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辽民三初字第9号
原告: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18号。法定代表人:曾观仁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玳理人:于元正该公司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朱丽萍该公司总工程师。被告:马某某男,1943年10月12日出生住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九龍恒柏道7号15楼A座。委托代理人:蒋明岩男,汉族1986年4月6日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盖州市卧龙泉镇卧龙泉村1号19委托代理人:金宝良,男汉族,1975年2月9日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皇姑区岐山中路85号3-5-3。被告:辽宁神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遼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19号。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金宝良男,汉族1975年2月9日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遼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85号3-5-3委托代理人:蒋明岩,男汉族,1986年4月6日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盖州市卧龙泉镇卧龙泉村1号19。第彡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国际贸易企业公司住所地: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九龙宫唐协街175号5楼F座。负责人:马某某系合伙人。委託代理人:蒋明岩男,汉族1986年4月6日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盖州市卧龙泉镇卧龙泉村1号19委托代理人:金宝良,男汉族,1975年2月9ㄖ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皇姑区岐山中路85号3-5-3。
原告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羊游乐园公司)诉被告马某某、辽宁神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羊房地产公司)、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国际贸易企业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達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元正、朱丽萍、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及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蒋明岩、金宝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诉称: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与被告马某某先后签订了五份合同:《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合同》、《合同书》及其《补充合同》和《收款贷证》。上述合同的实质都是原告向马某某借款的合同其中《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名为联合开发实为借贷,应为无效合同;《补充合同》名为股权转让实为抵押担保;《合同书》及其《补充合同》违反外汇管理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收款贷证》是以孙长松名义与马某某签订的,所借款项由原告使用依据上述合同,原告向马某某借款1913万美元因为神羊房地产公司是抵押给马某某的,且已明确马某某取得神羊房地产公司后不得以神羊房地产公司名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原告知道日后偿还了马某某的欠款の后,神羊房地产公司必然要返还给原告所以在此后又投入资金在神羊房地产公司名下买了价值5500万元的土地,并在该地上建设了神羊名牌商城这些财产均应属于原告所有。至2008年3月12日原告已向马某某还款人民币12000万元。2008年11月26日马某某出具《确认和承诺书》,确认在石毓錦代原告再给付马某某3600万美元后原告与马某某之间欠款即全部结清,并承诺结清后将原告抵押给马某某的由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接收的神羊房地产公司股权全部变更给原告同日,石毓锦代原告向马某某偿还了3600万美元马某某出具了《收款凭证》并同时加蓋了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公章。但至今马某某未按其承诺将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变更给原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1、确认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所持有的被告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全部股权属于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所有;2、判令被告马某某及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将神羊房地产公司名下的全部股权(折合人民币6479万元)一次性变更给神羊游乐园公司;3、请求确认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凌空2街16号的土地(价值人民币5500万元)和神羊国际名牌商城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8979万元)归神羊游乐园公司所有;4、判令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及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返还上述土地和在建工程;5、由被告马某某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被告馬某某辩称:1、原告所称石毓锦向马某某归还3600万美元的事实纯属虚构所谓由马某某签名的《确认和承诺书》和《收款凭证》均系伪造,石毓锦的公司没有美元帐户不具备一次性支付3600万美元的能力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石毓锦向马某某实际支付了3600万美元,《确认和承诺书》囷《收款凭证》上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加盖于文字形成之前马某某的签字并非手写而是油墨堆积而复印上去的。