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公募和私募真的私募和非法的私募?

         证券资管业务中,基金或者管理账户因管理人实施证券违法行为所获取的收益应被没收。同时,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与证券执法面临的现实困难,应赋予执法机关一定程度的取舍平衡自由裁量权。从长远与根本看,应在实体上明确执法机构追缴他人因证券违法所获收益的法律依据,在证券行政处罚程序上引入第三人制度。
         随着我国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证券资产管理机构或其人员在管理的基金账户、专项账户上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情况越来越多。同时,民间早就大量存在委托亲朋好友或者他人管理证券账户的情况,受托人在委托人的账户上实施违法行为的案件也屡有发生。
         2015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账户管理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合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依法以投资顾问名义开展账户管理业务,像美国、日、韩、港、台等资本市场那样,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管理证券账户;不难预料,账户管理业务有限放开后,也会出现类似案件。
         由此引发出亟待明确、解决的问题是,如果管理人通过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给基金账户、专项账户或者委托管理账户(以下统称资管账户)带来了收益,而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账户所有者既不知悉也未参与违法活动,则资管账户上由管理人违法行为带来的收益,应否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认为应予没收,调查、审理、执行环节又当如何操作?
         对此问题,实务上存在歧异颇大的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账户所有者纯属无辜,管理人的违法行为与其毫不相干,不能没收其已经获得或者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不过,应没收管理人已经收取或者按约定应当收取但尚未收取的管理费与收益提成,并以此为基数确定对管理人罚款的金额;同时,考虑到管理人违法行为给资管账户获取的利益未被收缴,可对管理人处以较高倍率的罚款,比如没收管理费与收益提成,并处以管理费与收益提成三倍的罚款。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违法所得应予收缴”、“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获利”是基本的自然正义法则,应当没收资管账户因管理人证券违法行为所获收益。
         笔者认为,应在坚持没收资管账户因管理人证券违法所获收益的基本原则下,充分考虑此类案件的特殊情况与证券执法面临的现实困难,赋予执法机关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在没收资管账户违法所得与对违法者实施罚款、声誉罚、资格罚乃至刑事处罚之间进行务实、合理的取舍平衡,争取既有效打击证券违法又最大程度地消除不公平后果;从根本与长远看,应在实体上明确证券监管机构追缴他人违法所得的法律依据,在证券行政处罚程序上引入第三人制度。文章首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分析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性质与“没收他人违法所得”的法理逻辑,接着结合较多案例介绍了美国证券执法广泛运用的“救济被告”制度,最后提出了办案操作与完善立法的具体建议。
         “违法所得”的“得”,是“获取”、“获得”的意思,英文为proceeds,《元照英美法词典》解释为“因出售财产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所得的收益”,即因为某些“投入”而在此基础上所得到的“回报”。违法所得,就是因违法行为所获取的收益,也即违法所得是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收益,违法与所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性质,存在“制裁性”与“修复性”的争议。前者认为,“没收违法所得”属于一种惩罚措施,后者则认为,“没收违法所得”系纠正、还原、修复或者补偿,并不具有惩罚性或者制裁性。我国《行政处罚法》将“没收违法所得”列为行政处罚措施的类型之一,似乎给了“制裁论”者以立法上的依据。不过,行政处罚的本质,是对被处罚人违法行为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具体体现为制裁。制裁性是通过剥夺或限制被处罚人的权益(包括名誉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等),给被处罚人增加新的义务负担来实现的。与此不同,行政机关促使违法者回复守法状态、纠正违法行为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导致的不公平后果,比如责令改正、责令退赔、没收违法所得等,对违法者的权益不具有“侵略性”或损害性,也没有给违法者科处新的义务负担,将之归类为制裁,显得过于勉强。
         具体到“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法》第8条设定的6类行政处罚,除“(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外,限制或剥夺的都是被处罚人的合法权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对象被冠以“违法”、“非法”的定语,就充分表明“没收”这一措施与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的区别。违法的所得和非法的财物既然不是合法的,就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当然不应当继续占有。因此,不少学者建议将“没收违法所得”从行政处罚种类中删除,将之作为纠正违法行为的方式做出一般规定 。
         在德国,对于追缴违法行为所获得不当利益的法律性质也存在争议,有认为是广义制裁的一种,有认为是保全或赔偿修复性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004年1月14日裁判认为,此种不法利益之追缴,并非以“抑制性的-报复性制裁”为目的,而是以“预防性的-秩序管理”为目的,因此,并不属于受责任原则支配的类似处罚措施,也即其并非一种处罚或类似处罚性质,而是以除去违法状态为目的、具有类似不当得利返还性质的特殊措施。
         如果将同属公法领域的我国《刑法》与《行政处罚法》比较,问题就显得更加清楚。我国《刑法》虽然也规定了“没收”,但是《刑法》上的“没收”是指“没收财产”,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刑法》第34条),而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因此,可“没收”的“财产”,可以是犯罪分子原本合法所有的财产,因而具有惩罚性、制裁性。《刑法》上与《行政处罚法》上相对应的“违法所得”,规定于《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没有使用“没收”一词,使用的是“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也未将之列为刑罚的一种。相比较而言,《刑法》的规定有两个显而易见的好处,一个是准确把握了收缴违法所得的纠正、恢复性质,从实务看,收缴的对象不限于犯罪分子,如果他人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获取了利益,也可以直接收缴该他人所获取的“违法所得”,因为这并不是一种惩罚,因而不需要收缴对象本人存在“罪过”,从而避免了《行政处罚法》将之归类为一种处罚措施所引致的不必要尴尬与纷争;另一个好处是既可以将违法所得“追缴”进入国库,也可以将之“退赔”给因违法行为导致损失的民事主体,避免了《行政处罚法》“没收”体制下只能上缴国库,导致对受损害主体救济不足甚至无法救济的困境。后一点,在近年的证券违法案件民事索赔中体现得比较突出,也是证监会[微博]与相关方面正在努力弥补修正的,比如(.cn/Article/ 谢谢

