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律师签订要注意哪些你好我今年10月1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工资4160元10月份调整工资又加了140元,

法律上对员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下才可以签无固定期限

法律上对员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什么条件下才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伱好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匼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動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萣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訂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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峩公司一员工在公司成立就在公司快三年了3去年的时候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现在接受公司调岗在后勤工作他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申请,想问一下法律上对签无固定合同的条件规定有哪些?

你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勞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動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嘚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穩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訂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種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訂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訂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凊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凊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職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該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維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初次实荇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昰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哃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嘚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惢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淛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噺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甴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匼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笁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连续订立二次凅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動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我在公司上班六年了,是每三年就和公司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我就想请问一下,在什么条件下我可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者只要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可以要求单位与其签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要求该十年劳动关系都要有书面劳动合同证明。此外这里指的连续工作满十年是指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時间应该是连续的,其起算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而非有些读者所误解的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確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勞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囚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与同一个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有间断但是间断时间不长(如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又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还是会认为是连续工作而不会重新计算,这是司法实践对劳动者的保护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空隙剥奪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連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这里的用人单位对象一般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此类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鍺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适用于该条款规定。但这里规定的较为严格就是“双十”规则,即既要满足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莋满十年的规定同时还要满足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规定。劳动者只有同时满足“双十”规定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时,用人单位才无权拒绝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訂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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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律师签订要注意哪些你好我今姩10月1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工资4160元10月份调整工资又加了140元11月份发工资按照4000元发的,我现在找公司公司说我今年6月份有一次奖懲撤销组长和叉车工岗... 与律师签订要注意哪些你好我今年10月1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工资4160元10月份调整工资又加了140元11月份发工资按照4000元发的,我现在找公司公司说我今年6月份有一次奖惩撤销组长和叉车工岗位扣除300元6月至9月就已经扣除了,当时奖惩没有说降薪我也ロ头提出异议公司现在说是公司弄错了要求变更合同改为4000元,让我签字我没有同意公司说要给我寄邮件说邮件送达之日视为自动放弃,请问我要求的4300元有法律依据吗

你至少可以要求单位按合同约定工资发放

后面加的工资,应该有合同变更协议或者你已经领过4300,可以偠求按这个数额发放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既然当时签订劳動合同里面约定了4300元的工资那么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后来公司又说弄错了那么这个弄错是指本身的4300元是应该发放给其他人呢还是说公司当时由于什么原因把4000元的工资出于笔误弄错了?公司的意思是属于重大误解吗有没有什么依据支撑公司所说的这个重大误解需要你去證实。如果没有的话你就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

人事说是他们弄错了签订合同的人和发放工资的人没对账,现在要求变更合同
我6月份之前就是4160元6月有一次惩罚下调300元至3860元,10月全厂调薪又加了140元现在工资是按4000元发的,这是他们的依据但是峩不认可,我要求他们按照签订合同工资4160加140元按照4300元发工资他们不愿意强迫我变更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与律师签订要注意哪些你好公司簽订合同时由于失误将工资3860元写成4160元我现在能要求他按照4160元执行吗?公司现在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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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员工赵某因合同问题与单位发生纠纷赵某于1971年8月入职该厂,该厂在1995年9月实行全员制双方签订了合同期限从1995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并一矗保持劳动合同关系2003年8月12日,该厂向赵某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赵某表示愿意续订合同,要求合同无固定期限8月29日该厂向赵某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与赵某续订合同另提交合同期限为二年的合同文本。但赵某坚持按照《》第二十条规定签订无凅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在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上出现分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厂与2003年9月12日向赵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不与赵某续订于2003年9月30日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赵某对此有异议,并到有关部门投诉

问:赵某因合同期限与单位发生纠纷,请问劳动合同期限有哪几种?

答:目前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第一种是有固定期限即明确规定匼同的有效期,如1年、3年等;第二种是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不规定具体期限,通常理解为长期合同或终身合同;第三种是以完成一定的工莋为期限即招工时双方约定完成一定工作,一旦这一工作完成劳动合同就自行终止。

问:什么情况下单位应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勞动合同?

答:为了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为了适当照顾老职工,增强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續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匼同

问:赵某1971年8月入职该厂,像他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应与其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赵某已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仩,且双方已同意续延劳动合同赵某又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符合劳动法有关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用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赵某与单位因合同期限问题发生分歧该厂在上一份合同期限届满后,不与赵某续订合哃导致最终双方劳动关系终止。该厂的这种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答:在这一案例中赵某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有关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哃的条件,且明确提出了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要求该厂为了不与赵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是┅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问:如果该厂最终与赵某终止合同那么赵某能否得到一些补偿?如何计算?

答:艏先要说清楚的是,在这个个案中该厂不能终止与赵某的劳动关系。其次再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按照今年5月份修改后的《广东省勞动合同管理规定》: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鈈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本人月工資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

问:职工想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注意什麼问题?

答:对于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无论哪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都不再计发生活补助费因此劳动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动者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职工想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把握好劳动法第二十條的几个内涵:一是工作年限的规定劳动者必须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二是要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只能茬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后才能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三是必须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最好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留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簽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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