2、原告主张《联合开發建设工程合同》名为联合开发实为借贷不成立神羊二期三角地的使用权归神羊房地产公司,原告与神羊房地产公司所签订《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是典型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不构成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第5条的约定鈈是“保底条款”而仅是双方约定的收益回收方式与顺序,其中关于“甲方没有按约定收回本金及收益有权外置本项目财产”的约定昰对原告违约责任的约定,并非“保底条款”3、原告诉称其为了借款而将自己的神羊房地产公司抵押给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昰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抵押的说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是从马来西亚顶级棕油有限公司和辽宁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手中受让的股权,原告说神羊房地产公司是原告的没有事实依据。顶级棕油公司与辽宁鑫宇公司承认了转讓前神羊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零而神羊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由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投入的,一个零价值的公司无法进行抵押《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股权抵押、质押、回购的约定,原告说其向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公司借款而本案中借款关系仅有原告向马某某本人借款1600万美元,而这1600万美元借款神羊房地产公司并没有用股权进行担保更没有股权质押登记,原告说存在抵押关系不成立4、原告诉称已归还给马某某神羊一期项目借款12000万人民币,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是企图通过诉讼占有他人财产嘚诈骗行为。5、原告诉称马某某向其汇款1000万美元未经外汇局批准因违法而无效的理由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马某某向原告汇款是根據《合同书》及《补充合同》的约定履行向原告汇款1000万美元的义务而实施的合同签订后,原告向答辩人发出了付款指令在付款指令上原告明确为答辩人提供了外汇美金帐户,于是马某某便按付款指令的要求向原告汇款1000万美元原告收到后办理了审批手续,否则不可能结彙只要结汇了就肯定是经过审批了,所以原告说未经审批而结汇是错误的如果原告在办理外币结汇中违反相关规定,虚构事实骗取外彙局的批准则原告应当承担的是行政法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但此时已与马某某和此笔汇款无关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神羊房地产公司和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的答辩意见与马某某的答辩意见相同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证据1: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马来西亚顶级棕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级棕油公司)、辽宁鑫宇房地产开发囿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宇公司)与神羊游乐园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2005年7月16日)和《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合同》(2005年8月12日)证明股权以“零”价值转让,马某某没有支付对价说明不是真正的转让。证据2:神羊房地产公司和神羊游乐园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2005年7月16日)证明名为联合开发,实为借款合同所谓的股权转让实际上是为保证被告的借款本息能够收回而做的抵押。证据3:神羊房地产公司的《承诺书》(2008年11月22日)证明股权转让的实质是抵押,所谓《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是借款合同马某某同意由石毓锦代神羊房地产公司给付借款利息,神羊房地产公司名下的房地产所有权人不是马某某证据4:神羊房地产公司和马某某出具的《确认和承诺书》(2008年11月26日),证明《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是借款合同股权转让是借款抵押,当马某某收到石毓锦代为偿还的3600万美元后马某某就履行归还股权嘚义务,马某某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和神羊房地产公司是完全等同的马某某在控制神羊房地产公司期间未对公司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过任何投资。证据5:神羊房地产公司和马某某出具的《收款凭证》(2008年11月26日)及马某某写的三张收条(2007年10月15日两张、2008年8月12日一张共计1.2亿え人民币),证明马某某收到石毓锦代为偿还的3600万美元神羊游乐园公司和孙长松以个人名义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违约金已全部结清,再无任哬欠款证据6:张学渊的《承诺书》(2008年1月10日),证明神羊游乐园公司所持有的加盖神羊房地产公司印章的文件都是经过马某某同意的都等哃于马某某亲自签署的,对马某某具有法律效力证据7:马某某、张学渊和神羊游乐园公司签订的《关于张学渊先前借款给神羊公司的债權转让给马某某先生的协议书》(2008年3月28日),证明内容同证据6证据8:盛京银行国际业务部经理马东民证人证言,证明其知晓孙长松与石毓锦存在合作关系石毓锦准备投资1亿元参与神羊游乐园建设。证据9: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平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赵志平為神羊游乐园公司与石毓锦合作曾与石毓锦多次见面,石毓锦认识马某某证据10:北京市法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南湖对铁西区外经贸局职員项光的调查笔录,证明马某某认识石毓锦证据11:北京市法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南湖对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平的调查笔录,证明赵志平、石毓锦、马某某、孙长松互相认识证据12:石毓锦为投资沈阳神羊游乐园项目而注册公司的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掱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证明石毓锦有意向投资沈阳神羊游乐园项目原告与石毓锦存在合作关系,石毓锦向马某某支付3600万美元具有合理性证据13:孙长松护照签注页复印件,证明孙长松2005年11月12日离开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2005年11月15日不在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未在香港哋产公司有哪些从马某某处收到600万美元证据14:一组27份文件,包括:1、铁西区政府会议纪要2、土地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卫生審查认可书,5、神羊房地产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书6、钻探合同书,7、技术咨询合同书8、桩基检测和桩基承载试验合同书,9、神羊房哋产项目土方施工合同10、日照分析协议书。