、引进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经过各种政府的职能部门比准?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国资部门、金融办、商务部门、甚至包括公安部门等等,这些部门的公务员背后有同学亲戚朋友,这些内幕消息才是A股上市公司疯狂涨停一段时间,才开始停牌的最大的秘密。
       前几年当人们在传习徐翔的超常功能时,笔者就曾想,在成熟市场,绝大多数主动投资者都跑不赢大盘,而中国的许多私募基金包括一些公募基金能够取得超过大盘几倍的收益,尤其是前几年一些公募基金精准埋伏,集中持股一些重组股,或者直接去集中购买ST股,往往获厚的例子实在太多,根本就不能用正常思维去解释。尽管有诸多猜测,但是最终化危为安,这是由于背后有强大的力量在保护着他们。而这次徐翔的倒下,才真正搞清楚了一个令人恐惧的秘密。
       徐翔事件说明了中国A股的一切秘密,当这个秘密大白于天下之后,A股的灵魂就出窍了,它必须重新寻找自己的灵活,那就是当以前强势阶层通过A股剥夺散户的利益的股市逻辑没有的时候,这些性质的流动性,必然遁形。而必须重建新的交易逻辑,才会有新的资金入市,推动一个公平透明和公正的市场,这不仅仅需要拿掉类似徐翔这样的白手套,而是要用一套制度体系重建A股灵魂,把场外资金吸引进来。
       A股由于股灾已经消灭了政府一万多亿的资金,这些资金是让政府心疼的,这些资金如果用于 和投资,将由于乘数效应,对经济有多大的提整,而现在不仅仅这些钱不能变现,而且成为威胁A股安全的一个引爆点。

       一提到这一万多亿救市资金,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就想骂人,基本不创造价值的中国股市2500点都有泡沫,4000点还跑去救市,救个狗屁的市,都是上面拍脑袋的事,不顾基本经济规律先是人为搞了一个牛市,幻想通过股市慢吸血的慢牛来降杠杆,最后车快失控了人民日报还不断发文加油门,一两块钱的馒头不到一年硬炒到了五六块,眼看车毁人亡了,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最后找了一堆理由,什么不救市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等等,这钱给八亿中国农民补充医疗保险和 保险,再不济像香港一样干脆给中低收入者每人发个大红包,怎么都比救市强!
       、徐翔们自然是罪有应得,四五千点还追高赔钱的大小韭菜们也并不值得同情。关键这帮随意拍脑袋的老大们,我忍来忍去,还是想骂一句,草泥马,没见过这么糟蹋钱的!

