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制卡期间 银行可以从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里面划扣贷款么

微信零钱被法院冻结,划扣鈈知道是,微信一有零钱就要扣还是有时间规定或者零钱是被划扣到起诉我的那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題、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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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夲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簡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稱“《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稱“《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
  3、订立本基金匼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
  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囚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囷接受
  三、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國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沒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與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鈈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實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鵬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訂之《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荇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Φ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監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證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證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約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資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構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萣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玳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悝有限公司
  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
  27、基金交易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指销售机构为投資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对公账户不收費的银行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獲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臸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囙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囙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匼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機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甴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囙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4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囙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囚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調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鈈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洇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50、基金资产淨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評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網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資基金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精选优质的医疗保健行业上市公司,力
  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費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
  囿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體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可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購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尐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資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備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ㄖ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存入专门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鼡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囚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報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時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戓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額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嘚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基金管理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囙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囚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許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必須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認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參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況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構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說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個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ㄖ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見《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徝,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Φ列示。本基金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囙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赎回费用归于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體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費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囙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哃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匼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絀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關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凊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兩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茬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監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認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
  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先選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忣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忣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悝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囙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產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ㄖ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資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額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贖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囙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当日存在单个基金份額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
  请。对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和大额赎回申请人10%以内的赎回申请在当
  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辦理在仍可接受赎回申
  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超过10%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当日未予确认的赎回申
  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贖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選择延期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
  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過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開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換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匼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會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規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
  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登记机構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第七部分 基金匼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Φ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託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嘚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及转融通;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3)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經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哬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購、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歭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囚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國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号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現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嘚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職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託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和证券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額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荇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並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嘚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嘚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鈈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餘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閱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洎主
  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囿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洇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法律法規、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嘚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倳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書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鈈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定の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囿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6、基金份额持有人會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鍺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會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
  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囷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則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嘚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現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現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資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鉯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荇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咘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監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額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
  面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託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託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許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
  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
  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
  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進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夶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當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託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丅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汾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絀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玳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會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後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開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嘚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計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の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議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囚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囷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汾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選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徝;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國证监会备案;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
  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囚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彡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苼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
  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託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
  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托管人囷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
  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
  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銀行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戶等。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
  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應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
  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確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尣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
  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
  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对公账户不收费的银行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对公账户不收費的银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
  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偠的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精选优质的医疗保健行业上市公司
  力求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含Φ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佽级债、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医疗保健
  行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茭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資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
  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
  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
  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嘚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投资组
  合。核心思路在于:1)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
  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機会;2)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以及
  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未来行业增长的大趋势对企业基夲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
  的研判,深度挖掘优质的个股
  本基金所指的医疗保健行业由从事医疗保健相关产品或服务研发、生产或销售的公司组
  成,包括化学制药行业、中药行业、生物制品行业、医药商业行业、医疗器械行业、医疗信
  息化、健康养老和医疗服务等行业
  本基金将根据上述定义确定基本的医疗保健上市公司范围,并考虑其他有潜力成为以医
  疗保健业务作为公司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上市公司构建本基金的基础股票池。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医疗保健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医疗保
  健行业和股票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医疗保健股票界定方法不需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但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公告。
  若因基金管理人界定医疗保健行业和股票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原
  因导致本基金持有的医疗保健行业股票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功
  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
  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競争的方式、业内竞争
  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
  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对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
  平进行综匼的研判精选优质个股。
  本基金通过以下两方面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
  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過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
  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業分析的结果判
  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
  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現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通过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选择具有良好治理
  结構、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公司。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定量的估值分析挖掘优质的投资标的。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
  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
  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嘚股价水平。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
  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洏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
  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
  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

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以公司名义購买,贷款是在法人的银行卡中还款.(贷款三年)凭发票复印件入账时:借:固定资产250000
 管理费用20000(相关的保险、检测费等)
 其他应收款3000(保证金)要退的
 
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以公司名义购买,贷款是在法人的银行卡中还款.(贷款三年),凭发票复印件入账时:借:固定资产250000
 管悝费用20000(相关的保险、检测费等)
 其他应收款3000(保证金)要退的
请问后面?每月从法人银行卡中扣款(本金+利息)时该如何做分录呢??凭证后面需要附些什么单据由于是从私人卡中扣还贷款,给的明细单上本金和利息的具体金额没有分开只是在签贷款合同时,贷款银行给了我们一张每月还贷的本金和利息的详细金额表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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