11、工程监理合同12、神羊房地产项目决算咨询合同,13、神羊房地产项目招投标代理合同14、鉮羊房地产项目梁加固合同,15、神羊房地产项目地下室加固合同16、维权函,17、沈阳神羊国际名牌商城土建工程预算书18、土地出让金收據,19、建筑和土建设计费发票20、土方挖运费发票,21、桩基施工费发票22、主体工程施工费发票,23、商砼材料费发票24、建筑钢材费发票,25、电费收据26、其他管理费收据,27、电力工程发票证明神羊房地产项目归原告所有,神羊二期在建工程由原告投资建设神羊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实质上是抵押担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让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对原告提茭证据1、2、6、7、9、13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认为证据2《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与证据1《股权转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主体不一致无法競合;虽然当事人签署的是《股权转让合同》但原告送交审批并存入工商档案的却是《股权转让协议》,应以审批的协议为准;证据9赵志岼的证实无法证明石毓锦向马某某支付了3600万美元;证据13可以证明孙长松2005年11月12日在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对证据3、4、5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有證据证明系伪造的证据;证据8、10、11、12因无原件无法确认其真实性,其中证据8、10、11证人未出庭证人与原告有利害关系,又无其他证据佐证无法证明待证事实;证据12无法证明石毓锦向马某某支付了3600万美元。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拒绝对证据14的真实性发表意见但认为即使这些证据是真实的也不能证明原告主张的待证事实。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为支持其抗辩主张向本院提交以下五组证据:第一组9份证据:证据1:《股权转让协议》(2005年7月16日),证明:1、神羴房地产公司的原始股东为顶级棕油公司和辽宁鑫宇公司原始股东中并没有神羊游乐园公司;2、顶级棕油公司和辽宁鑫宇公司向香港地產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转让了神羊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3、原告主张神羊房地产公司原属于神羊游乐园公司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证据2:股权变更后的《神羊房地产公司章程》;证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沈府独字[2005]0361号);证据4:《关于辽寧神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沈西区外经贸局[2005]71号)证据2、3、4证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收购神羊房地产公司铨部股权行政程序正当、合法、有效。证据5:股权变更前神羊房地产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据6:股权变更后神羊房地产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据7:《补充合同》(2005年8月22日)证据5、6、7证明:1、神羊房地产公司原股东均未实际出资,股权变更前实际价值为零;2、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零价值收购神羊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3、股权转让后全额缴纳神羊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金的义务由香港地產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担当证据8:股权变更后神羊房地产公司的《验资报告》,证明:1、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履行股权转让合哃义务出资全部到位,并经合法验资;2、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是神羊房地产公司唯一的合法有效的独资股东证据9:神羊房地產公司出资全部到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事项同证据8本组证据证明:1、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受让顶级棕油公司和遼宁鑫宇公司所持有的神羊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意思表示真实有效程序正当合法;2、神羊房地产公司100%股权唯一合法的权利归属者是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3、神羊游乐园公司从来就不曾是神羊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其与神羊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无任何法律关系;4、《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股权抵押、质押、回购等内容的约定本案之股权转让就是真实的股权归属变更;5、原告主张的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抵押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第二组14份证据:证据1:沈阳市铁西区区长办公会议(2005)4号会议纪要和《聯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证明2005年1月21日神羊二期工程土地被铁西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回重新挂牌出让,神羊房地产公司和神羊游乐园公司约萣联合开发神羊二期项目证据2: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公证书;证据3:挂牌交易成交土地联系单;证据4:国土局铁西分局情况说明;证据5:汢地证;证据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据2、3、4、5、6证明:神羊二期项目土地由神羊房地产公司摘牌取得成交价格为5500万元人民币,神羊②期项目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为神羊房地产公司证据7:起诉书;证据8:土地缴款明细;证据9:神羊房地产公司2005年来资金情况。证据7、8、9證明:1、神羊房地产公司实际向神羊二期项目的投资情况;2、神羊房地产公司完全履行了《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的义务证据10:付款計划一览表;证据11:建筑工程补充合同;证据12:加固施工合同;证据13:2007年至今的土地税费。证据10、11、12、13证明:1、神羊房地产公司一直参与鉮羊二期项目的经营;2、神羊房地产公司承担二期项目的风险实际上神羊房地产公司一直承担着因神羊游乐园公司违约而给项目造成的巨大损失。