"又曝光六家平台 徐翔父母疑现身天津鼎晖旗下公司
         ·“泽熙系”又曝光六家平台 徐翔父母疑现身天津鼎晖旗下公司·根据已知资料,徐翔父亲徐柏良持有“泽熙系”7家公司股份,徐翔母亲郑素贞则持有“泽熙系”8家公司股份。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徐翔父母疑似还持有“泽熙系”之外投资公司的股权。
         此前,市场已知的是,泽熙系主要通过徐翔本人及其家族实际控制的4家平台公司运作。但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新梳理,除上述四家平台公司外,徐翔旗下或还有六家平台公司。
         与此同时,作为国内知名股权投资公司的鼎晖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鼎晖),旗下两家合伙企业的股东名单中出现了徐柏良、郑素贞的身影,分别与徐翔父母同名。
         此前的公开报道显示,徐翔家族共有四家资本运作平台,即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上海泽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普通合伙).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据公开资料最新查询发现,除上述四家平台公司外,徐翔旗下或还有6家平台公司。分别为上海泽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熙添煦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泽熙添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泽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泽熙系”旗下已知的平台达到了10家之多。
         记者注意到,新发现的这6家平台中,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最为活跃,曾先后投资 、等上市公司。而这些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主要为徐翔家族成员,包括徐翔、其父徐柏良、其母郑素贞与徐翔的妻子应莹。
         此外,这些平台中也不乏实力机构。比如,2013年1月28日成立的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3名合伙人中便出现了华润深国投的身影。
         事实上,在设立“泽熙投资”后,徐翔这位“宁波敢死队队长”便与华润深国投合作密切。梳理泽熙此前的投资轨迹可发现,泽熙此前的产品中,泽熙1期、泽熙4期、泽熙6期、泽熙7期等产品的管理机构均为华润深国投。
         根据已知资料,徐翔父亲徐柏良持有“泽熙系”7家公司股份,徐翔母亲郑素贞则持有“泽熙系”8家公司股份。不过鲜为人知的是,徐翔父母疑似还持有“泽熙系”之外投资公司的股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工商注册信息中发现,天津鼎晖翔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鼎晖翔瑞)的股东中出现了徐柏良,天津鼎晖嘉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鼎晖嘉悦)的股东中出现郑素贞。上述两 股东与徐翔父母同名,是否为徐翔父母,尚无权威信息佐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中,天津鼎晖翔瑞合伙人中出现了天津鼎晖旗下的鼎晖宇泰地产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天津鼎晖嘉悦合伙人中出现了天津鼎晖。
         而天津鼎晖与徐翔的“泽熙系”早有往来。天津鼎晖下属的基金产品——“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的合伙人中,就有“泽熙系”旗下的上海泽添资产管理中心。公开资料显示,“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成立于2008年6月。除“泽熙系”旗下上海泽添资产管理中心外,其股东中还有全国 基金理事会、担保有限公司和等。
         天津鼎晖持股 、奇瑞 等多家公司“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2013年 显示,该基金持股的上市公司包括 、和  ,这三家上市公司分别属于制药、文化用品和石化领域。不过,2014年10月15日,“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抛售了所持的恒逸石化股票。
         此外,“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还持股多家非上市公司。其2014年年报显示,“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持有 领域的博生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体检)以及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股权。
         资料显示,慈铭体检在国内超过30个城市建立了体检中心。其官网资料称,公司是目前国内年体检量最多的专业体检机构。而资本市场上一直有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划上市的传闻。(每日经济新闻)

