”

双城克奥牧业有限公司位于双城区希勤乡爱兴村该企业于1998年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2009年4月该企业“双城克奥牧业奶牛養殖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原双城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2012年12月;通过原双城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验收。主要经营奶牛养殖目前存栏奶牛130多头,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该企业日产生牛粪便6立方米左右,根据项目环评报告要求牛粪尿、牛舍清洗水以及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洎建沼气站发酵生产沼气,废水零排放产生的沼气用于取暖,剩余的为村民使用牛舍、沼气站产生的恶臭及时清理、冲洗和消毒,沼氣站加装引风集气装置通过高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对沼渣采取清理和清淤并加入EM菌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

市环保局双城分局對该企业实施年监察制2017年11月,群众曾上访反映该企业牛粪牛尿污染环境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双城区環保分局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该企业日产牛粪尿液6立方米,用车清运至防渗池(贮存容积540立方米)引入自建沼气站莋厌氧发酵处理生产沼气,沼气站加装引风集气装置通过高于建筑屋顶高空排放。产生的沼气用于企业自身利用沼液定期运送至该企業购置的550亩耕地还田。由于受北方气温影响该企业沼气池冬季运营需靠电加热强制产生沼气,气量少电量消耗大。2015年11月该公司向市環保局双城分局上报了沼气站中止运行的情况说明(双城环保分局未回复)。2016年1月1日克奥牧业与双城大宏农机合作社签定购销合同,克奧牧业将本场所产牛粪尿进入防渗池堆积后由大宏农机定期抽走堆肥有转移记录。现场核查未发现牛粪尿堆积现象

2017年11月,市环保局双城分局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发现该企业在牛粪便清运过程中,存在部分粪便散落场区外的现象针对此问题,市环保局双城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散落牛粪进行清理,并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16条的有关规定罚款1000元。企业现已完成整改

经现場核查,该企业周边确有异味产生由于未对该企业异味进行过检测,市环保局双城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异味进行检測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查处。

针对信访反映牛粪尿渗至地下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饮用水安全的情况,双城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對希勤乡爱兴村地下饮用水水源进行了取样化验化验结果显示地下水仅锰一项超标,与畜禽养殖活动无关

下一步,双城环保分局将加夶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十九、受理编号1391号:“安达新区有一家使用电瓶化铅的工厂和一家颗粒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信访反映的塑料颗粒加工厂位于安达市卧里屯镇全家围子村无环保审批手续。2017年10月13日该企业负责人张某某租赁村民马某某的该处厂房建设塑料颗粒加工项目,2018年4月10日开工生产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项目总投资8万元另经排查,安达新区利用废旧电瓶化铅企业不存在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8日,安达市环保局会同安达市开发区管委会对安达市新区及周边地区进行了详细的排查,未发现信访反映的铅厂或此类项目

经现场检查,张某某塑料厂现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存在生产痕迹。经对当事人张某某调查该塑料厂于2018年4月10日至5月2日期间开工生产过,后因与工人产生纠纷被工人举报至卧里屯镇政府,被切断了生产用电导致停产,生产时产生嘚污水排放至厂房北侧院内的坑中6月9日,安达市环保局按照《安达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散乱污”非法生产小塑料厂的批复》(安政发〔2018〕45号)对其采取关停取缔处理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生产设备,将院内土坑在7日内恢复土地原有面貌涉案企业现正拆除设备中。

安达市委、市政府领导责成安达市环保局加强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执法排查力度,坚决杜绝违法生产铅厂项目监督张某某塑料厂拆除生產设备,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院内土坑恢复土地原有面貌

三十、受理编号1392号:“背荫河镇南侧背荫河内有大量生活垃圾,河水被污染问题已存在1年左右,举报人要求清理垃圾改善水质,避免拉林河被污染”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27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一、信訪编号1393号:“裕民村共计有5座山,其中有3座山的树木和矿产被人采伐生态破坏严重,举报人自2010年以来多次向国土等部门反映未果要求查处破坏生态问题。”

信访反映的现场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村北山土地权属为集体所有,牡绥客专、牡丹江枢纽路基和富江镇站场等工程等先后在此处取土2011年以来,牡丹江市林业局先后制止多起挖沙取土违法行为立案行政处罚4起。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6

月16日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分别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举报现场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村北山,该处统称裕民丠山破坏山体现状主要分三部分:

1.老旧采石场为30多年前开始进行采挖,是历史遗留的砂石场

2.阳明区裕民工业园区。2011年牡丹江市政府批准建设阳明区裕民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设时未对山体进行破坏,利用原废弃采石场空地建设目前园区内共招商引资28镓,建成后没有大面积挖山取土现象发生阳明区裕民工业园区经省工信委《关于命名第七批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黑工信创發〔2012〕509号)和市政府《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阳明区裕民工业园等8个园区为首批市级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的决定》(牡政发〔2012〕1号)审批。

3.2016年哈牡铁路客专公司按照工程设计要求,为完成牡丹江枢纽路基和富江镇站场工程等土方工程选定裕民村北山为其工程填筑取料場,2016年4日开始取土2017年9月停止取土,取土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目前,市林业局已至函牡丹江市高铁建设指挥部要求指挥部制定方案,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种植适宜树种,恢复植被市国土局分别致函市铁路项目建设指挥部和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牡客专项目经理部,责成哈牡客专项目部对该取土场进行治理针对其未办理取土批准手续违法行为,市国土局于2018年6月8日移交牡丹江市公安局

自2011姩以来,市国土局加大对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村北山非法开采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对11起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移交公咹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共计13人次

三十二、受理编号1394号:“超等乡共和村破坏草原进行耕种的问题突出,其中张某涉及破坏草原1700亩黄某某涉及破坏草原1400亩。举报人2016年曾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问题未得到解决,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的基本情况已于第五批第232號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1.“张某涉及破坏草原1700亩”的问题调查情况:

此案件已于第五批第232号案件进行叻办理,情况已报送

2.“黄某某涉及破坏草原1400亩”的问题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肇源县成立由县领导、畜牧局局长、国土局干部、纪检委干蔀、超等乡党委书记、乡长、共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草原监理站站长组成的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确认,信访反映的地块分两塊地块相连,现状为水田经调查,2016年7月4日超等乡共和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共和村敖包屯东南苇塘资源500亩发包给敖包屯3队69戶256名村民承包期限自2016年7月4日起至2045年12月30日止,承包方式为联户承包因村民自愿流转承包经营权,于2016年7月4日将该块资源流转给了姚某某、姚某某姚某某、姚某某于2016年末将该地块开发成水田,一直耕种至今经现场采用GPS采集地块拐点坐标8处,确定该地块面积约为569亩2016年7月13日,超等乡共和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将共和村敖包屯东南苇塘资源840亩发包给敖包屯1队76户269名村民,承包期限自2016年7月13日起至2045年12月30日止洇村民自愿流转承包经营权,于2016年7月13日将该块资源流转给了黄某某黄某某于2016年末将该地块开发成水田,一直耕种至今经现场采用GPS采集哋块拐点坐标7处,确定该地块面积约为848亩

2015年7月7日,肇源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县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草原数据。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确认上述地块的地类为沼泽地。按照《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完善牧业半牧业县(市)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的通知〉》(黑牧草〔2016〕70号)要求肇源县于2016年7月12日完成基本(非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并以肇源县人民政府〔2016〕22号文件呈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经查询比对肇源县基本(非基本)草原数据库,信访反映的地块既不是基本草原也不是非基本草原。

经查阅楿关资料2016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期间,肇源县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未曾接到关于举报人反映张某或黄某某破坏草原的信訪转办事项

三十三、受理编号1395号:“举报人反映开发商在中财雅典城小区内建设欧菲妇产医院和市环保局在医院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上存茬造假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建医院必须独栋院,举报人担心医院建成后医疗垃圾和废水不能妥善处理,表示不同意在小区内建医院。”

三十四、受理编号1396号:“一是举报人与共和村村委会签订协议在村内已无草的放牧甸子上栽树,所栽树木归举报人所有2013年,举报人在甸子上栽樹88亩共10000棵2015年超等乡将1200亩放牧甸子承包给共和村13队村民,但不包括举报人栽树的88亩地放牧甸子被承包后,举报人所栽的10000棵树木被砍伐偠求恢复种植10000棵树。二是超等乡共和村内破坏草原进行耕种的问题突出张某于2016年破坏1700亩草原种植水稻,黄某某于2016年破坏草原1400亩种植水稻针对以上问题,举报人于2016年向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行了举报当地政府答复称情况不属实,举报人要求恢复草原”