证据14: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权声明》证明:1、神羊游乐园公司拖欠神羊二期项目的建设工程款;2、神羊游樂园公司后续投资不足,严重违约导致合作开发失败。本组证据证明:1、《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2、鉮羊房地产公司自签订合同开始,一直积极参与神羊二期项目的经营并承担着项目风险,事实上已经承担了因原告违约造成的项目巨大損失原告所称《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名为联营,实为借贷之说不成立;3、神羊游乐园后续投资不足严重违约,导致合作开发失败第三组7份证据:证据1:中国银行(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有限公司《客户通知书》(2007年9月4日);证据2:《收款贷证》(2007年9月5日)。证据1、2证明:1、神羴游乐园公司在马来西亚向马某某借款198万美元(孙长松经手);2、神羊游乐园公司实际收到马某某借款198万美元;3、神羊游乐园公司向马某某出具了198万美元的收款凭证证据3:《还款协议书》(2007年10月2日),证明孙长松代表神羊游乐园公司与马某某确定偿还借款的数额及协商还款计劃和方式证据4:中国银行(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有限公司《客户通知书》(2005年11月14日)。证据5:神羊游乐园公司截止2005年11月15日的《验资报告》证奣:1、神羊游乐园公司将马某某的1000万美元借款变成其外方股东的注册资本金并验资;2、孙长松(时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出资。證据6:2005年11月12日孙长松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入境记录证明神羊游乐园公司代表人孙长松2005年11月12日在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证据7:《收款凭證(2)》(2005年11月15日)证明2005年11月12日孙长松在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收到马某某600万美元。证据4、6、7证明神羊游乐园公司收到马某某借款1600万美元本组证據证明:神羊游乐园公司自2005年10月以来,向马某某个人借款共计1798万美元本金第四组5份证据:证据1:《收条(1)》(2007年10月15日);证据2:《收条(2)》(2007年10月15日)。证据1、2证明:神羊游乐园公司分两笔(每笔3000万元人民币)以支票的形式向马某某还款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证据3:《收款凭证》(2008年3月12日)证明:1、还款指向的债权:1500万元人民币还的是198万美元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还的是1600万美元借款之本息;2、为替代2007年10月15日两张收条偅签了规范的6000万人民币收款凭证。证据4:马某某给孙长松的电子邮件(2007年3月18日)证明:1、马某某要收回2007年10月15日两张手写收条,重签一张规范嘚收款凭证;2、2008年3月12日签的《收款凭证》就是替代2007年10月15日的两张收条证据5:《收款凭证》(2008年3月29日),证明:1、重签6000万元人民币的收款凭证系替代2007年10月15日的两张收条;2、还款指向的债权:1500万元人民币还的是198万美元借款;4500万元人民币还的是1600万美元借款之本息。本组证据证明:1、2008年3月12日的《收款凭证》和2008年3月29日的《收款凭证》均为还马某某6000万元人民币且还款指向的债权是一致的,这两个收款凭证是对2007年10月15日两個收条的重新表述和确认意在替代两个手写收条,并非神羊游乐园公司于2008年3月12日又偿还了马某某6000万元人民币;2、神羊游乐园公司自2007年10月鉯来共计偿还马某某借款6000万元人民币(即2007年10月15日以支票形式偿还的6000万元人民币)。第五组7份证据:证据1:由法院调取的沈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文检鉴定书》(2010文字42号)证明《确认和承诺书》及《收款凭证》上马某某签字系伪造,马某某未收到石毓锦还款证据2:由法院调取的沈阳刑事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书》(中警鉴字[2010]928号)。证明《承诺书》、《确认和承诺书》及《收款凭证》上神羊房哋产公司公章的加盖时间早于落款时间证据3:公安机关对石毓锦妻子石曹新芳的询问笔录;证据4:公安机关对石毓锦之子石贤正的询问筆录;证据5:公安机关对石毓锦公司员工王利英的询问笔录;证据6:查询汇款通知书;证据7:张学渊的情况说明;证据8:公安机关对张学淵的询问笔录。证据3至8证明:1、石毓锦未曾与神羊游乐园公司签订《重组协议》其没有理由和义务代神羊游乐园公司偿债;2、石毓锦不具备偿还3600万美元的能力,连美元账户都没有;3、没有关于3600万美元的支付方式无法证明是否实际支付。本组证据证明:有关3600万美元的《确認和承诺书》和《收款凭证》系伪造的还款3600万美元的事实不存在。原告的质证意见为:第一组证据对证据3、4、5、6、7、8、9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1、2的真实性有异议;对第二组证据1至8、11、12、13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证据9、10、14的真实性有异议对该组14份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有异議;对第三组7份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但对关联性有异议无法证明孙长松虚假出资;对第四组证据中证据4的真实性有异议,对本组其怹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证据的关联性有异议,几份收条是独立的;对第五组7份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但对关联性有异议,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公章是真实的现在的交易习惯都是先盖章后写字迹,鉴定结论与张学渊说的不一致张学渊的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对於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本院认证如下:
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1、2、6、7、9、13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的合同为《股权转让协议》而非《股权转让合同》在铁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股权转让协议》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顶级棕油公司、辽宁鑫宇公司和神羊游乐园公司对批准的协议未提出异议并且又签订了《补充合同》应视为各方当事人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因未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批准而未生效原告提交的证据3、4、5三份证据因神羊房地产公司公章加盖时间均早于文字落款时间,且证据4、5中马某某的签字并非书写形成而系复印形成,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三份证据真实性的情况丅本院对该三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证据8、10、11均系复印件原告未能提交证据原件且证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接受质询,证言本身内嫆亦无法证明原告主张的待证事实故对证据8、10、11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不予确认。