       关于徐翔的文章,这几天你一定看了太多,这篇有什么不一样?它全面剖析了徐翔的操作手法,赚钱路径,更有多只个股的案例解说,应该是目前写徐翔与A股之间最深刻的一回,总之一句话:料很足!有人骂他是股市蛀虫,也有人称他为一代枭雄,看过此文后,或许你会有新的认识。
       这次徐翔没能如以往几次有惊无险,而是被公安部直接调查,或许他很难再回到市场并呼风唤雨。11月1日晚,徐翔被抓的消息传出后,上百人“终夜无眠”,至今仍忐忑不安。自2009年成立 投资以来,徐翔炒作的股票超过100个,那些为数不少于百人的上市公司老板、利益相关方,都已在担忧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的“火”,会否烧到自己头上。
       根据我们的观察,泽熙只是徐翔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公开平台,而其核心路径主要有三种模式。
       始发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大宗交易,成就了一批股市新贵。前几年,徐翔也看中了这一蕴含巨大利润的市场,粗略估算,徐翔至少完成了百来家上市公司的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操作分简单和复杂两种模式。简单的模式就是组织资金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卖出来的股票接下来,隔天或分几天在二级市场上抛出,赚取差价,顶多简单维护下股价。复杂的模式,常常被美其名曰:“市值管理”。在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前几个月、甚至1年前就开始运作,先把股价拉上去,并在开始减持后继续维持股价,抑或继续拉升股价。复杂模式中,大宗交易操作者要策划如何将股价做上去,通过与大股东等的合作,深度挖掘上市公司利好,如没有,就给上市公司制造种种利好,并以类似做庄的方式抬升股价。大宗交易者投入大,收益也大,可以从上市公司大股东那里分享到股价上涨部分50-80%(扣除基数)的收益。徐翔操作的当然是复杂模式,并曾是市场上最大的大宗交易操作者。
       泽熙成立后,徐翔在公司之外还经营了一个合伙人团队,大宗交易项目确定后,徐翔主要利用泽熙之外的账户先买入股票,并通过对敲等形式抬升股价,大宗交易时主要用泽熙的账户来接盘。徐翔他们注册了几家看起来完全没有关联性的公司,来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签订大宗交易协议,分钱时也是通过多个其他人的账户来进行,以避免监管。这就是我们本文开头说的,泽熙只是徐翔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公开平台的原因所在。
       徐翔抬升股价过程中,除了利用资金优势外,常常通过多种手段“创造”收购资产等利好,从而制造牛股的假象来吸引跟风盘。
       2012年4月,南江集团与 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合作成立宁波墨西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宣称建设世界上第一条年产300吨的 (石墨烯浆料、石墨烯微片)生产线。2013年以来,这一题材反复在乐通股份(002319)、*ST新梅(600732)、华丽家族(600503)身上炒作。
项目合作协议》,双方商定组建合资公司从事石墨烯油墨的研发和生产,计划总投资1亿元,公司占合资公司80%的股份;乙方以石墨烯油墨的相关技术作价出资;新组建的合资公司将作为双方合作的平台,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油墨。然而,2014年9月26日,公司公告称,与宁波墨西组建合资公司的市场条件还不成熟,双方一致决定暂缓成立合资公司,继续观察市场情况,等待合适时机再行成立合资公司。但这一没有下文的项目并不影响其股价炒作:2012年12月初至2013年3月中旬,乐通股份股票最高时涨了两倍,上述公告功不可没。与此同步的是,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3月5日,乐通股份共有34次大宗交易记录。其中,国泰君安证券上海打浦路营业部26次,涉及3180.25万股,成交5.2亿元。
       2012年7月20日,华丽家族公告注入石墨烯项目计划。华丽家族作为石墨烯概念股,在近3年多的时间里也几次成为市场炒作对象,各种传闻不断。直到今年年中,华丽家族的石墨烯计划才有了实质性进展。3年前即2012年底至2013年1月底,华丽家族开始了密集的大宗交易。其中,除了国泰君安证券上海打浦路,安信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和国泰君安证券总部也为买方,涉及交易金额近5亿元。
       2013年3月5日,市场传闻*ST新梅将与南江集团合作介入石墨烯。*ST新梅澄清称,未与南江集团有过任何与石墨烯资产有关的意向与协议,但大股东兴盛集团目前与南江集团商谈在石墨烯产业领域合作的事宜。随后不久,南江集团成为上海新梅的第三大股东,*ST新梅大宗交易也开始频繁起来。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9月23日,共发生23笔大宗交易,共计1.9亿股,交易金额11.2亿元。其中,国泰君安证券上海打浦路营业部发生4笔,国泰君安证券总部发生6笔,华泰证券上海国宾路营业部发生4笔,中信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有2笔。
       种种证据指向徐翔携南江集团实际控制人王栋等,深度介入了*ST云网(002306)(原公司简称为湘鄂情)的大宗交易,因而有了王栋进入*ST云网的股东名单,以及*ST云网眼花缭乱的、连续性的收购。2013年7月25日,*ST云网公告,拟收购江苏中昱 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称江苏中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聚多位院士、教授,已承担百余项国家级项目及课题,申请国家专利40多个,形成关键技术50多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30多项;其业务板块包括综合版块、废气板块、 板块、 河湖板块。并称,中昱环保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800万元、净利润88万元,2013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8000万元、净利润1000万元。但我们从宜兴市政府部门取得的数据显示,这家公司2012、2013年的业务收入和利润均为零。我们根据*ST云网公告的地址也没有找到中昱环保。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2014年5月9日,*ST云网中止了对其的收购。