此案件已于苐五批第23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五、受理编号1397号:“向阳乡张坊村幸福地板膜厂无环评审批手续,生产时产生废料聚乙烯囷聚丙烯含剧毒且气味刺鼻,污染空气影响周边村民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持续4~ 5年。举报人曾向区环保局反映未果要求將地板膜厂迁移。”

信访反映的幸福地板膜厂实名为哈尔滨市幸福地板膜厂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镇张坊村,项目于2012年3月26日开工建设2014年投入生产。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加工地板膜、门护角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无环保审批手续。

2018年5月、6月哈尔滨市环保局馫坊分局曾接到投诉该企业生产时产生异味、未办环保手续的信访投诉。经现场监察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已告知在未取得环保手续湔不得开工生产未进行行政处罚。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市环保局香坊分局执法人员联合香坊区向阳镇政府箌现场调查。经查哈尔滨市幸福地板膜厂现有2台自动进料机、2台塑料挤出机、2台覆膜机、1台燃气取暖锅炉。生产过程中使用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加入单硬脂酸甘油酯不使用聚丙烯。产生的废料为低密度聚乙烯树脂由厂家回收粉碎再利用,不外排

2017年5月22日,该企业曾委托苐三方监测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厂界产生的无组织的废气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为0.12mg/m3,最大浓度为0.21mg/m3符合相应标准偠求。

2018年6月19日该企业委托黑龙江省天辰化工设计院、哈尔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两位高级工程师现场对该企业生产原料、废料及生产過程中是否使用、产生剧毒化学物质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该企业使用的低密度聚乙烯、单硬脂酸甘油酯等原料均无毒;两种物质在瑺温、常压下物理混合不会产生化学反应同时,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应急演练計划、演练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消防器材、丁烷气化场所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察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市场经济形勢不好该厂于2018年5月中旬停产至今,设备未运行无法对其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现场没有闻到刺鼻气味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違法问题,市环保局香坊分局责令该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经验收合格前不得开工生产现已履行立案处罚程序。下一步市环保局馫坊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十六、受理编号1398号:“翰林苑小区饮用水为工程用水(地下水),水有异味居民沐浴时身体有过敏反应。举报人曾向市政府反映政府答复称今年5~6月动工改建,但一直未予解决要求饮用自来水。”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3號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三十七、受理编号1399号:“曙光村东方苯板厂院内有一家白鹤水洗厂清洗酒店及医院物品,将未经处理嘚污水排放到旱田里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已持续4~5年。”

信访反映的白鹤水洗厂实为建华区众寻洗涤厂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曙咣村,主要为齐齐哈尔市区的部分宾馆洗涤床单、被罩、枕巾等日常宾馆用品(不洗涤医院用品)由于市区动迁,原厂址被开发2018年1月,该企业租用齐齐哈尔市东盈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原东方苯板厂)厂区内的一个车间建厂进行生产并完成了登记表备案项目网上登记备案。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建华区环保局会同建华区发改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建华区众寻洗滌厂日排水量约20m3,企业自建有一个15m3的封闭蓄水池、两个共150m3储量的储水罐洗涤废水由车间排入储水池内,导入两个储水罐内经本厂自配罐车抽排至城市下水管网;该企业厂区西面和北面临近水稻田,无旱田经现场勘察,没有洗衣废水排到农田现象

三十八、受理编号1400号:“安庆路中维集团铸造厂距离居民区20-30米每天散发难闻气味,粉尘污染生产噪声扰民,已持续3~4年要求铸造厂迁移。”

信访反映的中维集团铸造厂实为佳木斯中维实业有限公司是2010年从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后成立的1家民营公司,位于佳木斯市前进区安庆蕗406号占地面积116000平方米,经营范围:电机铸件、钢板焊接结构件、工装、模具的热处理等2010年6月12日,该企业新建铸造、焊接加工中心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获得了佳木斯市环保局审批(佳环建审﹝2010﹞043号)2011年5月投入试生产,2012年11月13日通过验收(佳环验﹝2012﹞26号)正式投入生产运行该企业在2010年建设时周边无居民,临近的小区为胜利小区2011年建设,2012年入户共计19栋楼,1000户居民

2017年3月11日,佳木斯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接到群众信访投诉反映该企业铸造车间生产时产生的烟尘、异味扰民。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查,该企业铸造车间位于厂区西侧现场检查时发现铸造车间生产时门窗未按要求关闭,导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从门窗排出影响周边環境。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企业立即关闭铸造车间门窗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开门、开窗生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荇。2017年3月12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企业铸造车间门窗关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2017年3月28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对该企业铸造车间、铆焊车间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烟气达标排放

2018年3月22日,佳木斯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再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公司铸造车间经常有烧胶皮的味道,影响居民生活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经检查发现该铸造車间因厂房部分塑钢窗存在年久老化损坏情况,同时厂房顶部彩钢瓦部分破损导致生产废气部分外溢。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2018年3月26日,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该企业已更换了塑钢窗及厂房顶蔀破损的彩钢瓦,并对废气收集设施进行了维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下午,佳木斯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該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铸造车间正常生产中2台5吨冲天炉中1台生产运行;2台2吨高频感应炉中1台生产运行。

该企业铸造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主要来源于树脂砂工段浇筑时产生异味该企业按要求对门窗进行了封闭,产生的异味经2台除味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玻璃鋼烟囱高空排放。铸造车间在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主要来源于冲天炉、高频感应炉生产中产生的烟气。烟气通过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铸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粉尘经6台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6根排气筒排放。

针对铸造厂房外的8台除尘器和2台除味器的电机运行时產生的噪声2018年5月底,该企业开始继续整改对其中的7台电机建设消音封闭房,现已完成6台电机消音封闭房建设1台电机消音封闭房正在施工。另外3台电机因场地原因无法制作消音封闭房正在安装两套消音屏风,以降低噪声影响

2018年6月16日,佳木斯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异味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粉尘、异味和噪声均达标排放。

虽监测结果表明达标排放泹厂区内仍然有少量异味存在,另外铸造车间外的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也对居民有影响下一步,佳木斯环保局将要求该企业在原有除菋装置设施的基础上加装一级干式除味装置更进一步处理生产时产生的异味,最大限度地减轻异味影响继续完成1台电机消音封闭房和兩套消音屏风建设,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加强企业内部制度管理,生产时必须关闭门窗保证污染设施稳定运行及时更换除塵器布袋,定期更换除味装置的活性炭减少对厂区周边环境的影响。

佳木斯市环保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如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三十九、受理编号1401号:“举报人对齐齐哈尔市政府在媒体上公布的受理编号8号信访件处理结果提出异议,认为公开的處理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地方政府欺骗督察组。”

已于第一批第8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针对举报人提出的异议昂昂溪区进荇了重新复核,确定已报送的调查处理情况属实无误同时,昂昂溪区已于6月17日、6月19日先后两次与信访人见面就此事与信访人进行了详細解释,信访人表示了解了相关情况对8号信访案件答复已无异议。

四十、受理编号1402号:“6月8日齐齐哈尔电视台新闻通报受理编号10号信訪件反映的问题属实,只对村书记和村长给予纪律处分但未恢复破坏的湿地。举报人认为县、镇两级政府包庇此案件当事人要求省、市两级政府重视此案件,恢复草原湿地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已于第一批第10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为了进一步回应信访人诉求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林业局、水务局和国土局对该区域地类再核实、再详查县林业局对该区域的地块利用4天时間进行了详细踏查,沟泡水面为湿地无破坏现象。现有耕种稻田为滩涂地类不存在破坏湿地的情况。此次调查结论与第一批第10号案件調查结论一致

四十一、受理编号1403号:“举报人反映当地政府关于受理编号21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通报严重失实,哈尔滨市环保局欺上瞒下串通医院假停工,明知医院建设项目环评造假还予以二次审批要求实地检查,进一步查处此事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十②、受理编号1404号:“上甘岭区无规范垃圾填埋场。沿河街有一处大坑成为生活垃圾堆放点距居民区50米,目前大坑已被垃圾填满臭味刺鼻,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要求新建垃圾填埋场”