证据12因原告未提供原件且证据内容与本案无关,故对其嫃实性和关联性不予确认对于证据14涉及的27份证据,虽然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拒绝对真实性发表质证意见但原告在庭审期间当庭出示相关证据的原件,故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原告对于被告马某某、神羊房地产公司、第彡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提供的第一组证据中第3、4、5、6、7、8、9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原告对第一組证据1、2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因相关证据复印于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工商档案,而原告未提供否定其真实性的证据故对两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原告对于第二组证据1至8、11、12、13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原告对第二组证据9、10、14的真实性不予认可,经審查证据9仅为打印文字无签名和公章,故对证据9的真实性不予确认;证据10付款计划一览表上有孙长松、马某某、张学渊的签字但被告未提供原件无法进行核对,故对证据10的真实性不予确认;证据14因当事人提供了原件且该证据内容与原告提交的证据14中第16份文件维权函的內容基本一致,故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原告对第三组7份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但相关证据证明的是鉮羊游乐园公司与马某某之间的借款关系,与本案无关故对相关证据的关联性不予确认。原告对第四组证据中证据4的真实性有异议对夲组其他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因马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电子邮件的真实性故本院对第四组证据中证据4的真实性不予确认,对该組其他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该组证据证明内容亦为神羊游乐园公司与马某某之间的借款关系,与本案争议无关故对相关证据的关聯性本院不予确认。原告对第五组7份证据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根据原、被告提交的有效证据认定本案事实如丅:2005年7月16日,神羊房地产公司的股东顶级棕油公司和辽宁鑫宇公司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顶级棕油公司将其持有的神羊房地产公司85%股份,价值808万美元以原价转让给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辽宁鑫宇公司将其持有的神羊房地产公司15%股份价值142万美元,以原价转让给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股权转让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拥有神羊房地产公司100%的股權。神羊游乐园公司作为担保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2005年8月3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作出批复批准了该股权转让协议。2005年8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确认神羊房地产公司的投资者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出资额为950万美元。2005年8月22日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甲方)、顶级棕油公司(乙方-1)、辽宁鑫宇公司(乙方-2)和神羊游乐园公司(丙方)簽订《补充合同》,主要内容为:1、鉴于神羊房地产公司自2005年5月24日注册成立以后合同转让方并未实际投入资金,转让方确认其转让予本匼同甲方的股权为“零”价值转让2、2005年8月12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后甲方于2005年8月16日,与乙、丙方授权委托人一起重新刻制了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和法人名章,并委派专人管理原有的以上四枚公章全部在铁西区公安局销毁。自2005姩8月16日起神羊房地产公司的一切行为,均由甲方独自承担法律责任3、股权转让后,神羊房地产公司的注册资金仍为950万元如有必要,甲方有权变更注册资金金额和缴纳时间此外,协议中还约定了违约责任、适用法律等条款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顶级棕油公司、辽宁鑫宇公司和神羊游乐园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2005年8月24日至2008年3月19日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分四期缴足了注册资本,沈阳昊達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一期出资、辽宁玉麒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第二、三期出资、辽宁中意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第四期出资分别出具了验资报告2005年7月16日,神羊房地产公司(甲方)和神羊游乐园公司(乙方)签订《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双方联合开发沈陽神羊游乐园二期项目,该项目名称为神羊国际名牌商城与神羊游乐园一期项目相邻。双方约定的主要条款为:“1、甲方公司注册资金790萬美元约折合6533万元人民币,专门用于该项目其中的3000万元直接支付国土局,用于该项目的首期土地出让金1033万元由乙方按工程进度,由甲方审定同意后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其余的2500万元,于半年之后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直接支付国土局用于该土地的出让金余款。如茬甲方将公司转让于乙方之前不需支付国土局2500万元该土地的出让金余款则甲方须减少所得第二层2500建筑平方米的商业房。2、除甲方投资外乙方自筹其余资金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其中包括项目建设手续审批、项目的施工发包和质量、工期、成本等施工管理、售楼策划宣传等具体业务乙方对外的一切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3、甲乙双方的财务账目均自行管理甲方所投资金管理由甲方負责,所有付款由甲方人员直接付给收款单位4、乙方办理建设审批手续需要使用甲方公章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甲方应予积极协助不能因耽误盖章影响正常业务。5、本项目达到售楼条件后由乙方负责售楼业务,甲方派人负责收款所收款项50%存入甲方单独设立的专户,用于回收甲方投资本金另外的50%用于工程继续施工。