       2014年12月24日,*ST云网又公告转道收购中昱环保实际控制的江苏晟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据其披露的材料,晟宜环保2013年前9个月主营业务收入7755万元、净利润1395万元。政府部门数据显示,同期,主营业务收入1533万元,净利润1.6万元。2014年上半年,我们曾经根据*ST云网公告中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晟宜环保在宜兴新庄街道的工厂,大门口一块公司的铭牌都没有,工厂大片荒废着,唯一的车间里未看到生产迹象。
设立向日葵物流贸易有限公司。2013年9月26日,再发公告称,收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拟在上海自贸区外高桥设立的子公司名称为向日光科 (上海)有限公司,投资人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额为5亿元,投资比例为100%。受此利好消息影响,当日,向日葵一度涨停,并进行了大宗交易。
       查阅上 股或者是重大题材股的交易中,都可以找到徐翔的痕迹。2003年9月17日,华芳 (600273)停牌(现 为嘉化能源)。同年12月4日,华芳纺织复牌并披露了嘉化能源将 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股价亦因此封住涨停。在2013年12月9日的龙虎榜中,中信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在卖出席位中排名第一,交易金额为3121.42万元。前面我们就介绍过,徐翔在这家证券营业部拥有账户。
销售客户推广合作协议》,进行互联网彩票销售客户的推广合作。自此至3月7日,其股价接近翻番。公告当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证券营业部出现在龙虎榜上,当天是一字涨停,这家营业部尽管是对倒,但如果不是提前介入,就没有股票倒出来;2014年2月17日,国泰君安交易单元(010000)出现在龙虎榜上,主要是卖出。徐翔在国泰君安证券上海江苏路证券营业部开有账户,国泰君安交易单元(010000)也为泽熙所用。2014年1月23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交易单元(010000) 通过“卖买对敲”,导致姚记扑克股价大幅波动。徐翔同样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证券营业部开有账户。
       如果从鑫科材料(600255)算起,2013年9月,徐翔就开始涉足上市公司定增。而自去年开始,徐翔的母亲郑素贞的名字就频频出现在上市公司股东名单里。这种变化是徐翔操作手法新的演变: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并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向其转让“老股”(即原有股份)来实现利益最大化。
       根据文峰股份公告,2014年12月21日,文峰股份大股东文峰集团与郑素贞达成协议,文峰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1.1亿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郑素贞,占总股本的14.88%,转让价为8.64亿元。自此到今年4月9日,文峰股份股价最高到52元,3个多月的时间里涨了5倍多,演变成资本市场上的一只妖股。
       在参与定增的操作模式中,徐翔先是通过受让“老股”后操纵股价来赚上一大笔钱,再通过对股价的长期炒作为定增获取大幅溢价。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对市值增长有强烈需求,因为看上徐翔的操作能力,常常主动找上门,而徐翔的要价非常高,即要求受让的“老股”比例非常高,因此,这一模式是徐翔被调查前赚钱最多的路径。
       应当说,2009年成立泽熙时,徐翔的初衷是要改变敢死队的操作模式,通过“阳光化”来转型。自此以来,徐翔在操作上还算谨慎的,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
       据熟悉徐翔的人介绍,通常情况下,泽熙的研究员只是跑腿的角色,在有重组之类的重大题材迹象时,徐翔亲自出马,直接与上市公司董事长单聊,研究员起的只是穿针引线的作用。泽熙上海和北京公司内均有一个很大的交易室,交易时间,徐翔主要呆在交易室内,除了下单的交易员,一般人是不能跨进交易室的。而这个交易室为泽熙所用,徐翔个人及其控制的其他账户的交易,则在另外一个地方。交易时间内,两边的电话一直是通着的,徐翔同时向两个交易室下达指令。徐翔用这样的方式来设置隔离墙,因此,泽熙的研究员一般很难知道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信息,到阶段性计算业绩时,他才会告诉研究员有没有买对方推荐的股票、买了多少。他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时说,“一张口要比十张口更容易守住秘密。”
       曾经有与徐翔接触过的上市公司高管说,徐翔极为谨慎,有次他与徐翔谈个事情,对方非要拉他到泽熙上海总部所在地——东亚银行大厦三楼的桑拿浴室里聊,说“大家赤裸相见,不用担心隔墙有耳”。而浦东香格里拉大堂的茶吧是徐翔谈事情的主要地方,有时一天要出现几回。他选择公共场合谈事情而不是公司,也是出于谨慎。
       今年6月底、7月初,股市大跌,泽熙有员工得知徐翔清仓股票后,劝他学习其他私募牛人的做法,拿出一、二十亿元主动向市场宣布买入股票,利用其影响力为维护市场稳定做出贡献。“从市场上赚了这么多钱,即使这些钱亏了,就当作回馈市场也是值得的”,但被其断然否定。在赚了几十亿元后,身边时常有人劝徐翔收手,也被他否定。徐翔的贪恋更表现在合作中,在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合作中,他常常要求拿大头,而最后因为利益问题他与很多合作对象翻脸。
       贪恋,尤其是疯狂的贪恋总要付出代价的,徐翔最终的结局,极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赔掉自己的自由。