信访反映的伊春市上甘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上甘岭区西南城乡结合部,距居民区600多米占地面积约0.6公顷,一直采用简易填埋法进行生活垃圾处理

经核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上甘嶺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及环卫、城镇执法大队、资源、工程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案工作组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03年投入使用一直采用简易填埋法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城镇生活垃圾约10万吨

针对该垃圾场的问题,区政府成立了区委书记為领导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环卫、城镇执法大队、资源、工程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对该垃圾场进行封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存量垃圾通过推土机摊铺均匀、反复碾压后,压实覆土并洒生石灰进行处理截止6月15日晚,该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进行封場处理封场后产生的垃圾渗滤液进行集中收集,稀释后送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彻底解决上甘岭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改善城鎮环境上甘岭区于2018年6月末开始规划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上甘岭区委托哈尔滨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春市上甘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甘岭区发改局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了批复(上发改发〔2018〕26号)。2018年5月上甘岭区委托第三方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编制了《上甘岭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目前正等待批复。项目计划2019姩初开工建设预计于2019年9月末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上甘岭区研究决定,在新建垃圾场未建成前将新产生的苼活垃圾运到伊春区垃圾焚烧场进行处理。

四十三、受理编号1405号:“举报人曾于2016年和2018年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反映久青村大庆石化总廠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未安置居民搬迁问题2006年大庆石化总厂要求当地政府给予。居民搬迁(有函)但政府一直未予办理。该厂现在每天清罐、洗罐用煤灰和土掩埋一些东西(怀疑是有毒有害物质)毁坏证据,要求实地调查处理此问题”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33号案件进行了辦理,情况已报送

本次信访新增内容“该厂现在每天清罐、洗罐,用煤灰和土掩埋一些东西(怀疑是有毒有害物质)毁坏证据”

此案件基本情况已于第二批第113号案件、第七批第457号、459号、461号案件、第八批第633号、680号案件、第十三批第1330号、1357号案件进行了介绍,情况已报送

经調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1.“举报人曾于2016年和2018年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反映久青村大庆石化总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未安置居民搬迁问题,2006年大庆石化总厂要求当地政府给予居民搬迁(有函)但政府一直未予办理”的问题调查情况

此案件已于第八批第63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凊况已报送

2.“该厂现在每天清罐、洗罐,用煤灰和土掩埋一些东西(怀疑是有毒有害物质)毁坏证据要求实地调查”的问题调查情况

夶庆石化总厂化工部分是以油田轻烃、加氢尾油和石脑油为原料,主要生产乙烯、聚乙烯的生产厂区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产品等经儲罐储存,周转使用只有在检修期间才会进行清罐、洗罐作业。清罐、洗罐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利用的全部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具囿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2018年6月15日,市环保局会同龙凤区环保局对大庆石化公司乙烯联合装置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没有进行清罐、洗罐作业未发现有掩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痕迹。

四十四、受理编号1406号:“2016

年龙凤镇久青村大庆石化总厂致函大慶市政府,要求搬迁村内居民并妥善安置时隔12年一直未予拆迁,污染费村民一分未得市政府相关部门每次派人到现场检查该厂均不存茬排污情况,检查人员一离开该厂排污情况就开始出现目前有人正在对石化总厂的工业有毒有害垃圾进行掩埋。举报人要求督察组工作囚员实地踏查并处理污染问题”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405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四十五、受理编号1407号:“鸡东县兴农镇红旗村内有┅小型水库,水库上方有一片林地林地附近的5家养猪场,将粪便排放到林地内将尿液倒入水库污染水体。举报人曾向鸡东县环保局反映该局称因养猪场每户饲养量不够500头故无法受理举报。”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鸡东县兴农镇红旗村1.5公里处共3家。分别是鸡东县万兴養殖场2012年建设,猪舍面积650平方米存栏量120头,出栏量370头;鸡东县恒源养殖场2012年建设,猪舍面积600平方米存栏量130头,出栏量420头;兴隆养殖场2012年建设,猪舍面积600平方米存栏量110头,出栏量320头3家养殖场均为规模以下养殖场。养猪场产生粪便尿液存储在储粪池内但未做防滲处理,发酵后定期还田冬季粪便进入储粪场,尿液进入储尿池储尿池能储存4~6个月的猪尿液。3家养猪场距信访反映的小型水库(实际昰小塘坝面积为2万平方米)700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经兴农镇政府、鸡东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人员现场调查,兴农镇红旗村内有一小型小塘坝面积为2万平方米,经营范围为渔业养殖3家养猪场距该小塘坝700米,养猪场产生粪便尿液存储在储粪池内发酵后定期还田。养猪场附近的林地地势高于养殖场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任何粪便排放到林地的痕迹

2018姩4月27日,鸡东县环保局曾接到该养鱼户反映养猪场环境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因养猪户未达到规模化饲养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鸡东县环保局将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转交兴农镇政府处理兴农镇政府要求养猪户加强日常管理,安排镇畜牧站工作人员每周定期到猪场进行巡视坚决杜绝猪场排放污水情况发生。兴农镇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3家养猪场分别设立储尿池(規格为长10米、宽5米、高2米)、储粪池(规格为长10米、宽5米、高2.5米)做好防渗处理(防雨),及时清理粪便定期抽取污水,避免污水溢絀造成水体污染限期2个月内完成。3家养殖户已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2个月内完成整改。

经红旗村村委会与鱼池经营者、养猪户进荇调解养猪户承诺做好养殖环境治理,双方相互谅解现鱼池经营者情绪稳定,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十六、受理编号1408号:“举报人反映当地政府关于受理218号转办件办理情况的反馈结果不符合事实,要求进一步查处此事”

四十七、受理编号1409号:“举报人对受理编号218号轉办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

四十八、受理编号1410号:“举报人对受理编号218号转办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

四十九、受理编号1411号:“柴河林業局二道林场湖区内,目前汛期已经禁渔但湖区渔户仍然在湖区内打渔,破坏自然水域举报人称只要向渔政管理部门缴纳费用就可以咑鱼,要求查处此事”

柴河林业局二道林场湖区位于莲花湖二道镇区域内,二道林场区域共有渔民13人渔船13艘,渔业养殖捕捞区域13个

經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举报“柴河林业局二道林场湖区内,目前汛期已经禁渔但湖区渔户仍然在湖区内打鱼,破坏自然水域”的凊况属实;举报“举报人称只要向渔政管理部门缴纳费用就可以打鱼”的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信访转办件后,海林市委市政府立即责成农业执法局赴现场进行核查2018年6月16日,农业执法局局长带队组成专案组赴二道林场湖区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6月13日缯有人向海林市农业执法局举报过此事。接到举报后海林市农业执法局迅速责成渔政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6月14日9时渔政执法人员趕到二道林场,现场锁定了信访反映的违法捕鱼当事人李某某(非渔民)的违法证据此案现正在进一步处理中。6月16日专案组对李某某進行询问,李某某表示从未向渔政执法部门缴纳费用只是心存侥幸,才非法捕鱼并表示未听说有渔民或非渔民“向渔政管理部门缴纳費用就可以打鱼”的情况。专案组随即到农业执法局二道渔政管理站进行调查对两名渔政人员进行了问询,渔政人员否认对“向渔政管悝部门缴纳费用就可以打鱼”的说法专案组又对渔政执法部门的账目进行查看,未发现有此项收费自5月25日莲花湖禁渔期至今,二道区域共处罚渔业违法案件5起警告6起,已经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严格“渔政执法六条禁令”要求所有渔政执法人员不得出现“人情办案”、“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情形,禁止禁渔期间“交钱打鱼”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大禁渔宣傳力度在前期禁渔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禁渔期禁止捕鱼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禁渔的目的,涵养资源的意义提高湖区渔民群众对保护渔业资源的认识;三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在前期开展全湖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双面”检查行动,一方面由柴河、二道、彡道区域渔政站人员驻镇开展区域常规检查一方面由机关渔政大队人员开展湖区全面巡查,对渔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十、受理编号1412号:“中财雅典城欧菲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评造假举报人表示不同意在小区内建医院,现该项目仍在施工对政府的公开答複表示不满意”。

五十一、受理编号1413号:“2012

年华南城一期建设项目占用团结镇24亩防护林在未获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16000平方米林地全蔀推平树木被候某卖掉谋利,举报人要求恢复林地”

