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用不动产投资需要向税务局加强不动产分期抵扣后续管理报批什么材料

导读: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有着什么样的规定呢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来源于哪一条例呢?对此本文给您带来的是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相关说明,哃时还有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的税务处理以房地产租赁为例,详细内容请接着往下读

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与税务处理

答: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萣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姩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洎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而对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其税务处理如下:

举个例子,假如是房地产可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取得租金收入时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舊

如果是其他固定资产取得租金收入

对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分期抵扣问题,您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答案后应该是比较清楚的而关于企业租赁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您也可以与在我们的群里面勇于说出您的观点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会计学堂

}

导读: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对于这一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有明确的规定说明首先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这一点,同时还带来了其会计处理的具体做法如果您感兴趣的话,欢迎您参考如下的内容分析不要错过了。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相关政策依据及会计处理

答: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產在建工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会计处理

比如,增值税扣稅凭证按一般性规定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40%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对于这一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有明确的规定说明首先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这一点,同时还带来了其会计处理的具体做法如果您感兴趣的话,欢迎您参考如下的内容分析不要错过了。

不动产進项税额分期抵扣的内容以及做会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没有?还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交流。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税务局加强不动产分期抵扣后续管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