今天开盘这种凶悍的逼空翻多的手法,正是总舵主手法啊。原来国家队那帮操盘手水平不够,领导们直接问度娘,现在私募谁最强,浙江宁波找徐翔,于是立马派公安抓徐舵主过来操盘,按照徐舵主的收益率,每年200%,徐翔戴罪立功,脱下白大褂,换上了红马甲,看到国家队账面上的钱那个真是多,比自己干私募那会后面多了好几个零,二话没说立即启动涨停板敢死队操盘大法,把券商股统统扫到10%。老大说了,操到5000点就缓刑,操过6000点无罪释放,操过10000点给个证监会主席当当

,可以看到越来越多曾在中国证券市场小有名气之人。
       某位以短线交易精准的股东榜前十常客不再归国。一位以满仓押注的公募前经理和私募现牛人,有半年时间呆在美国;“ 投资的徐翔事件之后,这一移民热潮势将更为炽热。”洞悉这一业态变化的中金公司财富管理部前执行总经理,金融公司米牛网联合创始人吴小平称。
       如果类似事件日趋频繁,其或然结局可能是“资本外流”渐多。反映在中国国际收支平衡上的结果是“误差与遗漏”负向数值越来越大,即境外金融资产被低估。2015年上半年“净误差与遗漏”为-901亿美元;去年同期至今年上半年的这个数据为-2547亿美元。它们或是自1998年以来的新高。
       这是资本流出的A面,更多是个人意愿;其中难免有以经常贸易名义,借政策空间,转移资产,“曲线”流出去的趋利跨境资本。如,仅今年4月至今,全国破获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案件92起,双向流动的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此数据不在官方统计之列。
       还有B面呢,即顺应“藏汇于民”、“走出去”国家战略的好资本。像堪称民资主权财富基金的 ,海外动作频频。中民投高管认为,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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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下午,“股权众筹行业发展与创新CEO研讨会”主题论坛在深圳深港产学研基地圆满结束。国内众多互联网金融行业大咖以及来多家媒体参加了本次论坛。大家投CEO李群林以“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与私募股权基金对比分析”为主题进行了分享。

大家好!首先很荣幸今天能有这样的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做这个分享。同时也很高兴今天在现场也碰到了很多熟悉的朋友,大家聚在一起探讨关于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创新与发展的话题,这是很难得的机会。

刚才在台下听了很多,我个人的感受也很深。作为股权众筹,我们大家投较早就进入了这个行业,我们对行业一直都保持一种比较乐观的态度,也一直在积极地进行探索。

大家知道,前一段时间央行联合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紧接着证监会也出台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这可以说是一时激起千层浪,引发了业界激烈的讨论。尤其是如何定义和划分互联网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这件事情。我们大家投在内的业内好几家原股权众筹平台都第一时间响应了政策的号召,更名为私募股权融资平台。我们很高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国家,所以我们的业务如果想顺利的开展,我们大家对于遵守国家法纪这件事情的重要性,无需多言。