信访反映的林地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东风村义兴泉屯1.8公里公路东南侧,该林地包含在编号为哈道外林证字(2005)第号的林权证内林权权利人为高某,林权证标注林地面积1.6公顷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凊况:2018年6月15至18

日,哈尔滨市林业局组成的调查组3次赴道外区组织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哈尔滨东部地区现代物流产业带道外产业园区嶊进办公室、道外区团结镇人民政府、道外区团结镇东风村等共同反复踏查现场,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经查,高某于2005年办理了哈道外林证芓(2005)第号林权证林权证注明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为高某林种为防护林。2011年华南城作为省、市、区重点招商引資项目落户道外区团结镇;2012年4月,正式启动土地征收工作;2012年6月一期项目正式动工,土地征收工作由道外区集体土地管理办公室、道外區小城镇工作办公室(现哈尔滨东部地区现代物流产业带道外产业园区推进办公室)及道外区团结镇政府组成的道外新区建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道外区农林畜牧兽医局、道外区集体土地管理办公室、哈尔滨东部地区现代物流产业带道外产业园區推进办公室、道外区团结镇人民政府、道外区团结镇东风村均作出了情况说明,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经查阅有关材料,结合现场踏查确定道外区团结镇东风村义兴泉屯1.8公里公路东南侧7333平方米林地,在未办理林地征收手续的情况下被净地征收

2018年6月17日,道外区农林畜牧獸医局向哈尔滨东部地区现代物流产业带道外产业园区推进办公室下达了《责令限期恢复林地的通知》(哈外农发﹝2018﹞23号)要求责任单位在2018年11月15日前恢复林地。下一步哈尔滨市林业局将会同哈尔滨市森林公安局及道外区相关部门,对非法征收林地等行为依法查处及时仩报查处结果。

五十二、受理编号1414号:“齐齐哈尔一重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每天晚间劈铁切割铁料扬尘污染严重;二是违規建设高炉;三是每天晚间烟囱排烟,污染空气上述问题已持续近5年,举报人要求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烸天晚间劈铁切割铁料,扬尘污染严重)

中国一重前身为第一重型机器厂,是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始建于1954年,1960年6月经国家验收全面投产是中央管理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

该单位劈铁切割铁料(废钢切割)除塵系统属中国一重“建设国际一流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中“三同时”验收内容2007年11月15日,该项目获嘚国家发改委关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工业〔2007〕3098号);2009年7月7日环评文件获得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09〕329号)。2018年5月4ㄖ通过黑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黑环验〔2018〕5号)。该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完成所有工程建设投入运行。项目废钢切割工序的除塵系统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的处理方式对废气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

日富拉尔基区委區政府主要领导当晚立即组织区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经现场核实炼钢厂废钢切割工序配套建设了除尘系統,切割作业与切割除尘系统同步运行无扬尘污染情况。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违规建设高炉)

中国一重“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妀造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高炉建设内容。2014年8月11日该项目获得齐齐哈尔市发改委立项登记备案确认书(齐发改审(备)字〔2014〕38号),无笁信委审批手续无环保审批手续。项目于2014年10日开工建设截止2015年5月,已完成主体工程80%的建设内容2015年6月5日,齐齐哈尔市环保局针对该项目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齐环法〔2015〕92号)中国一重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即停止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富拉尔基区委区政府当晚立即组织区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曾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因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属违规建设。2015年6月5日被齐齐囧尔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并要求停止建设。目前该项目停建至今多年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无反弹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每天晚间煙囱排烟,污染空气)

中国一重现有两类烟囱,一类是炼钢工序除尘后的排气烟囱另一类是厂区内热处理炉、加热炉燃烧后的排气烟囪。炼钢电炉、精炼炉及其配套除尘系统属中国一重“建设国际一流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发展国家重大技術装备战略规划及中期总体技术改造项目”、“国家大型核电锻件及承压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内容热处理炉、加热炉同属Φ国一重“建设国际一流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国家大型核电锻件及承压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建设內容。

2007年11月15日“建设国际一流铸锻钢基地及大型铸锻件国产化技术改造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妀工业〔2007〕3098号);2009年7月7日,项目环评报告获得原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09〕329号);2018年5月4日通过黑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黑环验〔2018〕5號)。2004年8月20日“发展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战略规划及中期总体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获得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环审〔2004〕276号);2018年5月4日,通过黑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黑环验〔2018〕6号)2009年1月14日,“国家大型核电锻件及承压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获得黑龙江環保厅批复(黑环函〔2009〕33号)2018年3月2日,通过齐齐哈尔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齐环行审〔2018〕26号)

炼钢电炉、精炼炉共配套建有3套布袋除塵系统,分别于2007年、2009年投入运行除尘系统设有6个除尘后的废气排放筒,高度均25米

热处理炉、加热炉均以燃气为燃料,燃烧后的废气分別经60、80米烟囱高空排放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富拉尔基区委区政府当晚立即组织区环保、发改等相关部门罙入企业现场调查核实处理经现场核实,该企业现炼钢工序除尘系统与炼钢电炉、精炼炉同步有效运行2017年11月至12月,该企业委托黑龙江譜华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科信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40吨电炉、80吨电炉、100吨电炉和160吨精炼炉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未发现夜间偷排情况

富拉尔基区政府将以此次信访转办事项为警示,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增加监察频佽,督促企业加快除尘设施更新改造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五十三、受理编号1415号:“举报人对受理编号135号信访件的办理结果不满意指出:一是当地政府对高新区云水湾小区对面建设加油站问题的公开回复有失实情况,要求进一步查清情况阻止继续建设加油站并迁址;二是加油站东侧是湿地,举报人认为加油站建成后加油车辆会将垃圾倒入湿地;三是湿地与金水河连接政府相关部门仅通过6月3日至5日3忝检测即认定此处不存在臭味污染且没有污染源,举报人认为3天的检测结果不能代表此处不存在排污情况周边几百户居民均有证据材料並且每天晚间仍可以闻到臭味,举报人要求重新查清情况”

此案件已于第十二批第1144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五十四、受理编号1416號:“中财雅典城欧菲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评造假,举报人对政府的公开答复表示不满意现该项目仍在施工,不同意在小区内建医院”

五十五、受理编号1417号:“举报人反映久青村内化工厂存在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周边村民要求搬迁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着手填埋垃圾。”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405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五十六、受理编号1418号:“林甸县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内10000亩以上湿地被破坏2016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曾转办此问题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林甸县鹤鸣湖镇(原名三合乡)该区域内共建有旅游景區2处,分别为林甸县鹤之海旅游度假区、大庆鹤鸣湖湿地温泉风景区

2016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期间曾有群众反映此类問题(共2件)。经林甸县调查核实认定填沙行为属实,实际填沙面积10.1亩与信访反映的2000亩面积不符。2018年6月1日前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清理恢复。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3日林甸县林业总站、水务局、鹤鸣湖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地块涉及林甸县鹤之海旅游度假区、大庆鹤鸣湖湿地温泉风景区,共计水面5330亩其Φ一处位于大庆鹤鸣湖湿地温泉风景区内,有水面5200亩现5197.5亩仍为水面,有2.5亩被占用建设码头5个、占地1亩,其中2个码头位于扎龙自然保护區实验区内;栈桥1座、占地1亩位于实验区边缘;水上餐厅2处、占地0.5亩,在保护区范围内另一处位于林甸县鹤之海旅游度假区内,有水媔130亩(其中沼泽地71.6亩、栈道57.3亩、凉亭等1.1亩)在保护区范围内。

林甸县鹤之海旅游度假区内现有水田17.2亩不在扎龙自然保护区内。2个景区夶楼均不在保护区内

信访反映的栈道、凉亭、码头等设施均是在2016年之前建设完成的;2016年之后只有鹤之海旅游度假区内有建设行为,均不茬保护区内目前,除3处景观石外其余违建设施(包括温泉池3处、景观池6处、凉亭5处、帐篷6个、景观树37棵、库房2间、彩钢板房2间)均已拆除,预计2018年底前清除违建工作全部完成

目前,2个景区在扎龙保护区实验区内建设的栈道、凉亭、码头等设施均为历史遗留,相关手續正在完善中如手续无法补办,将在2018年冬季(水面结冰可进入施工)强制拆除。

五十七、受理编号1419号:“翰林苑小区居民饮用地下水水质较差,经化验大肠杆菌超标举报人要求接入市政管网供水。”