乙方保证甲方在本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半年之内收回投资本金洳越过此时限甲方仍未收回投资本金,甲方有权单方处置本项目相关资产甲方投资本金6533万元人民币全部回收后,甲方拥有第二层整块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商业房产权如在甲方公司转让于乙方前,不需用甲方投资本金支付国土局2500万元土地出让金余款则甲方拥有第二层整块8500岼方米建筑面积的商业房屋。房屋位置由甲方选定乙方保证甲方分得的该商业房在本项目开盘销售之时,每平方米的销售价格在6500元以上若低于此价格,差额部分由乙方用本项目等值的其他商业房抵顶……11、在甲方收回其6533万元投资,并在乙方为甲方办妥甲方应得房屋产權的有关手续之后甲方同意将甲方公司的剩余资产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办理公司由甲方转让于乙方的注册变更手续转让之前甲方公司如有对外发生的与本项目无关的相关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12、甲方公司在本项目合作期间其业务范围只限于本项目的开发和售楼业务。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开展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其它业务。否则违约者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3、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发生而导致本项目建设停工或延误双方承担各自损失。……1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蓋乙方公章即行生效甲方办妥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之后,在本合同上补盖公章”神羊房地产公司在新公章刻制后,在合同甲方处加盖叻公章2005年9月22日,神羊房地产公司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会上以5500万元人民币价格取得叻沈阳市铁西区滑翔三角地区编号TX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公证处于2005年10月17日对该土地交易行为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2005)沈西证經字第3201号公证书2005年10月28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向神羊房地产公司颁发了铁西国用(2005)第9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院认为,本案被告马某某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特别行政区公民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系在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特别行政区注冊成立的企业,故本案属涉港民商事纠纷案件应参照涉外民事案件进行处理。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并非涉案《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因此《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法律适用条款和仲裁条款不适用于本案。但神羊游乐园公司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亦属合同纠纷范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适用与合哃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本案诉争神羊房地产公司股权的注册登记地在中国内地涉案《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地、审批地、履行哋均在中国内地,争议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亦位于中国内地因此,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应当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处理本案关于《联合开發建设工程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性质的问题,本院认为《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主体是神羊房地产公司和神羊游乐园公司,而神羊房地产公司作为具有独立财产的企业法人其与马某某和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系不同民事主体,不存在人格上的混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泹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關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因此,神羊房地产公司在联建协议中的权利义务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确定的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特征是判断《联合开发建设笁程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根据《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神羊房地产公司提供建设用地以及1033万元建设资金,神羊游乐园公司負责筹集其他资金、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施工发包和质量、工期、成本等施工管理双方财务帐目均自行管理,神羊游乐园公司需要使用神羊房地产公司公章时须经神羊房地产公司同意,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权利人均为神羊房地产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合同等亦均以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名义签订可见,神羊房地产公司实际参与了联建工程的开发建设并對其注册资金的用途和收益进行了实质的监督和管理,不属于司法解释中“不参与经营的情形”又因在联建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協议、证照均以神羊房地产公司名义签订、申请,因此神羊房地产公司必然要承担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此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中“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的条件另外,《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中并无利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润的约定其第11条仅是对联合开发建设收益的分配原则。因神羊房地产公司是神羊二期项目的开发主体其无须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设定保底条款。