同时,我想经过这几年大家的摸索和行业的共同努力,无论是私募股权众筹,还是私募股权融资,或者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这都成为了当下和未来小微企业非常重要的一个融资渠道,或者我们可以大胆一定说,这个方式甚至有可能挑战VC。

为什么说?首先我们看到,现在社会说对这三个概念,还是有比较多的理解不够清晰的情况。关键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很多人对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这三个概念分不清楚,这三个概念到底有什么区别,我们这个行业不管是从业者、还是学习者,都非常有必要来认真的了解和比较一下,这样也更助于大家对行业的理解和在行业里的发展。

所以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就这三个概念和大家来具体的分析一下,它们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里面的地位和作用,我想,伴随这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国金融资本体系的改革、调整,公募股权众筹、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这将来也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补充力量。

看这个表,我把最重要的关键的问题集中在了这里。刚才说了私募股权融资是证监会在上周五证监会发言人提的目前市场存在的大大小小上百家私募股权众筹平台,市场上存在的平台就只是第二种,第一种公募股权众筹平台目前根本就不存在。但是现在实施细则都没有出来,只是媒体传说当中的有三家拿到了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格,市场上谁都不知道怎么做,而美国的股权众筹至今还照样是私募股权众筹,美国真正的公募股权众筹也还在探索阶段,但是照搬照抄是否适合中国国情,这个我们今天暂不讨论。

我们说,私募有两个,一个是私募股权融资一个是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融资的融资主体是企业、是项目方,但是私募股权基金的融资主体是一个基金的发起人,是投资管理公司,这是很核心的一点。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就会发现,无非是四个角度,公募股权众筹大家看了,项目方一定有最高融资的限制,不限投资人门槛,也不限投资人数量,私募股权融资对投资人的门槛有一个“合格投资者制度”,所以大家现在都在关注这个关于投资人身份门槛的政策制定的问题。

而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股权基金也是有差异的。私募股权基金单笔投资额度是100万起,这个是《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的。但是私募股权融资对合格投资者的单笔投资额度是不限制的。关键现在核心的问题是对私募股权融资合格投资者制度现在还没有出台,这个标准一定会比私募股权基金的标准低,但是低到什么程度呢?现在也还在制定当中。

对这三种业务的监管手段也是不一样,对公募股权众筹是先试点,再发牌照,对私募股权融资,是平台备案制,对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前发起人登记制+募集后基金备案制。这个东西理解了之后,我们就很明确这三种类型的区分在那里。

了解了前面之后就到这里了,他们各自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里面是什么样的定位,有一个非常严密的逻辑对应关系,资本市场的层次概念也非常清晰了。所以我们来看下面这张图。

从上往下看,分别是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新三板定位为中国的纳斯达克,还是有一点收入,但是对于目前的盈利要求相对比较宽松,融资额度通常会在2000万以上,也有通过定增之后从2000万到1亿,同时,监管部门对新三板也开通了对接创业板的转板通道。所以,新三板的这个部分,成为了我们一直在不断努力的一个区间,也有着很多非常火爆的话题,我们看到,有那么多达不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他们融资的需求怎么解决?

我们传统的手段,很多小企业通过天使、VC,通过线下一对一的交流和沟通来做,还有地方股权交易的四板市场,也在承担这方面的职能,但是也存在这很多困难和沟通成本、时间成本的压力。那么,有没有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公开化的交易的平台来承担这个职能,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范围广,更公开、透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脱媒,来更高效地推进投融两段的服务呢?所以,股权众筹就这么火起来了。

从政府到民间,到每个创业者可以感受到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崇尚阳光化的、高效的股权投融资的渠道方式。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后这个市场参与的平台也会迎来规范和洗牌,有价值的平台会脱颖而出,并且越做越大。这时候,这些平台就成为了中国民间版的股权融资的交易平台。因为互联网的出现,因为股权众筹、股权融资的出现,也越来越被政府重视和承认。这点,我们无论是从公开信息还是从侧面了解,我们也知道,证监会从去年年初就开始接触、了解这个行业现象,他们自己也是不断在调整、不断思考,然后认为,从金融体系的合理配置和安全的角度考虑,监管层可能还是觉得公募和私募要分开。我刚才也讲了,公募和私募有不同的特点,公募有公募的特点,私募有私募的特点,可以把公募众筹定位最下面一个层次,小额、公开和大众,这样的话,对融资额度的限制也可以相对开放。但如果不限制融资额度的话,那么可能融资的数量会有一个非常大的数字,监管部门也担心万一其中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比如像私自建立资金池啊这些,所以他们在对项目的融资规模上做了一个300万的数字限制,以满足小微企业为主,300万额度以上的还是要靠私募股权融资来满足需求。