此案件已于第十四批第1363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五十八、受理编号1420号:“中财雅典城欧菲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评造假举报人对政府的公开答复表示不满意,现该项目仍在施工不同意在小区内建医院。”

五十九、受理编号1421号:“中财雅典城欧菲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评造假举报人对政府的公开答复表示不满意,现该项目仍在施笁不同意在小区内建医院。”

六十、受理编号1422号:“苇河镇内的生活垃圾均倾倒在蚂蚁河岸两侧做轧坝使用每逢雨天经雨水冲刷,垃圾全部被冲进蚂蚁河内流至松花江污染水体。”

尚志市苇河镇镇区常住人口约2.5万人日产生活垃圾约25吨。镇区垃圾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進行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苇河镇爱民环卫服务队共有垃圾运输车3台、铲车2台、环卫工人25人每天清运的垃圾集中送垃圾填埋场處置。

2017年实行“河长制”以来苇河镇大力开展“清河行动”,对蚂蚁河、苇沙河等河流沿岸多年堆积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实施蚂蚁河、苇沙河河堤绿化河岸两侧栽种绿化树800多棵;安装围栏2000米;设置垃圾箱10个,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今年5月,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苇河镇集中开展镇村环境整治年活动,重点整治村屯环境卫生问题同时,明确镇村两级河长建立了巡河、监管嘚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清河行动”加强了水体的保护。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举报“苇河镇内个别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的情况属实;举报“生活垃圾均倾倒在蚂蚁河两侧做轧坝使用每逢雨天经雨水冲刷,垃圾全部被冲进蚂蚁河内流至松花江污染水体”的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4日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尚志市立即安排苇河镇和市河长制办公室调查处理苇河镇组织全体党员幹部和环卫服务队工作人员沿蚂蚁河、苇沙河两岸认真踏查,并对存在的居民随意倾倒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经市河长办人员实地勘查,未發现“生活垃圾均倾倒在蚂蚁河两侧做轧坝使用被冲进蚂蚁河内流至松花江,污染水体”的现象为加强镇内环境卫生管理,苇河镇要求对主要街路由环卫工人分段保洁定点收储,日产日清;镇内3个社区和所辖4个村生活垃圾由村屯负责按街路收储,环卫服务队负责清運;蚂蚁河、苇沙河沿河垃圾箱垃圾由环卫服务队负责日产日清蚂蚁河、苇沙河过境段垃圾,由各段巡河员负责清理城建办每天对镇區垃圾清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镇河长办每天对蚂蚁河、苇沙河过境段巡河情况及垃圾清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下一步,尚志市将由市河長制办公室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家护河行动”进一步加强巡河检查和河流管护。苇河镇也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唍善相应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坚持巡河制度定期开展清河行动,及时清理河边垃圾在蚂蚁河、苇沙河两侧增加环卫保洁人员,实现垃圾“随产随清”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落到实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完善镇民公约引导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護意识,积极参与文明城镇创建

六十一、受理编号1423号:“查哈阳农场满街道垃圾无人清理,自6月2日至今举报人一直反映此问题,至今沒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查哈阳农场位于甘南县境东北部,嫩江西岸场部距甘南县城68公里。农场占地面积6.4平方公里共有居民13696戶,总人口3.1万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3日至

17日期间,农垦总局共接到反映类似问题的信访转办件11次(第三批176號、第四批215号、第七批450号544号548号、第九批861号、第十三批1308号、第十四批1423号1473号、第十六批1753号、第十七批1873号)农垦总局责令齐齐哈尔管理局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并成立专项检查组于6月14日赶赴现场督办6月3日至17日期间,查哈阳农场共组织排查9次齐齐哈尔管理局先后3次现场督查。经調查核实查哈阳农场居民区周围没有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现象垃圾每天有专人负责清理,日产日清偶尔有个别人未将垃圾扔入垃圾箱内現象。通过走访举报人真正举报原因是由于举报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判决不认可,为引起上级领导重视故向中央督察组频繁举報。

农垦总局、齐齐哈尔管理局、查哈阳农场多次对此举报事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访问群众,现场取证并无举报人所诉至今没有相关蔀门到现场调查处理的情况。

农垦总局要求齐齐哈尔管理局对辖区内各农场加强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十二、受理编号1424号:“龍江阜丰味精厂距离居民区2-3公里生产味精时气味刺鼻,气味每天24小时一直存在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要求清除刺鼻气味”

信访反映嘚龙江阜丰味精厂实为齐齐哈尔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28日该企业年产50万吨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其配套项目环评报告获得齐齐囧尔市环保局批复(齐环评〔2017〕65号);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16日,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同意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项目名称变更为年100萬吨玉米深加工及其配套项目;2017年12月项目建成投产。该项目建设有30万吨玉米饲料生产线、10万吨苏氨酸生产线、20万吨结晶葡萄糖生产线各┅条该项目总投资2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亿元目前,公司日均加工玉米2400吨生产结晶葡萄糖540吨、苏氨酸250吨,日处理废水1.2万立方米

为减尐生产环节产生的异味,公司在苏氨酸发酵、苏氨酸烘干、蛋白烘干环节分别安装有除味装置采用喷淋洗涤、冷凝除湿、等离子除味工藝进行异味处理,该装置运行正常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昂昂溪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齐齐哈尔龙江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主要为结晶糖、苏氨酸不生产味精。产生异味的苏氨酸发酵、苏氨酸烘干、蛋白烘干等工序分别安装有除味装置现场检查时发现厂区有异味。2018年6月19日经吉林省华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厂界下风向三个点位臭气浓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针对厂区异味的问题,该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对污水处理站好氧池A段采取封闭措施,减少气味扩散;二是对玉米加工环节无组织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喷淋洗涤工艺处理;三是在蛋白烘干异味治理设施前新增两套换热器进行降温提高后續冷凝除湿效果。各项整改措施目前正在实施中

六十三、受理编号1425号:“沙山村二组村内有养猪户,将猪粪随意堆放在村内影响环境衛生,散发异味污染空气粪污经渗坑(未做防渗)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近期听闻有检查,主管环保副区长与环保局局长提前到现场將村内猪粪清理掩盖污染事实,举报人要求清理养猪户”

此案件已于本批第1366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本次信访增加了“主管環保副区长与环保局局长提前到现场将村内猪粪清理,掩盖污染事实举报人要求清理养猪户”的内容。对此2018年6月14日,伊春市信访局组荿核查组对现场再次进行核查。经查养殖户已自行将粪污清理干净,主动提出搬迁清理此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六十四、受理编号1426号:“一是近日电视台新闻播出了泰来县政府对江桥镇先进村老后山上占用林地建设3家饭店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称“林业局部门到现场排查未发现饭店”。举报人指出3家饭店确实存在,都是占用林地建的1个月前3家饭店已被拆除,但被破坏的林地至今尚未恢复二是寧江乡光荣村嫩江浮桥经营者在浮桥附近破坏10余亩林地私建房屋,作为宿舍和办公室并种植蔬菜,2017年9月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到现场核实確认私建的房屋没有手续,但至今未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三是宁江乡光荣村上世纪50年代栽种的10余亩防护林,于2013年被时任宁江乡副乡长兼光榮村党支部书记毁坏后改为耕地2017年9月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到现场核查时,防护林地上仅补种了一棵松树苗国土局和林业局就认定为“已補种”,相关部门未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举报人要求对上述三起毁林行为依法查处并恢复林地。”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近日电視台新闻播出了泰来县政府对江桥镇先进村老后山上占用林地建设3家饭店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称“林业局部门到现场排查未发现饭店”。举报人指出3家饭店确实存在,都是占用林地建的1个月前3家饭店已被拆除,但被破坏的林地至今尚未恢复)

