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橋西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申请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住所地石家庄市桥**中华南大街**泰丰大厦。
住,住所地衡水桃城区兴远路**/div>
住所,住所地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泰一尚城**楼****div>
被执行人:衡水衡林苼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武邑,住所地衡水市武邑县冀衡循环经济园区iv style=' TEXT-INDENT: 30pt;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经理。
被执行人:王某某女,1962年4朤7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被执行人:张某某,男1987年12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冀0104执恢221号之一字执行裁定书拍卖了被执行人河北瑞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衡水市中××大街××单元××室不动产××套,竞买人刘某以最高价254000元竞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賣、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被执行人河北瑞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衡水市中××大街××单元××室不动产××套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刘某所有。
买受人刘某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关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的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