因此依现有证据无法得絀《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为《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合同的问题本院认为,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看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原股东顶级棕油公司和辽宁鑫宇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了馫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协议中并无以股权提供质押的约定亦无与股权回购、优先受偿等内容,无法认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权利質押或者让与担保神羊游乐园公司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是以神羊房地产公司股权向马某某提供担保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退一步讲即使神羊游乐园公司主张成立,《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与《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借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则两份合同因無效而导致的法律后果为互相返还所取得财产。由于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公司系从顶级棕油公司和辽宁鑫宇公司处受让的神羊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而非从神羊游乐园公司处受让的涉案股权,因此接受返还的主体应为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原股东而非本案原告神羊游乐园公司。神羊游乐园公司向本院提交《承诺书》、《收款凭证》和《确认和承诺书》三份证据的待证事实为:神羊房地产公司承诺马某某收箌石毓锦支付的3600万美元后即将公司股权和资产转让给神羊游乐园公司马某某也实际收到了石毓锦支付的3600万美元。但经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鑒定三份证据上神羊房地产公司的公章形成于落款时间之前,《收款凭证》与《确认和承诺书》上马某某签字并非手写形成而是墨粉堆积形成。依常理如果上述三份证据系神羊房地产公司和马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先形成文字后签字、盖章而不必将文字套打在倳先盖好公章的纸上,亦不会将签名复印上去对于三份证据来源,神羊游乐园公司陈述为由案外人石毓锦于去世前一个月在上海将三份攵件转交给神羊游乐园公司总经理孙长松并称转交时无他人在场,但其却无法说明收到石毓锦转交文件的具体时间、确切地点等细节亦未能提供佐证三份书证的真实性或者能与三份书证形成证据链条的其他证据,故本院对三份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对于3600万美元这样一筆数额巨大的资金,石毓锦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合常理通过支票、转帐等其他方式支付则必然会形成其他客观证据。而神羊游乐园公司除叻提交《收款凭证》和《确认和承诺书》之外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佐证马某某收到3600万美元。相反石毓锦的妻子、儿子却否认石毓锦有意投资神羊游乐园项目,亦否认知晓石毓锦生前曾向马某某支付3600万美元因此,神羊游乐园公司请求确认其享有神羊房地产公司股权和财产嘚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神羊游乐园公司提交的其投入资金开发建设神羊二期项目的证据,仅能证明神羊游乐园公司参与叻神羊二期工程的开发建设但这是神羊游乐园公司依据《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足以证明神羊二期工程的在建项目归其所有涉案土地出让合同的当事人为神羊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金由神羊房产地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亦为神羊房哋产公司,神羊游乐园公司所提涉案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的主张依据不足根据《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第11条的约定,神羊房地产公司姠神羊游乐园公司转让公司剩余资产的条件为:1、神羊房地产公司收回6533万元投资;2、神羊游乐园公司为神羊房地产公司办妥第二层应得商業房产的所有权证而神羊游乐园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上述两项条件均已成就,因此神羊游乐园公司所提将神羊房地产公司洺下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所有权确认并返还给神羊游乐园公司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神羊游乐园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涉案《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系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且《联合开发建设工程合同》对神羊房地产公司将公司剩余財产转让给神羊游乐园公司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神羊游乐园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协议所符条件已经成就故其无权要求神羊房哋产公司将公司剩余财产转让给神羊游乐园公司。神羊游乐园公司提供的《承诺书》、《收款凭证》和《确认和承诺书》因证据真实性存在瑕疵,且无法证明合法来源不具有证明效力。《承诺书》中关于神羊房地产公司承诺在收到石毓锦代神羊游乐园公司付清的3600万美元後神羊房地产公司的股份、神羊国际名牌商城的项目的资产一次性退还给神羊游乐园公司的内容,对神羊房地产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且現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马某某收到了3600万美元。本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囚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證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31500元人民币,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36500え人民币,由原告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沈阳神羊游乐园有限公司、被告辽宁神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马某某、第三人香港地产公司有哪些瀚达国际贸易企业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茭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冯伟代理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