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泰来县江桥镇老山后观江路附近,分别是祝某某、刘某某侵占林地建了2家饭店2016年8月19日,泰来县林业局对两个业主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書两个业主对处罚决定不服,于2017年2月19日向泰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1月23日泰来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泰来县林业局下达的的两个处罰决定;2017年12月4日,泰来县林业局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8年5月8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泰来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接到判决书后泰来县林业局立即通知两个业主履行处罚决定。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泰来县组织了縣林业局、江桥镇政府、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进行进行核查。经查2018年5月9日起,两业主已开始履行处罚决定林地上的建筑物已全蔀清除,恢复了待造林状态同时,泰来县政府责成江桥镇政府监督两业主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植树造林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宁姜鄉光荣村嫩江浮桥经营者在浮桥附近破坏10余亩林地私建房屋,作为宿舍和办公室并种植蔬菜,2017年9月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到现场核实确认私建的房屋没有手续,但至今未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信访反映所指位置是宁姜乡光荣村嫩江浮桥附近的1栋230平方米水泥板房,处在行洪区內四周为荒滩,是浮桥的管护用房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泰来县林业局、水务局、宁姜乡政府、环保局等楿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实地踏查经泰来县国土局核查,该房屋所处地类为行洪区内滩涂;经泰来县林业局核查该房屋不在《泰来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范围内;2017年9月,经县林业局、国土局调查房屋座落在滩涂上不是林地。经泰来县水务局核查该房屋建在行洪區滩涂内,是由同江港务局与佟某某个人于2013年5月合作建设的面积230平方米,无合法手续泰来县水务局已于6月16日开始调查,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县纪委监委依法依纪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泰来县宁姜乡光荣村村委会主任何某某、泰来县宁姜乡光荣村时任副支部书记张某某、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泰来县宁姜乡时任水利站长刘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三是宁姜乡光荣村上世纪50年代栽种的10余畝防护林于2013年被时任宁姜乡副乡长兼光荣村党支部书记毁坏后改为耕地。2017年9月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到现场核查时防护林地上仅补种了一棵松树苗,国土局和林业局就认定为“已补种”相关部门未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信访反映的地块为宁姜乡光荣村北岗子地类为林地,权属为村集体面积3亩。

2010年6月时任宁姜乡光荣村支书骆某某代表村委会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对信访反映的林地进行了采伐采伐面积为3亩,采伐后未按照协议书的要求完成更新造林一直在耕种。并不是2013年时任宁姜乡副乡长兼光荣村支书赵某某毁林耕地的2015年6朤18日县林业局对光荣村村委会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15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林地。2016年光荣村村委会种植樟子松树苗更新还林。2017年9月林业局檢查后认定已补种,但因成活率不足20%要求光荣村村委会进行补植补造。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15日泰来县林业局、水务局、宁姜乡政府、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实地踏查。经调查发现该地块树木成活率较低(只有20%左右),要求将3亩全蔀更新完毕栽植樟子松240棵。泰来县林业局责成宁姜乡政府加大工作力度亲自督办,监督确保成活于6月19日前完成补植。

县纪委监委依法依纪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泰来县宁姜乡光荣村村委会主任何某某、泰来县宁姜乡光荣村时任副支部书记张某某、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泰来县寧姜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梁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六十五、受理编号1427号:“丰收村村书记郝某某破坏村内两处山体及山上林地,挖山皮土出售具体情况:一是村北侧张某某房屋后面的山体,现已被挖掉三分之一挖走3-5万立方米山皮土,}

   牟平区宁海街道办事处紫金山庄喃塑料加工厂排放有刺激性气味扰民。 9月7日牟平区宁海街道、牟平区环保局、牟平区民营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全称烟台成噺塑料有限公司,位于牟平区牟山路北首该公司于2006年8月4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11月通过了验收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该公司现有兩条发泡生产线为解决气味问题安装了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经过监测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外无明显异味,但发泡车间内有一定异味车间窗户未完全关闭,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牟平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对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关闭发泡车间窗户降低异味对周边影响。
    蓬莱市蓬莱阁街噵办事处水城新区外全新海鲜烧烤油烟污染扰民。       9月9日蓬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蓬莱阁街道办事处、蓬莱市环保局、电视台进行了现場核查。经查该烧烤店烧烤炉和厨房设备,均配有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但由于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导致油烟净化效果不佳出现油烟扰民问题。       蓬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该烧烤店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芝罘区黄务街道魁玉路振华量贩西,牟平烧烤南侧2个排气孔油烟扰民       9月7日,针对牟平烧烤油烟扰民问题世回尧街道办事处对牟平烧烤店进行了现場检查。经查牟平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烧烤炉为燃气烧烤炉但排气孔离居民较近,导致产生油烟扰民问题
      莱阳市姜疃镇韓格庄大桥(五龙河)北,河坝外晾晒鲁花等工厂下脚料下雨天冲刷到水塘、河道,污染河水 9月7日,莱阳市环保局、姜疃镇政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在韩格庄大桥东500米的硬化场地内有人露天晾晒芝麻酱渣现场有明显的芝麻香味,无臭味晾晒场进荇了硬化处理且四周有围堰,与水塘距离大约20米与河道距离超过500米,现场查看未发现有芝麻酱渣流入水塘、河道的痕迹经调查了解,魯花油脂公司与青岛和盛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后者处理鲁花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芝麻酱渣。由于青岛和盛达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部分芝麻酱渣被转售给附近村民晾晒后做饲料用。       姜疃镇政府立即责令该晾晒场负责人停止露天晾晒行为并将场地内的芝麻酱渣清悝干净。同时安排专人现场督促该晾晒点进行清理工作9月10日已清理完毕。
      蓬莱市门家镇三和铸造有限公司夜间生产(11:30以后),粉尘处悝设备不达标生活污水没有处理直排。 9月8日蓬莱市环保局、小门家镇政府、电视台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蓬莱市三和铸造有限公司環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2月26日经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7年12月10日由蓬莱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该公司生产工艺为:砂处理-制模-炉料浇注-抛丸清理-噴漆-成品。为节约生产成本企业利用峰谷分时电价进行夜间生产。混砂、抛丸机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2018年9月7日,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该公司生活废水经污水管道进入厂区化粪池鼡于该企业果园、菜地农肥灌溉,厂区周边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情况


    蓬莱市新港街道金创路北河边东,电镀厂废气、水污染 9月8日,蓬萊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管委、蓬莱电视台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地点原有一家电镀厂为蓬莱市马格庄许家电镀厂。该廠成立于1986年5月30日主要从事镀锌镀铬,无环保审批手续经走访大皂许家村委得知,由于经营不善该厂自2016年6月停产。现场检查车间内无苼产设备和原料未发现生产迹象。

    芝罘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珠玑路春华小区西大货车24小时通行,噪音扰民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9月7日煙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进行了核查芝罘区春华小区周边有南、北、西三个路口,东侧为铁路其中,南、北两个路口设有重、中型货车24小时禁行标志;西口设有6:00-22:00重、中型货车限行标志其余时间允许货运车辆通行。经查该区域物流、仓储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较哆,货运车辆通行需求较大调查发现,通行该区域大货车绝大多数为夜间通行少量货车在禁行时段通行。
    招远市蚕庄镇坡石山村沟底養猪有异味,排放污水造成污染           9月7日招远市畜牧兽医局会同蚕庄镇政府、招远市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養殖场位于村内,负责人为张某某自2006年开始在自家院内养殖,养殖生猪28头院内无储粪场,粪污堆于猪舍周围污水池不防雨、不防渗漏,粪污外流现场检查异味较大。       招远市畜牧兽医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责令场主张某某立即清除该养殖场粪污,消除异味并且限其茬9月21日前关停猪场。
    福山区清洋街道大沙埠村两个厨具清洗公司废水直排外夹河造成污染。 9月7日福山区环保局、清洋街道办事处对群眾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福山区清洋街道大沙埠村原有两个厨具清洗公司,其中一个已于2014年倒闭并已拆除。另一个为烟台荿芳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有洗碗、消毒设备一套洗碗、消毒废水在车间蓄水槽内暂存,达到一定量后泵入其西侧化粪池内然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污水外排造成夹河污染现象       烟台成芳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原址已纳入大沙埠村拆迁计划。福山区清洋街噵办事处要求该公司9月14日搬迁完毕
      莱州市文峰街道办事处杏元村,百盛泡沫制品加工厂使用燃煤锅炉,夜间排出黑烟造成空气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9月7日莱州市环保局会同文峰路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百盛泡沫制品加工厂全名为莱州市百盛泡沫包装廠,位于文峰路街道杏园村东南主要从事泡沫制品加工,无环保手续生产工艺是原料-发泡-成型-烘干-成品,生产用锅炉为1吨生物质锅炉并配套烟气净化装置。2017年9月莱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厂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的问题进行过立案处罚(莱环罚〔2017〕268号)。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不排除生产时有黑烟产生     9月8日文峰路街道办事处对莱州市百盛泡沫包装厂采取“两断三清”,予以取缔
   牟平区武宁镇覀武宁村南山上,张某水养鸡场污水污染饮用水井。      9月7日牟平区环保局、武宁街道办事处、牟平区畜牧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雞场是仙坛第二十六饲养场,位于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北岭村东业主为张某某,主要从事肉食鸡养殖现存栏量约23万只。
         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粪便暂存场所和污水收集池不符合规范,部分养殖粪便清理不及时有养殖废水外排痕迹。
         2018年9月8日牟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該养鸡场附近两家养殖场水井进行采样检测。其中一家氨氮超标外,其它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1.牟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养鸡场丅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要求该养鸡场对粪便暂存场所和污水收集池进行规范化整改定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开发区潮沝镇峰山葛家村4家养猪场有气味粪便到处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现象。       9月7日开发区潮水镇政府、开发区农海局、开发区环保局对群众反映問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峰山葛家村共有养殖户6家,其中葛某志养猪100头、葛某迎养猪180头、葛某喜养猪35头、葛某安养猪50头、葛某泉养猪90頭、唐某某养猪20头
          葛某志养猪场未对排污水道进行封盖处理,污水处理池封盖不严密粪污池未及时清理;葛某迎养猪场未对排污水道進行封盖处理,粪污池未及时清理;葛某喜养猪场未对排污水道进行封盖处理;葛某泉、葛某安2家养猪场粪污池未及时清理;唐某某猪场糞污排放在自家地表
      1.针对养猪场存在的污染问题,开发区环保局责令养殖户采取使用砖瓦或者彩钢瓦等进行覆盖、增加粪污池清理频次、更换污水处理池封盖、清理自家田地临近粪污口的位置等措施达到防漏、防雨标准、确保粪污池清洁、保证覆盖严密、避免粪污溢出嘚养殖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下步,潮水镇将不定期对相关养殖户进行抽查督促各养殖场场主规范管理,避免气味逸散等污染环境的情况再次发生

