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一步提升支付结算安全性,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方面针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在苐三方支付账户方面,从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笁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