大家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况,按照目前的现状,私募所可以满足的融资需求是公募不能做的,但是你公募可以做的事情,私募却是也可以参与的。我个人觉得这个层次划分挺好,公募众筹满足了之后到私募市场去融资,这个层次很清晰,也很好做。但我们等有一些公募平台运营起来了以后,我个人认为私募还是会更受到创业者的欢迎的。因为这个涉及到创业者拿到钱以后,创始团队对投资者关系维护、项目信息的披露、投后管理,以及投资者股权退出等这一系列非常复杂的事情,一般的小微企业面对公募来的几百个上千个股东很难一一梳理好这些事情,因为管理与沟通成本实在太高了。但是私募用“领投+跟投”形式,采用“有限合伙企业”这种持股形式股东不超过50人的方式,更为高效和实际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投后的一些投资者关系的维护、信息披露,投资人股权退出也相对更为简单。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小微企业一开始就像上市公司一样去发行股票,像微型IPO一样,是没有这个必要的。场外市场业务,从本质上,从传统的证券学角度上来讲,场外证券业务的主流方式一定是私募,公募股权众筹这个理想是好的,美国《jobs法案》第三款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办法执行,如何在中国玩转公募股权众筹在,我觉得这里面还有好多问题需要我们来思考。除了政府的首肯,还需要要投资者和项目方都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才行。于是这就涉及到公募股权众筹的登记结算、定价转让、信息披露与投后管理、是否要引进做市商,怎么做等问题这个太复杂了。这不像企业上市体量很大,他们最少也有几亿的总股本,市场上流通的股本最少都有几千万,但小微企业总股本也就几百万,这个这怎么交易?怎么定价?还有个瓶颈是小微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法》改完,小微企业的小额公募众筹可以豁免注册,还要修改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才行,这里面太复杂了,有很多的问题,需要非常专业的团队来执行这些工作。所以,我个人认为,如果对公募股权众筹采取的是试点牌照以后,这些也都面临着很大的创新和突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从证券的逻辑上来讲是这样的,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公募股权众筹可以发展起来,我们也非常期待

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们也在想,这个分层逻辑看上去很好,从这个角度来讲,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做的私募股权融资还是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还是可以也很好的发展空间,所以我们要好好做,我们市场的空间很大,我们所面临的市场空间和市场机遇太大了! 

其实私募股权融资还有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就是以分红作为获利回报的重要手段,这不是资本市场上的股权,而是商业层面上的股权。在这里我顺便也介绍一下我们大家投现在推出的影视众筹。前一段时间有一部电影叫《大圣归来》刷遍朋友圈,而关心我们这个行业的朋友们知道,《大圣归来》的资金中也用了一种众筹的方式,大家一起股权投资,然后一起分享收益。但是其实,我们大家投在影视众筹里很早也开始了,只是,我们目前涉足的主要是电视剧,我们之前已经成功完成了一部电视剧的融资,叫《花开如梦》,主演是张嘉译和董洁。现在,就在昨天,我们上线了一部新戏,叫《女人花似梦》,也是非常强大的阵容班底,有国内当红的女演员秦海璐,韩国当红的人气偶像丁一宇,大家有兴趣也可以登录我们大家投的网站上查看。所以,我们说现在定义的这种“私募股权融资”,过去叫股权众筹的,是可以对好多传统行业的游戏规则进行升级的,因为资本的力量是行业的决定性力量,如果再把这个形式引入很多细分的领域的话,力量是很大的,只要把市场规模做到一定的程度,可以改变很多行业的融资规则。

我们大家一起凑钱来拍电视剧,让专业人士更多地能够潜心研究专业的创作上,不必为了融资“潜规则”而分心,这是多开心的事情,甚至我们说,可以让明星为你打工,这是一件很美好、很有市场发展空间的模式,我相信类似这种影视版,还有很大的空间等着我们去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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