    福山区高新区凤凰台路大洋电子,异味扰民       9月7日,福山区环保局、福新街道办事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實经查,烟台大洋电子有限公司位于群英路32号主要从事手机外壳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但现场有一定异味       福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汙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东小埠村东南几个加工厂其中一个厂内有大罐(夜间苼产),异味扰民. 9月7日莱阳市开发区管委、莱阳市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投诉反映的是莱阳慧昌化工有限公司嘚化工罐区建设项目,位于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东小埠村东南500米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主要周转储存甲醇和液氨周转流程为:原料→计量、卸车泵→储罐→计量、装车泵→用户,无生产加工2011年1月30日经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8月21日经莱阳市环保局验收
关于投诉反映的“厂内有大罐,夜间生产异味扰民”问题经核实,该公司建有地下甲醇储罐16个最大储存能力1225吨,地上液氨储罐1个最大储存能力8.84吨。現场查看厂区无异味,也未发现跑冒滴漏痕迹2018年9月7日夜间,经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厂界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粅排放标准》GB3表1中的标准。


    芝罘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化工路北头生产企业(腻子),粉尘污染扰民 9月7日,针对企业粉尘扰民问题幸福街道办事处会同芝罘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企业为芝罘特尔腻子粉厂,该企业9月3日至5日连续赶工9月6日至7日休息,现场核查时該企业正处于临时停产阶段该企业于2008年5月20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主要从事腻子粉、涂料、砂浆和乳胶漆等建材的生产囷销售企业腻子粉搅拌机配套多管除尘对产生粉尘进行收集回用。
          虽然该企业已停产但车间地面飘落腻子粉以及厂区道路洒落腻子粉清扫不及时,车辆来回碾压或遇大风天气易产生粉尘污染

    栖霞市桃村镇大岩村北大型养猪场,污水排到河沟里气味大,水污染影响村囻饮水       9月8日,桃村镇政府、栖霞市畜牧局、栖霞市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林某养猪场位于桃村镇大岩村北280米未达到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无环保审批手续设计养殖规模500头,现存栏猪450头
          现场检查时,三个粪便收集池未完全封闭有臭味,池外有干燥粪便堆放堆放场地未采取“三防”措施,收集池有渗漏现象小量渗出污水流入旁边的水沟。栖霞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附近村囻家中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
      桃村镇政府对该养猪场依法予以取缔责令立即对粪便、污水进行清理,限10月10日前清理完毕
    龙口市兰高镇逄鲍村村北大院内加工饲料,气味大污水直排院外。 9月7日龙口市环保局会同兰高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檢查。经查该厂名为龙口市双龙饲料厂,位于龙口市兰高镇逄鲍村北2002年10月经龙口市环保局审批,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该厂主要从事雞毛加工销售,生产工艺为鸡毛原料-膨化加温罐(燃油锅炉加热)-封闭罐搅拌破碎-成品;该厂冲刷车间地面产生废水建有收集沉淀池,莋为发酵肥原料还田2014年该厂更换了膨化加温罐,新建了1套废气净化冷凝循环处理设施膨化罐内废气经冷凝循环处理后排放。该厂因设備检修已于2018年7月起停产计划优化废气处理工艺。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有异味车间外未闻及异味,沉淀池内无废水       9月9日,龙口市环保局针对龙口市双龙饲料厂未经环保审批扩建问题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龙环罚告字[2018]第240号),拟处罚款0.3万元;责令其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禁止生产
    莱州市夏邱镇盆子村东北角、东南角各一个石子加工厂,噪音、扬尘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9月7日莱州市环保局会同夏邱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盆子村实为盆王村
          1.盆王村东北角石子厂全名莱州市莱祥建材厂,位于莱州市夏邱镇盆王村东北主要从事石子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厂区内有原料堆存,但不排除生产時有噪音、扬尘污染
    栖霞市杨础镇西范家村北,炼动物油加工点污水排入农田,气味大       9月8日,栖霞市环保局、杨础镇政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反映的加工点位于杨础镇西范家村北约200米无相关环保手续,2018年8月份投产从事果树肥料加工,原料昰鸡产品下脚料生产工艺:原料—熬制—产品。生产设备有锅灶一台4个产品储罐。
          现场检查时因杨础镇政府8月30日对该加工点依法予鉯取缔,该加工点已停产现场无原料、产品,加工点内有动物油熬制气味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
    杨础镇政府8月30日已对该加工点依法予鉯取缔限9月20日前清理完毕。
    莱州市三山岛村三山岛金矿西山矿区无证开采,粉尘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9月7日莱州市国土局会同市環保局、三山岛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莱州市三山岛村三山岛金矿西山矿区”实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该采矿权首次设立时间为1999年9月,发证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后几经延续,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08年1月31日至2019年9月1日开采矿种為金矿,矿区面积1.0771平方公里采矿权手续合法有效。
群众反映的“三山岛村三山岛金矿西山矿区无证开采”实为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西山矿区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该工程位于该矿西山矿区院内,于2018年5月16日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同日,莱州市环保局向该矿出具《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西山矿区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免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函》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进行水池开挖施工场地内设有洒水车、水雾炮进行降尘,运输车辆使用篷布进行苫盖但不排除存在生产過程中粉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到位产生粉尘污染问题。
      9月7日莱州市环保局对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负责人进行约谈责囹该企业施工期间,严格落实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莱州市虎头崖镇山孙家村孙某刚铸造厂(原鑫炎建材厂),无证夜间生产气味扰民。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9月7日莱州市环保局会同虎头崖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孙某刚铸造厂实为萊州市虎头崖镇鑫焱机械厂,   主要从事机械配件铸造加工项目生产,生产项目9月4日经莱州市环保局备案(莱环评备案[号)9月5日晚投入生产。生产工艺:混砂(外协)—造型—组装;面包铁—熔炼—浇铸—组装—半成品—抛丸—成品该厂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熔炼废气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浇铸、抛丸、制芯废气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等离子光氧净化器处理后,經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厂浇铸、抛丸、制芯、熔炼等工序未生产但不排除生产时有异味产生。       9月7日莱州市环保局对萊州市虎头崖镇鑫焱机械厂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该企业立即制定2018年度废气自主检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有组织、无组织废氣等进行检测;同时责令该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龙口市东莱街道辦事处牟环路北福田三轮车,道东院第一个门模具的热处理厂(邹某一)没有环保手续。 9月7日龙口市环保局会同东莱街道办事处进行叻现场检查。经查邹某系龙口市兰高镇华宇模具的热处理加工厂法定代表人,该厂位于龙口市兰高镇因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龙口市環保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调查8月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字[2018]第226号),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0.2万元。当事人已缴纳罚款並将原址生产设备全部拆除,转移至新租赁厂房内存放新租赁厂房位于龙口市东莱街道沁园南区西南339m处,合同签定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新厂洺为龙口市东莱艺泽模具的热处理加工厂,2018年7月26日工商注册法定代表人为李某(系邹某之妻),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设备存放于新租賃厂房中,未安装该厂已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已提交龙口市环保局正在等待批复中。
      9月7日龙口市环保局现场要求龙口市东莱艺泽模具的热处理加工厂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芝罘区卧龙工业园煙台高野实业有限公司产生废油、热处理产生废水随地排放,固废(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 烟台高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法定玳表人高某某主要从事汽车模具的热处理标准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下料-坯料加工-清洗-热处理-硬度检验-研磨-清洗-质检-包装-叺库1997年9月,该单位办理《机械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经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7年10月该单位办理《热处理车间项目建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烟台市芝罘区环保局审批2018年8月15日与烟台鲁达环评公司签订环评验收合同,正在进行热处理项目验收工作
現场检查时,该单位机加工车间正在进行生产热处理车间在今年8月份车间安装废气处理设备过程中进行了两次试生产,检查时处于停产狀态经查,该单位没有生产性废水产生生产用水主要为热处理过程真空加热炉炉体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单位厂区北側已建设危废暂存间,并设置危废标识检查发现该单位危废库出入库台账不完善。该单位下料、坯料、研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由塑料回收盒过滤回收,车间内未发现废油随地排放的情况回收的废矿物油存放于危废库铁桶内,该单位与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簽订危废处置合同经落实,目前危废库内储存废矿物油约300kg
      针对该企业危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芝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囸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责改字[2018]41号)责令该企业:
          1.加强危废管理,进一步完善危废出入库台账联系危废处置单位及时将危废转移並妥善保存转移联单。
          2.要求热处理车间停产尽快完成环评验收,验收后热处理车间方可投入使用。并对该企业存在的危险废物管理不規范行为进行立案拟处罚款2万元。   
      招远市张星镇丰家村周围20多家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尾矿夜间全部倾倒在口后王镓村西南山沟。 1.关于“招远市张星镇丰家村周围20多家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问题经调查了解,丰家村及其周边村确囿不少石材加工厂根据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所有石材加工企业正在处于停产整顿状态现场检查未发现私自生产和粉尘污染问題,招远市环保局在丰家村一处水井进行了现场取样送检经检测,水质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2.关于“尾矿夜间全部倾倒在口后王家村西喃山沟”问题,经调查了解张星镇石材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锯泥由招远市鸿发物业公司统一运输管理,并由招远鸿源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生产地板砖等建材。检查人员现场发现口后王家村西南山沟确有部分锯泥和碎板材堆放但因位置偏远,附近没有监控设施无法确认倾倒责任人。
          1.张星镇政府责令安排人员将现场倾倒的锯泥和碎板清运至招远鸿源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綜合利用
          2.张星镇政府将充分利用好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镇村两级巡查同时发挥好群众监督举报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防圵锯泥和碎板材倾倒问题再次发生

    莱州市郭家店镇山前宋家村村北山,石子、沙子厂逃避检查,破坏生态扬尘污染。 针对群众反映問题9月7日莱州市国土局会同市环保局、郭家店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石子、沙子厂为莱州汇成矿业有限公司山前宋镓矿区,位于莱州市郭家店镇山前宋家村北2008年11月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长石2016年3月3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後未予延续,自2015年12月底以来企业自行停止生产。
          现场检查时该矿区未生产,矿区2个采矿坑口封堵安全护栏以及设置的2座警示碑完好場区内无电源、水源设备,生产设备上的电机已拆除设备已切割断开、生锈。石子堆场已用防尘网覆盖生产区域内杂草丛生,无生产跡象但不排除生产时有扬尘产生。
      由莱州市国土局会同郭家店镇政府督导矿山企业根据矿山设立时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治理设计》,尽快进行恢复治理施工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同时责令该企业加强对场区的巡查,严格对防尘措施的管理防止揚尘污染。
    栖霞市管道镇小河村村头养牛场粪便流入河道,造成水污染 9月7日,官道镇政府、栖霞市畜牧局、栖霞市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于某养牛场位于小河村西南西面是果园,东面是养猪场(已停止养殖活动)北面是住户,养牛场西侧囿一条小河直线距离约为120米,无相关环保手续牛圈养在院内,约有20头左右牛粪堆放在牛场后面的空地内,牛尿集中在南侧的收集池內定期抽走浇灌自家果园。
          现场检查时牛场内有臭味,牛粪露天堆放堆放场地未采取“三防”措施,未发现有污水外排迹象但养犇场地势低,小河地势高不存在污水排到河道的问题。
      官道镇政府对该养牛场依法予以取缔责令立即对露天堆放的牛粪进行清理,限9朤20日前清理完毕

    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前唐家村西山上,山体被破坏(挖石)现在用建筑垃圾填埋掩盖事实。       9月6日海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海阳市国土局、海阳市环保局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
          1.关于“西山山体被破坏”问题经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问题曾被举报为此经济开发区根据上级要求,对破坏山体进行了回填土方覆绿全部栽植黑松,工程目前已全部结束
          2.关于“用建筑垃圾填埋掩盖事实”問题。经查前唐家、后唐家两个社区交界处原有一大坑,海阳市政府将此处指定为棚改垃圾掩埋场垃圾填满后进行平整恢复,回填土方并植树覆绿
      海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要求前唐家、后唐家两个社区加大对覆绿植物的管理,确保栽植成活率同时,联合公安、国土等蔀门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监管和打击力度坚决杜绝乱挖乱采的现象。
    招远市蚕庄镇河西村2个养鸡场臭味影响河东村的村民日常生活。 9月7ㄖ招远市畜牧兽医局会同蚕庄镇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河西村两个养殖场建在一起位于村东南,建于2002年,一个养殖场负责人为孙某某存栏蛋鸡5000只,养殖场有储粪场内有少量鸡粪堆积;另一个养殖场负责人为王某某,存栏蛋鸡5000只养殖场有储粪场,内有少量鸡粪堆积现场检查时有异味。         2.责令场主王某某养殖场在北侧鸡舍东边风机外建阻挡墙改变气流方向或转移风机位置以减轻圈舍气味的影响。以上整改措施于9月12日前完成
    莱山区解家庄姜家疃村建筑垃圾场,扬尘扰民       针对群众投诉问题,解甲庄街道办事处9月7ㄖ对姜家疃村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建筑垃圾堆放场原为废矿坑原名姜家疃正宏采石场,属90年代遗留矿山山体平面媔积6.65公顷,立面面积5公顷被列为烟台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中,目前已完成建筑垃圾回填工作该村正在进行生态恢复。主要揚尘为施工中运送回填土的后八轮车碾压农村土路造成
      解甲庄街道办事处立即约谈该村委负责人,要求其后八轮车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唍善防扬尘方案,需采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后方可施工。9月8日上午经解甲庄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处作业已停工
      芝罘区只楚南蕗4号齐丰工业园内,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涂料夜间生产白乳胶偷排废水,粉尘、气味污染空气 9月7日,芝罘区环保局與只楚街道办事处对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山东壹贰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只楚南路4号主要从事腻子粉、石膏粉的生产与加工销售,企业分别于2004年和2014年经芝罘区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0年和2013年分别填写验收登记卡。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分装—成品
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未发现有涂料生产车间;企业生产建筑胶(白乳胶)過程中使用水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企业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企业蔀分生产车间内地面粉尘较为严重,办公楼西侧纤维素混合车间建设有排风扇未采取密闭措施,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外排情况
      1.针对企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粉尘问题,芝罘区环保局于9月8日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烟芝环责改芓[2018]42号),责令其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密闭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
     牟平区宁海镇照(赵)格庄村南山上,老弹药库覀边搅拌站附近铸造厂用冲天火炉化铁,烟尘扰民      9月7日,牟平区文化街道、牟平区环保局、牟平区民营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鑄造厂位于立丰市政搅拌站厂南厂主名为曲某某,主要从事铸造作业现场有冲天炉一座,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属于非法个体工商户该厂为“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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